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名叫金舒雅,若论起身份来可是非常高贵的。其亲身父亲是满清的小王爷,母亲是大富商家的千金小姐,家中家财万贯,被娇生惯养长大,为人单纯,崇尚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能够像她的父亲一样只钟情她一个人。
说起原身的父母亲,也是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过往的,原身从小听到大,十分向往。
原身的母亲文郁馥是大富商的独生女儿,跟金舒雅一样也被娇惯着长大。这位大富商并非是个老顽固,而是容易接受新思想的开放一派,文郁馥在其父的影响下也对西方思想有兴趣,常常跑到洋人的地盘去玩,因此认识了从国外留学归来的章黎涵。两个人一见钟情,相互喜欢上了对方。文郁馥想要跟金贤宇解除婚约,但大富商怎么可能答应,那可是得罪王爷的事情,他一边将文郁馥关在家里面,一边用自己的势力逼迫章黎涵,将其逼得不得不远走高飞。
文郁馥反抗无能,不得不嫁给了金贤宇。金贤宇深爱文郁馥,不愿意逼迫她,一直尊重她,两人做了有名无实的夫妻。
三年后,满清ZF被推翻。章黎涵回到杭城,他再也不是被人随意逼迫就不得不离开的平民书生,而是新ZF的官员,身份来了个三级跳。而王爷却因为他的身份被新ZF捉了起来,大富商也因为与他关系密切受到连累。文郁馥为了父亲和公公前去向章黎涵求情,再次见面的两人发现对对方的感情从来就没有减淡过,章黎涵也知道了文郁馥与金贤宇做的只是表面夫妻,怂恿文郁馥离婚。文郁馥因此犹豫不已,她所受到的教育里面可没有离婚这一项,即使她学了西洋教育,但其母教她的从来都是从一而终。
文郁馥格格犹豫不决,王爷和大富商在终于被放出来了,而章黎涵的身世也被揭晓出来:他其实是王爷的外室子,是金贤宇同父异母的兄弟。有了这样的关系,金贤宇、章黎涵和文郁馥三人就尴尬了。金贤宇深爱文郁馥,不愿让她为难,主动退出,留下一纸和离书,只带着一个下人离开了杭城。
文郁馥捧着和离书,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悲伤,才发现她并非不爱金贤宇。三年的相伴,这个男人已经走进了她的心中,只不过她自己却不自知,直到金贤宇离开,她才终于发现自己离不开金贤宇。对金贤宇的感情不止是爱,还有亲情,两样加起来,重量超越了与章黎涵单纯的爱情。
文郁馥终于做出了选择,将章黎涵送给自己的珍珠项链还给了章黎涵,收拾行李去寻找金贤宇。章黎涵收到项链后没有多说什么,已经明白了文郁馥的心思:“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和文郁馥终是有缘无份。
文郁馥找了两年的时间终于找到金贤宇,从此两人成了恩爱无比的夫妻,并生下金舒雅这个爱情结晶。
从小听着父亲和母亲的故事长大,金舒雅对爱情抱着幻想和期待。十七岁的时候,她认识了家境贫寒却自身努力上进的关俊楠,小姑娘立刻就被年轻英俊又有才华的关俊楠给俘虏了。关俊楠此刻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将金贤宇和文郁馥两人都给骗到了,将其招为了上门女婿,并送其出国留学。外国的开放思想彻底解放了关俊楠的思维,他再也看不起金舒雅这样的旧式女子,而是被那些洋派的西式作风的才女淑女们所吸引。但因为他还要靠金家的金钱支持,关俊楠不得不按耐住自己“追求美丽与自由”的心。
半年前,金贤宇去世了,文郁馥悲伤之下也跟着离开了。金舒雅继承了金家的全部财产却傻傻的都给了关俊楠。关俊楠拿到钱后展现白眼狼本色,迅速跟金舒雅离婚,带着大笔钱前往国外追求自由新生活,只给金舒雅一座空宅子。金舒雅父母刚刚去世就被丈夫背叛,伤心无比,一下子就倒下了。然而关俊楠什么都没有给她留下,金舒雅没钱治病,连吃饭都成问题,身体逐渐虚弱,如果林白妤不接收她的身体的外,这女人不是被饿死就是病死。
第一百一十六章 外公外婆的世界二
? 吃过蛋糕,终于有了一点儿力气的林白妤走下床,换了一身出门的衣服,慢慢地走出屋子。一路上,不乏有人对她指指点点。金家原本在杭城是大户人家,因此金家家主刚死,女婿就抛弃金家小姐刮走金家家财的事情传得整个杭城都知道了。众人虽然对金舒雅持同情态度,但也人觉得她太蠢,没有眼光,引狼入室,活该;也有人本身仇富,见到金舒雅如今的状况,觉得大快人心。
林白妤表情木然地走着,街上人的议论全部被她敏锐的听觉收入耳朵中。对于那些怀着恶意的议论,她毫不在意,心里面反复念诵着《寒山拾得忍耐歌》:“世间有人谤我、辱我、轻我、笑我、欺我、贱我,当如何处治乎?”“你且忍他、让他、避他、耐他、由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林白妤走到一家商铺门前。商铺的大门口挂着一张白布帘,上面写着大大的“当”字,两旁的柱子上挂着木刻的对联:“今朝周济存心,始终利权外溢;来岁赎期满限,彼此原物交还。”
感谢当铺的存在,如今民国了还没有被取消。
林白妤走进当铺,拿出一样物品放到柜台上:“我要典当。”
当铺的朝奉认得林白妤,立刻上前招呼她:“金小姐,你要典当什么东西?”
林白妤将拿出的物品推到朝奉面前,这样东西是她从《九霄变》的世界中得来的,是庞煜从宫里里面赏赐给她的东西,一件古玉。林白妤因为觉得好看,随手放进了随身空间,可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拿出来,只能在同为虚幻的历练世界中拿出来。
朝奉拿起古玉仔细研看可一番,心想不愧是曾经杭城的首富金家,即便钱财都被前姑爷关俊楠给收刮走了,金小姐手中还是有几件好东西。
“这块玉应是宋代古玉,金小姐,我给你作价五百块大洋如何?”朝奉问道。
林白妤木着脸:“六百块大洋。”
朝奉:“金小姐,五百元是实心价了,我是看在你可怜的份上才给你这么多的,若是换了其他人,我最多只给四百个大洋。”
林白妤依然木着脸:“六百个大洋,否则我去其他当铺。”
“好好好,看在你可怜的份上,六百就六百了。”朝奉连忙道。开玩笑,这么好的古玉怎么能便宜别家?
林白妤拿着六百个大洋出了门。别以为这六百个大洋少,实际已经不少了。根据申报馆1937年版的《农村生活丛谈》中记载,民国二十年的一块吧大洋能够买二十五斤大米或者二十斤豆角,按照现代大米两元钱一斤计算,25*2*600,六百块大洋相当于三万RMB了,在这个年代算是一笔巨款了。
林白妤满意地离开当铺,第二站去了药铺,让郎中给自己看了看,并没有什么大病,只是伤寒未愈,再加上多日不进食,身子有些虚弱,郎中给林白妤开了药,表示只要吃两副就能够痊愈。林白妤留下一块大洋,提着药离开了,心里面则冒出了学医的念头。
火车在平原中飞驰着。这种老式火车的速度还不如现代的汽车,而且噪音非常大,让听觉敏锐的林白妤耳朵有些发疼。最糟糕的是车子里面的环境,什么样的人都有,乱糟糟的,让林白妤实在无法忍受,干脆闭上眼睛,背诵汤头歌:“……天王补心柏枣仁二冬生地当归身三参桔梗朱砂味远志茯苓共养神或以菖蒲更五味劳心思虑过耗真……”
此刻火车到站,上上下下许多人。此战乃是魔都站,难怪上下车的人多。魔都在这个时候可是种花国最大最繁盛的城市,国际大都会。林白妤却对这个时候的魔都没有多少好感,这里的黑帮太多,而且大多帮助洋人做事,欺负种花国的自己人。
忽然身旁一阵波动,有人坐到了林白妤的身旁。林白妤微微睁开眼看了看,坐在她身旁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男子斯文儒雅,女子明媚娇艳,看起来很是相衬的一对。林白妤看了一眼就没有兴趣了,闭上眼睛。《汤头歌》已经背完了,她开始背《千金要方》。之前在杭城,她下定决心学习医术后,就开始看医书背医书,到现在,她惊呼将所有中医有关的医书都背全了,理论丰富,就差实际经验了。万幸的是在穿越《九霄变》的那个世界里,因为要上山挖草药换钱,她认识了绝大部分草药,不用从头开始学习。
耳边里传来青年男女的对话声,即使林白妤没有分心,也听了个大概,明白了两个人的身份。男子叫做杨浩轩,是一个西医大夫,女子叫做洪凤儿,是魔都黑蛟帮老大洪大的独生女儿。洪大不喜欢杨浩轩这个小白脸,阻止女儿跟杨浩轩交往。洪凤儿刁蛮任性,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最讨厌别人管着自己,自己爹一反对,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跑去找杨浩轩,要跟他私奔。杨浩轩知道洪凤儿的脾气,劝她回家时不可能的了,只能顺着她带她离开。正好杨浩轩收到了京城医院的聘请,于是两人便一起前往京城。
两个小情侣窃窃地说着情话,林白妤闭着眼睛背书,谁也不打扰谁。魔都站后,车上的人少了一多半,因此他们这一卡座就只坐了他们三个人。忽然,林白妤睁开了眼睛,不过已经迟了,整节车厢里面除了她和小情侣三人,就只有一帮穿着黑色衣服的大汉。其他乘客应该都被这些大汉赶到其他车厢中去了。
林白妤不由撇撇嘴,为什么黑帮的人都爱穿黑衣服呢?难道黑衣服是他们的制服?
“大小姐。”所以黑衣人冲着洪凤儿鞠了一个躬,齐声叫道。
林白妤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来找茬的,现在的她可不想跟这么一群明显是混HEI道的人为敌。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外公外婆的世界三
? 林白妤稍微松了口气。
这个世界里,她之前的心思全部在学习中医上面,练武的时间很少,而且这个年代的黑帮都佩戴着手枪,以她现在的实力打倒七八个大汉还行,但是面对手枪则歇菜了。她如今还没有徒手接子弹的本事。
“哼,竟然被你们找到了。”洪凤儿娇哼一声,抱紧了杨浩轩的手臂,喝道,“我是不会跟你们回去的。”
黑衣人们没有说话,而是朝两边分开,一个壮年人的身影露了出来。林白妤有些惊讶,她以为一个势力强大的黑帮头子应该是外表凶恶的存在,这样才能镇住手下人,然而这位黑蛟帮老大表面却非常儒雅,看起来比杨浩轩这个医生还要斯文。
“爹!?”洪凤儿睁大了漂亮的杏仁眼,她没想到自己父亲会亲自跑来抓她?父亲不是要跟洋人商谈一个很重要的合同吗?怎么突然出现在魔都前往京城的火车上了?难道之前他是骗她的?还是一直在监视她?
洪大的视线落在洪凤儿抱着杨浩轩胳膊的双手上,洪凤儿急忙放开手。虽然父亲很宠她,但她还是很怵父亲。别看父亲表面斯文儒雅,狠起来非常可怕。她亲眼看到过父亲将一个叛徒活生生打死。
洪大满意了,开口道:“跟我回去。”
“我…我要和……”洪凤儿的勇气在洪大的视线下消失了,说不出话来,但却没有迈动脚步,依然站在杨浩轩身旁。选择不言而喻。
杨浩轩叹了口气,轻轻将洪凤儿朝洪大那边推了推,道:“回去吧。”
“我不……”洪凤儿立刻抓住了杨浩轩的手,“我要跟你一起。”
洪大的脸黑了,对手下道:“还不赶紧将小姐请回来。”
几个大汉上前捉住了洪凤儿。洪凤儿伸手不错,但却不是几个大汉联合的对手,几下就被大汉捉住双手,带到了洪大身旁。
洪大对杨浩轩道:“你还算识相,原本想让你填黄浦江的,现在就打个半死好了。还不动手?”
黑衣大汉们闻言上前几个,狠狠殴打杨浩轩。杨浩轩只是个医生,毫无身手,被大汉们打得没有还击之力,连躲避也做不到。很快就被打趴下,嘴里吐出了鲜血。
“住手,你们快住手!”洪凤儿心疼地大叫,“爹,我跟你回去,求求你放了浩轩……”
然而洪大置若罔闻,如同看大戏一样看着杨浩轩挨打,手指还有节奏地敲着膝盖。
林白妤皱起了眉头,火车的车厢空间不大,血腥味弥漫出来,很是刺鼻。她的视线在洪大以及黑衣人身上扫了两圈,确定他们都没有佩戴手枪。应该是觉得对付一个小白脸的医生不用拿枪了吧。这对林白妤来说是一件好事。她轻启朱唇,叫道:“住手!”
黑衣大汉的动作一顿,跟洪大一样朝林白妤看过去。林白妤因为之前就坐在洪凤儿两人身旁,黑衣大汉怕打草惊蛇,因此没有像对其他乘客一样将林白妤敢出去。而且在他们看来,林白妤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娘们,毫无威胁力,到时候还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子。没想到这娘们竟然有胆子出声让他们住手。简直了……除了他们黑蛟帮的大小姐,还从来没有见过面对老大和打人场面这么镇定胆肥的娘们。
林白妤迎着洪大压力巨大的眼神,毫不畏惧地道:“再打人就要被打死了。你不是说只会将人打个半死吗?”
洪大对于这个不怕自己的女人升起了一点儿兴趣,挑眉道:“你挺关系杨浩轩的啊?怎么?看上这个小白脸了?”
林白妤淡淡地道:“我不认识这位先生。只不过觉得这位先生若是死了的话,你的女儿肯定会很难过,影响你们父女的感情。”
“你倒是挺会说话。”洪大笑了笑,“这位小姐,你挺不错的,要不要做我的女人?”
林白妤礼貌地笑笑,拒绝道:“对不起,我要去京城。”
洪大道:“魔都可比京城繁荣多了,也有意思多了。”
林白妤笑笑不接话。
洪大挑挑眉,对眼前女子的兴趣更浓了。之前不过是随口说说,现在真有一种想将女人留在身边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