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打哪儿来,又为何会被国君留在身边。后来陆侬想,也许老天从一开始就在提醒她,不要喜欢上国君,因为国君心里只有江山,没有她。
她把爱恋掩藏的很好,她表现的就像是一名忠心耿耿的死士。虽然他们谁都没说,但是陆侬知道国君对自己的心思,同时,国君也知道自己对她的心思。他们之间差的就是那层没捅破的窗户纸而已。可国君是什么身份,陆侬是什么身份?如今天下大乱,各地诸侯皆起,惟独卫国与晋国独大,也因此两国势如水火,在这关头,国君怎么可能沉溺于儿女情长?
陆侬想,也许等到国君一统天下后,他们就能在一起了吧,到那个时候,就算她只能做一名贴身侍卫或是死士,也没有关系。她的心因为爱慕慢慢地开出一朵花来,用崇拜与恩情将这朵花浇灌的含苞待放。
一次诸侯盛会,陆侬作为贴身侍卫随侍在国君身边,为了防止被人看出她的身份,陆侬做婢女打扮。她虽身份卑微,却生得一张倾国倾城面,杏眼桃腮,眼波流转间娇媚动人,声声如黄莺出谷。
她出现在宴会上,便夺得了无数人的目光。
但没有人的目光比晋国国金更加炽热。
他看她的眼神跟任何人都不一样。同为死士,她的同伴们与她指只是点头之交,他们甚至嫉妒于她能得到国君的信任。国君对她冷淡疏离,虽然暧昧,却总是让她无法亲近,而那些不知她深浅的男人,则眼露色欲。惟独晋国国君,他目光温和友好,似是能看到她心里去。
很明显,他喜欢她,那样的眼神太熟悉了,每次想到国君的时候,陆侬就能透过铜镜或是水面看到自己的表情。陆侬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就能喜欢上他?什么时候,国君也相信一见钟情了?
晋国曾经是诸侯国中最弱小的一个,但自从这位年轻的国君继位后,吞并小国重商赏农,一系列的改革变法让晋国迅速成为唯一能和卫国抗衡的诸侯国,人人谈之色变,皆因为这位国君洁身自好又难以亲近。
宴会后,陆侬听说晋国国君向国君讨要了自己,并以十座城池为代价。
她值得吗?
当天晚上,国君召见了陆侬。陆侬说不出心底是什么滋味,她不会天真的认为国君只是让她去做晋国国君的侍女,既然她被送给了他,那么自然便是晋国国君的女人了。有那么一瞬间,陆侬有些恍惚,国君真的喜欢自己吗?
国君让她假意顺从,然后与卫国里应外合,将晋国一并拿下。晋国一旦被吞并,其他诸侯国也就不会再抵抗,这天下自然而然就属于了卫云赞。
陆侬能说什么?拒绝?反抗?她忘记自己的身份了吗?
于是她去了。
可让陆侬惊讶的是,晋国国君没有轻视她也没有侮辱她,甚至没有在第一天就猴急的要了她。他竟然将她带回了晋国,然后不顾朝臣反对,封她为后,风光大娶!
新婚之夜,陆侬在他身下从少女成为了女人。
他对她,可真是好呀。言听计从,捧在了手心,怕她冷怕她热怕她不舒服怕她觉得闷,总是想方设法的逗她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子呢?一往情深,又温和如风。他总是问她爱他吗,但陆侬一次也没有回答过。
陆侬总认为晋云执对自己有企图,是想要用糖衣炮弹哄骗自己策反自己,可是他们都在一起过了一年了,他从来没有对她提过任何要求。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想让她笑一笑。
当国君的命令传来时,陆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是卫国人,是卫国国君的死士,是卫国的细作,她的使命就是协助国君一统天下。可是为什么她会犹豫,会不安,会彷徨?
晋国国破那一日,陆侬在宫中找不到晋云执,她提起裙摆一路飞奔,终于在城墙上看到了他,他笑得很温柔,问她:侬侬,你爱过我吗?
陆侬摇头,她不知道。
晋云执突然笑了,那个笑容让陆侬知道,也许他一直对自己的行径了如指掌,她怎么可能在这样的男人手下做细作而不被发现?
这天下早晚都是要统一的,谁统一其实没有关系,早些统一,百姓们能早过上好日子。晋云执是这样说的,直到最后他也没有怪她,他只是用自己的国家打了个赌,卫国国君想要晋国民心,就不可能大开杀戒,他只是想知道陆侬心中到底有没有自己。
陆侬没有回答,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晋云执说,我不甘心呀。
不甘心百般疼爱一腔深情,却得不到你一句回答。但是他没有多少时间了,宁为刀下鬼不做亡国奴,他是国君,必然不能和百姓一样臣服。
陆侬眼睁睁看着晋云执从城墙上落下。
城门大开,她看见了意气风发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卫云赞。他对她笑,还对她伸手,说,我来接你回去。
回去……回哪里去?陆侬有些恍惚。
为了收买民心,卫云赞没有侮辱晋云执尸身,并用诸侯大礼将他厚葬。从那天气陆侬回到了卫云赞身边,但是她每天什么都不做,就是想,我爱不爱他?我有没有爱过他?这一年的温柔呵护,不悔深情,我可曾有半分动心?
她看着卫云赞,才发现自己对他竟没有了丝毫悸动,她甚至在心底怨恨着他。
得到答案那一日,陆侬本来想要自杀去陪伴夫君的,但却被卫云赞阻止,然后他说他一直爱她,让她离开只是迫不得已。
陆侬却又哭又笑,她竟然怀孕了。
为了孩子,她努力的想要活下来,所以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并不了解卫云赞。他既然喜欢她,又怎么能容忍她为别的男人生下孩子?
在卫云赞的默许下,陆侬腹中的孩子化作血水流出。虽然国君因此惩罚了那些妻妾,但陆侬知道一切出自他的授意。
卫云赞将她看得很紧,怕她寻短见,但两年后,陆侬终于找到了机会。她在那株曾经为自己夫君跳舞的桃树下自刎而死,死前求国君,若是对她有一丝情意,便将他们夫妻二人合葬。
陆侬死后,眼睁睁看着国君将自己的尸身送入陵园,葬在了卫国,而夫君葬在晋国,一南一北,是再也无法跨越的距离。
卫国有这样的传说,人死如灯灭,很快便会去轮回。夫君已死三年,早就去轮回了吧?她想起他问她可曾为他心动,可曾爱过她,他说只想要这一个答案。
于是陆侬不走了。
她决定留在这世上找他。等到找到他的转世,好好照顾他,把自己欠他的都还给他。她吃了很多苦,也被许多道士和尚对付过,甚至还被一个法力高深的僧人收在金铍里三百多年,日日受烈焰焚身寒冰刺骨之苦,但她仍然活了下来。
僧人道行高深,说她痴儿,为她念了三百年年往生咒超度于她,圆寂前也无法度化她。最后他放了她,并教她如何修炼,又再三告诫她切不可有伤人之心,否则只会化作厉鬼,不容于天地之间。
她找啊找,找啊找,历经三千年也没有找到。她只是想再见见他,看他过得好不好。
就算最后自己魂飞魄散,从此消亡,又有什么关系?
生生世世太长,我只要一世就好。
夫君,我为你心动,也真真切切爱着你,三千年来,至死不渝。
而奈何桥头,不肯饮下孟婆汤投胎转世的国君,则在那块青石前坐了三千多年,他几乎要与石头化为一体,他不想投胎,他只想在她死后等到她,问问她,到底动不动心?爱不爱他?
他只想要一个答案,哪怕最后的代价是魂飞魄散。
可她是人间飘荡辗转,寻他三千年;他在奈何桥头不动如山,等她三千年,终究是将彼此错过了三千年,最后偷得一世,也不过短短十几载,便从此分离,化作虚无。
她不知他没有来世,他不知她没有来世,他们都以为对方有来世,其实谁都没有。
万般皆空。
第314章 第二十四碗汤(一)
“……别哭了。”清欢无奈地拍了拍趴在自己怀里的墨泽,这小胖蛋哭个没完,讲个故事都抽抽噎噎的。
墨泽吸了吸鼻子,仰起小脑袋问:“主人我下次再也不要去当什么看客了啦!”
清欢宠爱的笑笑,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正要说话,突然眉头微皱。墨泽发觉主人情绪不对,连忙问道:“怎么了主人?”
“有点不对劲。”清欢将墨泽放下,陷入沉思。她极少会感到这样强烈的波动,掐指一算,竟低呼道:“怎么回事……”
“主人?”
“我要出去一趟,期间若是有鬼魂前来,你让谢必安直接将其引入醴忘台。”说完便瞬间消失。
剩下个墨泽泪眼汪汪的望着她消失的地方,本来还想再继续撒撒娇说……
清欢惊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
已经很久没有什么能让她感到奇怪和讶异的了。如果她没有降临错的话,这里的确是黑豹肖温还有徐莹他们所在的末世。
可是……怎么会这样?
仍然是残垣断壁,仍然是满地丧尸,天空中盘旋着已经变异的鸟类,而不远处正被丧尸群围攻的人类竟然连招架之力都没有!
只消一眼,清欢就看出来人类体内的异能消失了。
怎么可能?她离开之前留下了可以培育食用的变形植物,那些变异的虫子的用处她虽然没说,但清欢相信以徐莹的能力一定是能发现并且重新利用的,无论如何,在黑豹肖温的领导下,末世终有一日会迎来新生。
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时间分明没有错,她现在所在正是当时离开的六年后。短短六年时间,怎么丧尸没有丝毫减少,人类的体内反而没有了异能的存在?
不,不仅是人类,丧尸体内的异能也没有了。清欢随手抓住一只丧尸,面无表情地在它腐烂的脑袋里摸了一圈——没有晶核的存在,丧尸们的行动速度和常人无异,但放眼望去,没有进化丧尸。
不对呀,这个世界本身就在进化。为了迎合世界的进化,无论是丧尸还是人类,也会随同进化,但现在这什么情况?没有了晶核与异能,丧尸与人类就集体失去进化的权利,如果世界进化完成,人类会和丧尸一样从此被淘汰掉!就如同这个世界几亿年前所存在的恐龙一般,无法适应生存,那么就只能灭绝。
物竞天择,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这是自然走向,清欢当然不会感到奇怪。但她记得很清楚,这个世界里的人类是可以完全进化成功的!他们会逐渐融入到进化完全的新世界里,开辟新生,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她选择离开的原因——一切都不需要她了不是吗?
但是……已经失去进化资格的人类,与丧尸再如何厮杀,最后也会被世界淘汰掉。可离开的时候,清欢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把没了脑仁还不住挣扎的丧尸丢到一边,清欢没想过自己会在没有鬼魂出现的情况下回到曾经的某个世界,从她离开到现在过了六年,末世竟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她是真的觉得很有趣。
是谁让这个世界变化如此之大?竟然将人类进化的钥匙给夺走了。没有异能的人类怎么能抗拒世界与丧尸?不过是等死罢了。
黑豹肖温他们呢,还有徐莹麝鼠,以及a队z队的队员们,他们都是很强的异能者,他们人呢?清欢对黑豹肖温还是有信心的,只要这两个男人在,这个世界就不会失去秩序。可是看现在这样,他们难不成出事了?
进入某个世界就要遵循某个世界的法则,清欢不能像是在奈何桥上掐指去算,因为这个世界的变化是未知的,也是不在她掌控之中的。有的时候活着也需要冒险和尝试不是么?
她用食指摩挲着下巴,突然笑了。
因为她不属于人类,所以丧尸不会攻击她,但对于那群被围着的人就不一样了,只一会儿,原本有七八人的队伍就只剩了五个,其中几个被丧尸拖走,成为了美味盘中餐。
就在一个年轻大学生打扮的男生马上要被丧尸的血盆大口咬住的时候,清欢快步上前,单手掐住了丧尸的嘴,连同下巴,直接将已经烂掉的脖子给扭断了,脑袋扔到地上后,一脚踩下去,顿时发出清脆的啪!清欢再次看了看,果然没有晶核,脑浆也变成了腐烂的灰白,还带着腐臭的腥味。
她是爱干净的,这一下出手立马就后悔了,然后她很随意的弯腰在那男生身上擦了擦,甩甩手说:“在这干坐着干嘛,还不跑,难道要等死吗?跟我来。”
还没有从这天生神力的彪悍萝莉的战斗力中回神,立马就看到萝莉跑了,男生也急,下意识跟在了清欢身后,还不忘招呼身后的四个小伙伴:“大家跟我走!快!咱们逃出去!”
清欢挑了个丧尸最少的地方作为突围口,她不愿意再弄脏手,便用在某个世界得到的银丝作为武器,轻轻松松杀出一条血路,带着身后五人逃到了最近的一个加油站里。
加油站里有四五只穿着工作服的僵尸,清欢越来越觉得奇怪了,这些僵尸是哪里来的?六年前应该早就被清理的差不多了才对。
那五个人里有两个女孩,没什么能力只会尖叫,没被面貌狰狞丑陋的丧尸吓到,反而是被她们的无敌尖叫声吓得不轻。清欢揉揉太阳穴,回头命令:“闭嘴。”
虽然她是十五六岁的萝莉外表,但眼神一冷,却是连黑豹肖温都不敢直视的。当下那俩女孩就不敢说话了。清欢将丧尸踢到一边,恰巧加油站里还有辆面包车,她检查了一下油箱跟设备,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开。
把钥匙拔下来塞到口袋里,她自顾自进到加油站的小超市,把能吃的东西搜刮了一番。唉,当初她“空间”里的东西全给徐莹了,这会儿什么也没有。虽然她不吃东西也死不了,但她嘴巴闲不住啊。
越进入这个世界就越是感到奇怪。这真的是她曾经来过的世界吗?为什么……让她有种陌生感?这些大学生看起来像是刚开始逃亡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可她离开的时候末世分明都快要结束了!
为了套话,清欢拿了几瓶还没过保质期的矿泉水丢过去,然后问那个被她救了的男生:“你叫什么名字?”
她笑得很甜很美,即使是末世,人类的爱美之心也不会有丝毫改变。男生脸一红,讷讷道:“我、我叫曾鸣……你、你好。”
清欢也笑:“你好,我叫清欢。你们打哪儿来,要往哪儿去呀?”
曾鸣的脸涨得更红了:“我们是从学校里跑出来的,在那都藏了半个月了,听见广播里说女王陛下在各地建立了避难所,所以我们咬牙一想,冲过去看看,再在学校里待的话,我们就都得死了。”
女王?
什么时候冒出来个女王?清欢心中奇怪,继续柔声询问:“女王是谁呀?”
“你不知道吗?”曾鸣很惊讶清欢竟然不知道女王的存在。
清欢立刻甜蜜蜜的摇头,美眸中溢满好奇,曾鸣瞬间忘了刚才这个可爱的萝莉是如何徒手拗断丧尸脖子的。“女王是半年前突然出现的,我们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但是她很厉害,能力也很强大,而且追随她的人有很多超能力者!”
“追随她的人中,有叫黑豹或是肖温的么?”清欢问。“你听过卫徐莹这个名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