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兰王果然中计,亲自来到西关,与傅韦义把酒言欢。
傅韦义将财物献出,迷了楼兰王的眼,两人痛饮无间。
酒意正酣,傅韦义故意对楼兰王说:“其实我们的珍宝还不止这些。”
楼兰王立刻相信了,双眼发绿,跟随傅韦义进入大帐之中,想要一探究竟。
事先埋伏好的李铮带着汉朝勇士,杀光了楼兰王的侍卫。
李铮一剑刺向楼兰王,剑刃穿胸而过,楼兰王当场毙命。
楼兰王的随行官员,全部吓得四散而逃。
傅韦义这才向楼兰朝野宣告:“王负汉罪,天子遣我来诛王,当更立前太子质在汉者,汉兵方至,毋敢动,动,灭国矣!”
同时由李铮领着大军压境,楼兰朝野上下除了五皇子,竟然无人敢反抗。
尉墨璃的计划,雷厉风行,赫连修睿远在匈奴,想要驰援五皇子都鞭长莫及。
他的军队还没集结好,五皇子就已经被尉墨璃斩杀。
但是尉墨璃借口自己受过极刑,不能继承王位,将楼兰王位让给了一向偏向于汉朝的三皇子尉屠耆,回了自己的封地。
尉屠耆为王之后,与汉朝交好,更改国名为鄯善。
汉朝军队顺利攻打龟兹,大获全胜……
第三七六章 萌蠢美人鱼VS妖孽小哥哥二十九
尉墨璃除去对手,安然返回封地,却策划出另一场惊人之举。
他准备放弃水源渐渐枯竭的楼兰,领着愿意追随他的子民,开始向南海迁徙。
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无论他如何屯田修水利,也无法改变楼兰未来的命运。
楼兰的繁华富庶,不过是昙花一现,成为一滴水都没有的死城,也就是百年不到的事儿。
更何况楼兰国小,夹在汉朝和匈奴之间,谋生存谈何容易。
近百年来,楼兰经受过无数次战争,根本无力对抗东西方大国。
如其做无谓的挣扎,不如带着愿意离开的子民,迁徙到宜居之地,重新开始安居乐业的生活。
保护子民,他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他在封地威望极高,几乎八成的子民,愿意随他南迁。
他们分批跟随尉墨璃的脚步,往南方而去。
尉墨璃的诏书上,说得很清楚:“我们既然能做草原上的鹰,能当丝绸之路上明珠,就能在南海成为海上的蛟龙。
困守无水之地,不如按照本性逐水而居,开创新的纪元。
路始于脚下,城建于手中,我们不惧将来,勇敢重生……“
他带领子民,浩浩荡荡分批迁徙,历经艰辛,终于达到他的梦想之地——南海。
……
赫连修睿还在做着取代匈奴老单于的美梦。
只是他忘记了,刘蓉不是单纯美人鱼,会为了他付出一切。
刘蓉早就看透了赫连修睿的利用之心,她根本不相信,单于死后,他会封她为后——不杀了她示众就算仁慈的了!
她有那么好骗么?
既然赫连修睿无情,她干嘛不为自己打算?
她已经对他没有一丝爱意,反而是恨之入骨。
要不是为了他,她怎么会沦为老单于的玩物?
那个老男人简直恶心死了,刘蓉度日如年,支持她活着的信念就是报复赫连修睿,成为匈奴最有权势的女人。
她自信已将老单于哄得服服帖帖,计听言从。
老单于采取刘蓉的建议,在冬季派赫连修睿去攻打大月氏,让他去送死。
没想到赫连修睿居然凯旋归来,威信暴涨,眼看就已经威胁到老单于的地位。
老单于也不是吃素的,他指派刘蓉借机毒杀赫连修睿。
刘蓉知道赫连修睿对鲛人有执念,一直珍藏着鲛人的画像,就按照画像中鲛人的样子打扮自己,令赫连修睿一时失神,放下戒备,喝下了毒酒。
一代枭雄,就这样毁灭在被他无情利用和抛弃的女人手中。
毒死了赫连修睿,刘蓉以为她在匈奴的地位已经稳固——但其实,老单于早就知道,她和赫连修睿之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葛。
老单于有的是女人,他和他儿子一样,翻脸比翻书还快,儿子刚刚落葬,刘蓉就被贬为农奴,专门喂马。
最后,困苦不堪的刘蓉,受不了西域的苦寒和环境的恶劣,不到三年就病死了……
……
一年后,历经了千辛万苦的尉墨璃,终于领着族人,到达了南海小城——观海城。
他们一路学习结网捕鱼之术,学习农耕水利之术,来到了土地肥沃,人口稀少的观海城,马上扎根了下来。
勤劳勇敢的牧民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开始新生活。
观海小城,开始欣欣向荣,到处都充满了生机。
皎月公主和罗布诺尔已经有了小宝宝,生活得非常美满。
尉墨璃和他们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宁凝的近况。
皎月却遗憾地摇头,“对不起,墨璃……我们没有大多关于宁凝的消息。自从她的父亲将她接走之后,我们就没再见过她。她一路都是昏迷的,不知道她是不是连我们都忘记了。
总之,她从来没回观海城来看望我们。不过宁凝父王曾经派人捎来口信,她的伤势由于及时服用了天香豆蔻,没有伤及性命,已经痊愈。”
尉墨璃呆了,“所以……也就是说,至今还是音讯全无?”
罗布诺尔难过地点头。
他们也一直出海寻找,就是没有宁凝半点的踪迹。
尉墨璃这才意识到,他可能永远失去了她了。
他以为,只要来到南海,就能与她重逢,却原来,没有人会在原地等他。
他视如珍宝的小笨鱼,不见了,杳无音讯。
支撑他的信念,几乎就要崩塌。
尉墨璃疯了似的学习造船术,他要去未知的南海深处,寻找已经遗忘了他的爱人。
“就算是死,我也要再见她一面,让她知道,我没有忘记她,我为了她,来到南海了。”
航海术对于长于西域的尉墨璃而言,真的很难掌握,瞬息万变的大海,要比金戈铁马更难控制。
南海深处的海域里,还充斥着海妖海怪,比一般水域要凶险几倍。
尉墨璃好几次都差点丧命,可他绝对不放弃。
他曾经对小笨鱼说过,除了生孩子和游泳他不会,其他的他都会。
所以,他一定也能征服这片大海!
两年的时光,在海浪潮汐中,匆匆而过。
尉墨璃被海风吹得线条更加分明,白皙的肌肤也终于染上阳光的麦色,他越发成熟,越发坚忍,他的船队越来越靠近南海深处,那片最神秘、充满了传说的水域……
今天,是鲛人公主宁凝的大日子!
美丽的公主,自从在三年前被国王救回后,休养了整整一年,才从奄奄一息的状态,开始有了生机。
这其中,东海龙族的太子龙俊熙功不可没。
他因为仰慕宁凝多年,在得到她受伤消息的第一时间,就送来了东海疗伤圣药——万年蛟角,才帮助宁凝彻底恢复。
之后龙俊熙一直悉心照顾宁凝,无微不至,连南海国王都被他打动了。
于是两年后,东海龙王前来南海,为儿子提亲,南海国王立即应允,宣布宁凝和龙俊熙订婚的盛大消息。
依旧是单纯可爱的宁凝,并不太清楚定亲意味着什么,反正龙俊熙就像她的亲人,和他在一起总是那样如沐春风,她也乐得和他亲近。
于是,就在定亲的那天,顽皮的宁凝又在宫中待不住了,她央求龙俊熙:”太子,我想去海市蜃楼看看,你带我去好不好?“
龙俊熙不喜欢她和人类接触,“小傻瓜,你要什么珍宝我们龙宫没有?海市蜃楼是我们水族和人类交易的市场,那里能有什么好东西?”
同一时间,尉墨璃也正赶往一个月开放一次海市蜃楼,想要打探宁凝的消息……
第三七七章 萌蠢美人鱼VS妖孽小哥哥三十
自从三年前回到南海后,宁凝还是第一次来到海市蜃楼。
如今的海市蜃楼,就像一座移动的海上堡垒,巍峨繁华。
在这里,各国商人和水族的奇珍异宝应有尽有,令人目不暇给。
珊瑚,珍珠,海贝,鲛纱,珍奇海兽,是鲛人最常拿来交易的货物。
除却这些商品之外,鲛人从海底沉船里打捞出的宝物也是不计其数,因此,鲛人的生活,是相当富足的。
龙俊熙有些百无聊赖地陪着宁凝四处闲逛,真不懂她到底在好奇什么,一双美眸睁得大大的,似乎在找寻什么。
“凝儿,你在找什么宝贝?我去龙宫帮你找。”他很不喜欢这里,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会被宁凝倾城容颜所吸引,看得目瞪口呆。
他们眼中毫不掩饰的艳羡,让龙俊熙心中烦躁。
单纯的宁凝,并不在意这些,她在寻找一种南海很少能找到的衣料。
可是她寻遍了大半个海市蜃楼,都没有找到她的心仪之物。
令人眼花缭乱的宝物里,没有一件能吸引她的注意。
突然,在一个简单的货架上,宁凝看见了一件紫貂皮围脖,安安静静地挂在角落里。
宁凝的眼睛亮了,加快步伐来到那件漂亮围脖面前,询问店主:“请问……”
她的视线从紫貂皮上移开少许,不想,却落在对方清凌凌的眼神里……
那眼神,就像是含着忧伤的温泉,有些清冷孤寂;如今却不知为何,让宁凝在其中看见了跳跃的小火苗。
这双眼睛有着可怕的魔力,那样专注,让宁凝的心,没来由地微微颤栗。
“这位小殿下,想要什么?”尉墨璃勉强收住心神,状似平和地问宁凝。
他的脸上风平浪静,心里早就掀起滔天波澜——是她,他的小笨鱼!
天哪,他的声音真好听,比鲛人唱出的最动人的歌声,还要蛊惑人心。
宁凝红了小脸,她不是没见过长相俊美的人儿,鲛人族的容貌,通常都很昳丽。
而她却莫名地因为他而红了脸颊。
一旁的龙俊熙心中出火,这个商人好生奇怪!
什么时候南海出了个如此出类拔萃的人物?
不仅长得翠竹映雪般皎然俊美,浑身上下更是有掩不住的王者之气。
他是谁?
龙俊熙暗暗思忖。
强烈的危机感浮上眉梢,因为他从没见过,呆萌懵懂的宁凝,会为了男人而害羞。
尉墨璃唇角微勾,轻抚毛色清亮的紫貂皮围脖,低声问宁凝:“公主是否是中意这件紫貂皮货?”
宁凝习惯性的点头又摇头,“我喜欢这件皮货,却不是想买。我是想……”
她欲言又止。
“但说无妨。”尉墨璃紧张得就像毛头小子,生怕她转身就走。
“我有一件珍贵的紫貂披风,不小心弄上了血迹,不知该如何清洗才好?”宁凝看着他的眉眼,那期盼未归人似的眼神,总是令她觉得似曾相识。
龙俊熙再次皱眉,“宁凝,南海的天气潮湿闷热,一年四季都是夏天,你要那紫貂何用?”
宁凝记得当年她被送回来时,身上就裹着件沾满血迹的紫貂披风。
无论伤势如何沉重,她都死死抓着那件披风不放。
宁凝一直都坚信,那件紫貂对她而言,肯定意义非凡。
“我自有妙用,太子莫思虑过多。”宁凝不想回答龙俊熙,她只想要知道如何保养她那件披风,那关系到她遗失的记忆。
尉墨璃对龙俊熙一百个防备,却因为宁凝面对龙俊熙时的严肃表情,笑容更加温暖明亮。
“这清洗的法子自然是有,不过……”尉墨璃故意逗宁凝,卖了关子。
“小哥哥,你快说,不过什么?”宁凝急了,往日的烙印,并没有随着记忆的消弭而淡忘,熟悉的称呼,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她的一声小哥哥,惹恼了龙俊熙,他心烦意乱,“这皮毛之物在南海无用,宁凝,我们走。”
眼前的这位年轻商人,一身皎华如月的好气度,长相更是美得能入画,龙俊熙的危机感扑面而来。
宁凝对他的态度,严肃到几乎有些刻板,面对那个陌生人,却露出十足的小女儿之态……太危险了!
“公主莫走,你只要把那件披风交给在下,三日内一定能帮公主清洁完好。”尉墨璃哪里舍得放她走,又因为她如此在意那件披风,让他心中的信念更加坚定。
这下,龙俊熙听出点猫腻来了,这个男人果然没安好心。
故意不告诉宁凝清洁的法子,偏要想办法与她多见面。
不、简、单!
“凝儿,我们走,我宫里有件雪貂大氅,回头给你送来。陌生人你不要随便搭理。”龙俊熙拉上宁凝就要走。
“可是……”宁凝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走了,可怜巴巴地拽住龙俊熙的袖子,“太子,我不要回去。”
“难道你忘了,是人类将你卖了,还差点害死你!”龙俊熙坚决不让步。
他爱慕了她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定了亲,绝对不能再生事端。
“可是,我的确就是忘了啊……”宁凝弱弱地说。
然后她眼巴巴地看着尉墨璃,那依赖的小眼神,几乎要将他融化。
他的小笨鱼,果然不同凡响。
心中一暖,尉墨璃想让她高兴点儿,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物件,递给宁凝:“公主,这件首饰你可喜欢?”
宁凝马上挣脱龙俊熙的控制,接过尉墨璃递给她的戒指。
龙俊熙紧张查看,谁知道竟然只是一枚平平无奇的珍珠戒指。
那枚戒指工艺简单,上面只有一粒小小的淡蓝色珍珠。
“这颗珍珠虽然成色极好,可是也太小了吧,而且不够圆润。”龙俊熙嫌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