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大额交易的时候吧?”巴顿问道。
“你在想什么呢,我们是巫师,你还指望我们把几百枚金币放进钱包带在身上吗。”
路易斯跑到一个橱窗前,里面放着几把漂亮的飞天扫帚,小姑娘似乎很喜欢,她问巴顿可不可以进去看看。
“所以巫师是做不了金子的?”巴顿同意了,他带着女儿走进扫帚店,不过对巴顿来说,这里看起来倒像是家政用品,他看不出家里的扫把和这里售卖的有什么不同,除了价格。
“你说的是炼金术。”马灵珑道,她很有耐心的讲解,“现在几乎没有巫师能够做到从矿石里提取金子,那是只有精灵才能做到的魔法,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它们态度冷淡,但巫师依然信任它们的原因。”
“不怕它们叛变吗,现在这个局势。比如,把银行里的钱全部拿走?”巴顿道。
“这点你不用担心。”马灵珑道,“虽然银行是它们的,但每一个钱柜都有特殊的密码才能开启,他们也带不走银行,魔法部对银行的监管非常严格,毕竟精灵跟人类差距很大,这点政府还是考虑到了的。更何况,它们只是比较会做金子,智商方面并不突出,不然它们就不会只守着一家银行了,他们连贷款和高利贷的概念都没有。”
“爸爸。”路易斯指着火弩/箭说,“我16岁生日的时候,可不可以送我一把这个?”
“这把和我去年买的那把有什么特别吗?”巴顿下意识地问马灵珑。
“你好,先生。”店员走了过来,那是一名看上去油头粉面的年轻人,他应该是老板新聘请的员工,马灵珑没见过,“想买扫帚吗。”他看到了马灵珑,“我想这位一定是你的夫人,她真是美极了。”
“不,不,我不是她的丈夫。”巴顿赶紧解释说,“我们是朋友,她陪我给女儿买魔法书,孩子想进来看看,上学期我们买过扫帚了,就是那个2001什么的。”
“光轮系列,那是很不错的选择。”店员打量了一下巴顿后道,“你一定不是巫师,我猜,当然,你肯定是,小姐,我看到你的魔杖了。”店员接着道,“麻瓜对飞天扫帚不了解是正常的,我已经遇到很多像你这样的客人了。”他拍了拍火弩/箭说,“这是目前市面上最快的飞天扫帚,很多孩子都想拥有它,价格当然也是最昂贵的,但就我个人的喜好,光轮已经很好了。”
“是吗,有多快?”巴顿看着火弩/箭问。
“比光轮2001快。”店员道,
“那么,光轮2001有多快,我是指它的时速。”巴顿继续问。
店员很明显没有料到巴顿会对这个问题如此执着,因为巫师并不能明确地给一把飞天扫帚标注时速,他们只知道它很快,比光轮系列快,比彗星系列快。
“火弩/箭的时速超过150迈。”马灵珑道,“抱歉,这位先生。”马灵珑对店员道,“麻瓜的想法。”
店员做了一个他表示理解的手势。
“那也不是很快。”路易斯快活地说,“爸爸的战斗机比这个快多了。”
“战斗机是什么牌子,怎么可能有比火弩/箭更快的扫帚?”店员不敢相信地道。
“没什么,先生,你忙你的去吧。”马灵珑对巴顿道,“我们得去买书了,今天的商店可能会很早关门,得快一点儿。”
路易斯是一个格兰芬多,她的成绩毫无意外的非常优异,她遗传了父亲的灵敏。一年级的时候,她刚好遇到乌姆里奇当权那阵,即使这样,路易斯也掌握了好几条被禁止学习的咒语。她跟大部分麻瓜出生的小巫师一样,都是拿到录取通知书才开始了解魔法历史的,她的接受能力很强,获取新知识的速度也飞快。
她毕竟是特工的孩子。
“我有一个疑问。”巴顿道,他尽量压低声音,“为什么其他巫师不组织起来对抗伏地魔呢,既然这里没有正式的军队,而人人都能使用魔法?”
“也不是所有特工都像你和罗曼洛夫那样不是吗。”马灵珑回应道,“巫师都有明确的分工,食死徒大多穷凶极恶,而普通的巫师就跟麻瓜世界的平民一样基本上没有战斗力,会魔法不一定会打架。更何况,大多数巫师胆子很小,他们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讲。”
“也就是说,这里将会非常不安全。”巴顿看了一眼路易斯,他原本不想让女儿再回来上学的,但路易斯执意想要回学校,“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是的。”马灵珑道,“你可以申请退学,唯一的遗憾就是,她不能再使用魔杖了。”
巴顿道:“我确实有点担心,但我不会退学,路易斯非常喜欢这里的课堂,我也认为魔法很有趣。”
“你可以教她一些格斗术之类的以防万一。”马灵珑正说着,一个披着深绿色斗篷的陌生人从她身边经过,那个人很矮,还不到马灵珑的肩膀,对方用胳膊撞了她一下,接着转过拐角,很快消失在了小巷。
“他好像有点可疑。”巴顿警觉地盯着对方的背影。
“买完必需品后记得送她上火车,别像上次那样迟到了,火车是不等人的。”马灵珑看了一眼小巷的尽头,那里是翻倒巷的入口,只有一个人会从那个隐蔽的入口通过,“别告诉任何人你刚才看到的。”
“你有外遇了?”巴顿好笑地说。
“你不会希望我现在就给格兰芬多扣10分吧?”马灵珑说。
翻倒巷的很多店铺都空了,就连平时在街上游走的黑巫师也离开了这个地方,所有人都知道危险将至。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一部分黑巫师已经收编至伏地魔麾下,毕竟他们在魔法世界也没有一席之地,加入食死徒也许还能得到点好处。
马灵珑走进一条黑漆漆的巷道,周围飘着灰白色的纸屑与不知名的垃圾,她停了下来,四下张望。
一只手突然放到马灵珑的肩头,她几乎是本能的扣住压在自己肩上的指头,然后将身后的人掀翻在地,斯塔克教过她格斗。马灵珑用魔杖的末端指着倒在地上的人,她迅速摘掉挡在对方脸上的兜帽:“你是谁?”
不是卢修斯?
那是一张陌生的面孔,又老又丑,还很脏,头发是深灰色的,像是乞丐的模样。
马灵珑早该想到不是卢修斯,他刚刚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时候,还不及马灵珑的肩高:“你到底是谁?”
“卢修斯。”地上的老人却说,“我喝了复方汤剂。”
“怎么证明你是。”马灵珑警惕地道。
变了形的卢修斯从怀里拿出马灵珑给他的红宝石戒指:“你说得对,莉莲。”卢修斯痛苦地发出沙哑的嗓音,那跟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完全不一样,“他要德拉科的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根本没有办法。”
马灵珑半张着嘴,她想要说什么,但是她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好地方:“他?伏地魔?”
卢修斯点了点。
马灵珑将他从地上扶起来,然后用幻影移形将两人来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这里是对角巷的一间早已关门了的宠物商店,里面连一只小动物都没有了。
马灵珑从没见过卢修斯把自己搞成这幅肮脏破烂的模样,他一向在意自己的穿者打扮,卢修斯总是得体又造作的把头发梳得光洁顺滑。不过,卢修斯这个时候不注重外表是对的,他正被傲罗通缉,因为他被证实跟神秘事务司的那场战斗有关,卢修斯还涉及了很多条罪名,而那些罪名事实上他也确实有参与。
“我失败了,你知道,我没有拿到预言球,黑魔王认为是我的失职,所以他要惩罚我。”卢修斯捂着脸痛苦地说,“德拉科也加入到食死徒中了,我其实根本不想他进来,但是他竟然认为这是一种荣耀。”
“能怪谁。”马灵珑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他,这根本没办法安慰,无论是卢修斯还是纳西莎,他们肯定没少在儿子面前宣传黑魔法和伏地魔的伟大。哪怕他们明明知道那都是危险至极,应该远离的东西,但他们抵挡不住权利的诱惑,“你还是赶快走吧,如果被傲罗发现……”
“都是波特那小子!”卢修斯几乎没听马灵珑说话,只是自顾自地说道,“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非要跟黑魔王作对,如果他当时把预言球给了我!”
“既然如此,你还来找我做什么呢,你连真正的敌人都没搞清楚。”马灵珑疲倦地说,“我不会举报你的,趁着这个样子没人认得出来,你走吧,戒指你收好带在身上,我只能帮你到这儿,希望未来我们别在战场上见。”
“不,不,别走!”卢修斯道,他心里非常恐惧,“我很抱歉,莉莲,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寻求你的帮助,纳西莎也叫我别来找你,我明白你依然怀恨在心。当年你对上黑魔王的时候我没有救你,我很后悔,我真的后悔过,但是,但是我又能做什么,我什么都做不了。”他带着哭腔,可他没有哭,也许只是因为变形后喉咙受到限制,感觉像是哭腔,“我没有办法才来找你的,莉莲,相信我,德拉科是我和纳西莎唯一的儿子,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送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马灵珑道,她叹了一口气,“伏地魔给了德拉科什么任务?”
卢修斯在听到“伏地魔”的名字时总是禁不住抖两下,“我不能说。”
“你不告诉我,我怎么帮你?”马灵珑烦躁地道。
“我没办法说出来,你知道,我不是不想告诉你。”卢修斯无奈地说。
马灵珑明白他的意思,伏地魔当然不希望自己下达的秘密指令被当事人的父亲随便透露给食死徒之外的人。
“你可以……”卢修斯做了一个吞咽动作,“你可以对我摄神取念,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原因,你一定要帮帮他,帮帮德拉科,只要你能帮他,我什么都愿意做。”
“让你离开伏地魔你也愿意?”马灵珑道,然而卢修斯却犹豫地不说话,“那么你的‘什么都愿意做’可真是廉价。”
“我不能退出。”卢修斯道,“他会杀了我家族的所有人,无论我们躲到什么地方,他都能找到,那么这有什么意义?”
“如果最后,伏地魔失败了呢。”马灵珑道,“彻底的失败。”
卢修斯绝望地摇头:“不可能……除非没有了波特。”
“马尔福,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马灵珑轻轻地拍打他颤抖的肩膀,“你得认清现实,不是因为波特才有了伏地魔,而是因为伏地魔才有了波特,波特对你做过什么你会认为他比伏地魔更像你的敌人,释放了你的家养小精灵?你在乎吗?”
卢修斯摇头,但那可能不是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摇头,只是无意识的。
“你那么崇尚纯血,却整天受制于混血的伏地魔,你不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件讽刺至极的事?”
“你说什么?”卢修斯用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着马灵珑。
“我以为伏地魔的身世你们都知道呢。”屋外传来一点响动,马灵珑警觉地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阵才继续道,“汤姆.里德尔,你至少应该知道他原本是叫这个,里德尔是他父亲的姓,而他父亲是一名麻瓜。”
“谁告诉你的?”尽管卢修斯对于这则消息非常震惊,但他没有反驳,这证明他对马灵珑的说辞没有怀疑,也可以说,他对伏地魔也不存在忠诚。
“你认为原因还重要吗。”马灵珑道,她很早就从幽灵口中知道了伏地魔的秘密,正因为她对汤姆.里德尔的了解,才能让她当时给伏地魔下一道诅咒。“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纯血巫师,或许有,但已经绝种了,无论是马尔福家族还是布莱克家族,或是别的谁。所谓的纯血私底下也会跟麻瓜通婚,因为你们很清楚近亲结婚生育后代可能造成的恶果。”
“我只想,我只想德拉科平安无事。”最终,卢修斯说,他不想与马灵珑争论无意义的话题,“我不能违背黑魔王的意志,我不可以背叛他,但如果,如果他真的被……”
“他被杀掉这句话很难讲出来吗。”马灵珑替他接下去,“好了,你知道摄神取念之后会有一段时间的不舒服,我能看到你很多秘密,而不仅仅是你想让我看到的那些,甚至可能会激起你的一些情绪。”
整个摄神取念的过程非常短暂,但卢修斯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他脑子里像走马灯似得,熟悉的画面快速的翻转跳过。
“原来你真的喜欢过我。”马灵珑收起魔杖后道。
“说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卢修斯难受地穿着粗气,他闭着眼睛,摇晃着脑袋,“我很抱歉,你说得对,我是一个懦夫。”
卢修斯是一个软弱的人,这是马灵珑一直以来对他的评价,无论学生时期还是食死徒时期,他都喜欢随波逐流。他既不愿安于现状,又不敢面对现实,卢修斯更擅于用华贵的衣装掩饰心虚。
他其实没什么担当,这点连伏地魔也看出来了,他害怕牺牲,也害怕丢掉名声。伏地魔看中他的,不过是卢修斯在魔法部的影响力,于是他只得拼命的用各种方式让自己显得确实是这方面的权威。因为一旦他连这点用处也失去,他和他的家人只有死亡的下场。
但是,他也在改变,他变得跟以前有的不一样了,卢修斯甘愿冒险出现在马灵珑的面前,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为家人。
“听着,你来对角巷是为了找我复仇,你把我引到没人的地方,用学生时代我们彼此的感情让我对你放下防备。然后你对我施了一个攻击咒语,距离很近,我差点被杀掉,但我被人救走了。”
“你在说什么?”卢修斯不明所以地问道。
“我再重复一遍。”马灵珑看着他的眼睛,紧握男人的手。
“你是在,你在对我下咒,你想干什么?”卢修斯有点晕乎乎的,他好像真的觉得自己是来找马灵珑报仇的。
“你不想被伏地魔怀疑,就要这么做,你以为你出现在这里真的能瞒得了他吗。”当马灵珑重复第三遍的时候,卢修斯陡然朝她射出一道威力极大的恶咒。
马灵珑毫无防备地遭到咒语的证明打击,她整个人弹到了墙上,又重重地摔下来:“该死的……”
“不,我……”卢修斯紧张地看着手里的魔杖,“我并不是要……”
“滚蛋!”马灵珑愤怒地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