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农门小寡妇——木子
时间:2017-10-15 15:33:12

  这方子用的材料也不算多,郑三娘只说了一次,齐蓁就记住了。
  伸手将怀里头的那瓶胭脂水给取出来放在桌面上,齐蓁道:
  “这瓶胭脂水就当是送给三娘子的,等到来日天暖和些,咱们再去京城瞧瞧铺子,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劳烦三娘子先将西山给买下来。”
  齐蓁做出来的胭脂水郑三娘用着觉得十分好,现在已经离不开了,何况这一瓶胭脂水也不算便宜,若是在京城的话,需卖上一百文,自然是好东西。
  郑三娘一把将白瓷瓶握在手中,笑的眼儿弯弯,道了谢。
  齐蓁离开之前,想要买一盆豆浆回去,郑三娘也没收她银钱,直接让她端了一盆离开,因为怕齐蓁冻着手,她还让齐蓁戴上厚厚的手套,这样一来就不会生冻疮了。
  回到廉家后,正好快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她刚准备把豆浆热一热,中午便不用熬粥了,就听到院子外的木门被人踹的咚咚作响。
  “开门!”
  “快把门打开!”
  齐蓁在厨房里都听到了女人尖锐的叫喊声,呆在房间里带着廉仲琪读书习字的廉伯元也跑出来看了看。
  “快回去,若我没让你出来,千万不能离开.房间,知道吗?记得看好弟弟。”
  交代了一句,齐蓁就把廉伯元退回房间里,这才皱着眉头去将大门给敞了开。
  门刚一打开,就有两个女人大摇大摆走进了院子里,其中一个肚子高高挺着,生的柳叶眉,眼睛细长,时不时划过一丝精光,面颊上涂了厚厚一层脂粉,连原本生的是一副什么模样都看不出了,不是那位于小姐还有哪个?
  而旁边的妇人眉眼处生的与这位于小姐有几分相似,只不过因为中年发福,腰比怀孕的于小姐相比也不细到哪里去。
  母女两个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这棉袄是用水红色的缎子做的面,看上去十分显眼。
  于小姐扶着腰,走到了房里头,看着廉家这幅破败的模样,眼里满是嫌弃之色,瞧瞧那桌角都被磨得掉了漆,这是有多久没修补过了。
  坐在圆凳上,这母女两个倒是不将自己当外人看,只见于小姐努努嘴,冲着齐蓁道:
  “给我倒碗牛乳来。”
  于家并不缺钱,比廉家可宽裕多了,自打于娇儿怀孕起,日日喝一碗牛乳,现在到了廉家,竟然将齐蓁当真丫鬟使唤,当真是个厚颜无耻的。
  齐蓁站着没动,她看着面前的这一对母女,直接开口问了:
  “不知于夫人于小姐来到我们廉家,到底所为何事?”
  听到齐蓁说话,于娇儿才正眼看了她,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是说廉肃的嫂子是个面黑粗糙的村妇吗?怎么现在竟然出落的如此水灵,一张脸比她涂了脂粉之后还要白皙细腻不少,也不知道到底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这么想着,于娇儿眼底便划过一丝嫉妒之色,看了自己母亲一眼,便道:
  “之前我与廉肃定下了亲事,他现在虽说去了边关,但我于娇儿却是个信守诺言之人,准备嫁到你们廉家,为你们廉家传宗接代。”
  一边说着,于娇儿满脸带笑,伸手摸了摸自己高高耸起的肚子,面上十分和善,但看着齐蓁的眼神却好像淬了毒似的,让人浑身寒毛都快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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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一梦了无痕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一直抛头露面的做生意,见过的人多了去了,其中也不乏像于娇儿这种面目可憎之人。
  齐蓁深知,对付这种无耻之徒,就得比她更无耻,否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于小姐说笑了,谁不知道于小姐之前跟一个戏子日日待在一处,恨不得夜夜做新娘,怎么现在弄大的肚子,却说要为我们廉家传宗接代呢?”
  因为于家是富户,他们家中出了什么事情,大湾村的村民都盯着呢,于娇儿与戏子做出的腌臜事儿,整个村子都心知肚明,只不过碍于于家有钱有势,不会当着他们的面拿来说嘴罢了。
  “你、你这贱人!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为何诬赖与我?信不信我们抓你去见官!”
  齐蓁还真不信,她坐在于娇儿面前,看着她高高耸起的肚子,杏眼中划过一丝恶意。
  “于小姐恐怕还不知道吧,我那小叔子早年害了病,那话儿早就不中用了,自然不能使得女子受孕,如此说来,于小姐肚子里的孩子又是从何而来?”
  听到这话,于娇儿吓了一跳,也顾不上肚子里的孩子,蹭的一声就站起身子,伸手指着齐蓁,脸上的脂粉噗噗往下掉。
  “你在说什么?”
  “于小姐没听清吗?我说我那小叔子是个不中用的,根本无法与女子行房,你看他三天两头的生病,就知道这人的身子骨儿究竟有多娇贵了,若是于小姐还要将屎盆子扣在廉肃头上,便休怪我将此事闹得人尽皆知,那样于小姐即使日后能找个好人家嫁了,在婆家恐怕也抬不起头来。”
  于母心里已经有些后悔了,她原本想着廉家只剩下齐蓁这一个女人,廉肃能不能从边关活着回来都说不定,应该也能让他们家娶娇儿过门,这样一来,娇儿的名声就能保住了。
  哪想到廉肃竟然是个阳.痿,白长了那话儿,却一点用处都没有,她还真是看走眼了。
  在桌子底下轻轻扯了扯于娇儿的袖口,于母冲着自己的女儿使了个眼色,强挤出一丝笑,说:
  “今日之事,廉夫人千万别放在心上,我们娇儿还是未出阁的女儿家,名声当真重要的很。”
  听了这话,齐蓁毫不留情的嗤笑一声。
  于娇儿要真知道廉耻,就不会被一个戏子搞大了肚子,戏子与奴才一样,即使有子嗣也是贱籍,世世代代都只能做戏子。
  于家也是个土财主,又怎么忍心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外孙入到教坊之中,做那供人取乐的玩意儿呢?
  正因为不想让于娇儿肚子里的孩子入贱籍,这才打上了廉家的主意,谁曾想这齐氏却是个不好相与的,让她们碰了一鼻子灰。
  被于母拽着膀子往外走,于娇儿却仍有些不愿离开,她的肚子都已经有五个月,若是再不嫁人,孩子都要生下来了。
  “娘,你放开我!”
  “住口!还嫌不够丢脸吗?”
  于母是个识趣的人,在齐蓁似笑非笑的眼神注视下,死拖硬拽的将于娇儿给带走了,幸亏母女两个今个儿穿的衣裳都厚实的很,否则一出门,被凛冽的冷风一刮,恐怕整个人都被冻透了。
  齐蓁走到院子里,将大门用木栓仔细锁好,这才回到厨房,不急不缓的开始准备起午饭。
  廉肃的身子骨儿到底怎么样,恐怕没有女人比齐蓁还要清楚了,临离开大湾村的那一夜,他在齐蓁两腿间磨蹭了足足三个时辰,硬的比铁杵也差不了什么,将那处细软嫩滑的皮肉都给蹭掉皮了。
  虽然还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每当想到廉肃那男人恐怖的力气,齐蓁就不由有些僵硬,面红耳赤,嘴里发干,好像那股粘腻湿润的感觉还停留在她身上似的,让她两腿软的跟面条也没什么区别,手上的动作也停了。
  好在齐蓁很快回过神儿来,将腊肉切成片,取来放在窗外存着的冻豆腐,在锅里加了水,先把腊肉放里头煮着,连盐都不用加,等到冻豆腐化开后,在小火上接着咕嘟了半个时辰,整个厨房都弥散着一股浓郁的肉香,就连躲在房中的廉伯元、廉仲琪兄弟俩都闻到了,口中没出息的分泌涎水。
  廉伯元从房间里走出来,进到厨房里头,刻意板起小脸,一脸严肃的问:
  “娘,刚才到底谁来了?”
  齐蓁一边淘米,一边答道:
  “于小姐跟于夫人。”
  因为之前廉肃在于家当教书先生,教导的就是于家的小儿子,所以即使廉伯元今年只有十岁,依旧知道于家到底是怎样的人家。
  只见这孩子俊秀的小脸儿紧皱成一团,明显是有些发愁的模样,倒是把齐蓁给逗笑了。
  伸手捏了捏廉伯元的小脸,齐蓁道:
  “去把仲琪叫出来,该吃午饭了。”
  之前在廉肃重病的时候,为了不让齐蓁怀疑,廉肃也没将手里头的银子给拿出来,自然穷得很,每日只吃两顿饭,粥稀溜溜的都看不到几粒米,别说齐蓁这个女人吃不饱,就连廉家两小也时常饿的肚子咕噜咕噜的直叫唤,不过他们两个当时很怕齐蓁,所以即使饿的厉害,也不会主动开口讨食吃。
  但现在却全然不同,因为手头儿上宽裕了,廉家三餐一顿不落,有的时候还会多出几顿夜宵来。
  不过齐蓁却从来不吃夜宵,她想要好好保养自己的身段儿,就必须少食多餐,平日里多喝些汤汤水水,等到了夜里却不能进食。
  如此一来,身子不止吸收了营养,而且还能好好护着牙齿,省的牙齿松动发黑,实在难看的紧。
  前世里齐蓁跟在老太监身边,吃过不少好东西,早就把胃口养的叼了。
  最开始那几日因为许久没尝到过荤腥油腻之物,吃的肉还能多些,现在解了馋之后,肥肉她是一块儿不动,若是想吃点肉了,就只吃鸡鱼等白肉,像今日这种用腊肉炖的豆腐汤,齐蓁也只喝汤。
  好在廉伯元与廉仲琪两兄弟不像她这么挑剔,因为齐蓁的手艺好,只要她做出来的菜,基本就没有剩下的。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短短几个月,廉伯元竟然窜出了半头高,即便现在仍没有徐家的虎子那么壮实,但身高上差的却没那么多了。
  端起汤碗,齐蓁小口小口的吹着气,等到乳白色的腊肉汤变得没那么烫了,才慢慢的喝了一口。
  廉仲琪余光看着齐蓁,只觉得娘最近变得十分好看,不止会温柔的亲他的脸蛋,还会冲着他笑,就连吃饭的模样也像画里的人儿似的。
  廉仲琪年纪小,自然不明白什么叫秀色可餐,不过他直勾勾的盯着齐蓁,倒是多吃了半碗饭,将小肚子撑得鼓鼓胀胀的,齐蓁给揉了一下午,这才消了一点儿。
  生怕廉仲琪吃伤食了,齐蓁晚上将豆浆热了热,只让他喝一碗豆浆垫垫底,余下的吃食是半点儿也没让廉仲琪动。
  甚至下午时廉仲琪原本能吃着一小块桂花糖,今日都被齐蓁给没收了。
  小孩委屈的瘪瘪嘴,眼眶中蒙上一层水雾,金豆豆要掉不掉的模样,看着甚至可怜。
  不过为了廉仲琪的身体,齐蓁硬着心肠,根本不去管他。
  兴平县。
  天好像漏了一般,鹅毛大的雪花从半空之中飘落,打在人身上,虽不痛,但却将视线变得模糊不清,眼前一片雾蒙蒙的,看不清前路。
  马蹄嘶鸣,带着这些新兵蛋子往边关赶百户此刻也并不好受,若不是边关告急,原本守在玉门关的老兵死的死、伤的伤,已经有些撑不住了,他们又何必在冰天雪地之中,特地赶回京城征兵?
  征兵是按着人口户籍来的,这百户姓赵,本是京城周边的人士,对此处自然比外地人熟悉些,所以京城周边的新兵蛋子便归了他管,共有五百人,必须得全须全尾的送到玉门关。
  像赵百户这样征兵的军士极多,光京城就有数十人,朝廷要征十万大军,自然不能怠慢了。
  好在边关的人手虽不足,但国库里的银钱还是十分充裕的,当今圣上好大喜功,也不会克扣军饷,使得赵百户回京征兵,还能带上几匹马,不必在雪地上行走。
  若是春夏秋时,骑在马上还能痛快些,但在冬日里,即使身上穿的棉衣再厚实,依旧扛不住如同刀子的北风。
  赵百户黝黑的脸被冻得通红,粗糙的手上因为一直紧紧攥着缰绳,依旧被风吹裂了几个口子,皮肉上刚刚溢出血丝,就会冻成冰晶,这股子刺痛着实折磨人的很,让赵百户恨不得赶紧找个地方歇着,喝口热汤,才能缓过劲来。
  “这操.蛋的雪,怎么还不停?”
  嘴里骂骂咧咧的说了一句,百户手下有一个军汉正是斥候,此刻从前头打马而回,脸颊虽说已经冻木了,但眼中却带上了几分兴奋之色。
  “赵大人,前头有个破庙,咱们正好能在破庙里过一夜!”
  这么一张嘴,无数雪花被冷风吹进了斥候口中,好像吞进去一口沙子似的,嘎啦的难受,呛得他喉咙发痒,不住的咳嗽着。
  赵百户一听前头有破庙,登时就来了精神,狠狠往马背上甩了一鞭子,因为马鞭上都是倒刺,这么一下疼的马儿仰头嘶鸣着,很快就往前冲了过去。
  而跟在赵百户身后的长长队列,则没有赵百户那般快的动作,这五百人便只能慢腾腾的磨蹭着,过了半个时辰,才都进到了破庙之中。
  廉肃就在这一行人之中。
  说实话,廉肃身为书生,身子骨儿自然比不过那些经常下地干农活的汉子,不过因为这段时日齐蓁日日好吃好喝的养着,倒让他的身体健壮了许多,再穿上厚实的棉袄,踩着脚下的猪皮靴子,他的状态倒是比身边的人强了不少。
  “阿肃,你这身体不错啊!”
  大湾村出来的一共有五个,其余四人都清楚廉肃之前生了一场大病,差不点儿就去见了阎王。
  因此这一路上,他们一直将廉肃围在中间,当着凛冽刺骨的寒风,以防他掉队。
  廉肃是个重情之人,同乡默默为他做的这些事情,虽说不大,但他却一点一滴全都记在脑子里,将来若有机会,自然是会回报一二的。
  进了破庙中,不少军汉出去找了柴火,现在气候干燥的很,即使柴火上盖了一层霜雪,但只要抖一抖,用不了几时就能点着,不像下雨天时,木材都潮湿到了芯子里,那才难熬。
  廉肃几人面前也升起了火堆,按着赵百户的说法,他们这一行人会在武功县与军队汇合,届时足足有数万人,一起往玉门关的方向赶去。
  这才赶了十日的路,但对于这些从未上过战场的人来说,无异于一场最大的折磨。
  身体稍弱或意志不坚之人,这几日有的就害了病,行军的路上虽说有药草,但却不会有人耐心照顾,即使那些人的老乡一开始会看在同族的情意上照顾着,天长日久之下,谁也不想多个包袱。
  昨夜里廉肃解手时,就看见几人一并将一具尸体埋在了雪里头,这冬日严寒刺骨,尸体若是想被发现的话,就必须等到明年开春,届时冰消雪融,尸体都烂的不成样子了,恐怕家人还不会知道。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火花不断跃动着,不时溅起了火星儿。
  廉肃从包袱中找出了六块冻得邦邦硬的饼子,穿在红柳枝条上,放在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烤着。
  大概过了一刻钟功夫,饼子的表面逐渐变软了,里头的油花儿也开始一点一点的往外冒,香的很。
  同是大湾村的陈生吸了吸鼻子,眼珠子直勾勾的看着火焰三寸上的饼子,只觉得自己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阿肃,你这饼子怎么这么香?比我家婆娘炒的菜滋味儿还好!真香!”
  听了这话,廉肃鹰眸之中划过一丝不甚明显的笑意,道:
  “这是临出门前我嫂嫂特地做出来的,里头包了不少腊肉与干笋丁,光调制馅料就花了不少功夫,能不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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