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渣化之路(快穿)——哀蓝
时间:2017-10-29 17:13:37

  刚吃过晚饭,清欢带着小泥人出来散步消食,四方谷很大,景色也很宜人,府邸后面便是一片小森林,清欢抱着小泥人,如今已是秋季,黄叶满地,夕阳透过林间照射进来,层层叠叠的金光很是动人。踩着绣鞋的小脚踩在一地落叶里,便不觉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正走着呢,突然啪嗒一下,从天而降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摔在了清欢眼前。
  是只小松鼠,只是身上血淋淋的,眼睛也没什么力气的半合着。小泥人惊叫了一声,清欢却抬起头,果不其然,正有一双绿油油的招子盯着她。
  “蛇!!!清欢姐姐快跑!是蛇啊啊啊啊!!!”小泥人在她手里剧烈抖动,清欢差点没捧住摔到地上去,真摔下去可就美了,再变一次生魂,怕是连自己的名字都要忘掉。
  “我超怕蛇啊啊啊啊!救命啊啊啊啊!!!”
  然而叫的再大声,她也还是个小泥人,除了清欢没人听得见她的声音。
  “别怕。”清欢安抚道,看了蛇一眼,那蛇本来吐着信子睁着眼想扑下来,不知为何却突然转身溜走了。碗口大的一条长虫,被清欢看了一眼,就如同老鼠遇到猫一样,头都不敢回。
  清欢弯下腰摸了摸地上毛茸茸的棕色小松鼠,已经死了,脖子上两个血洞分外鲜明,只是身子还温热着,她想了想,将小泥人摔在了地上。
  桃桃惨叫一声还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睁开眼后发现自己竟然能动了!
  她变成了一只小松鼠……还趴在清欢姐姐的怀里……
  “吱吱!”
  “总比待在泥人里头好,能跑能跳能吃能喝,只是不能说话而已。”清欢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桃桃好乖好乖地趴在清欢怀里,感觉自己身上的血浸湿了她的衣裳,心里有些急,就想挣扎,结果被清欢姐姐掐了尾巴根一把,那酸爽~~
  清欢调整了一下情绪,再次发挥出她传说中的影后的实力,找到了时云所在的院子。
  十七正在门口守着,见她来了还很开心:“清欢姐姐!”看到她身上有血,顿时吓了一跳,“你、你受伤了?我去找公子!”
  没等清欢开始表演,十七已经火烧屁股的跑走了。
  清欢:“……”天灵灵地灵灵,给个面子行不行。
  别看十七生了双小短腿,跑起来却跟踩了风火轮一样飞快,正在书房里查阅典籍的时云一听有人受伤,立刻就要去找药箱,结果清欢已经到了门口:“你们不要担心,不是我,是这个小家伙。”
  “咦?松鼠?”十七眼睛一亮,他虽然跟在公子身边办差很久了,但到底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对小动物没什么抵抗力。“好小一只哦。”
  “我去后山散步的时候捡到的。”
  一抬头,主仆俩都是一脸不赞同。
  “你正生病,实在不该到处乱走。”时云作为一个大夫,苦口婆心的说。
  “清欢姐姐真是孩子气。”这是十七。
  清欢:“……快看看这小家伙怎么样了,它被蛇给咬了。”说着就放到了时云手中。
  时云察觉到了小松鼠突然浑身僵硬,不过他以为只是换了个陌生的怀抱小家伙害怕,便摸了摸柔软的毛发,“乖,别怕。”
  桃桃刚到四方谷的时候,晚上睡觉做噩梦害怕的哭,他就是这样安慰她的,乖,别怕。
  师父,我不怕。
  不怕疼不怕穷也不怕没饭吃。
  可我怕你忘了我。
  小松鼠很乖的任由时云帮它处理伤口。十七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啊……好可爱啊,小小一只,是不是刚断奶啊。”
  “大概是。”清欢苦恼地请求。“我没养过小动物,也不大喜欢它们,时云,能麻烦你帮我暂时照料一下它吗?等到它伤好了就放它回森林去。”
  时云点点头:“没问题。”他倒是很喜欢小动物。
  此时此刻,奈何桥上的几只清欢“不喜欢”的“小动物”,都齐齐打了个喷嚏,奇怪的对视一眼后,就各做各的的了。
  桃桃终于能留在师父身边,简直开心到飞起!时云也奇怪这个小家伙怎么那么亲他,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他救了它吧,小动物都是很通人性的。他摸着包扎好的小脖子,问清欢:“给它取个名字?”
  “公子公子!我!我!!”十七举手,“看它毛色,就叫小黄!”
  桃桃:“……吱吱吱!”
  “哇!公子,清欢姐姐你们看,小黄很开心呢,它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
  桃桃:“……吱吱吱吱吱吱!”
  清欢撸了把小松鼠的尾巴,小松鼠立刻爽的浑身发麻,像是过电一样。时云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真的不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吗,怎么他感觉她是言不由衷呢?
  “小黄不好听,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书房门口有株桃树,就叫桃桃吧。”清欢浅笑,“要不是从大蛇嘴里逃出来,我可发现不了它。”
  桃桃。
  时云和十七同时沉默了。十七悄悄地看了时云一眼,“公子……”
  “就叫桃桃。”时云轻声说,望着小松鼠的眼神温柔的叫人叹息。“这是最好听的名字了。”
  小松鼠眼眶一酸,吱吱叫了两声,蹭了蹭时云的手指,它已经死了,可是师父听到这个名字还这么伤心,是不是代表他没有忘记她?
  真是太好了。
  真的真的太好了。
  时云跟清欢还有十七一起手工给桃桃做了个豪华的小窝,清欢再三叮嘱时云一定要照顾好桃桃,晚上睡觉也得带在身边!时云颇有些哭笑不得,这姑娘对她自己的病都不甚在意,似乎死活都顺其自然,怎地对小松鼠如此上心——这一次他问出口了:“清欢,你真的不喜欢小动物吗?”
  清欢面不改色的说:“对啊,一点都不喜欢,尤其是眼睛大大的身子毛茸茸的长得可爱的小动物。”
  时云:“……”我信了你随意。
  小松鼠在时云手心蹭了蹭,又艰难地蹭了蹭清欢,圆溜溜的大眼睛可爱极了,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们看。为了证明自己不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清欢抽回手,“噫~好恶心哦。”
  十七:“……”那您为啥又去撸人家的尾巴?
  桃桃真的爽的浑身发抖,清欢姐姐好会摸……尾巴真的好舒服好舒服!摸尾巴怎么会这么舒服!比摸头摸肚子都舒服!她好想翻到姐姐怀里打滚啊,肯定又香又软,就跟当小泥人的时候一样!
  因为桃桃太会卖萌,导致在场的三个人都被萌出血,所以当有人进来的时候,谁也没有察觉。
第914章 第九十四碗汤(四)
  第九十四碗汤(四)
  进来的是个英俊且气势华贵的男子,一身绛色袍子更是显得他英挺好看,尤其一双剑眉生的好,斜飞入鬓,硬生生让这张本显得有些中性的面容变得大气起来。
  清欢欣赏美的事物,便看了几眼,这一看,手上撸桃桃尾巴的动作就停了,桃桃悲伤不已,窜出时云的手又来蹭她。清欢欣赏完后便地低下头莞尔,虽说好看是好看,可这气势汹汹的,一看就不是来聊天儿的呀。
  桃桃才不管那么多,她现在师父跟清欢姐姐都在身边,没什么比这更幸福的了,她只想让清欢姐姐给撸尾巴!
  清欢一边揉着她的毛一边把它抱了起来,因为她觉得时云现在怕是没精力搭理他们。
  十七早就已经跪下了:“参见王爷。”
  哟,还是个王爷。
  王爷一进来就没看别人,直直冲着时云去的,他看起来很是愤怒:“时云,你这是要跟本王翻脸吗?”
  时云淡淡地说:“不敢。”
  “不敢?这天底下还有你不敢的事?”王爷一脸的怒容,他盯着时云,一字一句的问:“你为何不让举若回到本王身边?别以为本王不知道,她早已醒来,本王等她许久,为何不见?你是想把她占为己有吗?!”
  时云握紧了拳头,黑眸冰冷:“王爷一连来了数十封快信催我将举若送去,却对我想要的答案只字不提,难道王爷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
  “本王只知道,十五年前你就对举若一往情深,若非举若心悦本王,你早将她抢了去!”王爷一拳砸在桌面上,清欢有些心疼,好好的红桧木桌子,生气就生气,一言不合捶桌子做什么,桌子多无辜呀。
  时云毫不惧怕,因为他知道对方还需要他的力量,根本不可能对他做什么。他只是冷淡的抬了下眼皮子:“王爷大可放心,君子有成人之美,当年我已退出,便绝不会插足王爷与举若之间。”
  “那你还不将她还给我!”
  “还请王爷将我的徒儿还给我!”时云被王爷这番态度弄的恼了,他也不顾周围还有不知情的外人在,心头气血翻涌,喉头更是涌上一股腥甜,竟是险些呕出一口血来。“你当年是如何对我说的?为何举若回来会占据桃桃的身子?桃桃去哪里了?王爷若是不给我个交代,我绝不会将举若交出来!”
  咦?
  十七早就想出去了,他就是个小厮,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公子以前发生过什么事他不清楚,可是桃桃……桃桃突然像是变了个人,他也是知道的。向来疼爱桃桃的公子如今却不见桃桃,十七脑子灵活,猜出肯定有什么事发生。可今日他才知道,原来每年都会到四方谷一次的王爷,竟然不是来看病,而是另有隐情!
  为了不被赶出去,清欢神不知鬼不觉的一手抱着桃桃,一手拎起十七,悄无声息的后退了几步,藏在屏风后头,这样待会儿那两人若是打起来,她也不会被殃及。
  “时云你疯了!”王爷就搞不明白这时云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一个小乞丐,有什么资格跟举若比!举若用了她的身体,是她的福分,你却为了个小乞丐要同本王翻脸?你不怕举若知道了寒心?”
  “桃桃是我的徒弟,是我一手养大的孩子,她与我的情分,比王爷举若要深得多。”时云迎上王爷的视线,冷笑了一声。他素来性格温和,似是这样讥讽的笑,莫说是在他身边伺候了十年的十七,就是相识数十年的王爷都是头一回见。“王爷当年是如何同我说的?找到了大巫师,给了我生辰八字和提示,让我去破庙接个孩子回来养,给举若祈福。说这孩子是福星转世,有她在,举若就能回来。我信了,可如今王爷如何给我个解释?原来举若回来,是要用桃桃的身子?那桃桃去哪里了?我虽然是个行走江湖的大夫,比不得王爷权倾朝野,可若是王爷不给我个交代,也休想让我物归原主!”
  温柔的人突然强硬起来,真的很帅。小松鼠桃桃在清欢胸前拱来拱去,幸福的一比,清欢的衣服都被她给拱乱了,偏偏十五岁又平胸的桃桃特别喜欢清欢姐姐软绵绵的胸部,再加上师父特别帅特别有气势而且还特别疼她,她觉得特幸福,就更用力的往里头拱。
  哇,好软。
  奇怪,她还活着的时候怎么没有?清欢姐姐看起来也不比自己大多少,可是这里真的大了好多。
  清欢捏着她的尾巴将她拎出来,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掐了桃桃的小爪子一把,桃桃吱的叫了一声,不敢再拱了,就用小脸蛋贴着,钻不进去的话,就这样也很幸福!
  “你!”王爷先是强硬了一下,然后就泄了气。“本王要是不那么说,依你这般迂腐的性子,哪里会干?”
  时云真是被气乐了:“王爷既然有本事找巫师带回异世之魂,自然也有本事让桃桃回来。总之,我的徒弟何时回家,我就何时放了举若。王爷不要忘记我是个大夫,就算王爷想偷偷带走举若,也得小心我在她身上做的手脚。”
  王爷当然知道时云的本事,也因此他才不愿和时云为敌,只能晓之情动之以理:“时云,你当真要跟本王闹到这一地步?你忘了当年我们三人如何快乐逍遥游历天下了?你那小徒弟,出身低微,若非身体算是个好容器,早就在破庙里冻死了!你养了她这么多年还不够吗?她也该还你这养恩了!”
  “我从来不曾忘记那段时光,举若消失我也很难过,但桃桃是无辜的,她不能作为举若的容器,身体是她的,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桃桃不回来,我就不会为你做任何事,更不会放了举若。王爷若是想和举若联系,最好不要。”
  时云说完就不准备再跟王爷谈下去了,他与王爷是生死之交,自然不愿意与其翻脸,举若是他心之所爱,他无比的想要救她,想她回来,想她幸福。可桃桃是他的责任,一码归一码,他爱举若,却也不会为举若牺牲掉一个无辜的生命。
  他态度无比强硬,王爷了解他,知道时云一旦下定决心就不会更改,多言也是无用。气得他袖子一甩:“真是不可理喻!本王不会这么善罢甘休的!”
  正要走,却突然发觉屏风后多出一块黑色衣角来,登时一脚踢了过去:“什么人敢在这里偷听!”
  只一眼,便出神了几秒,皆因清欢容色无双,怀里又抱着只可爱的小松鼠,倒是把吓得跪在地上的黑衣小厮给忽略了。
  十七浑身发抖,他不是故意听的,他也不想听啊!“王爷饶命!王爷饶命!”
  “王爷大人有大量,自然不会同你计较。”时云也颇为懊恼,他方才只顾着生气,竟忘了房间里还有他人。他突然觉得羞赧,自己那失控的模样实在是不体面,叫十七看去也还罢了,清欢姑娘怕是要觉得他棋艺不佳是有原因的了。心浮气躁之人,怎能下好棋?
  王爷还真想惩罚一番来着,可是时云给他戴了高帽子,他自然也不能说什么,怎么也得给时云面子,当下竟拂袖而去了。只临走前又朝清欢脸上看了一眼,叹道,真是无双的好颜色。
  清欢对自己的容貌很清楚,欣赏美是人之常情,可方才那位王爷的眼神,可真不单纯。
  不是对那位叫举若的姑娘情深似海么?可若真是情深似海,怕不是早就在身边守着,如何能一年才来见一次。桃桃魂魄离体也是不短的时日了,这位王爷却到现在才来,怕是情深似海有,却也不耽误他寻芳猎艳。
  听这二人话里的意思,举若姑娘是十年前出的事,又是异世之魂,恰好时云养了桃桃十年,说起来时云看着精明,却活生生给人养了十年的容器,真是……傻到极点。那王爷也是,欺骗生性正直的好友十年,也不怕一朝寒了人心,日后叫人如何再信任于他?
  哪有王爷这样回馈朋友的呢。
  “抱歉,叫你听到些不好的。”
  清欢摇摇头,将小松鼠塞到时云怀里。小松鼠正在软绵绵香喷喷的酥胸上蹭着享受着,突然落到硬邦邦的怀抱,一时间还不适应,整个都呆了。“放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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