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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综]萌宠日记》作者:冬迦
作者:冬迦
文案
超级英雄和他们的饲主们。
某一天,超级英雄突然变成了萌宠,走投无路之下,只好接受被人收养的境遇……
咦?这个饲主有点讨人喜欢。
又名《我的宠物看我的眼神不太对劲》、《不是萌宠,是超级英雄》、《当男神纷纷变成萌宠》
会出现的萌宠会有:大金毛,三脚猫,红毛狐狸,黑猫,柯基犬,大角鹿,仓鼠等等。
注:①一个萌宠对应一个cp!不止一个饲主!
②本文综影视。
本文目前状况:金毛卷(√) 三脚猫卷(√) 柯基卷(√) 卷喵卷(√) 大角鹿卷(√) 黑猫卷(√) 红毛狐狸卷(√) 仓鼠超蝠卷(√)
内容标签: 英美剧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超级英雄
搜索关键字:主角:变成了宠物的超级英雄和饲主们。 ┃ 配角:超级英雄,名侦探,etc ┃ 其它:超级英雄,萌宠
作品简评:
“说起来你们大概不信,其实我不是萌宠,我是超级英雄。”某天突然变成萌宠的超级英雄看着自己此时软萌甜的外表,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在他们走投无路之下,只得接受被人领养的命运……咦?等等,我的饲主有点讨人喜欢。 本文是超级英雄的综合文,由数个不同饲主与自己得到的萌宠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组成,构成超级英雄变萌宠这个主题。作者语言诙谐,文风清新治愈,轻松欢快。
卷一:大金毛
☆、第1章 【大金毛①】
【雨天的早晨,捡到大金毛一只。】
【饲主:克丽丝汀.拉科斯(宠物店主)】
秋天的雨,最难熬。
我闭着眼睛,听着窗外的雨声,静静等五点半的闹钟响。
闹钟的时间越调越早,可是我也越醒越早。我睁开眼睛,深深叹了口气。离开了华尔街,不争不抢的日子反而过不惯了。
晚秋的雨最讨厌了,又冷又腻人。我裹紧了被子,翻了个身,却听到了闹钟响起的声音。
终于,可以起床了,该去楼下给那群宝贝喂饭喂水了。
我父亲十年前失业后,在纽约不繁华的街上开了一家宠物店,一开就是十年。他特别特别喜欢小动物,所以这十年他过得很开心。
不过一个月前他很不幸地因为癌症去世了,这家店只能由我这个独生女继承。母亲在七年前就离婚改嫁,与父亲关系早已平淡如水,但至少她还乐意回来送父亲最后一程。
葬礼后,母亲离开前,捧着我的脸,哽咽着:“克丽丝(Chris),你不能这样……你看你瘦了多少,你需要好好吃饭。”
为了让她安安心心回加利福尼亚的家,我再三保证我会吃好喝好活好。
事实上,虽然我吃得依旧不怎么多,睡得依旧很少,我感觉我过得挺不错的。比起刚失恋那会儿好多了。
我拖拉着拖鞋,走到店里,给嗷嗷叫着的小猫小狗小仓鼠等等的萌宠添食添水。跟特别受小动物欢迎的父亲不同,这些萌宠们不喜欢我。
今天也是,它们一见到我,不是一脸嫌弃就是懒得理我,连冲我恐吓地嘶吼都没有。
作为宠物店店主,最可悲的不是宠物怕你攻击你,而是你都快卑颜屈膝了,它们还是不鸟你。
今天的我也是心塞塞。
我披上雨衣,换上雨靴,提着昨天积攒的三大袋子垃圾往外走。这三大袋子不是那群宝贝们的掉毛就是它们的排泄物。
垃圾车来得一如既往的准时。司机我认识,常见面:“早上好,小百灵(注,店长姓氏Larks,直译即为百灵鸟)老板。你起得还是那么早。”
“早上好大叔,”我笑着打招呼,“今天可真冷呢。”
把垃圾往垃圾车里一丢,我裹紧雨衣,去街转角买早餐。
路上有大滩的积水,即使穿着雨靴,我还是很不乐意趟着水过去。所以在我买饭回来的时候,就绕了一点远路,从雨天早晨寂静无人的小公园穿过去。
径直地穿过去,这是我最初的打算,但是没能成功办到。因为我在小公园里,看到一堆泡在积水里红红蓝蓝黄黄的东西。
真是莫名其妙。
我走近几步,结果发现那是一只全身是伤的大金毛,裹着破破烂烂的国旗同色布料,脑袋上还扣着一个蓝色的标着A的头盔,几乎全身都泡在水里。
那积水都快被它身上的鲜血给染红了。
它身下反扣着一个盾牌,颜色搭配和那个头盔,怎么看怎么像曾经拯救过纽约的美国队长的风格。
这到不奇怪。
自从复仇者联盟曝光,宠物打扮模仿美国队长和钢铁侠他们就变成了时尚。我家店里就曾接待过不少被主人打扮成这样的宠物。
但是这个盾牌比我以前见过的玩具盾牌都要大,看起来是高仿的。
啧,有钱人家养宠物舍得花钱,也更能狠得下心肠。
作为宠物店主——虽然是刚刚上任——我不能见此不救,于是我立刻就跑过去,蹲下去,小心地检查了一下。
它的伤很重,不仅有割伤,居然还有枪伤。我都快被吓死了,居然还有人这么狠心!
不过没想到,这个大金毛还活着!我拨弄它几下,它耸耸鼻子,闭着眼睛微微动了动耳朵。
真了不起!这顽强的生命力!
我没耽搁,用牙咬着装早餐的塑料袋,翻过盾牌,把受伤的大金毛连同那些破破烂烂的衣服一起装进盾牌里。等抱起来才知道,这只金毛也太大了点吧?超级重唔啊……
盾牌完全装不下它,我只能一手拖盾牌,一手拖它,废了老大的劲才把它拖到我的宠物店。
垃圾车的司机路过我家门口,饶有兴趣地一吹口哨:“小百灵老板,你还捡玩具狗啊?”
玩具狗可没它这么沉!
大金毛一进工作室,店里的宝贝们突然沉寂了一下,然后就开始不停地发出疯狂的嚎叫,可一旦看见我又消沉了。
真是哔了金毛了,老娘怎么招你们惹你们了!
我翻着白眼,把美容柜台上的东西都扫到地上去,仔细地给它检查了一下。骨折和割伤我能处理,但枪伤就没辙了。
以前父亲没去世的时候,我来帮忙,父亲说过,遇到伤重的宠物,直接找敲三楼的门。
我脱了雨衣,蹭蹭蹭跑上三楼。
我家宠物店店面不大也不小,分为一二两层。但店面是三层,第三层租给了一位牙医。
虽然时间还早,牙医诊所还没开门,但敲敲门,没一会儿医生就出来了。他是一个个高细挑,黑发黑眼,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打扮充满禁欲味道的苏格兰人。
我一说明来意,牙医先生就翻白眼,用苏格兰腔说道:“小百灵老板,你父亲那讨小动物喜欢的一手你没学到,倒是这讨邻居厌恶的一招你竟然无师自通了。”
紧接着他笑了笑,“我拒绝。”
换我父亲,他肯定要没脸没皮地磨到牙医先生同意。但这方法技术含量低,也耽误时间。
我比较喜欢简单粗暴的方法:“帮我这个忙,这个月房租减半。”
牙医先生立刻挽袖子下楼:“收回那句话,你挺讨人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 店长的姓氏Larks的意思是“百灵鸟”,这家宠物店就叫“百灵鸟宠物店”。
写甜文安抚大家被虐的心。
本文有第一人称也有第三人称,第三人称为主。
☆、第2章 【大金毛②】
【眼神温柔的大金毛。】
【饲主:克丽丝丁·拉科斯(宠物店主)】
我没动过手术,也没旁观过真正的外科医生做手术,但牙医先生动刀子的技术真让我佩服。
牙医先生披上白大褂,麻溜地给大金毛打了麻醉剂,捏着手术刀和镊子,在高亮的灯下低头忙碌,手上行云流水一般好看,没一会儿就把子弹取了出来。
子弹在光下一闪,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与此同时,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住三楼的苏格兰先生可真是厉害,不仅是牙科,连外科居然都这么擅长。
牙医先生把子弹丢进桌边的铁碗里。
我连忙凑过去看。
是真的子弹呢!看起来跟平常人们用来防身的子弹口径差不多。
也不知道是哪家的主人这么狠心!我特别同情地摸摸昏迷着的金毛的脑袋,却看到牙医先生皱着眉头,用镊子夹着带血的子弹在手术灯下看个不停。
我隐约看到子弹上有花纹盖在血花下。
“怎么了?”我问道,“子弹哪里不对吗?”
牙医先生把子弹放下,开始着手缝伤口:“没什么,就是觉得这子弹很漂亮。”
……估计做医生的心理都不太正常。
我小心地说道:“你要是喜欢你就拿去吧。”
牙医先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只是等做完这个小手术之后,他简单地讲了讲注意事项:“……大概明天就会醒了。”
我给大金毛擦着还湿哒哒的毛,点点头:“谢谢你啦医生~”
“不必了,这个月房租减半,”他用干净纱布包起那颗子弹,“加上这颗子弹足够了。”
……沾着血的子弹到底有什么好的?
我真搞不懂他。
一楼时常有顾客来光顾,其他宠物宝贝们时常会叽叽喳喳咋咋呼呼的嚎叫,这可不是适合修养的地方。
我便伙同牙医先生,把这只重得不科学的大金毛拖到二楼,安置在我的房间外的沙发上。
这只金毛到底有大多?
大到快要把整个沙发都占领了。
牙医先生说大金毛大概会在第二天醒过来,但我一直等到第三天晚上,它才慢慢睁开了眼睛。
在等待它苏醒的期间,除了定期换绷带和伤药,我时不时地就要来看它一眼,生怕错过它醒来的一瞬间。
说来奇怪,这种全身心投入只为一个目标的感觉真舒服。自从我把华尔街的工作辞掉以后,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当时我在二楼浴室打扫卫生,突然听见卧室方向有重物落地的声响,于是跑去看奇书仙缘。
就见到卧室门口的沙发旁边,那一大坨裹着白色绷带的金毛铺在地上,一双温温润润的蓝眼睛笔直地朝我看来。
我跟它第一时间对上了视线。
第一感觉——它的眼睛好温柔。
第二感觉——金毛犬有蓝眼睛的品种吗?
第三感觉——它干嘛这么震惊?
是的,这只大金毛看我一眼,再看自己的身子一眼,眼睛里满是震惊。我都不知道,原来动物也可以流露出这么生动的情感。
除了震惊,它的眼睛里还有戒备和警惕。
这只可怜的大金毛对我有防备之心很正常啦。不用猜也知道,它之前吃了不小的苦头,会对其他人类不抱有戒备才奇怪呢。
不过它身上又是骨折又是中枪,动一动都很勉强,现在又从沙发上跌下来摔了一摔,哪能站起来。
我只好先把这个顽强但乱来的小家伙扶好,慢慢劝慰它重新趴下来:“来来来宝贝儿,不要急着动,瞧瞧看!我可是好人呐!你现在有伤在身,不要不乖啦~”
稍微一碰它就知道它很紧张,或者说,有些恐惧,全身绷得很紧。
它在我怀里挣扎了几下,最后因为伤没好,劲不大而放弃抵抗。
据说狗狗喜欢被人摸脑袋,我便蹲在地上,一手托它下巴,一手摸它脑袋,不停地安抚它:“宝贝儿,别怕嘛宝贝儿~”
“宝贝儿你的眼睛真好看~”
“你说你这么可爱的宝贝儿,你的前主人怎么舍得把你扔掉的?啊啊啊,你这个眼神看得我好想亲你一口~”
嘴上说着“好想”,实际上……实际上我已经忍不住低下头,在它额头上“吧唧”就是一口。
大金毛一瞬间懵逼的表情真是太可爱了!
我忍不住大笑着,用力揉它的头毛。
懵逼过后,大金毛惊慌焦虑的眼神也变得冷静下来。这下子,它再看我,完全就是审视了。
它的目光从头扫到脚,最后又回到我的脸上。我能听到它低低的呜咽声,似是询问,也似是可怜。
我仔细盯着它漂亮的眼睛,看着那温柔的蓝色,感受着它近乎无声的询问。
你是谁呢?
我为什么在这里呢?
我该怎么办呢?
我仿佛听到它在这么问。
“我是克丽丝,”我摸着它的脑袋,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直接解释给它听,“而你会在我这儿呢,大概是因为命运美好的安排吧……至于怎么办,你不如从了我吧~”
说着,我用双手捧住它的脑袋,用力搓揉了一阵,在它想要抗议但抗议无效的注视下又凑过去亲它脑袋。
但始终亲不着。
它躲了一次又一次,最终我只能在它明显“拒绝”的注视下,又把它的脑袋搓揉了一通。
“太不可爱了!”
☆、第3章 【大金毛③】
【留下来吧,亲爱的穿越之夙颜青桑。】
【饲主:克丽丝丁·拉科斯(宠物店主)】
早晨,被我可爱的雇员小夜莺姑娘叫醒后,我抱着被子躺在床上愣了半天。
歪头看看闹钟,早上九点整。
omg……我捂住脸。
我不但忘记了定好闹钟,还少见的睡过头了。
以前在华尔街工作的时候经常昼夜颠倒,睡过头是常有的事。不过现在我的工作如此平稳而毫无波折,居然也会有这么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