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即她便想出去解决了这伙强盗。
大樟说,凡间人类的事情,她一个小小花精不要插手,任由它如何发展。
可她已经不是刚下山涉足人类的小花精了,和人类的相处,她知道,人类分有好人和坏人,就跟花精有想要修炼成仙子,有想要堕入魔妖道的异类。
她看着那些强盗烧杀抢掠,便想着将他们杀了。
可转念一想,如果她也滥杀无辜,那不是和这伙强盗一样吗?既然他们残害的是人类,那么,这些事情就该交给人类来处理吧!
最终,白赤赤将这些强盗制服,然后丢到衙门里,让衙门的官老爷来处罚这些强盗。
这些强盗正是官府头疼了两年的匪盗,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的强盗头子,更是残忍成性。
白赤赤身负厉害武功,衙门请她出面解决了强盗头子。
白赤赤当时只想着解决这些强盗就够了,不想上山打匪盗。
可是,在她拒绝的时候,整个衙门外头,那些还存活着的村民,跪下来求她,求她一定要救救他们这些老百姓,否则,就算她抓了几个小强盗,那强盗头子手里还有人,还是会烧杀抢掠。
看着满地的孩子失去了亲人哭的悲惨,那些女人失去了丈夫,那些孩童失去了父母,失去了各种亲人,白赤赤心在作痛!
人类不该和平相处吗?为何这般残杀?
最后,她还是答应了帮忙抓强盗。
很快的,那一伙强盗在她的帮助下,全部被抓捕,连那强盗头子也被抓了。
山寨里头,剩下女人和孩子。
走的时候,有一个孩子跑出来拉着她的衣服求她,求她放了他爹。
白赤赤问,“你爹是谁?”
细问之下才知道,那孩子的爹,正是强盗头子。
白赤赤刚一听觉的好笑,“你爹残害了那么多人,即便他待你好,可他待这些无辜的百姓何其残忍?若要怪,你该怪你爹,为何不好好谋生,干这勾当?”
那孩子不管,使劲的哭,还说他的母亲已经怀胎六甲,难道要他们失去父亲了吗?
白赤赤听这话,突然觉得更加好笑,“你爹杀了多少孩子,杀了多少别人家孩子的父母,难道他们就活该失去双亲,失去家园,被你们烧杀抢掠吗?他们难道不恨你爹吗?你认为你爹做的对吗?”
那孩童一言不发,他也知道他爹做的不对,但是他就是要求白赤赤。
白赤赤当然不可能答应。
这孩子一心想的是怎么救出自家爹爹,却忘了,他爹的手上,沾染了多少无辜百姓人家的性命?
官府将匪盗一一处决,匪盗几个头子,因为罪孽深重,在老百姓的血书下,最后被下达了车裂的刑罚,至于那孩子的父亲,被斩首示众,在城门挂足了百天。
至此,山下太平!
这对于白赤赤来说,就是她修炼的几百年间,一件小事情罢了,惩恶扬善,是她该做的。
可她却不知道,那孩子在后来失去了父亲之后,母亲又难产致死,最后剩下他一个人孤苦无依。
刚开始他倒也过的不算艰难,只是到了后来,两国战事起,加上君主昏庸无道,他沦为了流民,最后变成了奴仆,最后,被主子毒打致死。
他生前因为遭受了太多的罪,所以他把所有的一切,都怪罪到了当初害的他家破人亡的那个女子身上。
他恨极了,觉得自己本该有个好家庭,却被这个女子破坏了。
他死的时候,刚好遇上了阴年阴月阴日阴时,血液蔓延进了至阴石碑中,终年吸收周围的怨气阴灵,不得投胎转世。
后来,他渐渐有了神识,为了报仇,他和当地十戒恶灵许了他的灵魂,只求报仇。
为了找到白赤赤,他花费了上百年的时间,最后找到了她。
后来,他就在白赤赤修炼的时候,干扰了白赤赤,想要让她修炼中死去。
却没有想到,误打误撞中,白赤赤花精肉.身虽然已死,灵魂却到了另一个世界中。
为了杀死白赤赤,他倒是耗得起时间,等待着一个杀死白赤赤的机会。
所以,就有了后来江建的事情,以及沈陆臣昏迷的事情。
听完大樟说的,白赤赤恍然大悟。
“没想到,这孩子居然如此狠毒,如此说来,若是当年没有除掉他的父亲,他日,他就是比他父亲更凶残的匪盗,简直可怕!”
大樟赞同的点头,“的确如此,不过,你却把自己陷入了困境当中,若不是那次的事情,你何止与此?”
大樟说的“于此”,白赤赤知道是什么意思?
如果不是她“多管闲事”,她现在还是霞光谷的谷宠,受尽阳光雨露的宠爱,一天天的修炼,总会有一天,成为天上的仙人!
如果刚来到这个世界,白赤赤或许会觉得可惜了,可现在,她看着面前的沈陆臣,倒是释怀了。
纵然人类不过短短百载光景,可能体验人世间的七情六欲,却不枉来这世间走一遭!
想到这里,身为她最好的朋友大樟,白赤赤突然想让他也在这里,感受人世间的七情六欲。
“那……大樟,你也留在这里吧,这个世界远比霞光谷好玩多了。”
大樟失笑,“再说吧,反正现在,霞光谷也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白赤赤疑惑。
“千百年的过阴都过去了,可不就是回不去了吗?”
白赤赤看他笑着,并没有细说,也没多问。
至于沈陆臣会醒过来,大樟说,是他帮的忙。
而沈陆臣当时为什么能打赢那怪物,大樟只说可能是因缘巧合吧,至于是什么原因,也没细说,当然,可能大樟也不知道。
白赤赤还是病人,说了那么多话,沈陆臣让她好好休息,至于他和大樟,也要好好休息。
只是,刚出了房门,沈陆臣看了眼大樟,突然说道:“你瞒了她很多事情。”
虽然不知道这个大樟是怎么救了自己,也不知道他和白赤赤以前的生活,但是看的出来,这大樟能来到这里,绝对不是简单的事情。
可大樟却失笑道:“瞒了又如何?我也瞒了你不少事情,难道,你还从我嘴里挖出来?”
“你……”
“既然大白喜欢这个世界,喜欢你,就好好对她吧,至此,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你和她……好好过日子吧!”
沈陆臣总觉得,他最后一句话,说的那么的心不甘情不愿。
半个月后,白赤赤的伤口终于好的差不多了。
而早在半个月前,白赤赤醒来之后,沈陆臣微博就已经告知大家,他已经醒过来,感谢所有关心他的人,粉丝终于可以把这颗悬着的心放下了。
至于大樟,在沈陆臣家里住了半个多月,突然提出要走了。
白赤赤一听,整个人不好了,“怎么好端端要走啊?你留下来陪着我多好啊?”
大樟看了眼满脸醋味的沈陆臣,笑道:“不了,我有自己的生活,也习惯了那样的生活,你呢,好好过日子吧,身为人类,该是过你该过的日子,至于我……我永远会在你身后陪着你,只要你需要我,我们的感情,永远不会变的。”
白赤赤倒是想留着大樟,可奈何他不愿意留下来,只说在这个人世间到处走走,看看,毕竟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和霞光谷是完全不一样的。
白赤赤留不住他,只能让他有空了来看她,不要跑的太远。
“对了,你拿着手机,带着平板还有电脑,咱们可以通过电话还有视频联系,这些东西,你都熟悉起来。”
白赤赤一股脑儿往他手上塞东西,可惜,大樟没要。
“等我安定下来,学会这些高科技,再联系你吧!”
大樟,很快就走了,白赤赤纵然心里有千般不舍,也只能看着他离开。
看着白赤赤情绪低落,沈陆臣揽着她的肩膀,“别担心,你还有我呢。”
“嗯。”
大樟走了,白赤赤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沈家父母来了一趟A市,见自家儿子终于生龙活虎了,没把他们高兴坏了。
“那……阿臣你们现在也不小了,要不,先订婚,领个证吧!”沈妈妈提议道,不管怎么说,这小姑娘挺好的,一直陪在自家儿子身边,听说这次儿子能醒来,还是人小姑娘的功劳。
沈陆臣倒是想结婚领证什么的,只是还得征求身旁人的意见,“红红,你觉得呢?”
本以为白赤赤会拒绝的,没想到,白赤赤很爽快的答了句,“我都可以啊!不过,我不想演戏了,我想开饭馆餐厅。”
她想吃,再也不想当艺人了,明明长不胖还不能多吃,什么维持镜头前的形象,一个个瘦的跟皮包骨一样还说这样才好看。
她管不住自己的嘴,所以对演戏一点都不爱。
沈陆臣没想到她答的那么爽快,一听这个条件,更爽快的答应了,“好啊,你想开什么,我都陪着你。”
反正,他也演累了,能把媳妇演回来,比什么影帝都来的重要!
第二年暑假,两人拍摄的《定天下》终于播出了,获得了观众一致好评,白赤赤更是一下子跃上一线人气女星的位置,沈陆臣也借着剧火了一把。
这时候两人的娱乐圈里手上的工作也已经都完成的差不多,很快可以息影了。
同年年底,《定天下》参加了金松奖,并且获得了多个奖项,最佳女主角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剧本奖。
很遗憾的是,虽然沈陆臣入围了,但是没有拿到最佳男主角奖,倒是被一个实力派老戏骨获得了这个最佳男主角奖。
沈陆臣坐在台下,看着白赤赤上台领奖,眼睛笑的只剩下一条线了。
身旁的祁林风问他,“红红倒是给力啊,真给你拿回来一个最佳女主角奖,只是,你拍戏那么多年,啥男主角奖都没捞到,会不会很遗憾?”
沈陆臣笑了笑,“捡回一个老婆,比什么都值了。”
说着,他斜睨了一眼祁林风,“你这个没有媳妇的人,是体会不到本宝宝的幸福点的。”
“滚!”
沈陆臣不理会他的白眼,看着台上万千星辉照耀着的白赤赤。
只要有你,就什么都赚到了,哪里还需要什么虚名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啊,我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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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越了年二月底,L市安县突然发生5.2级地震,余震之后,在安县东北方向的安水村不远处的太水山,突然震裂开一条长长的裂缝,不少古董从山体流了下来。
至此,太水山里的陵墓再次暴露在世人眼中。
而这一次,帝都那边派了专家过去处理,处理出了大量的古董玉器,全是汉代那会的宝贝。
只是,专家认真的检查了这些陪葬物品发现,这些东西大部分和后汉时候的东西很像,但是又不完全是,好像有些不属于那个时代的,一下子专家陷入了各种谜团中。
而当中要属主墓室里头的那口棺椁最让人心动了,只见打开棺椁之后,里头一具穿着金缕衣的尸体。
专家研究之后得知,这墓室的主人,大概是个将军级别的人物,死的时候,还很年轻,不到三十的年纪,死因到现在还没查明。
最后,经过专家的还原之后,发现这具尸体的样子,和当红小生沈陆臣的样子,达到了九成相似。
国家大事,倒是不少人关注,而又关联到了娱乐圈的当红小红,当即人们纷纷笑话猜测,“也许这是咱们陆宝的前世呢。”
后来,在专家的仔细挖掘下,只见主墓室的棺椁下方,还有一口棺材,只是里头空空如也,只有一块灵牌,上面写着“吾妻”二字。
第63章 番外之大樟
春寒料峭, 到处还透着阴寒的气息。
山谷里阴风吹过,带去一片寒冷。
那是宁晟两国交战的第三年,战火在这片土地蔓延了将近两个月, 四周花草已经渐渐枯萎凋零, 那些已经修炼了几百年的花灵树灵能走的,都已经走了。
我扎根在霞光谷也有将近三千年的光景, 看着这里从光秃秃的山谷变成如今这般绿树成荫,到处鸟语花香。
可是, 无情的战火摧残着四周的生灵。
周围的生灵能逃的, 都逃了, 他们让我跟着他们一起走。
走?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在此已经三千年了,早已经对这里的一草一物熟悉的很, 离开,我倒是从来没有想过。
花草植物不比动物,灵性强,所需要修炼的时间也不需要太久, 有天赋的,几百年便能修成人形,无天赋的, 倒是需要上千年,甚至几千年。
像花草植物,却要久一些。
我算是这些花草树木当中,天赋最好的一个, 五百年年修得灵识,千年已经可以化成人形在四周行走,偶尔装成人类的模样,倒是快活的紧。
三千年的我,修炼的越发厉害,山谷中的小辈们,都羡慕我,羡慕我有那么快的速度。
他们说,我就快要飞升为仙。
我想着,也是这么回事。
人类的战火绵延四周,我对此倒是无感。
看过了太多,所以就算伏尸百万在我面前,我也可以无动于衷。
我是树木,没有七情六欲的树木,有的只有一棵修炼的心。
那一年,两国铁骑踏在霞光谷外三里地,战火蔓延着四周的山谷,霞光谷在我的庇佑下,倒是没有受到牵连。
我听说,这场战役太难打,凡人还需要打上两年才有机会结束。
三千岁的我,对于这两年的光阴,倒是觉得不漫长,只是,人类终究不过百岁之命,两年却也是漫长的岁月。
有时候我也不明白,为何他们就是要斗个你死我活,为了那些虚无的土地和权利,不过百来岁的人,要这些身外物,有何用?
那日,我像往常那样在四周溜达,听到了一个消息,晟国士兵被困在这附近已经半月有余,晟国战无不胜的旗胜大将军傅临风被困在城内。
听说,他们的粮草已经快要用完了,宁国将领不攻打,毕竟那山谷易守难攻,但是他们就守在谷口,也不让他们的人出去,等着他们粮食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