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凝正在兴头上,她婉言拒绝了。
反正没人在意她,宁凝就继续独自练习。
可是她越唱越好,越唱越有力度,本来不抱希望的自家制作人,来了精神。
“宁凝,过去的那个你好像又回来了!”他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要不,我们这次认真一回,好好地玩一把音乐,怎么样?”
宁凝一甩长发,“好啊!一日游怎么了?哪怕只能在这个舞台唱一首歌,我也要唱出最好的自己。”
“小诺,给我来个最简单的发型。”宁凝吩咐正在准备晚礼服的小诺,“今晚我要干净简单一点。他们不是说,我是从山里来的吗?那就让他们听听,山里的孩子是怎么唱歌的!”
高雪璇还真不含糊,开场主持介绍宁凝时,一口一个大山里走出的声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民歌选手。
灯光黯淡下来之后,宁凝抱着她的乐器,出现在舞台中央。
今晚是校园民谣专场,按照主办方的规则,为了体现比赛的公平性,歌手每一场选择歌曲的类型,都是由主办方统一决定的。
这样就不会因为同一场比赛,因为歌手选择歌曲类型不同,吃亏或占便宜。
但是这样的规定,对于歌手本身的要求也就更高了,因为必须掌握所有类型的唱法,才能不被淘汰出局。
民谣……
江宇锋紧张地看着自己休息室里转播屏幕,为宁凝捏了一把汗。
宁凝的嗓音清越高亢,爆发力强,但是就唱校园民谣而言,似乎并不适合。
校园民谣比较小清新,低能量很恬淡,宁凝恐怕是掌握不好
除非,她按照过去唱民歌的唱法,压着唱。
果然,宁凝手里抱着一把侗族琵琶。
台下的高雪璇假装认真欣赏,其实心里无比得意,那个只会吼高音的女孩子,根本唱不出校园民谣的精髓。
而且她也真是作死,明明会弹木吉他,却偏要用不搭调的侗族琵琶。
谁不知道,木吉他是校园民谣的标配!
出于礼貌,这个舞台下的观众,还是为宁凝热烈鼓掌。
也许是这具身体,有着对音乐、对成功本能的渴望,这样热烈的掌声,就像给宁凝灌注了无数的能量。
刚刚还紧张得双腿发软的宁凝,突然就忘记了恐惧。
弹着侗族琵琶,她开始娓娓唱来。
这一次,她选择的歌曲是《回到午后》。
这首歌,虽然是宁凝自己写的歌,可是非常冷门,传唱度极低。
江宇锋很意外她的选歌。
说实话,按照今天的场合,宁凝还是唱《蝉声秘密》更适合,毕竟侗族大歌算不上校园民谣,但也算民谣。
宁凝在台上,却很自信。
校园民谣是啥?
在宁凝的理解中,就是淡淡地念叨,叙事,谈情,青涩,不会太浓烈,却绵延漫长,经历岁月弥久,依然能在记忆里盘旋。
她唱的《回到午后》,是她自己唯一的创作歌曲。
记录的是小时候,她在侗族的学校里,跟随老师学习侗族大歌时,那一个个数年如一日的无聊午后。
那些平淡的日子,记载了纯粹的侗族岁月,更承载了一个女孩子对山外世界对懵懂爱情的向往。
侗族大歌的叙事性非常强,宋宁凝将这样的特性,融入到了这首民谣里,只是她当年的感受性不够高,无法用声线唱出那样的画面感,也唱不出那种故事性。
宁凝却做到了。
现在的她,忘记了身之所在,仿佛是跟随原主的记忆,回到了淳朴的侗族鼓楼之下,将心里的期待,一一细数。
副歌部分刚过,所有观众都被她带进了遥远而宁静的世界……宁凝还没出大招呢~
第三一七章 傲娇影帝,离婚请签字十三
当大家还要继续陶醉下去的时候,宁凝的歌声突然转了,由四四拍完美地转入四三拍,歌词也跟着转变。
大家竖着耳朵听了听,是改编过的《永远有多远》。
这首歌,是九十年代大家耳熟能详的一首校园民谣,激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回忆。
宁凝又何尝不是?
她学着哥哥当年的样子,唱的得坦然,唱得意气风发,她唱的就是她的态度,她对这个世界的期待。
永远有多远,
还要有多远,你才会来到我的身边?
永远有多远,
还要有多远,我才能伴随你的左右?
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的你,
何时才会明白我的心意。
多久才是久?
多久才是久?
给你一辈子,算不算久?
我不要你的一辈子,我要生生世世……
也许是对哥哥的思念太浓,宁凝唱得格外动情,也染湿了台下不少观众的眼睛。
这首歌,她用最简单的民谣唱法综合侗族大歌叙事表达方法,将所有人都带进了那个歌声的世界。
将她的态度,对爱情的渴望和执着,展现在所有人的面前。
无比真诚,无比动人。
再配上侗族琵琶特别的伴奏,实在是震撼。
这种几乎不需要伴奏的唱法,完全突破了她自己。
台下掌声雷动,观众们的情绪,一下子就被这首高质量的开场歌曲征服了。
摄像机里,江宇锋竟然红了眼眶,他忍不住转头,擦去无法控制的泪痕。
那个干净,纯粹,充满灵气的小姑娘,终于回来了!
江宇锋的心头一阵阵悸动,他不敢多评价一个字,生怕自己的心意,就这样曝露……
他想,她终于能够成功翻身了!
同样是听歌,高雪璇却如遭雷劈,气得牙根发痒。
她从来就不觉得像宋宁凝那样的土包子,和她会有什么可比性,更不觉得她还能咸鱼翻身。
可是,现在整个现场都沸腾了!
或者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只要能真诚的打动观众,大家就会重新接受她,忘记她曾经的肤浅。
因为……爱音乐的人,都相信歌如其人,能那般深情又真诚歌唱的人,不会太糟。
江宇锋因为是上一场的第一名,他可以自由选择出场序号。
他选择了压轴上场,他演唱的曲目,也是他自己创作的歌曲《那年的她》。
那首歌,是纪念他在民族音乐学院,学习音乐的日子。
歌中反复提到,那一年的夏天,他在学校邂逅的一位女孩,有铃铛一样清脆的笑声,有野玫瑰那样坚韧的性格,还有泉水一样美丽清透的笑容。
后来他带走了属于学校的一切,忘记了学校后街小酒吧的啤酒,唯独带不走当年的女孩,也找不回她的身影……
整场比赛,就数这两首歌最令人印象深刻,回味无穷。
最后,评审们的投票结果,在很晚的时候,出来了——
宁凝补位成功,杀入八强,可以继续留在舞台上继续唱歌。
当另一名主持人,向大家宣布宁凝的成绩之后,宁凝毫不掩饰她的喜悦,开心地大笑起来。
高雪璇很不屑,问:“看来补位成功,淘汰了其他选手,让宁凝觉得很开心呀!”
靠!
宁凝在心里暗骂,她这是在帮她招黑啊!
要知道,今晚被淘汰出局的,是一位歌坛前辈,宋宁凝几乎就是听着她的歌长大的。
可是那位前辈被淘汰,并不是她和宁凝单独PK的结果,而是综合所有人的成绩,她排在最后,才被淘汰的。
宁凝马上回答:“怎么可能,我笑是因为我又有一次机会,可以唱歌给更多的人听,每一次的机会都弥足珍贵。”
“至于前辈,她是我的偶像,小时候为了看她的演出,我走了二十里的山路。”
“哦?”高雪璇挑眉,她好像抓到了漏洞,“前辈曾经去过那种偏僻地区演出吗?”
那可是一位唱惯歌剧的女高音啊!
在高雪璇的印象里,似乎那位前辈,从来都是在最高级的歌剧院里演唱,或是直接上春晚这样的大型演出。
前辈的表情,似乎有一些微妙。
“当然啊!当年我们侗族有一场民歌文化推介活动,前辈就亲自带了外国专家,去我们侗寨的。”宁凝崇拜地说,“当时我们整个寨子都沸腾了,结伴去欣赏前辈的表演。”
为了表明自己不是胡乱拍马屁,宁凝还说出了当年前辈演唱的曲目是耀国民歌《小河淌水》。
“谢谢前辈为了推广侗族大歌,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所作出的贡献。”宁凝还诚惶诚恐地站起来,向那位前辈鞠了一躬。
这态度,有点憨,却绝不狗腿。
前辈因为被淘汰,正觉得面子放不下,一直在强颜欢笑。
现在被宁凝这样一说,她把一切输赢都放下了,回归到她本身的音乐性上。
她之前对宋宁凝几乎就没有印象,总觉得那种从歌唱选秀里出来的小姑娘,都是用短信和流量在唱歌。
今天宁凝的演出本来就很亮眼,尤其是她对侗族大歌的运用和推广,让她刮目相看。
现在再听她的谈吐,淳朴却真挚,打破了她对宁凝的固有印象。
高雪璇并不甘心被宁凝抢去风头,连忙接口:“其实是前辈今天的嗓子不舒服……”
这句话不说也罢,一说就显得她拍马屁意图太强烈。
因为前辈嗓子不舒服,主办方才特地调换了她的出场顺序,让她以第七位的黄金位置出场,这是对她的特别照顾。
她知道,自己抽到的出场序号是1,不是7。
说不定,他们调换出场顺序,根本就没和宁凝商量。
一个过气补位歌手,居然唱开场,又是不太能热场的校园民谣,其实压力巨大。
前辈想了想,才说:“嗓子不舒服不是理由,以往也没有什么歌手因为身体不舒服,就能获得特权。
宋宁凝今天的演唱,我很欣赏,因为她唱出了一个远方的故事,同时还唱出了年轻歌手的音乐态度。我支持她。”
前辈的话,一锤定音。
宁凝终于取得了又一场胜利,再次完胜高雪璇。
录制结束后,已经是半夜,没有了回B市的航班,她和苏瑾她们准备住当地宾馆。
谁知道,这一住,还住出了绯闻出来……
第三一八章 傲娇影帝,离婚请签字十四
宁凝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昨晚的演出之后,她就总是和歌坛男神江宇锋不期而遇。
就连她们当晚入住一间普通的四星级宾馆,都能碰上他。
按照江宇锋的咖位,他不该住在这里。
由于宁凝的制作人和随行工作人员都是女性,她们只要了两间房间。
宁凝回到宾馆,饿得头晕眼花,同时,她嗓子有些疼。
苏瑾和小诺她们都累翻了,宁凝没忍心叫她们跟着,就独自去楼下的西餐厅,点了份牛排补充能量。
没想到,帅气的江宇锋,连个墨镜都不戴,就那样大摇大摆地走到她面前,坐在了她的对面。
“可以吗?”他的深眸里都是笑意,问出的话却很欠扁。
宁凝:“……”
你都坐下了,这样问有意思吗?
宁凝想起了那只令她魂牵梦系的龙铃,心里痒痒的。
好想打听那只龙铃的来历!
可是不管她怎么绕,江宇锋就是不接关于龙铃的话题。
他反而总是在忆苦思甜,回忆当年和宁凝同校的那段青春岁月。
“小学妹,你还记得学校后巷的那间酒吧吗?”
宁凝点点头,那间破旧的酒吧,是他们好多同学驻唱生涯的开端。
无数人的梦想,就是从那里启航。
“那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合唱过的那些歌曲吗?”他又问,然后根本不吃东西。
宁凝不喜欢别人看着她吃东西,这样她会尴尬。
“记得啊!”宁凝不高兴了,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想在他面前隐藏自己的情绪。
“不光记得那些歌曲,我还记得你以前也是这样——喜欢看着别人吃东西。”
那个时候,大家都很穷,驻唱一场也没几个钱,还要负责服装,上课,交通等等的费用。
所以,他们晚上演出之后的夜宵极其廉价,是沪城夜里才会出现在街头的柴火云吞。
就是那种推着三轮车,用柴火当燃料的街头流动小吃摊。
一碗小馄饨三元钱,炒面三元五角,砂锅馄饨四元。
“因为看你吃得那样幸福,我就会很开心啊!”江宇锋认真回答,那种路边摊,他那时并不懂欣赏,总是默默地看她吃。
“可是你又不吃,再好吃也不管用啊!”宁凝无奈的说。
“是啊!”江宇锋感慨,“后来你一夜成名,就再也不去那个小酒吧驻唱了。有一次我闲着无聊,点了一碗小馄饨吃吃看,想知道你当时为什么能吃得那么开心。”
“好吃吗?”宁凝有点好奇,一碗馄饨有啥好记住的。
“结果,还真是好吃,比我在任何大饭店吃过的都要美味。”他如实回答,“所以后来我写了那首《曾经吃苦的幸福》。”
呃……宁凝小小的停顿了一下。
一碗馄饨导致的白金唱片?
“可是,那却不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吃小馄饨。”宁凝回答。
小馄饨三个字,她特地用沪城方言说。
因为这是她和傅哲衍之间的秘密。
在竹苑,宁凝最喜欢的早餐,就是鸡汤小馄饨。
还记得那时候,傅哲衍有时候恶趣味起来,总是喜欢一勺一勺喂食她。
既然江宇锋有龙铃,那他会不会……
“真的吗?”江宇锋饶有兴趣地说,“那以后一定也要带我去尝尝,是什么样的美味,还能超越当年的那碗小馄饨。”
然后,他就看见宁凝眼中的光芒,渐渐地暗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