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自然想到了这点,他认为无论女孩儿究竟知不知道蝙蝠侠的存在,都值得继续保持观察:“如果这个人正好明天会去韦恩集团面试做布鲁斯.韦恩的私人助理,那么,我认为我的防范就不算多余。”
“我猜你会让她顺利通过的。”阿尔弗雷德饶有深意地大胆猜测,眼角的尾纹绽放出温和的慈祥笑意。
“很难说。”布鲁斯退出游览界面,“这要看同期的竞争者是否比她更优秀,毕竟她只有高中学历。”
马灵珑的履历做了些许调整,被抹去了大学的经历,她十八岁开始从事人力资源的工作,学历并没有让她显得低人一等。相反,马灵珑的业务能力将她的学历完美的掩盖,让人不会拿她没上过大学作为不容忽视的缺点。
所以,面试意料之中的通过了,但实际上,她认为如果不是布鲁斯.韦恩亲自参与了这场面试,她失败的可能性为还是很大的。说实话,每次斯塔克把她当成特工来看的时候,马灵珑都会觉得很好笑,她不了解麻瓜世界特工这个职业具体都做些什么,但肯定不应该像她那样咄咄逼人。
说到特工,它让马灵珑想起五角大楼那次,她把一张名片给了那个叫娜塔莎的女特工,然而她至今未能出现,马灵珑倒是颇为遗憾。
但布鲁斯.韦恩对于女孩儿的冰冷毫不介意,他以马灵珑工作经验丰富,说话有条不紊,行为举止稳重为由要求人事部连实习期都给她取消了,布鲁斯直接任命马灵珑为新一任的私人秘书。当然了,整个公司都是他的,即便所有人都觉得马灵珑的资格远不如另外三名应聘者,她们三个都有模特经历,身材和公关手段更符合韦恩集团的需求。
但布鲁斯有权利挑选自己的下属。
做韦恩集团CEO的私人秘书基本上是整个哥谭市所有女人的梦想,这可能跟纽约市的女人羡慕佩普.波兹是一个道理。除开薪水比其他公司同等职位高出一倍之外,最重要的是,你可以窥探到哥谭市最性感男人的私生活,或者运气不错的话,你也能成为他私生活的一部分。
尽管斯塔克形容布鲁斯.韦恩的时候带着不削一顾地讽刺口吻,但说真的,同样被贴上巨富与花花公子的标签,布鲁斯要比斯塔克正经得多,也靠谱得多。他每天按时坐在总裁办公室处理文件,参与各种类型的会议主持,亲自接待合作商,也不会拒绝应酬酒会(但不一定每个都去)。
他远比斯塔克描述的热爱工作。
起码在马灵珑眼里,布鲁斯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老板,他风趣幽默,得体优雅,专注认真。
唯一的麻烦是,他太有吸引力了,以至于在马灵珑之前的十多任秘书里,没有一个招架得住。而挑选布鲁斯秘书的首要条件就是绝对不能试图勾引她们的老板,更不能与老板发生关系,这一条在合同里有明确标注。虽然大多数应聘者在面试时都表现出了强有力的专业素养,然而,真正落到实处,她们的专业与定力全都见鬼去了。
马灵珑猜测,之所以布鲁斯还是找女秘书而不是男秘书的原因可能是,和女秘书产生火花,总比被男秘书看上要好很多。
马灵珑已经在布鲁斯身边做了将近一周,工作内容相当简单,以至于她不禁怀疑,布鲁斯愿意开这么高的薪酬,给一个只要不是白痴都能胜任的秘书工作真正的原因是他需要有女性的陪伴。
布鲁斯凡事喜欢亲力亲为,就算是最简单的泡咖啡,他都一定要自己磨豆子。后来马灵珑才知道,他只是将警惕和排斥掩饰得不着痕迹,布鲁斯基本上只要求马灵珑每天早晨给他的办公室送来当日的报纸就行了。
“韦恩先生,这是今天的商报,第二版的新闻你应该会感兴趣。”
“谢谢,莉莲,我马上就看。”布鲁斯微笑着称呼她的英文名字,那比灵珑两个字更好发音,他把自己塑造得像一个毫无心机的体贴下属的好老板形象,“我听说,你是因为对上级态度冷淡,所以才被开除的?”
“可以这么说。”马灵珑道。
“真替你的前任老板惋惜,但我依然要感谢他。”布鲁斯相当习惯与新秘书的相处方式,他不在意马灵珑是否热情似火,他本来也不想要这个,“他让我获得了一位得力的助理。”
马灵珑做事非常有效率,特别是在替他应付那些不死心的床伴上面,这是她一周来做的最多的事:“谢谢,但我并没有做太多。”
女人隔三差五的找上门,或是打电话到布鲁斯的手机上,而马灵珑总有办法让她们闭嘴或是滚蛋。
“你是指,你觉得自己的工作太轻松了?”布鲁斯愿意留下一个可疑之人在身边,自然是为方便监视对方的一举一动。无论马灵珑来哥谭的目的是好是坏,这总比放任一枚定时zha弹随处乱搁来得安全。
“和我之前工作的内容比起来,的确少了许多。”
马灵珑会趁着布鲁斯不在办公室的时候用魔法搜索整个房间的,有可能涉及到托尼.斯塔克的信息,有时候是物件,只不过,布鲁斯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这里,如果他离开,马灵珑就必须提前下班。整层楼都是监控摄像头,包括总裁室,她不会傻到留下证据。她利用干扰咒语扰乱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用显形咒语来去。
但到目前为止,马灵珑还没有任何发现。
“这么看来,我得考虑给你增加负担。”布鲁斯把马灵珑的底细查的相当彻底,通过各种渠道,布鲁斯发现,她与不少富豪有过接触。但查不出具体做过什么交易,也没有银行转账记录,也许是使用的现金。
这就有趣了,布鲁斯倒是有点期待马灵珑会拿出怎样的筹码与他谈买卖,他应该也在有钱人行列的榜单上吧。
布鲁斯将钢笔cha进笔筒,翻开马灵珑说的第二版新闻,比起用手机看新闻,他更青睐纸质的东西。他赞助了很多报社,其中《星球日报》就是他最关注的纸媒之一,特别是当布鲁斯后来知道超人也在里面做一名小记者之后。
“你怎么知道我对这版感兴趣?”
就在马灵珑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布鲁斯突然问道。
那是一则有关蝙蝠侠的报道,他在几天前的那个晚上制服了抢劫金饰的歹徒,并留下了蝙蝠镖。
“这里的人,不是都对蝙蝠侠好奇吗?”这是斯塔克递给马灵珑的消息,布鲁斯.韦恩与蝙蝠侠有关系,那么他对夜行者的消息自然不会视而不见,马灵珑只是想表现出一个具有洞察力的专业秘书的基本技能而已。
但布鲁斯却不是这么想的,他能将马灵珑的每一句话扩展到别的方向:“你好像是从洛杉矶来的对吧?”他试探性地问道。
“是的。”
“我很好奇,洛杉矶人是怎么评价这怪物的?”布鲁斯竭尽所能地将自己与蝙蝠侠撇得很开,甚至在媒体面前,他公然表示过对蝙蝠侠滥用私刑的不满。
可能,那是他对自己行为的控诉。
“不清楚。”马灵珑回答说,“在来哥谭以前我不知道什么是蝙蝠侠。”
“真遗憾。”布鲁斯可不相信她说的,但他无意揭穿,布鲁斯表现出对蝙蝠侠完全没有兴趣的样子,“不是每个哥谭人都对‘蝙蝠’有好感。”他看着马灵珑道,“很多人都认为‘蝙蝠’是可怕的。”正因如此,布鲁斯才将蝙蝠侠变成了真正的传说,他希望哥谭人提起他的时候,能有所期待,而不是感到恐怖。
布鲁斯平日里很少与马灵珑谈起除了工作之外的话题,纵然有,也很短暂,但是今天,他似乎打算从视觉上的观察转换为言语的试探。
马灵珑假装思考了一下,只回了一声“哦。”她不认为蝙蝠可怕,相反,她钟爱这种只在黑夜里出现的生物,她熟悉每一个品种的蝙蝠习性和它们的交流方式,所以马灵珑不能与自己的老板达成共识以至于她连假装的敷衍也不想有。
作为阿尼马格斯,马灵珑以蝙蝠形态成形,是与练习者的性格息息相关的,当然还有体型与个人的选择。她喜欢黑夜大于白天,喜欢隐藏在黑暗的角落洞察细微,在练习阿尼马格斯的时候,马灵珑一开始想的是猫头鹰,但可能是体型的关系,猫头鹰不适合她,飞蛾又过于细小,蝙蝠就成了最佳选择。
办公室的气氛瞬间降到了冰点,从布鲁斯与马灵珑相处这一周的情况来看,他都有点想放弃试探了。他自己也搞不懂,如果马灵珑真的心存歹意,她对于自己的反应似乎有点过于清冷,她比那些投怀送抱的秘书们所表现出的矜持与拒人千里,就好像她真的在谨遵合同条款。
布鲁斯暗忖,或者马灵珑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
马灵珑可能意识到自己把场面弄得有些冷,于是道:“我见过蝙蝠侠。”
“你见过蝙蝠侠?”布鲁斯在心里想道,你可真不守信用,我难道没告诉你不要逢人就说?
“他叫我别把看到他的事告诉别人。”马灵珑又道。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告诉我呢?”布鲁斯无意识地点了一下头,仿佛在以蝙蝠侠的身份回答对方,哦,小姐,原来你还记得我的忠告。
“我又没答应他。”
布鲁斯回忆当时的场景,女孩儿的确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也许下次他应该等对方点头了再走:“那么这个家伙当时在干什么,他好像并不容易被见到,看来你很走运,连很多哥谭人都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个家伙,我听说他对女士的态度要比男士有礼貌一点儿?”
“并不。”马灵珑道,“他把我当成是ji女,就因为我穿着短裙走夜路,我以为像他那样的人不会因为女人的穿着而下这种定义,所以我觉得他毫无礼貌可言。”
“哦,那可真是抱歉。”布鲁斯下意识地说,接着,他补充道,“我是指,我代表哥谭人向你道歉,蝙蝠侠是个混蛋。不过,穿着短裙走夜路的确不安全,虽然哥谭市的治安比十年年前好了一些,但七点以后最好还是待在家里。”
“谢谢忠告,还需要别的服务吗,韦恩先生?”
“莉莲,不得不说,你真的是我遇到的最专业的秘书。”布鲁斯再次绽放温暖的笑意。
“因为我珍惜这份工作。”
“那么,明晚在纽约华尔道夫酒店有一场慈善拍卖会,我希望你能与我一同前往。”布鲁斯说。
马灵珑熟知布鲁斯所有的日程,她当然知道明晚拍卖会的事,她还想趁着布鲁斯.韦恩有日常活动的时候查看他的电脑。那是总裁室里,马灵珑唯一没有摸到的,但也是最有可能保存罪证的东西。每次布鲁斯都会将他的电脑随身携带,但马灵珑猜测,如果明天有活动,他就不可能将电脑无时无刻放在手边。
“我?”所以她不想去,但又不能表现出来,“我记得与你同去的应该是销售部门的布朗(Brown)小姐,她已经替你背下了所有与会宾客的名字。”
“她身体不适。”布鲁斯说,“你的形象正好符合拍卖会的主题,以及,我想给你增加工作量,是你自己要求的不是吗。现场有很多来自中国的古董,我想如果你在的话,我应该能选到几件有价值的东西。”
“算加班吗?”
布鲁斯忍不住把嘴角上扬到一个很高的角度,那使他变成了令人心动的万人迷:“算,按合同算。”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女下属问出这种问题,全公司的女下属宁愿自掏腰包花上几千美金订购一件礼服,也不会放过与布鲁斯出席高级场所的机会,而马灵珑居然认为这是在加班,“礼服今晚会直接送到你家里。”
“谢谢,我有。”
布鲁斯又被拒绝了,莫名的挫败感袭上心头,他装作毫不在意地点点头,说:“我很期待。”
第二天,在宴会开始前的几小时里,马灵珑的出现确实让布鲁斯.韦恩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把布朗换掉是正确的选择,他的舞伴就像从工笔画里走出来的中国少女,精致,细腻,宛如陶瓷。他敢肯定,一旦抵达现场,马灵珑会成为媒体记者争相拍照的对象。
“看起来不像旗袍?”布鲁斯终于忍不住问出口,他和马灵珑坐在加长的林肯轿车后座,车厢宽敞,正中央是一张摆着红酒的餐桌,典型的有钱人座驾。
马灵珑身着红色连衣长裙,真丝雪纺材质,在衣领交叠的位置有黑色的竹叶刺绣,以十分巧妙的排列延伸至裙摆,布鲁斯看得出来,整件衣服的做工与裁剪非常讲究,绝不是市面上能随处买到的款式。既有旗袍的修身,又有飘逸的纱布堆叠,高开叉的侧边镶满红色的水晶。
马灵珑拿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上面是用红色丝线绣有竹叶,她抖了抖肩膀上的镂空披肩,平静地说:“中国不只有旗袍。”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一直觉得阿弗应该叫“管家侠”,管家中的战斗机。
第42章 拍卖会
正如布鲁斯所料, 在他为马灵珑开启车门,并让她挽着自己步入会场时, 等在两边的记者全都一拥而上。慈善晚宴云集了各方名流, 媒体可不想错过这场盛宴, 头条往往都是从他们身上挖掘的。
马灵珑知道斯塔克也在受邀名册之上,但他肯定不会到场的,因为这是韦恩集团发起的拍卖会。
“别紧张。”布鲁斯伸手的碰了碰马灵珑的手背,表示安慰, “一会儿就过去了。”
布鲁斯面对镜头自然游刃有余, 他用听起来非常真实的语调敷衍地回应着记者们的提问,布鲁斯也很会调情, 但他跟斯塔克完全不同, 他不会说出让人觉得轻佻的话语, 却往往一针见血。
“是的,我会考虑固定舞伴, 也许下次你们还能看到莉莲小姐和我在一起出席别的活动。”布鲁斯的话没人相信, 他上一次也是这么回答的,但那又如何, 他想要的, 就是让哥谭市的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是个花边新闻不断的巨富。
布鲁斯总被媒体拿来和斯塔克比较, 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斯塔克是真乖谬,他是假荒唐。
步入会场以后,布鲁斯依然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目光, 就顺带马灵珑也成了今夜焦点,很多宾客都过来与他寒暄,于是便迎来漫长的互道姓名和说废话的时间。而布鲁斯是个通情达理的老板,他不要求马灵珑连夜记下宾客的名字(他自己一一牢记),所以,马灵珑就只需要在布鲁斯介绍她的身份时点点头,然后展露出一个不属于她的嘴角上扬。
马灵珑一直在观察布鲁斯面对不同人物的表情,微笑,很浅的微笑,不会让人觉得高高在上,但也不是想被人亲近的表情。马灵珑似乎总算能够理解为什么斯塔克恨透了酒会,像他那样不懂得掩饰喜恶的家伙,只会制造数不尽的尴尬。
斯塔克绝对不会保持微笑,他从不指望人们爱他,甚至不祈求被理解。
“很无聊对吗。”布鲁斯在送走了最后一名交谈者后,小声地对马灵珑道,“我猜你应该不喜欢这种场合。”
“我喜欢。”然而马灵珑却说,她把头扭到不远处一桌桌高级食材做成的美味菜肴的方向说,“没有比这种场合更有趣的地方了。”马灵珑之所以喜欢,是因为高级酒会往往伴随高级甜点,她可能是全场唯一手里拿着食物的宾客。马灵珑尽量保持还算过得去的吃相,一点一点的往嘴里送进一小口的巧克力蛋糕,她希望自己看上去没那么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