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能有一个蝙蝠形象的麻瓜当朋友很不赖,因为蝙蝠与巫师很配,而在之后他也再没遇到过跟布鲁斯一样思维的麻瓜。麦克当然也认识超人,但超人不是麻瓜,他甚至都不是地球人。
有长达两年的时间,麦克都和蝙蝠侠一起执行任务,他充当在战斗中牺牲的罗宾,填补那个负责活跃气氛的空缺,与蝙蝠侠出入危险之极的地方打击犯罪。这件事曾遭到国会强烈反对,麦克用他的行动证明布鲁斯是绝对可靠的,而当时的国会正值研究麻瓜的顶峰时期,所以他们默许了麦克的行为。
前提是,他不能对麻瓜使用攻击咒语,只能以研究者的身份出现。直到麦克和女友之间发生了那次变故,他实在力不从心,不得不退出与蝙蝠侠的合作。
期间,布鲁斯一次也没尝试过幻影移形,麦克从不带他。
现在,他知道原因了。
“既然你知道我是谁,我也知道你是谁,我想,我们未来的合作会比以前更顺利和坦诚。”布鲁斯说,“麦克告诉我了你很多事迹,你是巫师界的名人,你也打击过犯罪分子,他说你值得信任,我表示赞同。”
男人将伏地魔及他的党羽称之为犯罪分子这一项其实不怎么贴切,他应该被叫做恐怖分子才对。
“不。”马灵珑说。
“我不会让你白做。”布鲁斯道。
“跟钱无关。”
“我知道,你有殷实的家业,资料上的那些信息是假的,你的父母是中国人,他们都还在世。”布鲁斯摇晃着酒杯,优雅地靠着椅背,他现在已经恢复了状态,展现出熟练的谈判技巧,“但你对我很感兴趣不是吗,你想了解我,了解我是怎样的人,因为你喜欢蝙蝠,喜欢黑暗,我不介意让你知道我的底细。”
他说对了,但马灵珑没有接招。
小蝙蝠从窗户外面飞了进来,在看到主人的那一刻它激动得猛扑,马灵珑一把揪住了它:“我目前不想把精力用在你身上,我有很多事要做。”又转而又对小蝙蝠道,“没给别人添什么麻烦吧。”
“除了给我的枕头放老鼠和蛇,它已经表现得十分的乖巧了。”布鲁斯道,“但我依然希望你把它带走。”他一点儿也不想体验睁开眼睛发现一只毛茸茸或者光溜溜的动物跟自己公用一个枕头。
“是吗。”马灵珑揉了揉小蝙蝠的肚子,“看来它非常喜欢你。”
她不是独行侠,至少以前不是,她也有伙伴,超过四个,有时候是七个(魁地奇),马灵珑有很多年的合作经验,并且能够与所有人相处得来,特别是喜欢她的那些,虽然看起来好像与之相反,但马灵珑十分擅长团队合作。她拒绝布鲁斯的原因不是她喜欢单打独斗,更不是因为精力不够用,她只需要为对方提供与鬼灵对话的机会便能收获一大笔,这显然是划算的买卖。
可是,对于布鲁斯为不相干的人不遗余力的做出牺牲,她感到困惑,这样的困惑令她不愿意再看到布鲁斯使用他的寿命换取看起来并不值得的情报。
马灵珑认为那样做仿佛是在杀死他,而她不想做杀人凶手。
更何况,蝙蝠侠救过斯塔克。
“没关系,我也不是每天都需要你,不过,我希望你能帮我最后一次。”布鲁斯停止晃动酒杯,透明的液体依照惯性还在转圈,“记得上次我说的黑警吗,他们被杀了,在那次酒会上,你看到的,他们全部无一幸免,我怀疑里面另有隐情,我需要跟黑警的亡灵换取情报。”
电话不合时宜的响起来,马灵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你的男友很粘人。”布鲁斯带着调侃的语气,“我都不知道原来斯塔克也有专情的一面,看来对你,他有几分认真。”
“你当然不了解他。”马灵珑道,带着自豪又专横地口吻,“但我了解他。”
“我并不想了解他。”布鲁斯扬了扬下巴,“快接电话吧,我不希望钢铁侠穿着盔甲踏平我的庄园。”
“嘿,灵珑宝贝儿,你到哪儿了?”斯塔克的声音从听筒里跳跃式地往外蹦,“你应该快到家了吧,我的早餐是不是跟你在一起?”
“我……”马灵珑迟疑了片刻,“我在哥谭。”她不想骗他,斯塔克很有可能知道她的位置,他只是故意这么问的,如果马灵珑撒谎,斯塔克就会胡思乱想。
“这是不是意味着没有早餐了?”他带着轻松地语气,却不难听出失落,斯塔克没有定位他的女孩儿,他当然想这么做,但他极力忍耐住冲动,“好吧,看来你会很晚回来,你会回来吧,今天?”
“会。”
“晚上我们出去吃怎么样,我现在就订座位。”斯塔克在说的时候,已经滑动屏幕选择菜式了,“你想吃哪个国家的料理,中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还是别的?”
“意大利。”马灵珑道。
“我搞定了,晚上七点。”就像害怕马灵珑会改变主意,他很快道,“我过来接你或者如果你不方便,我们就在餐厅门口见,我已经定了机票,下午五点就能到。”
“你是说,你来哥谭?”
“是的,餐厅的位置很好找,你只要到哥谭市中心,看到一个大楼外面有‘W’的建筑,餐厅就在‘W’的左边。那栋建筑很老土,一眼望过去毫无特色,却是最高的。”
斯塔克将韦恩大厦贬低得一钱不值,这让马灵珑感到很好笑:“我知道了,需要穿礼服吗?”
“如果你想穿。”事实上,他很期望。
马灵珑挂断电话之后还保留着笑容,布鲁斯从没见过她笑得如沐春风,这应该说明女孩儿刚才听到了值得她笑成这样的笑话:“那么,趁着你心情不错。”布鲁斯说,“开个价吧,今晚我们就行动。”
“今晚不行,我有约。”
“斯塔克?”布鲁斯露出为难的神色,“恕我冒昧,白天也许能行?”
“不行。”马灵珑回得干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执意要做这么危险的交易,就算不依靠我,最终你也能查到真相,不然你以前怎么过来的。”
“我不否认我可以。”布鲁斯说,“一星期,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也许更长。这段时间有多少人会受到牵连难以估计,我不想拿无辜者的性命做筹码,除非别无选择。”
“你会死。”
“巫师也会死,正常人都会死。”马灵珑很欣慰布鲁斯将巫师划归到正常人的范畴,“我不认为死是一件该我去考虑后果的因素。”
“你不怕死吗?”
布鲁斯微微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牵扯出一种传统绅士般的高雅,这副微笑面孔骗到了很多关注他的人,他对着酒杯留下嘴唇的印记:“你好像很在意我的答案,这已经是你问的第三次了。”
“有点吧。”马灵珑道,她看着他,“你很奇怪,脱下盔甲,你完全像是另外一个人。”
“脱下盔甲我是布鲁斯.韦恩。”他说,“这个世上两面派的人数都数不清,我又不是头一个,巫师里应该有更古怪的吧,我想?”
“蝙蝠侠不就是布鲁斯.韦恩?”
这或许正是马灵珑爱上斯塔克的原因吧,她喜欢他的直白,甚至带着不加掩饰的露骨,但又不是完全没有情趣,马灵珑在他身边不需要依靠猜忌。
“蝙蝠侠是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是布鲁斯.韦恩,他们是不同的。”布鲁斯继续保持着他那令人感到舒服的微笑,说,“我四十五岁,已经过了英年早逝的年纪,但不意味着我就没有尝试过。我当然怕死,但我更怕邪恶势力在我考虑生死的关头加速扩张,权衡之下,前者也不那么可怕了。”
马灵珑对他产生兴趣不是因为他是蝙蝠,这可能只是万分之一的理由,剩下的,绝大多数的,是她对布鲁斯与蝙蝠侠产生的疑问实在太多了。
他们明明是同一个人,但面具之下,却呈现出两种完全相反的性格,甚至从身体里散发而出的气场也不同。如果不是因为马灵珑确定眼前的男人是麻瓜,她真觉得对方是不是掌握了某种不为人知的魔法造成的这种情况。
“你不会有双重人格吧?”马灵珑突然想到。
“是个值得探讨的好问题。”布鲁斯假装思考了一会儿,“但我想我不是。”
“最后一个。”马灵珑道,“为什么你不杀人。”
“如果我回答你,你是否愿意协助我?”
“我愿意考虑。”
“看来对我来说,这是亏本生意。”布鲁斯想了想,再次咽了口酒,他感觉到胃里有股沉甸甸的苦涩,“杀人很容易。”他缓慢地说,“我有机会杀死每一个跟我交过手的人,如果这就是我的目的,我已经杀了几百个人。”
“然后。”
布鲁斯喝了一口龙舌兰:“就这样,没有然后,如果你想深入了解‘蝙蝠’,就应该长期跟它们待在一起,而不是只做表面的问卷调查。”
马灵珑微微皱起眉头,她沉思了很久,然后才道:“一个月后,我会给你答复。”
“这么久?”
“有些东西等久了,自然属于你。”
“太久了。”布鲁斯皱着眉头,内心一沉,“这件事绝不简单,我等不了那么久。”
“耐心点。”马灵珑道,“也许一个月以后你自己就能查出真相,多活几年没什么不好。”
“我不在意我还能活多久。”布鲁斯说,他已经在这次事件花费了许多时间,中间死了多少人他根本不敢想象,但到目前为止,唯一让他突破瓶颈的反而是与亡灵对话的短短几分钟。
“我杀过人,布鲁斯.韦恩。”马灵珑的声音陡然变得十分阴沉,“一共六个,在他们死前,这六个人总共让超过五百个人离奇死亡,大部分是麻瓜,我猜你知道麻瓜是什么意思,或者你听到最多的是麻鸡,都一样。他们对待麻瓜的行为残忍得你根本想不到,比如将蠕虫塞进麻瓜的内脏并让其加速繁殖,直到身体再也承受不起蠕虫的堆积而爆裂时,受害者的意识甚至是清醒的,至于那六个人,他们就像庆祝生日般欢呼,诸如此类的行径有很多。不要以为只有你见识过黑暗,黑暗无处不在,不管在哪个世界。”
马灵珑顿了一下,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丝的负罪感:“我死后会下地狱,这是我应该得到的惩罚,无论我杀的人有多么可恨。但至少,我救了更多的人,以及,我不怕下地狱。”
布鲁斯无疑是震惊的,他确实没想到马灵珑杀过人:“你以为我是因为怕下地狱所以才不杀人?”
“不管你出于什么理由,那是你的事。我杀的人全是十恶不赦的混蛋,他们因我而死,我却不会有为此感到害怕或恐惧,更不会后悔。”马灵珑出奇的冷静,她用平直的口吻道,“但是你,韦恩,我不希望你因我而死。”
他们之间出现了长达一分钟甚至更久的沉默,安静得只有小蝙蝠打呼噜的细微声响
最终,布鲁斯无可奈何地发出了一声叹息:“那么,斯塔克知道你是巫师吗?”
“不。”
“你不打算告诉他?”
马灵珑犹豫了一下,回道:“也许。”
“怕他不接受你?”他总能一语道破事实,就好像他已经做过长时间的调研分析。
马灵珑站了起来:“就这样,我走了。”
布鲁斯也跟着起身:“你们晚上约会,现在才刚到早上,我们能聊的话题有很多,我想知道我的庄园有多少幽灵,这里面是不是也有我认识的人?”
“一个月之后我会来找你。”马灵珑道,她喝光了杯子里最后的一口酒,“我得想办法把车开到哥谭市中心那栋又高又老土的大厦门口,而我的车现在却停在洛杉矶的某处。”
“又高又老土?希望你不是指你之前上班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卡文卡得厉害,真是痛苦,求抚摸。。。
第64章 我是巫师
斯塔克预定的餐厅极富情调, 当然了,他本身就有品味, 只是表现得像个挥霍金钱的纨绔子弟, 但他依然有着独特的审美情趣。这是一家典型的意大利风格餐厅, 尖形的特色拱门,正厅四周绘有圣经故事的彩窗玻璃十分耀眼。
说到情趣,斯塔克可能认为马灵珑不会穿礼服出现,所以他准备了一件红色的旗袍, 餐厅有着装要求, 他不希望因为一件衣服就让美好的烛光晚餐陷入尴尬的扫兴。旗袍是高开叉设计,领窝处有镂空的蕾丝, 斯塔克在车里的时候就在想象这身衣服穿到女孩儿身上会是多么合适。
两人几乎同时到达, 马灵珑将车停在斯塔克的那辆旁边, 她穿戴正式的从兰博基尼下来,一袭红底黑花的纱质长裙是她钟爱的款式, 马灵珑的脖子上挂着一串钻石, 项链很醒目,每一颗都闪着璀璨的光芒, 承托出女孩儿的白皙肤色。
虽然西方人更崇尚麦芽色的肌肤, 但如果是东方人, 白里透红更为诱人。反正斯塔克是被诱惑到了,他站在原地欣赏了片刻后才迎上去。
“你还做了头发?”斯塔克惊喜的发现女孩儿的细微变化,“这么重视我们的晚餐时间?”
他穿着黑色西装,贴体又整洁, 领带是暗红色的,与马灵珑非常匹配,
“当然。”钻石项链是她回别墅特意带走的,只有在这种时候,马灵珑才觉得幻影移形确实很方便。
“那么也许,我们可以每天如此,我正在尝试着学习如何煎牛排。”斯塔克抬了抬右臂,示意马灵珑挽着他。
“你还有时间搞这个?”
“腾出一两分钟总是可以的。”
“一两分钟可煎不熟牛排。”
斯塔克选择了户外的露天双人座位,他知道该如何营造浪漫,这个位置正好能够欣赏到夜晚的哥谭市中心的灯红酒绿:“我把这里包下来了,我知道你喜欢安静,虽然里面本身就很安静,不过,我只想和你单独享用美味。”
马灵珑道:“真奢侈。”
“你可没资格说我。”斯塔克道,“我不知道原来你随时都带着礼服和项链、你应该不会比我更节俭,还是说,其实你昨天晚上的工作需要你穿成这样?”
“不怕我带着你的珠宝远走高飞?”马灵珑家底殷实,但肯定不能跟斯塔克,正如斯塔克所猜测的,马灵珑的开销的确不能算在节约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