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神红包群(重生)——叶逐月
时间:2017-11-10 16:28:08

  这个是她阿娘的坟墓,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包络李博文。有时候她觉得难过的受不了,亦或者撑不下去了,就会来这里看看自己的妈妈,人都是这样的,最是难过的时候,就会想起妈妈。
  王婆子就一直坐在坟头,看着天上的一轮残月,就那样坐了一晚上,知道凌晨才离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两更合一哦,还有一更会很晚哦,大家不要等了哦,早点睡哦,红包我写完第三更吧,不管多晚我都会发的。大家晚安了哦。
第241章 血玉用处
  只是在凌晨离去之际, 不忘去秦奶奶的坟头看了一下, 尤其是在埋血玉的地方,果然看到那里面抽出一个青色的小芽来和李博文告诉她的一模一样。王婆子还细心的将小芽隐在周围的小草之中,让它看起来并不是那么起眼,乍眼看上去, 无人看的出来, 王婆子这才放心下去。只要是李博文交代的事情她就都会用心的做好。
  随后她就给李博文去了一个微信,如今这个时代通讯发达,不像以前那样,还需要飞鸽传书,如今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微信就可以了。李博文很快就收到了, 知道王婆子完成了任务了, 他才长舒一口气。
  此时的李博文坐在酒店的大床上面, 床上躺着奄奄一息的沈铃铛。沈铃铛如今的形象真的是不好看, 怎么说呢?应该是半人半鸟, 亦或者是其他的, 她的身后长出一对翅膀来。
  李博文以前见过这种生物,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是极为讨厌这种生物的。这种生物是“恶”的化身, 在古时他们有专有的名字叫坐鸟灵。鸟灵多半都是一些邪物, 他们通常有着天使一般的面容, 用于迷惑人,大多数的成年鸟灵的背后都一对巨大的黑色翅膀,如今沈铃铛除了翅膀的眼色不同, 那是一对白色的翅膀,其他的几乎与鸟灵没有任何的差别。早年李博文曾经对这种生物那是赶尽杀绝的,这种生物一般在战乱的时候才会出现,主要是战乱的人死的太多了,这不冥界那地方也不大,挤不进去,有的就变成了孤魂野鬼,有的怨念重的,就成为了邪恶的鸟灵了。这些鸟灵通常是一活人为生,凶狠残忍,见人就杀,喜吸食人脑。
  古时的李博文还是救世主,他是凡人生的向往,他迎接着每一个新生儿到来了,而鸟灵则是大开杀戒,李博文几乎是将鸟灵一族全部都给灭了,可是那也只是暂时的。
  因为一旦有战争了,死伤过多的话,还是会出现这种鸟灵。这种鸟灵要杀一定要在它还是婴儿的状态,没有成长成有思想的鸟灵的时候,将她给杀了,不然真的是祸患无穷。
  李博文望着眼前的沈铃铛,她已经被重创,此时的李博文倒是没有去想大白到底是怎么的厉害,可以将沈铃铛弄成这样,打回了原型,这算是吧。
  “铃铛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你是鸟灵吗?”
  李博文的手已经开始掐字诀,他开始互相从前种种,沈铃铛也喜欢吃人,很多习性几乎和鸟灵是一样的。鸟灵吃了人,那些人也会变成鸟灵,然后继续去残害其他人了。
  这比简单的吃人要严重的多,李博文第一次开始重新审视其沈铃铛来。原本他以为他是可以控制沈铃铛的,现在想想可能他是真的错了。毕竟如果是鸟灵的话,那可就是极恶的化身,是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毕竟一旦改变了,那就不是鸟灵了,她就会消亡了。鸟灵之所以存在,就是妄想自己强大,不被消亡而已,他们就不会改变,只会变本加厉。而如今的沈铃铛到底是不是鸟灵,她的形象除却翅膀颜色之外,其他的全部都符合,这让李博文十分的难办。
  他亦非太上忘情,对沈铃铛他是动了真情。只是若是沈铃铛当真是鸟灵的话,那他也只能快刀斩乱麻,将沈铃铛给干掉,如同以往对那些鸟灵一样。
  “鸟灵?那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我不是鸟灵。其实,其实我是西王母身边青鸟,我们曾经见过,救世主。你还夸过我。”沈铃铛绝望的看了李博文。她看出来了,也发现了,那就是刚才李博文对她动了杀心了,他是害怕的。
  “青鸟?西王母?
  李博文陷入了回忆之中,李博文其实和西王母不是很熟,他觉得西王母这个人太高调了,总是希望被众人称颂,他不喜欢这样的神,和她一直保持着距离。
  只是和凡人一样,神之间也有人情往来。
  西王母寿辰的时候,李博文那是不得不去,后来他不当救世主就不用去了。他确实是见过青鸟,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青鸟当时还是一只鸟,她有七彩的羽毛,看起来要比其他的鸟族要鲜艳的多,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一般能飞上九重天的雀鸟,那都是历经千辛万苦才会能上来的。李博文对于这种鸟族还是非常的欣赏的。就忍不住的夸赞了几句。没想到她还记得。也没有想到李博文也记得。
  “哦,原来你竟是西王母身边的青鸟了。既然你是青鸟,又怎么会沦为恶鬼,看来你没有对我说实话啊,这其中怕是有很多隐瞒的吧,如今事情都到了这一步了,我还是希望你可以对我说实话。”
  李博文的脾气一直都是如此,不愠不怒,是一个看起来极为好相处的人,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事实上他是一个很难捉摸的人。有时候他那看似温和的脸上,其实是暗藏怒火的。
  “我跟你说的都是实话,我来到九重天,留在西王母身边就是为了拿到写轮珠。因为写轮珠才可以让我真正的脱胎换骨,舍弃鸟族的身份,化而为人,而不是现在这样,变成这个样子。你看到我的样子了吧,是不是吓坏了?”沈铃铛心里那是恨死了大白,她现在一直在恨当初为什么不一下子将大白给弄死,如果它死了,如今就没有这么多的事情了。
  “吓坏了,倒是不至于,毕竟我见过比你更可怕的生物。你不是鸟灵,让我看看你。”李博文说着就伸出手抓住了沈铃铛的脖子,一点温存都没有,手段极其的阴狠,直接就摸向她的后背,扯了一下那一对白色的翅膀。
  “哦,果然不是鸟灵,鸟灵的翅膀可以扯掉的,它会再生。你的确实不行了。只是如今这个样子,我该怎么帮你?你这个样子不能让任何人发现了,而我也没有经验。”
  沈铃铛一愣,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你是说,你相信我了,你……”
  “为什么不信你呢?你要知道你骗我的下场那是很严重的。会付出很惨痛的代价,我可以轻而易举的让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对是消失,一点痕迹都没有。”
  李博文突然变了脸色,朝着沈铃铛就是一阵冷笑,以往的温柔小意全部都没有了。
  “哥哥,你……”
  “从今天开始,请你不要叫我哥哥了。至于称呼什么的,让我想一想啊,想到了,我会告诉你。”李博文有点厌恶的看了沈铃铛一眼。怎么说呢?他不喜欢鸟,也无法想象之前和一只鸟欢好是什么样子。
  “怎么让你恢复人态,你这个样子,看起来实在是太让人不舒服了,让人难受的紧!”李博文背过身子去,不看沈铃铛,沈铃铛一直在咬着牙,其实她已经在努力变回去,就目前为止她还需要时间了,她也不想看到如今她这个人不人,鸟不鸟的样子。
  其实她这个样子,即使是被鸟族看到了,也会被瞧不起的。她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鸟族了,而是有了人的模样了,鸟族是极其厌恶这样的鸟,就如同人族极其厌恶这样的人一样。
  “我见过的鸟灵也如同你一样,他们有着黑色的翅膀了,我曾经杀过很多的鸟灵,眼睛都不眨一下。铃铛,希望你这一次没有骗我。若是让我发现了,你真的是鸟灵一族的,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你斩杀。”
  “啊,哥哥,我……”
  “不要叫我哥哥。好了,我先出去一趟,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恢复正常了。”李博文转身离去,头也不会了。沈铃铛原本还想去喊一下,后来想了想,还是没有自讨没趣。
  只是等到李博文离开之后,她里面就坐了起来,完全没有刚才虚弱的样子,也没有刚才楚楚可怜的样子。
  “救世主,我就是鸟灵,而且是其中最厉害的那一个。你能轻易杀了我,一个呆子,等我利用你拿到写轮珠之后,我就直接控制你,我要你的力量,到时候这天下就将是我们鸟灵的天下了。”
  沈铃铛在那里冷笑了一下,随后她就闭上了眼睛,收起了翅膀,渐渐的就褪去了鸟族的形态,再次变成了一个绝色美人。
  李博文则是走了出去,他打开了王婆子的微信,翻看了一下,王婆子还学会了拍照,将那小芽发给了李博文看了一下,李博文一看,觉得很好了。他需要秦绵绵的血脉了,到时候取写轮珠用。
  只是这些血需要从人死了才可以用的,是用血玉去吸收,不然怎么叫血玉呢。原本李博文还在犹豫,杀生总是不好的,毕竟到时候取写轮珠的时候,肯定是要死人了。如果取血的话,又要死人,难免死人多了一点,李博文就想着这样终究还是不好的。好在秦奶奶死的正是时候,而且还是土葬,简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只要时候差不多了,就可以取出血玉来,到时候他就要用血玉来转移写轮珠。有了写轮珠主人的血脉,将会更加的简单了,事半功倍了。至于沈铃铛的事情,其实李博文并不在意了,反而觉得如今越来越好玩了,还有那只大白狗,到底是什么玩意啊,竟是有如此的本事,可以让沈铃铛现出原形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第三更完成了哦,大家晚安了,么么哒。爱你们。我去发红包了哦。这个月本文就要完结了。
第242章 最后忠告
  这些年来, 李博文觉得他的日子过的实在是太轻松不过了, 也无趣的很,直到遇到沈铃铛之后,越发觉得当下的事情是越来越好玩了。他突然之间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有点意思了。
  所有的事情似乎都不在他的掌控之中,似乎都需要他去解开, 这样才好玩。他喜欢这种忙碌感, 也喜欢这种不在掌控之中的感觉。
  “二哥,你在这里啊。我可是找了你很久啊,妈咪回去了,让我过来找你。”李雅琪扶了扶太阳镜,如一阵风的坐到了李博文的面前。这一对兄妹这么多年感情疏离的很, 两个人的关系也是相当的一般。
  “雅琪你来了, 怎么这一次没有带你的小男友一起来啊。”
  “小男友?哎啊, 你说的那个男人, 不要看着长得高高大大的, 可惜活不行, 秒射男了, 太让我失望了,虽然脸瞧着我还挺喜欢的, 可是活不好, 我真的是受不了了。”
  李雅琪的性格一直都是这样, 从来也不忌讳这些,李博文对于她的事情也是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个人都有享受人生的权利,李雅琪也是一样。
  “那就换一个吧, 反正这世上男人多了去了。”
  “二哥,我就知道你宠我,身边有没有好的可以给我介绍下,一定要器大活好的,对了,还要好看的。你知道我这个人看脸。”李雅琪有些微微的兴奋了,其实如果李博文不是她哥的话,这样的男人倒是也挺有味道的。
  当然如果是德国骨科的话,那就太重口味了一点,她暂时还没有饥渴到那种时候。
  “你知道,我不喜欢有那些人来往,这个恐怕是帮不了你了。”
  李博文今天心情还不错,竟然还愿意和李雅琪说话,如果是平时的话,他是不会和李雅琪说这么长时间的话的。
  “这个倒也是啊。博书呢?他不是要结婚了吗?如今婚事都定下来了,婚期也就这几天了,怎么还不通知我这个做姐姐的,真的没意思。”李雅琪扬了扬头发。
  此时侍者给李雅琪送来了茶饮,李雅琪望着小哥的模样,赶忙拿下了太阳眼镜,“这个是给你的小费,小哥你今年多大,有女朋友吗?”李雅琪直接就抽出了五张百元大钞放在小哥的托盘上面。
  在帝都以及整个内陆地区,不像在国外,小费是常态。在这里基本上是没有小费,所以李雅琪的举动让小哥特别的惊诧,这个钱他也拿的很是烫手,不敢要。
  “给你,你就拿着,这家酒店就是我的产业,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下班了之后,有时间,我想请你一起去看电影。”李雅琪说着就将自己的名片再次放到了小哥的托盘上。
  小哥看着托盘一下子就愣住了,他看着名片上面的名字——李雅琪。就算她没有见过李雅琪,也算是见过李雅琪这个人的名字,此人的名字如雷贯耳。她的为人作风也是早就有耳闻。
  她喜欢小白脸,小鲜肉了,换男友的速度比换衣服的速度都要快,只是她出手素来大方,对历任男友出手在钱财一直都很豪爽,送屋送豪车的,那都已经不是新闻,反正她有的是钱。
  “小哥,今晚有时间吗?你可以考虑考虑,今年八点,考虑好了,记得给我电话。”小哥拿着托盘转身就下去了,他犹豫了,尽管他已经有男友了,可是只要和李雅琪在一起了,时间不需要很长,就可以少奋斗很多年。就等于一步登天了,这样的机会不多啊,失去了就不会再有。说句实在话他心动了。只是他已经有了女友。
  “二哥,你觉得那个人会来吗?刚才私家侦探已经给我发来了信息,说他是有女友的人,青梅竹马,和他一起从老家来的,女的也在这家酒店里面当服务员。两个人的感情非常的好。你说他会看在钱的分子上,跟我在一起吗?”
  李雅琪玩味的拿着调羹弄着咖啡,抬头望着李博文,她这位出色的二哥哥,在很多的时候,都是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还有一种睿智的感觉。
  “当然会来了。在金钱面前,爱情从来都是脆弱的。凡人从来都是如此,他们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得出来了。爱情,可笑,这世间真的有所谓的爱情吗?”
  身为救世主的李博文,早就已经丢失了他对真善美的所有的信仰,他不相信这世间有所谓真正的感情。
  “那不如二哥,我们来打个赌吧,我觉得他不会跟我来,不如你与我一起等到八点怎么样?如果他不来,二哥你就要和我一起看电影,如何?”李雅琪笑了笑,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李博文一起看电影了。
  上次一起看电影的时候,还在五年前,时间过的真的好快啊,如今她都来了,再过不久,她怕都是要死了吧。
  “好啊。”
  李博文今天是真的兴致好啊,竟然愿意和李雅琪玩这么无聊的游戏来,两人就在这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二哥,你看着还这么的年轻,我就不一样了。你瞧瞧我的鱼尾纹都出来了,我是不是要死了?”李雅琪摸着自己的眼角,再好的护肤品也掩盖不了岁月无情的摧残。
  “你会活的很长,雅琪你是聪明人啊,所以可以活的很长很长。”
  李博文不是安慰李雅琪,李雅琪的命是很好的,她可以这样游戏人间很久了,而且一身都是衣食无忧。
  “二哥,你真好,你说的话,都是我爱听的。”
  李雅琪就这样的和李博文两个人一起坐了很久,等着八点的到来。
  午间休息的时候,小哥吃完饭之后,拿着今天五百块钱的消费。他没有读过什么书,只上过初中,就出来打工了,在这家酒店已经做了很久了,一个月赚五六千块钱,李雅琪给他的小费就是他十分之一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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