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坤成那媳妇来头那么大?”苗翠花听了儿子的话,大吃一惊,“可如果真是这样,她又看不起坤子,当初为啥嫁给他呢?”
难道是脑子有病?
“我也不清楚,坤子也没和我说,只知道似乎那沈悦再婚了,再婚的对象同意她把儿子接过去,而且沈悦似乎也想起了阳阳这个儿子,难得有了些慈母心,派来了几个人,把孩子给带走了。”
顾建业挠了挠头,坏事真的都赶到一块去了:“妈,你知道坤子他媳妇是谁家的闺女吗?”
“谁家的?”苗翠花只听到说沈悦的娘家有权有钱,倒是不清楚她是谁家的。
“她是黔西沈家的闺女,她堂妹,就是从衍那后妈。”
顾建业刚知道的时候,也感叹这世界太小,什么事都凑一块去了,而且他隐隐有些担心,萧从衍的踪迹老爷子是掩藏的好好的,可是难保,沈家人从阳阳的嘴里听到些什么,知道从衍那孩子现在在涟洋,和老爷子在一个地方。
当初他们去黔西,沈荞见过他们一面,只是并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因为那一面不欢而散,怕是连他们叫什么名字,沈荞都不清楚。
“这沈家的家教还真是好,专出贱人。”
苗翠花感叹了一句,能教出这样的女儿的能是什么好人家,就算是现在坐在高位,这好日子也过不长。
“那你和坤子就眼睁睁看着那些人把孩子带走?”这是苗翠花想不明白的地方,那个女的是孩子的妈,可坤子还是孩子的爸呢,这些年还是坤子一手把孩子带大的,就算是闹破天去,也是坤子在理啊。
“话不是这么说的,谁让坤子没有沈悦那女人心狠呢。”顾建业摇了摇头。
这些年,一个人的家庭成分越来越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关系到了一个人的前途,三代贫农,根正苗红,现在穷就是件好事,那意味着出生正,谁家里要是出过一个劳改犯,只要稍微有点牵扯的亲戚,全都会被打下不好的烙印,更别提被带上什么臭老九,走资派帽子的人了,作为他们的直系亲属,在读书和就业上都有极大的问题,严重些的,甚至会被剥夺读书和就业的机会。
这些年因为抓倒卖抓的紧,顾建业和余坤城已经很少接活了,可是早些年做的那些事也不是没有留下丝毫把柄的,也就是大伙都不在乎,其实细查起来,未必找不着证据。
余坤城要是被定了罪,沈悦作为孩子的生母,照样可以把孩子带回去,只是那时候,孩子身上会不会因为生父多一些污点,那就说不准了。
再说了,余阳今年已经十三了,现在知青下乡,只要超过十五岁就可以了,余家是城镇户口,余阳又是余家的独子,可这并不代表,有心人活动过后,余阳不会被因为某种原因,送去其他更偏僻的地方插队,比如疆城,又比如蒙原。
十几岁的孩子,去了那样的地方,生死可就是未知了。
沈悦的心够狠,她夺的只是余阳这个人,夺不到,毁了她也无所谓,可是余坤城不行,这个儿子是他一手带大的,对于余阳的感情,他比任何人都深,在这场博弈里,他从一开始就输了。
权势啊,果然是这时间最美妙的东西,顾建业第一次清楚的认识到,人在这个世界上光有钱是不够的,只是有钱,你永远也护不住你在乎的人。
第103章 决定(捉虫)
顾安安听着黑妞转述的话,顿时就愣住了。
她是真不知道,余阳原来是那样的身份,当初那本小说,她只看了开头,又大致知道了些后来的故事走向,实际上中间历经的一些过程,她都是不太清楚的。
她知道小说中的女主,也就是穿越女堂姐看中的是余阳的身份,但是在她的心里,完全是因为那时候的余家和顾家合伙做生意,赚了很多钱,以及余阳本身的优秀,吸引到了顾丽,丝毫没有想到他的身世里头还有这样隐藏的伏笔。
他的生母沈悦居然是沈家的女儿,沈荞的堂姐,这世界真是太小了,极品都凑一块去了。
顾安安忍不住咬起了手指头,这是她上辈子养成的毛病,一有烦心事就啃手指头,这个行为这辈子已经很少犯了,可是现在,她又忍不住了。
依着沈家现在的权势,余阳被他们抢了去估计是要不回来了,再说了,沈悦是余阳的生母,她想要养着余阳,那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她对孩子根本就没有尽到过抚养的义务,可就凭她的身份,余叔想要和她争,那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更何况沈家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会使出很多下作的手段逼着余叔放弃。
顾安安绞尽脑汁回想着记忆中小说里的内容,可是丝毫没有找到和余阳身世有关的讯息,她是知道小说中的女主也就是穿越女堂姐是有原主一生的记忆的,或许她知道点什么。
要想知道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得从堂姐的口中寻找突破口。
只是顾安安有些许不安,能让堂姐把余阳当做金龟婿,可能光有钱是不够的,白手起家的普通人,再怎么有钱,也就是那回事,作为有着先知本领的顾丽,自己也能顺着时代的推演,大赚一笔,或许说,是因为余阳身上,有她更迷恋的东西。
顾安安想着,小说中穿越女的官配无疑就是富二代官二代红二代,或许说,余阳除了余家的财富外,还有另一点吸引顾丽的东西,就是他背后的沈家。
如果真是这样,那是不是意味着余阳回不来了,至少在他能真正主事之前回不来了。在沈家长大,同时又拥有余家的财富,这样的余阳,或许才是顾丽心中的最佳男主。
顾安安不敢相信,如果真的是这样,余叔叔会有多痛苦,余阳又该多难过。
她的心里有些酸,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用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更多的是享受大家对她的好,却没能帮自己在乎的这些人做些事。
萧爷爷是这样,萧从衍也是这样现在到了余叔叔和余阳身上,还是这样。
这或许是顾安安和顾丽最大的不同,她总觉得自己得到的太多付出的太少,而顾丽总觉得得到的太少,付出的却又太多。
顾安安陷入了深深的自责里,她忍不住离开自己的房间,去了隔壁屋子看看喝醉酒的余叔。
黑胖见监视它的人走了,立马吐着舌头喘着气从转轮上下来,可是想着刚刚安安难过的模样,纠结了一会儿,任命地再次爬上了转轮。
咕噜咕噜咕噜的声音再次响起。
安安心情不好,鼠还是别让安安操心了,鼠真是一只贴心的好鼠。
隔壁的余坤城喝了太多酒,早就醉的不省人事,只是即便在沉睡的状态,他的嘴里还一直呢喃着阳阳,儿子这几个词,可想而知,他的心里,到底有多么的难过。
顾安安历经两世,从来就没有体会过做母亲的感觉,但是她知道,时间上像沈悦这样绝情的母亲终归在少数,绝大多数的父母,一辈子都在为孩子牺牲,为孩子努力,每一个孩子,都是他们的至宝,失去自己的骨肉,那种疼痛,剜心刺骨。
看着这样憔悴又狼狈的余叔叔,顾安安觉得自己应该替他,替余阳做些什么。
顾安安打定主意,朝二叔家走去,再过些时间,四堂姐也该回来了。
“我要见我爸爸。”
十三岁的余阳也算是个少年了,约莫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让人忽略他略带稚气的长相,或许还会将他看做一个成年人。
余家人天生就是高个种,余坤城如此,余阳也是如此,他现在这个身高,已经远远高于同龄人了,加上余坤城注重孩子的锻炼每天早起带着孩子跑步练习负重,余阳的身材很结实,腹部隐隐已经有了腹肌的轮廓,他的五官五分像爸爸,还有五分像妈妈,幸好是个男孩,像沈悦的那部分样貌在他渐渐成长,棱角越发明显后,渐渐看不太出来了。
剑眉星目,明亮有神,鼻梁高挺,鼻骨处微微凸起点驼峰,他的嘴唇有些薄,樱粉色,下巴中间微微有个凹陷,形状犹如两座小山峰,是个很有辨识度的下巴。
总的看上来,是个很帅气的少年,或许是还在长身子,脸颊上还有点肉呼呼的,棱角没有彻底长开。
余阳倔强地看着眼前的男人,以及坐在他边上,有些拘谨,又有些高傲的女人。
“你爸爸已经不要你了。”沈悦看着眼前的所谓的自己的儿子,在她看来,这个儿子只是她耻辱的象征,要不是当初的余坤城,她也不会被逼无奈去小诊所打胎,导致她现在再也无法生育。
沈悦心中暗恨,可是她早就忘了,当初打胎是她自己一人的决定,那时候的余坤城,甚至都不知道她怀孕的事。
当年沈悦的父母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二叔一家顿时就成了沈家的实际上的掌权人,掌控了沈家所有的势力,沈悦一直怀疑自己父母的死不是意外,可谁让自己和哥哥还年幼,没有替父母寻找真相的本事,而祖父又偏袒二叔一家,根本就不给他们兄妹俩活路。
大哥在父母出事后不久就走了,沈悦独自和二叔一家居住,她总担心,再住下去,自己也会死在二叔一家的手上,严重的被害妄想症使得她偷偷地从家里逃了出去,正巧碰上了独自出车的余坤城。
或许英雄救美特别容易能让一个担惊受怕了许久的女人有好感,一开始,沈悦是真的喜欢余坤城的,毕竟他帅气英俊,而且他还将自己带离了沈家那个龙潭虎穴,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沈悦渐渐就不满意了。
余坤城没钱没权,自己只是要求餐餐吃细粮,每个月做几件新衣服,这么简单的要求,他都满足不了,生了儿子,每天那个小鬼又哭又闹的,他也不帮她请一个保姆,眼睁睁看着她被那个孩子给烦死。
沈悦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瞎了眼了,当初会看上余坤城那个男人,因此在一得到哥哥回了黔西,并且当上了市委副书记后,就赶紧抛下那两个累赘,匆匆坐上了回黔西的火车,与此同时,她还带走了家里所有的粮食,除了那些她不屑于吃的代食品,丝毫没有想过,她带走了粮食,余坤城父子俩怎么办。
或许在沈悦隐秘的心思里,是希望这两父子饿死的,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知道在她消失的这么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了。
现在的她,是沈家的女儿,是沈恪的妹妹,还再嫁了沈恪的心腹秘书,在黔西,谁不高看她一眼,可偏偏她因为伤了身子,生不出孩子来,夫家已经开始有了微词,要不是哥哥压着,现在的丈夫怕是早就和她离婚了。
现在双方各退一步,她同意丈夫过继兄长家的儿子,丈夫也允许她把前头生的那个孩子接回来,让哥哥帮忙养着,算是相安无事,将这场婚姻持续下去。
沈悦很满意现在这个丈夫,文质彬彬,还是大学生,前途远大,除了身体比不上前夫,其他方面,简直就把余坤城贬到了地心,最主要的,这个丈夫能让给她脸面,让她不在当年的那些小姐妹面前丢脸,哪像余坤城,别人要是知道她丈夫是个开卡车的,怕是她的脸都被丢尽了。
“我给了你爸五千块钱,有了这些钱,他可以再娶一个妻子,再生好几个孩子,你觉得他会不同意吗。”
沈悦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上下打量着她这个儿子,要不是她不能生,嫂子也在生了妩儿后再也没了音信,用得着把这个土包子接回黔西吗。沈悦一点都不想余阳出现,要不是哥哥态度强硬,她现在的好日子还得靠着大哥,她可不会同意。
“我不信。”
余阳厌恶地看着眼前的两人,是他们让人把自己从爸爸身边绑走的,尤其是那个女人,她不是一点都不在意他这个儿子吗,凭什么现在把自己带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你——”看着那小崽子桀骜不驯的眼神沈悦就来气,她是他妈,是她生了他,他怎么敢用这样仇恨的眼神看她。
“好了。”沈恪制止了妹妹即将脱口而出的责骂。
“你就是阳阳吧,我是你舅舅,或许你从来就没有听你妈妈提过我,但是自从我知道有你这么一个外甥的存在,就开始想象你的模样,你跟我猜想的一般优秀。”
沈恪看着外表出众的外甥,心里已经满意了一般,甚至有些后悔,当初就该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八岁的孩子和十三岁的孩子,难养的程度可加深了不少,要是他年纪还小,自己有把握将余坤城从他的记忆里完全碾去。
不过现在也不是没办法,沈恪自认为,没有一个人能逃过诱惑,如果有,那只是利益的筹码不够大,等余阳,不,沈阳这孩子在沈家住上一段时间,过上丰衣足食,人人追捧的生活,他就会渐渐忘了那个小县城,忘了那个没本事的爸爸。
沈恪走到余阳的面前,伸手想要摸摸他的脑袋,却被余阳一手拍开,啪地一声,沈恪的手背立马就红肿了起来。
余阳赤红着眼,看着眼前假惺惺的两人,他不信爸爸会为了那点钱不要他,任何人都可能抛弃他,就爸爸不会。
他气冲冲地冲了出去,不顾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的事实,想要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哥哥,这白眼狼根本就养不熟,我看你和大嫂完全可以加把油再生一个。”沈悦一点都不想养这个儿子,看他居然还敢胆大包天的打自己的亲大哥,对他的厌恶程度更是加深了一层。
“不养他,难不成你想养二叔家那几个小崽子吗?”沈恪看着自己的手背,眼神带上一抹冷光,不听话的孩子,那可是要吃苦头的。
沈悦有些怕自己这个大哥,对上他那个眼神,顿时就不敢再说些什么了。
“你……”
沈恪凑近妹妹的耳朵,叮嘱了几句,沈悦的脸色有些难看,可是在沈恪的压迫之下,只能苦着脸答应。
“不是想逃吗,你爸已经不要你了,他已经把你卖给我了,想逃,行啊,来人,给我打断他的腿,看他逃到哪里去。”
沈悦坐在椅子上,看着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儿子,心里一点怜悯都没有,恶狠狠的话,让边上的几个打手也不禁有些心寒,觉得这沈家的女儿,心肠未免也太毒了些。
虎毒不食子,哪有当妈的,让人把儿子的腿打断的。
余阳再成熟,那也只是个孩子,被余坤城保护的好好的,每天的任务就是读书和玩,这几天的一幕幕对他来说冲击太大,在他小小的心灵上,简直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
他目眦尽裂地看着拿着棍子朝他越走越近的男人,以及他手上的棍子,想要挣扎反抗,却被其他人牢牢抱住,根本就动弹不得,嘴巴还被堵上了,除了呜咽声,根本就说不出话来。
“够了,你在做什么!”
在余阳觉得那棍子即将砸下来,闭上眼睛的瞬间,房间的门突然被打开,沈恪怒气冲冲地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