安琪难以置信地瞪着她,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别惊讶,我从酒吧女厕垃圾桶找到的,你为什么要把它扔掉?做贼心虚?”
“不!”安琪几乎是惊叫一声,“那是因为被他扯坏了,我在休息间脱掉的!”
“所以你当天为什么要穿这个?监控录像上,你看似为了避开而踹他一脚,但其实是在给他展示你的底裤。”
这话一出,陪审团都有些哗然,孤零零站在原告席的女孩用力捂紧了嘴,汹涌哭泣。
“你当天晚上穿的裙子,长度三十厘米,稍微动一下就能让人看到里面,在这种情况下,你还选择穿这种内裤,跟你之前落他家里的一模一样!别告诉我,这又是‘不小心’。”
“安琪,你想吸引他,想成为他的女朋友,甚至一辈子都绑住他,你知道他喜欢粗暴一点的亲昵方式,所以你为了迎合他,精心策划这一切,但最后他却没有答应你做恋人,你恼羞成怒,要毁了他,反咬他强`奸。”
她口若悬河,一连串下来无比流畅,逻辑通顺有理有据,咄咄逼人都不足以概括。这不止是冷静,而是冷酷,让人毫无招架之地。
安琪哪见过这种可怕的嘴仗,又气又急,拼命摇头,“不是这样!你、你扭曲事实!”
夏瑶十分不满,站起来反驳,“女孩内衣尺码多不是很正常吗?有时候想紧,有时候松点舒服,这有什么问题?”
陈易澜徐徐回道:“看法官和陪审团怎么定夺,我已经揭露了真相。”
夏瑶略显激动,“法官大人,这些模棱两可的不能作为证据!”
“能否作为证据不由你说,”法官始终一张冷肃的脸,“你们只需罗列事实。如果还有想问的,你可以继续。”
安琪已经在原告席哭得一塌糊涂,整个法庭都充斥着她的抽噎声,这还怎么问?
“那天他就是强`暴我,我没有迎合,绝对没有!”她全然失控,控诉时嗓音尖利到刺耳,泪水鼻涕都往下淌,整个人狼狈不堪。
陈易澜不忍再看,低头坐下。
她全程都没笑,不管冷笑、讽笑、自信的笑、轻蔑的笑……她都没有。难过倒说不上,但她的确不愿这么做,但没办法,这场官司她必须赢。
她没有诘问性史,交往过几任,又做过多少次。或者残忍地鞭笞她:酒吧里一晚上有四五个男的跟你搭讪,你一一都接了。并不止被告顾宸要求你陪着进包厢,其他男的也要求过,而你都答应了,他们也对你动手动脚,如果真是强`奸,你为什么只告顾宸一个人?
太多太多犀利尖刻的问题,甚至是歹毒,能把任何女孩都问到无地自容,抛盔弃甲。
陈易澜已经尽自己所能地,温柔对待她。
至于事实到底是什么?谁又能百分百正确。这是她自己认定的真相,于是进退有度地阐释出来。
胜券在握,她平静如常。但被告席的顾宸可爽死了,还没等到被质询,对方就已经溃不成军。
他朝安琪看了一眼,凉薄地一瞥,少女瑟瑟发抖哭得更厉害,简直悲愤欲绝。
夏瑶把惨兮兮的原告扶下来,安抚着拍了拍她的背,“别慌,法官都没做判决,鹿死谁手还是未知数。”
“夏姐,你一定要帮我……”她咬着自己下唇,已经咬出血,“我不是故意勾`引,你知道的,我什么都没有策划……”口吻里也全是屈辱的哭音,但那种细软绵糯的女孩声线,让屈辱透着点缠`绵的味道,顾宸冷眼看着,心想还真是个尤物。
在唇枪舌战上,韩纵从没小看过她,但此刻也还是有些出乎意料。这种高水准,在中级律师里怕都是顶尖的。为了剖开真相,甚至去垃圾桶里翻了内裤。她的确有遇强则强的属性,经过上次案子后,她在找线索这点上明显变得厉害。
韩纵徐徐看向她,她仍旧坐在律师席翻阅资料,谁都不能打扰。他目光又开始变得热烈,征服和爱慕并存。看来她的能力跟她身体一样,可塑性十分拔尖。
韩纵没看卷宗,但第一场听下来,觉得疑点很多。大概是做久了检察官,他喜欢留心那些不合常理的地方。
安琪应该很开放,但言行举止却似乎过分保守,她更像富养的小姐并不像服务员,到底什么来头?为什么非要跟顾宸过不去?韩纵当然认识顾宸,不过只是一般朋友。都是官政界的中高层,相互知晓很正常。
顾宸好女色,会被女人咬一口也是意料之中,但起诉性侵,对女孩来说吃力不讨好,韩纵并不认为,一个忙于讨生活的软妹会有这种精力和胆量,应该是有人指示。
所以对方到底是冲着顾宸来的,还是冲陈易澜?如果是前者,他不会多管闲事,但陈易澜,他是不准任何人碰的。当然,或许是他思维狭隘,总觉得女的偏弱,难道软妹就不能打官司?
然而这些都是次要的,这回对他而言真正主要的是,他女人在法庭上魅力四射无人能敌。
律师为了赢,用点手段很正常,只要不触及底线。但陈易澜的心理素质比夏瑶料想的要强,她昨天还沉默寡言,在庭上也没怎么诘问,结果今天就气场全开。难不成这其实是她的策略,先让夏瑶掉以轻心,她好暗中收集证据,不然的话,夏瑶绝对会警觉,然后提醒安琪把内裤的漏洞填起来。
司法律政界,女人相当不好混,决定干这行就意味着她们内心强大,想凭借昨天在休息室里的只言片语就让陈易澜自乱阵脚,夏瑶意识到自己真的异想天开。不过她很好奇,要是陈易澜看到韩纵跟其他女人上床,不知还能不能这么稳?或许依旧能,如果她对韩纵没什么感情的话。
只是想想罢了,实现这种场景几乎不可能,她也没必要这么折腾。跟陈易澜和韩纵这种难以对付的人,还是井水不犯河水为好。上回她已经感觉到,韩纵还是敏锐的,尤其在跟女人接触上,他要不想,真的很难近身。那次是时机太过绝妙,几年都未必碰上一次,才把他耍了一遭。小耍罢了,没造成什么波澜,韩纵到现在都没追究。
她就是想打败陈易澜,赢得这场官司,结果现在看来还有点悬。
作者有话要说:
☆、“唔……不要!”
43
第二场唇枪舌战,夏瑶告诉自己要拼尽全力。但反观陈易澜, 她还是不紧不慢, 仿佛什么都没有准备, 又或者已经胸有成竹, 总之令人捉摸不透。
原告下来,换被告上去, 同样接受两位律师诘问。
顾宸虽近三十, 但却是第一回 上法庭, 可比起女孩的怯弱稚嫩,他就显得从容老辣。他似乎略懂法律,知道自己穿得整洁得体能赢得陪审团好感, 至少外表看起来斯文帅气,并不像个强`奸犯。
不管夏瑶问什么,他都是, “从没有性侵, 只是我跟她的情趣。”
陈易澜已经给他打好地基,只要他不脑残, 这盘该是稳赢。不过夏瑶还是很有手段, 愈发循循善诱。
“请法官和陪审团翻到第41页, 那是顾宸前女友, 在完全了解案情的情况下, 自愿给我方提供的口供,录音已作为证据之一提交。‘我不想给他用嘴,但他非要不可’、‘在性上, 他会逼我做一些不想做的事’、‘受够了他的专横,所以分手’。”
念完后她盯着顾宸,“你是一个不尊重女性意愿的男人,且性格暴躁专横,对吗?”
他轻笑一下,“那为什么这么多女人对我投怀送抱?夏律师你可别忘了,你上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没错,我交往过六任,我从二十岁开始有性经验,我频繁跟女性接触并且她们也是自愿的。”
“别转移焦点,我问你,你是一个不尊重女性意愿的男人?回答我。”
他偏不正面回答,“前女友的口供啊,那她有没有告诉你,她每次用嘴都吞了?”
夏瑶冷冷开口:“她吞了就代表她愿意,你是这个意思吗?”
他讥诮地反问:“不然呢?”
夏瑶觉得他简直就是个无赖,不想再无谓地兜圈,转向陪审团,“平均每分钟,就有一个女性被性侵,但强`奸案被判决的比例却不到百分之三,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不相信受害者,不相信她们遭受的痛苦,单凭几个细枝末节,‘蕾丝内裤’、‘吞了’就认为她们没有明确拒绝,以及,某些巧舌如簧的帮凶故意混淆是非,竭力为施暴者脱罪。”这句很明显在讽刺陈易澜,但冷漠的陈律师却没有理会,埋着头不知在寻思什么。她不甘心,又冷冷地勾起嘴角,追了一句十分露`骨的讥讽:“陈律师自己不也是受害者吗?没想到你居然还肯为男人脱罪。”
这话一出来,最不爽的是韩纵。这女人一副对陈易澜做过功课的样子,居然连这些事都知道。但同时他又有一丢丢虚,当然无关夏瑶,而是,他怕陈易澜会因此尴尬慌乱,从而失措。该死,律师为了赢是可以不择手段么?竟这么夹枪带棒,还用隐私来挖苦。
但陈易澜镇定自若,不慌不忙地站起来。
“顾宸跟前女友,在‘用嘴’这件事上达成一致,但对这件事的看法却没有一致,他觉得既然她吞了,那肯定是愿意的,但女友坚持说不是。”
“她可没有说同意两个字!”
“但被告也没有强逼她。”
顾宸说:“对,我没有。”
“你们不觉得这很奇怪吗?”陈易澜对着夏瑶问的,同时也对着陪审团。
陪审团不少人都露出困惑表情,不明白她接下来要说什么。
其中一个人有点严肃:“陈律师,请告诉我们,你已经看出其中的漏洞,如果故弄玄虚玩文字游戏,是会大大减分的。”
“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强迫’存在争议,那么‘接受’必然也存在争议。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遇到,明明不想答应,但还是无法推辞的情况。对方觉得你已经接受,但你自己觉得不是。我们只看到自己想看的真相,所以就很容易产生误解和分歧。也许前女友当时只是想表达某些情绪,但他却误会了,便认为她抗拒或接受。同样的道理,也许顾宸当时只是想描述某件事,但女友却误会了,认为他专横或温柔——有可能是这样,对吗?”
没人回答“对”,一时都沉默,但不管从逻辑还是情理,的确是对的。
夏瑶顺着她的话反驳:“正因为存在误解和分歧,所以我们才要制定规则,要求这种事必须得有口头同意或肢体同意,不然都算强`奸。”
陈易澜针锋相对,“个人可以要求口头同意,但法律明文从来没有这条。为什么?因为男女之情本来就隔层纱,难以言说,尤其中国女性,她们在性事上不习惯主动,难道要男人一板一眼地询问她们,然后她们一板一眼地回答‘这里可以’、‘那里不行’——这无异于扼杀了性。”
这番话可是相当刺`激,甚至能被曲解为“性就是强迫,一旦表示同意就丧失乐趣”,尺度很大,颇有颠覆意味。
韩纵一听,眼神明显变了,几乎带着几分露`骨,仿佛她在他面前脱衣服似的,胸腔那块又开始变得灼热起来。他一厢情愿地把这当做她对自己的接受,哪怕并不是百分百。
夏瑶不可思议地瞪着她,“陈易澜,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在反驳你。证明你把前女友的口供拿来,起不了任何作用。直白了当地说出‘我愿意’,在其他事情上固然很好,但情`欲却是特例,你不觉得,当你说出这三个字时,你就没有欲望了吗?”
“感情里最有趣的不就是无法预测么?你不知道对方,下一步会采取怎样的行动,把自己交给一场无法掌控的冒险,和全新的感官体验——所以才充满期待和浪漫,我相信,制定法律条文的人肯定也是哲学家,他知道这会谋杀爱情,跟人性违逆,所以从没拟出来。”
陈易澜说完后,底下鸦雀无声,陪审团的人看向她的目光变得不太温和,但里头的男性却相反,好几个甚至无声地笑了起来,像是要给她鼓励和赞许,不过她并不需要。
夏瑶神色复杂地打量她,“你想赢想疯了吧。”
“前女友的口供说明不了任何问题,那是男女对待情`欲的正常表现。”
最终结论一落地,底下一片哗然。
陈易澜谁都没看,只是徐徐收回目光,落在自己面前的卷宗上。
某种程度上,她这番辩驳堪称精彩绝伦,不仅结合法律还结合人性,不过要是录下来公放,恐怕会引起相当的争议。可能会有女人骂她,但绝大多数男人,怕是都会爱死她,别的不说,至少讲到了韩纵心坎里。
他听得浑身发热,那种熟悉的躁动感又来了,兴奋、迫切、激动,想压倒她,想占有她,想把自己身体里的滚烫也灌进她体内,男性的欲望又蠢蠢欲动地狂嚣起来。
“不择手段的人是你,陈易澜,我算是小看你,你今天让我大开眼界。”夏瑶重重合上卷宗,什么话都不想多讲。这场官司她输定了,赢了很多第一次输,竟折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手上。
不管手段如何,单纯就律师层面,她真的很成功,整场辩论相当有煽动性、引导性,不说把人牵着鼻子走,但至少会被她干扰。
顾宸高兴极了,站在被告席上鼓起掌。
法官一声令下,全场肃静。
五分钟后,出结果。
陪审团二十七个人,其中十个女性,一半认为被告有罪。但综合结果来看,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都同意无罪。陪审团的裁决只占百分之三十,绝大部分权重还是属于法官的。但正常情况下,法官跟陪审团一致,而这次仍然不是例外。
陈易澜大获全胜,可谓赢得漂亮。
顾宸从被告席下来,一脸喜色地想跟她击掌。结果陈易澜并不伸手,他只好讪讪收回。
她从法庭下来,一路到休息室,都有人不停打量。投注在她身上的目光,或赞许或佩服或兴味,她全都没有在意。当然,也有人很不客气地拦住她,对她吼,“你是代表男权的吧?你说的那些话,得有一个前提才能成立,女性是男人的欣赏物和发泄品!什么情`欲是特例,说出来就丧失美感,还跟人性违逆,你脑子有问题吧!”
陈易澜说:“我只是为了赢官司,还希望不要过度解读。”
但对方却对这个答复不满意,不停骂她,非要她道歉才行。可能是某些法治媒体的男记者,比较愤世嫉俗,总喜欢夸大和曲解,“陈律师,你在法庭上贬低了所有女性,你竟然连对不起都不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