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拆散一对是一对——空碗待饭
时间:2017-12-26 16:02:54

  听说自己中了状元的时候,殷昊是蒙了的。当初呢,殷昊是总觉得自己的学问比沈奕轩强,总以为吧,如果他和沈奕轩同时参加会试,那么会元就不会是沈奕轩而是他,如果再一块儿参加殿试,那么沈奕轩也只能被他挤成榜眼。但当他真的经历会试之后呢,殷昊的那些盲目的自信已经散了大部分了,这个殿试吧,他也就是尽力而为。一甲他是不想了,二甲前十倒是真想过的,还想着到时候带着清清一块儿外放去,至于思思,年纪那么小,就不要让孩子太过奔波了,把他留在侯府就行。
  榜眼和探花呢,都已经跪下谢恩了,只有傻了的殷昊还站着,因为年纪大而被隆庆帝嫌弃的,从状元被贬成了榜眼的那人倒也好心,在一旁碰了殷昊一下,殷昊这回过神才慌忙跪下,山呼万岁谢了恩。
  因为殷昊参加了这回的殿试,所以侯府以防万一在状元巡街会经过的茶楼二楼定了雅间,正是殷昊和沈奕轩原来常去的那家茶楼。不过这事儿他们都没和殷昊说,想着若是殷昊这回名次不好或者什么别的情况,他们就悄悄退了雅间回府便是。
  去打听消息的人在得到消息之后,很快就赶了回来。因为若是慢了被旁人抢先告知了侯夫人这个天大的好消息,那么只怕赏银就也是别人的了。这个讨赏呢,就得快。
  自从上次殷昊落水的事情之后呢,侯夫人对于殷昊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要求了,他愿意考科举,她就由着他考,能考上呢,是他的本事,以后叶清浅和思思也算有依靠,做个文官,只要不贪赃枉法,不欺君罔上,就算不能平步青云,那也能过安乐日子。若是考不上呢,侯夫人也给殷昊想好了退路了,先分一家铺子给叶清浅管着,叶清浅做的好呢,她就由着她做,她做的不好呢,她就教她怎么做好。等叶清浅能上手了,她再多分几家铺子给她,然后赚来的银子慢慢地买田置地,让他们小夫妻做一对儿地主、地主婆。只要侯府犹在,也没人敢欺负他们。
  思思呢,头一回从这么高的地方往下看这么多人,一直兴奋地紧,扒着窗子就要往外探身子,他马上就要两岁,这个分量着实不轻,叶清浅平时抱着他就挺吃力,这会儿他再一挣扎用力,叶清浅都害怕了,就怕抱不住他,他一头就栽街上去了。侯夫人见状,忙在一旁搭了把手。
  “这皮猴子,跟昊儿小时候一模一样。”侯夫人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温柔,语气怀念,好像昨天殷昊还是思思这般大小,今天……
  “爹!”思思眼尖,侯夫人和叶清浅才听到开道的锣声,思思就已经看到了远处头戴金花乌纱帽,身穿大红袍的殷昊了。身着大红衣袍的殷昊,叶清浅是见过的,在他们成亲的那天。不过叶清浅当时因为坐在轿中,所以并未看见他身着红袍骑马的模样,这下子,算是看到了,真是……好看地不像话。突然之间,叶清浅倒是有些希望殷昊和殷弈一般模样,这样,他就不会那样显眼了。
  “花,快准备花。”侯夫人见殷昊骑着马离他们越来越近,忙吩咐下头的人把花拿过来,他们准备的是石榴花。
  “清清啊,一会儿昊儿过来了,你就把这个往下扔。准头差也不怕,娘给你准备了很多。”叶清浅回头看着那一盘子石榴花,想像了一下殷昊被漫天落花惊到的场景。
  叶清浅没在楼上扔过花,便先扔了一朵试试,看看从上往下扔,得多久才能落地,一会儿稍稍提前一些下扔,才能刚好掉殷昊身上。
  因为叶清浅要给殷昊扔花儿,思思就被一个力气不小的丫鬟给抱住了。雪团见所有人都站在窗边往外看,伸爪就抓起了桌上的一块碎银子,那是侯夫人准备一会儿打赏下头人的赏银。
  “思思,给。”雪团把碎银子递给了思思。
  殷昊呢,自从周围看着他们的人多了起来,就开始护着自己的脸了。老百姓为了高兴呢,在状元、榜眼、探花跨马巡街的时候,就爱往他们身上扔东西,扔花,扔帕子,扔荷包……这是真正凑热闹的,有些坏心眼的呢,那就是趁乱往他们身上扔石子了,和前头那些东西比起来,石子儿的准头不要太好。
  殷昊千防万防,那都没防过头顶,毕竟这能在他头顶待着的,那都是非富则贵的,应该不会干这样……嗯,缺德的事儿。第一朵石榴花落进他怀里的时候,殷昊下意识地抬起了头,然后……他看到了叶清浅。顿时,一路冷着脸的,让大家都已经开始传的‘冷面状元郎’笑成了傻子。
  叶清浅与殷昊对视之后,也回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手一扬,将手中的石榴花儿一气儿都洒了出去。花儿纷纷落下,不止落在殷昊身上,也掉了些在他身侧的榜眼和探花身上。
  殷昊正一边甜蜜笑着一边尽可能把叶清浅扔给他的花都往怀里顺呢,就猛地,觉得额间一疼,他嘶了一声,复又抬头,看到了笑得比他刚才还傻的他们家臭小子。他还没来得及看思思刚才砸他的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呢,思思已经又扬起了小手,然后……殷昊从来不知道,他们家小胖子,这扔东西居然这样有准头,那真是一砸一个准,个个都往他额头招呼,不过这一回,思思砸他的东西落在了他的怀里,一块碎银子,这小子还真是,纨绔了啊!这么小小一点儿,就开始学会用银子砸人了?砸的还不是别人,是他亲爹?看来是屁股痒痒了。
  叶清浅把准备好的石榴花都扔下去之后,侯夫人就准备给在场的人发点儿银子一块儿高兴高兴,这一转身,就看到那头叫雪团的鹦鹉十分忙碌地把她盘子里头预备好的赏银抓着递给思思,思思呢……小手一接,就转身往他亲爹身上招呼,那个狠劲儿啊,真是应了一句话了,无仇不成父子。
  其实思思倒不是和他爹有仇,他这么小,哪里知道什么仇啊怨啊的,他就是看他娘刚才往下扔花儿的时候特别用力,所以他也跟着用力了,完全不知道她娘是因为石榴花轻,怕扔不远这才用的力,他这手上捏着的银子吧,就算不用力,也能飞得很远。
  雪团呢,看着殷昊被砸,那个得意啊。
  【哼,让你轻薄本姑娘,让你说本姑娘身上有跳蚤,让你……】
  乐极生悲是什么意思,大约就是雪团这样的吧。
  殷昊好容易避开了思思的‘攻击’范围之后,嘚瑟过头了的雪团踩着窗沿的爪子就一滑,然后……最近好吃懒飞的雪团直接肉团一样砸向了地面,她费尽全力扑腾,才没有直接砸地上,而是艰难地趴到了地上。这才准备和思思求救呢,雪团就听到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鹦鹉?”
  雪团没有动弹,正常的鹦鹉是听不懂人说话的,再说了,她都胖了这么多了,她就不信了,柯混蛋还能认出她来。
  事实证明,是能的。面对雪团惊恐不解的目光,柯辰骏嗤笑了一声,“一段时间不见,鹦鹉你就胖了这么多啊,怎么只顾着长肉,尾巴上头缺的那根毛也不知道长长呢?”
  雪团:“……”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她,她尾巴上头缺根毛?就算一时长不出来,她完全可以忍痛咬掉一根啊!
 
 
第92章 结局
  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院,是天下读书人最为向往的地方。被隆庆帝钦点为状元的殷昊,在收获状元这个头衔的同时还被封授为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
  翰林院,是沈奕轩待过的地方,原来沈奕轩几乎不和殷昊提官场上的事,殷昊就以为翰林院其实是一挺舒服的地方,每天无所事事,混吃等死,哦不,等升官。
  在翰林院待了几天之后,殷昊只觉得沈奕轩那真是太能装了。修书撰史,起草诏书,那都不是他们这样刚进翰林院的人能做的事儿,他们能做的呢,是按照上峰或者与上峰同级及以上官阶的翰林院大人们找书,抄书。
  修书撰史,这引经据典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必须得要严谨,但那些大人年纪一个比一个大,记性自然一个比一个差,记性差倒是没有什么关系,反正这里也不是闱场,他们也不是考生,把他们觉得正确的书找出来,翻找到他们需要用的地方,摘录原文,标明出处,把书放回原处……这些种种,都是殷昊要做的。
  只要找到了书,这一切都好说,问题就是,书难找啊。他们只要动动口,殷昊简直要翻断手。反正断手的人不是他们,他们要的时候是一个比一个说得着急,恨不能他们一说,殷昊就把书给他们变出来,用起来的时候呢,一个比一个慢条斯理,好似那样才能彰显他们的官威。
  起得比鸡早,回府的时候累成狗的殷昊,只想寻求他家清清的安慰。每天他回府,只要但凡露出一点儿腰酸背痛的意思,叶清浅定然是要放下手中所有事情,给他捏捏揉揉的。
  今天……殷昊一推门,屋子里头居然没人。扶着腰,殷昊去了后院。才刚到后院门口呢,就听到了一叠声的‘驾’,那声音,属于他们家小胖墩思思,也不知道今天是哪个倒了血霉。
  听到脚步声,叶清浅回过了头,“散值了?”
  “嗯。”殷昊一边回答叶清浅,一边就在院子里头寻找他们家思思的身影。不多时,殷昊的眉毛抖了几抖,“这是……?”
  叶清浅捂了捂脸,“思思说,你当时骑着的白马胸前是绑着红花的。”
  此刻的思思,穿着一身小红袍,骑着一头胖的十分结实的大雁,大雁的脖子上头挂了一朵红花。用来敲大雁屁股的,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拨浪鼓。
  为什么会变成今天的情况呢,主要还是那天亲眼看见殷昊骑马,思思就来了劲了,他也闹着要骑。他这么小的年纪,马都上不去,就算给他抱上马了,那两小短腿那也是够不着马镫的,他那么一点儿份量,马儿稍稍用力,就能给他甩下来。
  然后……就是状元郎的现世报了。他骑马,他儿子骑他。
  抱着思思的时候呢,殷昊是真没觉得他有那么沉,在思思往他背上一坐的时候,殷昊觉得一口血就憋在了胸口了。本来不过是想让思思过过瘾也就算了,没想到思思那是玩儿开心了,天天就要殷昊给他当‘马’。殷昊感觉天天这样折腾,几天就能给他手掌、膝盖磨出茧子来,于是就想了祸水东引的一招。
  殷昊最先想到的,是傻骡子……的儿子,两匹才刚满一岁的小马驹。
  侯府倒是养了几匹拉车的马的,不过都是公马,这母马呢,殷昊说话算话,给傻骡子配了两头。傻骡子那个乐呵地,天天在他们侯府后院骑马。骡子呢,是不能有后代的,但是这事儿吧,人都知道,傻骡子不知道。
  那些母马和公马配过之后呢,生了两匹小马驹,傻骡子就以为这都是它的孩子,那个护得牢啊。喂吃的可以,拉出去遛遛也可以,但凡谁想要骑马,傻骡子必然龇牙撩蹄子。
  殷昊因为这个,差点儿又和傻骡子杠上,叶清浅忙在一旁劝说,“算了算了,这马驹虽然个子不小了,但是年纪还小,正是调皮不安分的时候,又没经过训练,比成年马看着还不可靠。”
  然后殷昊给思思整了个木马,让思思坐在上头前后晃。思思倒是开心了两天,然后就开始嫌弃这马不会走路了。这一点,殷昊依旧有办法解决,他让人给木马的四条木腿下各装了一个轮子,前头有人牵着,这个木马就能前进了。然后思思又高兴了几天,开始嫌弃这木马不是活的了。
  骑大雁,不是殷昊的主意。事实上在殷昊娶了叶清浅之后,就已经不大关注那些大雁了。典型的媳妇娶过门,媒人丢过墙。
  侯府的后院也没加盖,殷昊还以为这么长时间它们早都在羽毛长齐的时候飞走了。其实倒不是大雁不想飞,不过在侯府优渥的生活,让它们胖的已经只能和家鹅一样在地上走了。
  大约是知道思思是叶清浅的儿子,傻骡子对他还算比较友好。不过这样的友好,很表面,思思可以给它的幼崽们喂吃的,可以摸它们的脑袋,但是骑……不可以。虽然不能骑,但是思思还是喜欢小马驹的,喜欢摸它们,喜欢看它们从叶清浅的手心把糖舔走。
  叶清浅其实也闹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本来只是带着思思看看小马驹而已,怎么一个错眼,思思就骑起大雁来了。那大雁吧,居然还没啄思思,叶清浅明明记得很清楚,当初殷昊拔它们毛的时候被它们啄出来的伤口。
  “它们还是由着思思骑,都不反抗?”
  “嗯。”
  “这是……养熟了?”叶清浅还没来得及出声阻拦,殷昊已经试图伸手摸一头大雁的脑袋,然后不但没有摸到,还被十分不客气地啄了一口。
  “清清啊,晚上让厨房加个菜吧,烤大雁!就这头。”
  半年之后,殷昊已经很适应在翰林院里头的日子,寻书这事儿,他做得比旁人要快些,倒不是驾轻就熟,而是……在这几个月时间里头,他但凡有时间,就整一整那些无规律摆放的书。
  夜已经深了,殷昊孤枕难眠,“清清啊,那账本不然明天再看吧,晚上天儿这么冷,别冻坏了。”殷昊好容易给叶清浅那边睡暖和了,叶清浅迟迟不睡,他这会儿一摸,好像又有些冷了。
  “点着炭炉呢,不冷的。”叶清浅随口应道,然后一手翻页,一手拨弄算盘。
  不多时,殷昊披着衣裳下了床,走到了她身边,“你不冷,我冷。”俯身给她一抱,往床上一放。让后阖账本,吹蜡烛,那是一气呵成。
  “殷昊?”良久,听到殷昊平稳的呼吸声,叶清浅轻轻地唤了一声,没有听到殷昊的回应,叶清浅扶着有些酸痛的腰悄悄坐起,这才摸到自己的肚兜呢,已经被人抓住了手,往怀里一带。
  “你装睡啊?”
  “没装,你一起来,我怀里就空了,觉得特别冷。这大半夜的,去干嘛去?”
  “我说出恭,你信吗?”
  “信啊,要我抱你去吗?”
  “我那账本就差一点儿了,我想看完算了。然后明天给娘送过去。”
  虽然殷昊做了官了,但是俸禄真是那个低啊,侯夫人怕以后侯府由殷弈继承之后,小两口的日子不好过,就把名下的一间铺子交给叶清浅管着了。叶清浅本来是不要的,但是侯夫人说话十分直接,那是她的嫁妆,她愿意给谁就给谁,这也不是给她的,是给思思的,叶清浅只是代为保管。如果叶清浅不管呢,就是坏了良心,想要累死她这个婆母,想要在侯府白吃白喝一辈子。
  被侯夫人这么一提醒,叶清浅倒是真的反省了起来,好似她嫁给殷昊之后,真的懒了很多。除了给思思和殷昊做衣裳,给公爹、婆母做些小东西之外,其他……都是吃侯府的,用侯府的,说白了,还真是一点儿贡献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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