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不得不说,明衍真的很会说话办事,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双目有疾,大概是太优秀了,老天爷都在嫉妒吧。
倒是陈氏,听了这话脸上有点五味杂陈,她死活要让秀秀住进明宅,却不想还是承了谢采薇这小蹄子的情。
不过,好歹还是住进来了。陈氏脸上堆起了笑,“哎呀,就是,我们秀秀可好学了,只是之前跟着我忙前忙后操持家务,没空学这个。如今真是祖坟上冒青烟了,秀秀,你可是得好好跟着你姐夫读书认字,要是敢不听话,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谢秀秀对于陈氏的要挟不放在心上,好像除了认字就没她感兴趣的事情一样。
而对于这个安排,谢老爹是感激的。
都说他和采薇父女对明衍有救命之恩,其实要是没他们爷俩,明衍也不一定会死。自己强横硬是让明衍娶采薇,他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翠娘肯定不会给采薇谋一门好婚事,这事儿只能自己这个当爹的来,可是他去哪里给采薇找一个好的相公?他也没这个时间呀。
其实早些年谢老爹就是有打算的,当时还是刚娶了陈氏,一边是还有点姿色给自己暖床做饭的婆娘,一边是早逝的前妻留下的女儿,再加上翠娘当时还有了身孕。谢老爹原本的计划全都被打破了,他没办法只好带着采薇去打猎,想着起码能让采薇有一门手艺,将来也饿不死。
说不定还能认识不错的猎户,这样也顺带着给采薇解决了婚姻大事。
只是这小崮山周遭的猎户大多跟自己差不多年龄,仅有的几个年轻的都长得歪瓜裂枣,兔子看见了都会被吓跑的那种,谢老爹自己看着就难受,也不指望采薇会喜欢。
这么一来二往的,采薇的婚事也就慢慢耽误了下来,可巧早春的时候他们父女救了明衍,谢老爹这些年来像是石头一样的心思立马活泛了。
这么一个准女婿,为什么不要?
一表人才不说,而且还善心,就算是将来跟采薇不会特别恩爱,可是该有的尊重还是会有的吧?
谢老爹歪理一通把女儿嫁了出去,却有些怕见女儿女婿。
万一明衍后悔了呢?
万一采薇过得并不怎么好呢?
也因为这,翠娘拿着带小斌离家出走要挟,谢老爹也是僵持在这里。
一来他知道翠娘的那点活络心思,二来他是怕这么做让采薇难做人。
好在,明衍向来是个好说话的人。谢老爹算是松了一口气,他这是一步错步步错呀。
陈氏喜滋滋地走了,不过她还是会回来的,因为小斌不知道哪里去玩了,回头她得把宝贝儿子送过来。
小玫送人的时候恨不得能把谢老爹给吃了,她家公子是倒了什么霉,被强娶他大女儿,现在又得被迫收留他小女儿住在这里,简直是倒霉透顶了。
亏得她之前还说小祝庄的村民心地善良,人心淳朴,屁嘞,她看走眼了。
“田嫂,麻烦你给二妹他们收拾下房间。”明衍转头向谢秀秀的方向,“我家里人口简单,想必你也都认识,若是需要什么就问田嫂和小玫就行。”
“谢谢姐夫。”谢秀秀似乎有点意兴阑珊,这倒是让采薇看不懂这小姑娘了。
明衍的话把她活络的想法给打断了,“你也累了大半天了,先回去休息一下,过会儿再吃点东西。”
不得不说,谢老爹当初带着采薇打猎是有好处的,这些天,这身体已经恢复了过来。再加上自己没有前两日那么多愁善感了,便是步伐也轻快了许多。
不过采薇没有拒绝明衍的提议,“好。”
只是她回去没多大会儿,谢秀秀就是溜了进来,看着梗着脖子站在那里的谢秀秀,采薇倒是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明衍了。
可真是心思玲珑,知道谢秀秀跟自己有话说,真要是在小玫田嫂她们面前,怕又是折了自己的面子。
不过面子这东西,地位决定大部分。而当你没有地位,就是个小猎户女的时候,想要面子,得自己挣。
明衍,实在是多虑了。
“我没跟你抢人的打算。”谢秀秀的直接倒是让采薇有些意外,不是她多想,是陈氏的司马昭之心太过于明显,谁都看得出她是在给谢秀秀创造机会。
有血缘关系的两姐妹同侍一夫都不稀奇,何况她和谢秀秀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呢。
采薇细细打量谢秀秀,虽然是乡下姑娘,可也算是长得不错。瓜子脸小巧,眉眼虽然透露着小家子气,不过倒是陈氏的亲闺女。
二嫁的陈氏现在也还是风韵犹存,一看就跟小祝庄其他妇女有些不同,谢秀秀还是承继了她母亲的一些优点的。
关键是谢秀秀皮肤白皙,这让采薇忍不住看了下自己的手,因为常年在山林里跑,她皮肤挺健康的,而手上更是有老茧,和这个异父异母的妹妹比起来,她可真是粗糙的没办法看了。
“你怎么不说话呀?”谢秀秀没忍住,为什么谢采薇这次没跟自己吵?明明她们姐妹俩是处不下去的。
“难道想听说我谢谢你不争不抢之恩?”采薇微微一笑,谢秀秀这点小道行,在她面前都是不够看的。要知道,她之前的对手可是那些老奸巨猾,一句话能在肚子里打转七八圈才说出来的朝臣呀。
“你……”原本还一张冷静脸的谢秀秀神色挂不住了,转身就是气冲冲地离开。
采薇见状莞尔一笑,这算是姊妹斗气吗?对她而言,真的好陌生好陌生了。
看着镜子里那张因为风吹日晒而很是粗糙的脸,采薇一下子就是把铜镜阖上。
要是明衍看得见的话,他当初肯定不会答应跟自己的婚约的。
虽然没什么悦己者,可是对自己容貌向来有几分要求的采薇还是决定好好调整一番。起码每每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就不会因为现在的面孔而怀念自己曾经的那张脸。
不怀念,也就慢慢遗忘了。
该怎么调理自己的皮肤呢?
看着手上的几个老茧,采薇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是被小玫喊醒的。
向来有几分起床气的采薇睁眼的时候带着几分不耐,原本还着急的小玫被这么冷眼一看,心里忽然间咯噔了一下。
那感觉很奇妙,好像坐在床上这人随便一句话就能让自己死无葬身之地似的,就像是,对,就像是长公主那样权倾天下,让人不敢直视。
可谢采薇哪是什么长公主呀,她就是一个猎户女罢了。
小玫自我安慰一番,这才觉得好点了,只是说话的时候却还是有些磕磕绊绊,“夫人,那个,那个陈氏又来了。”
“知道了。”采薇慢慢起身,被喊醒之后她也没有继续睡的打算,“你是想跟我说她去找秀秀了是吗?”
☆、006 藏了个男人
陈氏执意要让秀秀住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采薇很是清楚。之前走得匆忙没来得及交代,现在自然是免不了交代几句。
甚至于,她连陈氏会说些什么都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看着震惊的小玫,采薇倒是觉得她有些可爱,说是傻傻的,不过有时候也挺有眼力价的,只不过性子直,大概也是被明衍宠坏了的缘故。
“你忘了,我们同一屋檐下住了那么多年?”采薇揉了揉脑袋让自己醒醒神。
小玫看到她那手法愣了下,什么时候这猎户女都跟着京城的那些闺秀学起来了,还学的有模有样的?
余光看到小玫那惊讶的神色,采薇有些压力,她的身份不再是呼风唤雨的长公主了,为了不让人怀疑,是应该把一些习以为常的习惯抛掉。
只是那些都伴随着她二十多年了,只怕是这一时半会儿还没办法改掉。
想到这,采薇觉得自己的脑袋越发的疼了。
……
“听到了没有?”陈氏看着女儿那不上心的样子,她恨不得去拽女儿耳朵让她长长心。
“秀秀,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呀!你不是心心念念要过好日子吗?只要是勾搭上那个明衍,你还愁没好日子过?你看谢采薇那丫头她有什么呀?整天跟着你爹在山林里跑,活脱脱的一个疯子,明衍那样的公子哥儿会喜欢她?除非她眼瞎。”
谢秀秀抬头看了眼她娘,“他可不是眼瞎吗?”
陈氏被这么一抬杠,扬手想要打谢秀秀,不过到底还是忍住了,“他眼瞎没事有钱就行了,你看看这里的吃穿用度。”陈氏一进来就注意到这房子里的摆设,哪一样物事不比他们家里好?
“你不是从小就跟谢采薇不合吗?现在看着她飞上枝头变凤凰难道你不羡慕,你不嫉妒?”陈氏冷哼一声。
谢秀秀垂下眼睛不说话了,陈氏蹲在女儿面前,一脸的语重心长,“我知道你不屑得跟谢采薇争,可是秀秀,要不是你爹偏心,这婚事本就是属于你的。”陈氏说起这个来就生气,“他就觉得我虐待他宝贝女儿了似的,我对谢采薇那丫头哪里不好了?哦,她整天里风吹日晒的比村姑都土怨我呀?也不想想明衍是有见识的人,怎么会娶一个拿不出手的女人当媳妇。可是秀秀你就不一样了,你从小就跟着娘做针线活,你看看你这皮肤细腻光滑,谢采薇骑着骡子也比不上你的。”
看着女儿那年轻的脸蛋,陈氏一时间感慨万千,要是自己还年轻,说什么都会去试一试的,可是自己老了,现在也没那个精力了。
“娘的下半辈子还指望着呢,不把明衍抢过来,你以为将来你还能嫁一个更好的?”陈氏捏了一把谢秀秀的脸蛋,“记住了没有?”
谢秀秀连忙挣脱开陈氏的手揉了揉自己的脸,“行了,我知道了。”
“那你可上点心,去读书的时候注意……”陈氏正说着,忽然间听到门响了,她连忙住嘴,看着站在门口的小玫,陈氏皱了下眉头,“你来干什么?”
小玫觉得这泼妇简直是不可理喻,这里是明宅,除了公子的书房,自己哪里去不得?
“饭菜做好了,夫人说要是秀秀小姐要是饿的话,也去一起吃点。”
“我……”谢秀秀刚想要拒绝,结果被她娘拧了下胳膊,“快去陪你姐姐姐夫吃点,记得机灵点。”
小玫假装没看见陈氏的小动作,反正陈氏说话就没啥好事,她这一点倒是清楚的很。
至于谢秀秀嘛,要是敢骚扰公子,她有一百种手段让她知道什么叫后悔莫及。
谢秀秀还没进去,就是听到了里面的声音,“你之前到底病了一场,这两天也是操心忙碌,定然有损身体,我让田嫂熬了这红稻米粥,滋补血气,若是喜欢,就多吃点。”
采薇没想到明衍这么细心,这红稻米粥滋补血气之余,也能美容养颜,记得早些年宫里的妃嫔是很喜欢吃这粥的,便是母后也喜欢吃这红稻米粥。
据说滋补血气能够活通经血,这样皮肤自然就会好。
正是纠结着该怎么进行自我形象改造的采薇无疑是遇到了及时雨,她有些纳闷的看了眼明衍,说实在话从明衍的脸上她还真是看不出什么情绪。
所以,明衍到底是单纯为了让自己滋补血气将养身体,还是也觉得自己这一身黑皮老茧实在是给他丢人。抑或者,这本就是一石二鸟呢?
不过到底是解决了自己的当务之急,采薇还是很感激的,只是她刚刚张嘴,就是听到了门口传来的声音,“我姐什么时候病了?我怎么不知道?”
谢秀秀好奇地睁大了眼睛,“她不是才嫁过来没几天吗?难道是水土不服?”说这话的时候,谢秀秀有些不怀好意,“姐夫你是不知道,我姐姐从小跟着我爹在山林里跑,是一天都闲不住的,村里人都说她是野性子,坐不住。姐姐,你总不能是嫁人之后闷在家里,所以憋病了吧?”
看着谢秀秀那生动的神色,采薇不得不说,有其母必有其女,谢秀秀真的是陈氏的亲生女儿,这说话的本事可真是得了她娘的真传。
“不过是那日下雨淋了点雨罢了。”明衍开口解释了一句,采薇没想到他替自己找了理由。投桃报李,她夹了一块鱼肉,把刺挑了出来后放到了明衍的碗里,“田嫂的这鲤鱼做的不错,你尝尝。”
“公子不……”小玫到的晚一步,看到明衍夹起那块鱼肉放到嘴里,她傻傻地站在那里,公子并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便是别人好心夹了,他也不会吃的。
这一点,她跟在公子身边这么些年,是再清楚不过了。
只是看着公子竟是吃了那一块鱼肉,除了震惊,小玫更多的是郁闷。
“谢谢,很好吃。”明衍吃饭的时候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看不出来他其实双目有疾。
采薇不由感慨,也不知道他之前得下了多少功夫,才能做到现在的游刃有余。
“等到了秋天,咱们去山上打猎,相公你会烤肉吗?”
“姐夫他又看不见,怎么会烤肉?”谢秀秀嘀咕了一句,“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喜欢往山上跑,像是山上藏了个男人似的,能在那里私会情郎。再说了姐夫是读书人,不都说君子远离庖厨吗?姐姐你还是读过书的人,总不能连这都不知道吧?”
说这话的时候,谢秀秀脸上带着些刻薄,采薇皱了下眉头。谢秀秀前半句话似乎意有所指,就好像原本的谢采薇真的有个情郎似的。
只是,她有些事情并不记得,也不知道谢秀秀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要不是夫人自幼在山林间生活,怕是我今天已经在棺材里腐烂着了。”明衍玩笑着岔开了谢秀秀的话。
采薇发现,面对来自陈氏和谢秀秀的挑衅,好像都是明衍出面解决的,自己反倒是被他庇护着。
“见其生不忍见其死,不过我看不见,没关系的。”明衍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只要娘子不嫌弃我是伪君子就好。”
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采薇牢牢记得这段话,那还是自己跟着沈太傅在军营的时候他说过的。
当时叛军节节败退,竟宁二十二年末宫变后持续了将近三年的战乱终于要结束了,沈太傅站在山丘上,指着不远处的京城对她说了孟子这段话。
“一将功成万骨枯,臣虽然是军功封侯,可并不喜欢打仗。这一场生灵涂炭,不知道多少年休养生息才能缓过来,到底这苦了的还是老百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