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可以说得更明白?”娜塔莎道,她把嘴唇抿了起来。
“常洛想要杀我不是一两天的事,在车库布下的结界内部构造十分复杂,以他当时的法力想要在瞬间做到几乎是不可能的,我相信他没有帮手,不然我也杀不了他。”马灵珑停顿了一下,“他怎么知道我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方,我很少去‘泰森斯角’。”
娜塔莎先是没有回答,她知道马灵珑的意思,也知道常洛想要一路跟踪她们的可能性不大,沿途有很多特工,鉴于马灵珑也算是危险人物。
“你说没错。”娜塔莎道,“泰森斯角是我们预先设定好的计划,正因为你很少去,而我们相信你会答应我的邀请,就算你当时不答应,我也有其他方式让你去那儿。”
娜塔莎突然想到了什么,她站了起来:“我得走了亲爱的,我本该很高兴你给我提供这条情报,说真的,我希望它是假的。”
“你可以从神盾局的巫师部门下手。”马灵珑道,“另外,我会让猫头鹰把资料拿给你。”
“什么资料?”
“我们的交易,你保证不告诉任何人我的秘密的报酬。”马灵珑道,“猫头鹰是最安全的通讯方式,相信我,尽管看起来很落后。”
“我愿意免费,这次。”
“还是收下吧,你的体术或许是能够夹死巫师的。”
娜塔莎笑了笑说:“你现在不应该在这里喝酒,我的女孩儿,你跟我不一样,我没有家人,没有牵挂。但你有,你可以抱着托尼撒娇,像一个正常的,受到伤害的姑娘需要男朋友安慰,那会让你好过不少的。”
马灵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毕竟。”娜塔莎说,“杀人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注】:这里是遗忘咒类似于当时赫敏要对付伏地魔,为了怕自己不幸生亡让父母伤心,就抹去了她父母有关自己的记忆,只是普通的遗忘咒语。
是HE啦,是HE啦,小天使们。
第134章 我们结婚吧
班纳博士拆开了一封来自印度的信件, 那可能是他所见到过的,最原始的通讯方式。他本来打算去睡一觉, 连续几十个小时的研究令他开始感到头疼。他洗过澡, 又想起自己仅靠一个被斯塔克咬过的甜甜圈撑了一天, 便决定吃点什么消除饥饿。
一只杏色的猫头鹰从通风管道掉了出来,正好落到班纳的脑袋上。
卢平的猫头鹰给班纳带来一包类似坚果之类的豆子,但不是用来吃的。信上说,这些坚果可能对控制班纳变成浩克后可以起到一定的安抚作用, 只是种植过程有点麻烦, 他建议班纳最好参考一下马灵珑的意见。
很明显,班纳收到的是一种魔豆, 他突然想到一个关于魔豆的童话故事, 三颗豆子在一夜之间长到天上, 地面上的人类能够顺着树藤爬到云彩上面盗取巨人的宝藏。【注】
班纳将魔豆用镊子夹起来,放到鼻子前面闻了闻, 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他将豆子装回小包, 打算拿回工作室研究一下成分。
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还有跟自己一样不幸遭遇的人,尽管卢平并不生活在班纳所知的领域。
卢平似乎认为班纳要比他走运多了, 因为他只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就能保证不会变成浩克。
班纳却觉得卢平比他的情况要好很多, 变狼人是可预知的行为, 那只在每个月特定的满月时间,不需要担心除此之外的任何场合因为情绪的波动造成破坏。
不像浩克,班纳必须严格的控制自己,无论受到惊吓还是生气的时候, 他都必须时刻提醒自己尽快冷静。卢平有选择变形地点的机会,浩克做不到。
然而卢平其实是羡慕班纳的,变成狼人之后他会彻底失去心智,他会攻击人类,甚至会有想吃人肉的冲动,以至于他至今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浩克就不会想要吃人,尽管脾气暴躁,但意识还算清醒,至少浩克分得清敌我,还能在战斗中起到作用。
两个男人在纽约大战之后就谁更对周围的朋友更具威胁一点儿做了好几个钟头的学术探讨,一名巫师和一名科学家同病相怜的心心相惜逐渐扩散,最后得出结论是谁也不比谁安全。
班纳知道在魔法世界像卢平这样的可怜人不算少,他们或小时候或成年期间,不幸被狼人咬到,基因从此改变,月圆成为他们最恐惧的东西。被咬变形的狼人很难像卢平这样活到成年,他们大多都在变形的当晚因为不慎杀掉或吃掉自己的朋友或伴侣而陷入崩溃,最后自杀。
当然也有反过来的,被自己的亲人杀掉。
狼人在巫师世界不会比浩克在麻瓜世界好过。
卢平能活到现在得感谢他的父母,他们把他保护得很好,并且鼓励他。以及他的朋友,他们从没把卢平当成一个狼人对待,朋友们对卢平的包容与爱护使他的性格不曾扭曲或是变得抑郁。
班纳或许有点明白斯塔克对自己的口无遮拦和随性是想表达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理解错,斯塔克是想跟他做朋友。
班纳拿起笔准备给卢平回信,猫头鹰咕咕地朝他叫了一声,班纳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于是走到窗户边,将窗户打开。但是猫头鹰没有飞走,而是又叫了一声。
班纳索性将猫头鹰从桌子上抱起来,把它放在窗沿,猫头鹰看起来非常不情愿的并不打算飞出去,于是班纳开始思考是不是它们只走通风管道。
“它要吃东西。”马灵珑的声音在班纳身后响了起来,“你不喂它点什么,它是不会走的。”
班纳受到了惊吓,他猛地转过身:“灵珑,上帝,看来你是不习惯走正门的,巫师都这样?”
“吓到你了?”马灵珑没有担心班纳变绿的问题,“抱歉,我以为这个时间你不会出现在厨房,凌晨四点,你是起床了还是没睡?”
“我正打算去睡呢,但是肚子有点饿,我没有拿那些限量版。”班纳说,他还抱着猫头鹰,班纳揪起一根羽毛在手指中间来回的搓,“莱姆斯给我带了些印度特产。”班纳不知道那算不算真正的印度特产,因为他在印度待的几年里就没见过那种坚果。
马灵珑从班纳的镜片后面看到一种客气的疏远,她能够感觉到班纳的冷淡,马灵珑不确定这是不是由于自己的态度造成的。她弄不懂这些麻瓜科学家的想法,斯塔克热情又乖戾,班纳却谨慎又小心,可他们都能和卢平做朋友。
“托尼在顶楼。”班纳道,“如果你是来找他的。”
“那些豆子。”然而马灵珑不打算刻意改变什么,她看着桌上那包坚果,“不能种在城市里面,它们会变得很高很大,结成的果实长得有点像椰子,果肉有毒,需要用专门的手套和口罩。每天晚12点,未成熟的果子还要发出尖叫声,而且,这里也没有灌溉的肥料。”
“那可真是……”猫头鹰发现自己无法从班纳身上得到食物,于是它飞到了马灵珑的面前,班纳轻微地苦笑了一下,“莱姆斯说它的果实有镇定作用,会很适合我,我是指,另一个我。”
“我可以帮你种在霍格沃兹的农场。”马灵珑看出对方的为难,“但是现在不行,这种植物得冬天才能播种,它的成熟期很快,一个月。”
“谢谢你。”班纳揉了揉眼睛,“抱歉,我已经超过两天没有睡觉了。”
“你不用谢我。”马灵珑下意识地说,“我只是顺手。”她拿走了那袋豆子,又从冰箱里带了一瓶威士忌,她走进升降电梯,想了想说,“你可以吃那些限量版。”马灵珑怕对方不相信,又补充了一句,“我只是不想看到它们过期。”
班纳博士留意到马灵珑的不对劲,她浑身酒气,走路也摇摇晃晃,但他聪明的没有指出这件事,而是道:“晚安,灵珑。”
马灵珑微微愣了愣,随即说:“是早安。”
斯塔克独自待在他称之为天堂的地方,一间五百平米以上的,极具现代感的工作间,而这只是他十层楼的实验室的其中一部分。落地窗外灯火通明,纽约市中心的夜景迤逦动人,然而斯塔克无心欣赏,在他眼里,只有金属和盔甲才是真正的佳境。
斯塔克没有注意到靠近自己的不是班纳,他背对着马灵珑伸出手,一句话也没说。
马灵珑将手里的酒瓶按进斯塔来的掌心,冰凉坚硬的触感带给男人一个激灵。
“嘿,宝贝儿!”斯塔克惊喜地在马灵珑的脸上啄了一口,“帮我拿一下焊枪,就在进门的那张桌子,刚才布鲁斯把它放在那里就再也没拿过来。”他指着他口中的那张桌子,一个拆卸机甲的工作台。
马灵珑顺从地将焊枪递给了他,斯塔克没有看到女孩儿脸上堆积的不悦。
斯塔克将自己的专注力都用在了眼前的机械腿上,银色的金属呈现出磨砂的质感,马灵珑的出现没有让斯塔克回心转意。这不意外,女孩儿想,虽然斯塔克工作的样子格外性感,破旧的工装裤与布满污垢的T恤比一套价格高昂的西装更符合钢铁侠的风格,但今天,这个时候,马灵珑更渴望斯塔克能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更多。
“要喝酒吗。”于是,马灵珑对斯塔克说。
斯塔克没有回答,焊枪的刺眼光线使马灵珑不得不把视线挪开,
马灵珑不得不从斯塔克身边走开,她来到一张离斯塔克相当近的椅子上坐下,打开瓶盖对着瓶口猛喝了起来。
“电笔。”斯塔克说,他关闭焊枪,头也不回地道。
马灵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步伐蹒跚着走到电笔的位置,但她不知道哪一只才是斯塔克真正的需要,而她对此并不关心。
“嘿,甜心,你怎么不用魔杖呢。”他头也不抬地带着调笑的口吻,直到他听见清脆的响声,那是电笔掉到地板砸出来的声音。斯塔克惊恐地看着马灵珑整个身体摇晃了一下,她手里捏着一只中号的电笔打算拿给他,但马灵珑的手脚似乎有点不听使唤。
马灵珑费劲儿地抓住了工作台的边缘,稳住自己。
“你还好吗?”斯塔克放下了手里的工作,他摘掉手套和护目镜,快步来到马灵珑身边试探着问,“你喝了多少,宝贝儿,你跟朋友参加了酒精派对吗?你看上去快昏了,你没有被某些混蛋家伙强行灌酒吧?”
“我没有参加派对,我去逛街了。”马灵珑软绵绵地爬到斯塔克身上,用力搂住他的脖子,“我只是想要你把注意力分一点给我,而你却该死的总让我给你拿东西,你才是混蛋家伙,斯塔克。”她的声音变得相当的尖锐,语气任性,甚至是蛮横的。
听起来像是因为得不到钢铁侠关注的酒后女巫的绝望控诉。
“好的,好的,我们不拿东西,什么也不拿,你瞧我正看着你呢,我还抱着你的。”斯塔克把马灵珑抱了起来,女孩儿手里的电笔被她非常气愤地扔到了后面砸在一堆电路板上又弹到旁边,滚到桌子底下,“逛街,你跟谁去逛街了,怎么不约我,你知道我是最喜欢陪你逛街的。”
马灵珑抱着威士忌接二连三地灌了好几口,酒液顺着她的嘴角流进了脖子,斯塔克吓坏了,她从没见过马灵珑颓废的样子,而斯塔克非常熟悉这幅模样是因为他自己借酒浇愁的脸大概也不怎么好看。
斯塔克赶紧找到一张还算宽敞的双人沙发坐了上去,他让马灵珑骑在他的大腿上,然后将女孩儿的威士忌无情夺走。
“你买了什么?”斯塔克试图转移马灵珑的注意,酒气扑面而来,“有给我买东西吗?”
“没有。”马灵珑嘟囔着。
“好吧,你这个小坏蛋,你去逛街,买东西,却没有给我带回点什么,还试图打扰我的工作计划。”斯塔克轻轻拍打了一下马灵珑的屁股,事实上,那更像是一种爱抚的动作,“你喝了很多酒,宝贝儿,闻起来非常的,你知道,不好闻,你想洗一个澡吗?”
“你嫌弃我?”马灵珑愠怒地诘问。
“没有,我只是在邀请你一起洗澡。”斯塔克否认,“我怎么可能嫌弃你。”
“你是混蛋。”
“不,我不是。”
斯塔克不知道马灵珑遭遇了什么,他的女孩儿严谨而自律,更不会在他面前如此失态。倒不是说斯塔克真的不喜欢有人打扰他的工作,恰恰相反,当马灵珑从喉咙里发出不满的哼声时,斯塔克就已经不打算回去工作了。那声音听起来相当可怜,也相当可爱,但这样的反常发生在马灵珑身上就意味着她遇到了相当不好的事。
“我发誓无论你是什么味道我都喜欢。”他亲了女孩儿几口,还用舌头舔了马灵珑的脸。
斯塔克有些自责的想,这段时间他的确忽略了女孩儿的感受,自从有了真正的拍档,斯塔克是指班纳,他仿佛找到了人生的另一个方向。他们是如此合拍,有说不完的共同话题,斯塔克承认他把一半的精力用在了跟班纳的互动上。他和马灵珑的二人世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多出另一个家伙,无论在饭桌还是别的地方,仿佛他们之中有了第三者,尽管班纳已经非常努力在回避变成斯塔克以为的那样,但显然成效不彰。
这不是好现象,还有什么比马灵珑出现在他身边更激动人心的,而他刚才竟然完全将她忽略了。斯塔克突然想到,如果班纳爱上马灵珑怎么办,或者反过来就更要命了,这是很有可能的事,而他竟然愚蠢到完全不介意班纳夹在自己跟马灵珑之间,就差共用一张床了!
“抱歉,宝贝儿。”斯塔克亲吻着马灵珑的头发,“我确实是个混蛋。”
马灵珑在接收到斯塔克的歉意后像是睡着了似得闷不吭声,斯塔克搂着女孩儿单薄的身子开始说起美妙的情话,那些马灵珑爱听的和不爱听的,他几乎都说了,就像回到过去追求她的那段日子。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十分钟,也许半小时,马灵珑松开了搂着斯塔克的胳膊,然而男人却楼的更紧了,生怕她离开。
“我杀了一个人。”马灵珑恢复了她原本的笃定和默然,就好像她刚才那句话跟“我买了一条裙子”,“我吃了一个圣代”没什么区别。
斯塔克起初将这句话理解成跟购物有关,但很快他就察觉到并不是这样,他略微惊讶地思考了几秒钟:“我刚才想到3种处理尸体和案发现场的方式,我可以保证警察绝不会怀疑到你的头上,我想我们现在就应该马上行动。”
“我已经处理好了。”马灵珑说。
斯塔克松了一口气,甚至都不打算问那个不幸的倒霉蛋儿是谁:“那很好,我的意思是,杀人之后确实需要及时处理现场可能的证据。”斯塔克很想说一声“棒极了”,但他知道这句话并不合适出现在这个时候,“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要你陪我一个晚上,只有你和我。”马灵珑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