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其实早该习惯这件事。
“别逗闷子了。”赵亦闷闷道,“收拾一下你的狗窝,我先回趟家,大概下周回北京。”
……
赵亦去和柏钧研辞行。
她起来得晚,门口没有骑士等待,等待她的是一张纸条,请她吃完早饭自行前往某处,路线后附,画的像一张寻宝图。
赵亦看着那一笔漂亮的字,突然回忆起第一次见到柏钧研的情形。在一个下雪的情人节,她穿着沾满泥水的脏大衣,膝盖还流着血,一瘸一拐独自走在黑夜。欢笑声忽然传来,她循声抬头,看见远处灯火辉煌的巨幅海报,英俊的男人笑意微微,隔着纷纷飒飒的雪片扑进她眼里。
有那么多人追逐在他身后,爱他仿佛爱着神祇。
令人惊讶,他居然真的实至名归。
她在一个洒满阳光的院子里找到了柏钧研。
他的身后立着一个两层楼高的提花木机,赵亦小时候见过,在南京云锦研究所。后来这家研究所被商业收购,一些老手艺人选择离开,没想到能在隐泉再次见到。
“在鼎盛时期,江南织造同时开动三万台织机。现在,全国上下还会这门古老技艺的人,不超过50个。”
他站在她身后,轻声给她解释,织造工是如何在提花工的口诀引导下,给云锦妆绒镶羽,夹金织银。
“有一些老手艺人,迫于生计不得不改行,使得很多技艺濒临失传,觉得很可惜。隐泉免费提供食宿,如果他们愿意住在这里。”
难怪此人既不开公司也不投基金,身为超一线居然资产没有上富豪榜,原来是这般花钱如流水的纨绔任性。
“喜欢么?”柏钧研问赵亦。
赵亦抬着头,不错眼珠看着织造工往丝线上镶孔雀羽。阳光透过树荫和织机的经纬线洒在她脸上,折射出如梦似幻的光影,她的回答却丝毫不梦幻。
“80厘米成品,就要用到两个匠人,半个月工时,15000根丝线,金、银、铜、长丝、绢丝、孔雀羽……不惜成本,不惜人工,无法实现机织,如果我是投资人,绝对不会考虑这个项目,血亏。”
“我没有把它当做生意。”他笑,又问了一句,“喜欢么?”
“色彩饱和度太高,大红大绿,已经不符合当今流行审美。”
“中国人的传统,一向喜欢温暖、明快的颜色。其实它们都有特别的名字。那红色叫美人脸,绿色叫秋香,青色叫皎月,紫色叫青莲。”
“不适合日常穿着。”
“总有适合的场合,给适合的人。”
他笑着看她,仿佛意有所知,赵亦一愣,忽然想起了自己的来意。
“柏先生,我来与你告辞。”
第31章 欢欢
笑容突然消失了。
细碎光影洒在他的脸上, 棱角分明的英俊男人,微微皱着眉, 居然显出了一丝孩子气的委屈。
让她想起很多年前读过的一个故事。
住在宫殿里的小王子, 拥有很多新奇的玩具, 却没有一个可以共同玩耍的伙伴。有一天,宫墙外翻进来一个小乞丐,小王子很高兴,给他看自己所有的玩具,觉得小乞丐兴致勃勃的样子比什么玩具都有趣。他们快乐地玩耍了一整天。天黑了,小王子邀请小乞丐留在他的宫殿,答应给他所有自己的玩具,小乞丐犹豫很久, 最终还是拒绝了,他骑在高高的墙头上,和小王子挥手道别:
“我走啦,亲爱的小王子,这里很好,但我属于另一个世界。”
很遗憾,赵亦想,但却是个非常聪明的小乞丐。
“在这里住得不开心?”柏钧研皱着眉。
“有一些事需要处理。”
“要回影视城?”
“回家。”
“你家在哪里?今天有些晚了, 明天再走吧。”
“在南京,很近, 能不能麻烦帮我安排一辆车?家里催得很急。”
他努力挽留, 她去意坚决, 借口找了一堆,最终还是被他多留了半日。
“不是说,好几年没回家了么?”他伸手扯落她肩膀上一根线头,“你就打算这幅样子回去?”
赵亦直接到的隐泉,换洗衣物都遗落在竖街镇,这两天凑合穿陈苹苹的旧衣服。洗褪色的套头卫衣,松松垮垮套在她身上,袖口磨出一圈白毛边,低头看看,确实很难称得上体面。
她不由迟疑。
“正好,我的造型师今天在,挑件衣服再走。”
柏钧研是红毯之王,从来没有哪一次造型跌出水准,必须归功于他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私人造型师。然而赵亦心里嘀咕,你的造型师,于我又有何用?
他像听到她的心声,笑着眨了眨眼:“那可是一位神奇的神仙教母。”
见了面才发现,明明是一位神仙教父。
教父走猫步,飞媚眼,拿茶杯的手高高翘一朵兰花指。见到赵亦,两眼放光像猫见了耗子,蹭蹭蹭飞奔过来,围着她转了一圈,描了眼线的眼眯成一道满意的缝:
“妙哉。”
“小钧钧,你从哪里找到的这个豌豆公主?”
“妙妙妙,妙哉!”
“快快快,小可爱,告诉大哥哥你的尺寸~”
他迫不及待拿出尺子要给赵亦量尺寸,仿佛猫咪“刷”一下亮出了爪子。赵亦连连后退,被柏钧研一把拽到自己身后。
“欢欢,站住,别吓唬她。”
“嘤~小钧钧,凶!”
“尺子给我。”
“不!不同意!没有剑客会交出自己的剑!没有魔术师会交出自己的帽子!”
“她不喜欢跟陌生人接触。尺子给我。”
“啊,好可爱……”欢欢小声说,绕过柏钧研去看他身后的赵亦,“啊啊啊,脸红了,快看快看!小可爱,别害怕,你叫什么名字?”
……
赵亦面无表情,在欢欢的赞叹声中走进了他的工作室。双层挑高大厅,挂各色布料,飘飘荡荡好像林怀民的舞台。
“猜猜看,小可爱适合什么类型。”
欢欢兴奋地搓手,像小女孩得到了新买的芭比玩具。他转向其中一个衣帽间,按下电钮,帘幕开启,整整两排望不到头的衣裙,从老上海百乐门,到最新季巴黎秀场,琳琅满目风格各异……赵亦狐疑地看了眼柏钧研:这些都是给你准备的?
“他喜欢搜集漂亮衣服,男装,女装,童装,演出道具服……”柏钧研耸肩,“莫名其妙的个人兴趣。”
“怎么可以这样讲!小钧钧没品位!”欢欢气得拍打他的后背,“每一件衣服来到这个世界,都带着它的神圣使命,不分性别,不分材质,不分贵贱,为了找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而我,就是那个伟大的媒介!”
“……行,赵小姐赶时间,丘比特你赶紧。”
“小可爱不让我量尺寸,”欢欢嘟囔,“快不了,只能慢慢试。”
一试就试掉了大半个下午。
赵亦很少在买衣服上浪费时间,她有固定的品牌、尺码、颜色偏好,买衣服像买日常快消品,欢欢全然不能苟同她这种选购牙膏一样的态度:
“每一件衣服都有灵魂,小可爱,你这样漫不经心,会让它们伤心。”
赵亦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个怪咖说服,可能是出于对对方职业的尊重。欢欢看起来有点神叨,却是个移动的时尚百科全书,从法国大革命之后女性服装的演变,到西学东渐如何影响旗袍衣袖的长短,样样他都如数家珍。
每一个真心热爱本职工作的人,都可爱,都值得尊敬。
最后他捧出一件月白色衣裙,郑重其事和赵亦说,就是它了,我感觉到你们之间灵魂的呼应。
旗袍领,a字摆,刺绣暗纹的宝光流转,中西合璧的巧妙匠心。
绢细的布料贴着腰身,很陌生的触感,赵亦很少穿曲线服帖的衣裙,以至于走出更衣间的时候,做错事似的不敢抬起头。
然后她听到欢欢轻声说:“wow……”
柏钧研什么都没说,整个下午他都在跟欢欢捣乱,赵亦穿什么都说好看,肉眼可见的吃藕搭配也能闭着眼睛称赞,但这一次,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走到赵亦身旁,围着她慢慢转了一圈。
过了好一会儿,他说:
“嗯,这样就可以回家了。”
“一定要今天走吗?”
“那好吧,再见。”
赵亦听到脚步声,抬头发现人已经走远。欢欢双眼晶亮,扭着手指打量她,圆满得好像刚刚做完了一个大媒。见赵亦抬头,他也跟着看了一眼,然后轻轻咦了一声:
“小钧钧今天穿得很帅啊,但是背影看起来就很丧。不搭,不搭。”
……
赵亦独自沿着水廊,慢慢走出了隐泉。
前台打来电话,告诉她车辆已经备妥,可以随时离开,她去和陈苹苹告别,和颜忱书告别,却始终没有见到柏钧研。
“那好吧,再见。”
赵亦站在水廊上,天色向晚,华灯初上,风轻轻摇晃素绢纱灯,灯上写着淋漓的墨字:
筹帷厌久,盛年昼锦,归来吾乡我里。
这样一笔好字,出自一位流行偶像之手,简直比麦当娜出演莎士比亚舞台剧还要让她吃惊。但她看到他静静站在那里,行云流水地执一柄狼毫写字,又觉得一切合情合理。
发生在隐泉的每一件事,不管多奇妙,都合情合理。
每一个小细节,都正中红心。
这个想法像警钟突然响起,催促她赶快离去。她要清醒,不能沉迷,这是一场聊斋梦似的遇见。
就像那杯gelato冰激凌,后来她再也没有吃过那么甜的冰激凌,草莓和小红莓。
一生一次,一期一会。
赵亦沉默地走出门,和帮她开门的门卫点头致谢。台阶下等着一辆低调的黑色车,暮色中打着双闪。司机没有下车,按了一声喇叭示意她自己上来,临时被安排这种连夜来回的长途任务,任谁都不会太开心。
赵亦拉开车门,钻进后座坐好,低声又歉疚地与司机道了声谢。
高大的年轻人回过头,黑色制服让他看起来像一个训练有素的保镖,而非一个普通司机。他轻轻抬高帽檐,露出一个赵亦再熟悉不过的笑容:
“不用客气,能够为您送行是我的荣幸。安全起见,请系好安全带,我的小姐。”
赵亦愣愣望着那张英俊的脸。
“当然,长途劳顿,容易瞌睡,如果您愿意坐在副驾驶位,我将不胜感谢,并发誓以生命护佑您的安全……”他笑意加深,“我的小姐。”
……
与此同时,距离他们四百公里的竖街镇。
武安迪正在承受来自女王的怒火,匍匐在地,被尖头高跟鞋一脚脚狠踹。邹燕极少有这样失态的时刻,她总是雍容的,优雅的,举手投足都充满飘飘洒洒的风情,可见这一回是气得狠了,连发型都顾不上讲究,一直踹到自己披头散发,被安迪抱住了脚苦苦求饶。
“养条狗都比你有用!”又补上一脚。
安迪涕泪横流,连滚带爬拿给她一叠照片,又抖抖索索继续趴下磕头,嘴里含混不清地念叨,整个人陷入谵妄状态,邹燕狠狠瞪他一眼,扔给他一个透明塑料瓶。
一颗粉红色药丸下肚,安迪慢慢恢复了平静,目光还是直勾勾的,似乎整个人都被抽走了魂灵。过了很久他的眼睛恢复活气,看见邹燕手里的照片,知道一切难以挽回,狠狠揉了揉眼睛,到底还是从地上捡起装满彩色小糖丸的塑料瓶,宝贝似的揣进怀里。
一把照片劈头盖脸砸来,雪片般撒了一地,邹燕丰润的红唇气得发抖。
“他不肯和倩迪走红毯,半夜去拘留所捞人,一天比一天逆反,就是为了这么一个小贱人!?一个临时演员!?武志强,你可真是狗胆包天,居然瞒我到今天!”
“我以为……钧哥他只是玩玩而已……”
“他带她去了隐泉!玩玩而已,你当他是你吗!?什么时候跟谁玩过了!?”
邹燕弯腰捡起一张照片,眼睛几乎将照片剜出一个洞来,又是这种琼瑶戏女主角式的幺蛾子长相,弱不禁风,娇声娇气,这就是找准了他的喜好在下手!
邹燕突然有点后悔把柏钧研管的太严,男孩子就应该泡在温柔乡长大,把各色妖精都见识一个遍,才不会随便被未成形的小狐狸勾走了魂。临时演员,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开车,去隐泉。”她把照片一扔。
“邹姐,钧哥他……”
“武志强,收起你那幅尽忠职守的脸,别忘了自己究竟是谁的人!”
第32章 标签
赵亦坐在副驾, 看前方长路漫漫, 黑夜从四面缓缓合拢,想, 这一切就像万花筒。
这个男人就像万花筒。
要真正了解一个人, 应该怎样做?听他说的话, 看他做的事, 还是慢慢观察他真正喜欢的世界?
读过的书,听过的唱片,看过的电影,交往的朋友,对待不同人的方式……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看懂,才能确定合适的参数, 贴上合适的标签。
这是赵亦一贯的识人方式,像在做基金配置,不管多么复杂的资产组合, 只要穿透到底层, 贴好标签,就不会弄错分类。
比如程小雅, 她读一切能找到的无聊小说, 听水果姐和周杰伦, 最喜欢的电影是《bj单身日记》,和任何人类以及动物都能交上朋友, 除了对肖湛百依百顺, 对其他人一律色厉内荏, 凶巴巴的脸,软绵绵的心。她的标签:傻瓜、母爱泛滥、品味可疑、生活自理能力零。
再比如周铭诚,他读ft附刊“how to spend it”,每个月陪同客户去一次百老汇或卡内基音乐厅,近些年唯一赞过的电影只有“the margin call”,朋友统统来自校友和商务关系。他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会对酒店门口帮他提箱子的门童习惯性致谢,但目光一定不会与之对视,认为小费的数量已经代表了他的真诚。他的标签:勤奋、敏锐、工作狂、脚踏实地。
又比如她自己,只读财经报刊和行业报告,听协奏曲和纯音乐,没有时间看电影,真正亲近的朋友只有程小雅,外加新认识的陈苹苹。任何时候她都只对事不对人,不懂为什么有时候轻易就伤害到别人的感情。她的标签——大多来自程小雅——机器人、外星人、高iq低eq、人类玻璃心伤害委员会主席。
但柏钧研呢?这个万花筒男人呢?
他读《李尔王》,也读《三体》。听朱莉·安德鲁斯,也听昆曲和相声。他在隐泉的私人套房里有一整面墙的蓝光影碟,按国别和首字母排序,严谨得像个强迫症患者,写字的时候却又偏爱纵任奔逸的草书……神奇,时至今日,娱乐至上的世界,还有人和她一样,闲来无事拿写字这种枯燥事当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