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青梅:腹黑竹马,爱不够——卿挽辞
时间:2017-11-21 15:58:56

  “我觉得这话我来问比较好:人命在肖总心里,就那么得,不值钱吗?”慕晚辞反问。
  从一开始,两人周遭的气氛就一直是刀光剑影,剑弩拔张。而这会子,气氛似乎更加急迫了,如火山喷发,岩浆迸裂,火树银花。
  慕晚辞见肖璟言虽然没有任何反应,但他身上的气温似乎又冷了几分,状似无觉,冷冷道:“肖可菱的死是必然,因为她多次挑战了我的底线。这样一个愚笨的人,即便不是被我所害,也终有一天会死在别人的手下。与其那时被人无知无觉报复而死,还不如死前再为我所用一番。也不枉费她多次害我了。”
  说这一段话时,她一直都是面无表情的。
  她曾经就说过,骨子里的她实际是非常冷心冷情。像人命这种事,对于她也是一时冲击,亦或者只是在往后岁月静好的日子里回想起来,还会有些感慨罢了。
  但你要她永远活在愧疚里,那是不可能的。
  “而你呢,明明知道她做的一切手脚,为什么不事先阻止呢?那辆云霄飞山上坐了多少人,就死了多少人。可能还要更多,因为还有那些家属,受不了刺激心肌梗塞而死。这样算来,你们兄妹倒真不愧一母同胞,视人命如草芥的性子,真是如出一辙啊。”慕晚辞淡淡说道,清浅的嗓音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中,激起了点点涟漪,转瞬即逝。
  闻言,肖璟言绻长的眼睫轻颤,声音低沉,毫无起伏,“天命所归罢了。他们的命终结在何日,那便是上天的意思。岂是你我凡人可以改变的。”
  “怎么不可以!”慕晚辞蓦地反驳的,清浅的声色忽然凌厉起来:“这世界上真的有上帝吗?这世界上真的有所谓天命吗?这世界上,真的有所谓天要亡我,我不得不亡的规定吗?还是你肖璟言,为自己草芥人命的本性所找的理由!”
 
 
正文 第200章 有那样一个人,此去经年
  大抵是意思到自己有些失态了,她很快便平定了几分情绪:“你所谓的信命,不过是为自己无视性命所找的借口罢了。你生性凉薄,不懂得生命的珍贵,亦不懂生命的意义何在。从出生时,你便没见过自己的生母,二十几年来,没受过丝毫母亲的教育。而幼时邻居家对你的照顾,也止步于经济提供。正是诸多的外界原因,造就了你如今这般,堪称为冷血无情的性子。肖可菱的性命你可以不在乎,因为在你眼里,她不过是和你一母同胞的胞妹而已。和你,明眼上,除了那一层血缘,和那一层自小被绑定的称呼外,没有任何关系。后来,你发现自己无情的本性,为避免被外界的人诟病,便立马暗中让人传出了你信命的传言。久而久之,就是家禽都知道了肖家董事长信命的天性。”话语至此,她微微一顿,侧过头,稍抬头望着他,瞳眸里闪烁着夺目笃定的光眸,而后,她朱唇轻启:“怎么样?我说对了吗?”
  肖璟言这层马甲被扒得猝不及防,她没想到一个女子,居然会有如此剔透的性子。一时之间,有些无言以对。
  不过骨子里的镇定没有让他露出丝毫破绽。眸光依旧望着前面的墓碑,有些沉,有些黑。
  而这次,慕晚辞似乎很耐心,可呼吸之间又带着几分'他不回答她就耗在这里'的气势。
  肖璟言轻轻垂眸,忽然,凉薄一笑:“是,又如何;不是,又当如何?你没有证据。”
  “是!我是没有证据。可是有句古话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是不是彼此心理有数就行了,你不承认,其实于我,伤不到半分利益。”话落,她后退了几步,捻起一旁的霞草,把玩在掌心。
  夕阳的余晖落在她身上,微风拂面,撩起她额前,细碎的长发,再配上那一身清冷的气息,更是美得仿佛是从画里走出来的。
  肖璟言侧头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画面,眸光一时微凝。
  掌心把玩了几下霞草过后,慕晚辞顿觉索然无味。
  今日来此的目的,无非就是想以一个有公德心的人的身份'质问'一下肖璟言当初的所作所为,还有就是想提出收购肖氏的决定。但现在一番探查之下,她发现后者其实已经没有出口的必要了,就像现在待在这里只会浪费时间一样。
  她抬眸,刚想说一些告辞的话,猝不及防就撞入了一双冰冷,深黑,背景是强大太阳余晖的子瞳之中,微微一怔。
  那双瞳眸其实很冷,很冷,冰冷得没有丝毫温度。南翎的瞳眸也是黑色的,可他的黑是夜空的黑,黑暗之中还带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碎光,美不胜收。
  可肖璟言的黑,就像是地狱的黑,周身没有一丝亮光,黑得鸷人,黑得冰寒。仿佛天生存于地狱的王者,那双眼睛见惯了黑暗,就再也,恢复不了白昼。
  她有些不适应,这样负能量满满的眼睛,侧开了头。却顿觉眼前微微一暗。
  她晃了晃头,留下一句'告辞'便转身离开。
  她走得很急,所以并没有看见,在夕阳的彼端,有这样一双黑暗的眼睛,一直在看着她。
  在落日的折射下,那双瞳孔的色彩逐渐化成了琥珀色。然后,一种不知名为何物的情愫,渐渐蔓延开来……
  有那样一个人,在此后经年,冰冷的心,猝不及防的裂开了一条裂缝,自此,住进了小小的一个人……
  有那样一个人,在此后经年,为自己内心深处羞于启齿的情愫苦恼过,挣扎过,也放弃过,却从未忘记过……
  有那样一个人,在此后百年,他终身未娶,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问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但是,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奇妙的东西,一切一切,都发生于不知不觉中。
  ……
  从陵园出来后,慕晚辞一打方向盘,绕道去了市中心。
  来雾淮也有一个月了,要从真正意义上讲,还没有正式在雾淮逛过。先前的几次,都被突如其来的意外给打断了,现下,时局正平,她想她可以走走。
  从玛莎拉蒂车上下来,沿着市中心最繁华的街道走了一路。
  路边,各式各样的店铺都有,商品琳琅满目得使人眼花缭乱。街边,电脑合成的叫卖声,音乐声,断断续续,一直不停。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繁华的商场。
  她驻足,看着不远处硕大的LED屏,上面是东婷《倾妃归朝》剧组的开机发布会,据说男女主都已经定下来了,网络上却没有暴露出半点风声,只等开机当天出场。
  她如清泉般的子瞳流露出几分艳羡,多好的一本啊,马上就要展现在人的眼前了。
  听说,这部剧的幕后投资商斥资了五亿,良心打造,精品制作。还没开拍就已造势巨大,可谓是赚足了观众的胃口。
  她垂眸,轻轻叹了口气,暗想也不知道男女主长得什么样,看着网络上配角的演员都很不错,希望这主角,不要让她失望啊……
  重新抬头,她的目光停在了对面那家新开的食品店,右手不禁放在纤细的腰肢上抚了抚。
  提步走过去。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夏日的天虽然没有全黑,但也已经暗了。
  对面那家餐厅,上次来似乎还没有,想来是新开的吧,去尝尝味道倒也不错。
  她那么想着,也的确付诸了行动。
  新食楼很忙,许是刚开张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店里菜品本身就好,里头坐满了位置,唯一一张临窗的双人桌闲在那里,慕晚辞果断走了过去。
  点了几个招牌菜。
  菜,上得很快。
  且新鲜,让人一看就会食欲大增。
  慕晚辞今日的疲怠忽然一扫而空,在面对美食之时,她果断选择了放空思想。
  事实证明,她这人虽然看着挺瘦,可是食量可不是一般得大。
  短短半个小时,桌上的菜就被她以光速扫完,尤其她的姿势还是那般带有'贵族气质',直叫周边的人看着眉梢直抽。
  待到桌前一阵清爽的时候,慕晚辞下意识的揉了揉肚子,圆圆的一圈小肚腩使她不禁皱眉,暗道又要减肥了。
  女人这种生物,似乎对体重和身高都特别敏感。于慕晚辞而言,她这个身高她已经很满意了,若是有幸能再长,她想,她一定是要去延福寺三天三夜烧高香了。
  至于体重,那才是她最在乎的。似乎在她眼里,无论数字有多低,都是很重。
  就好比她现在,身高一六五,体重八十三,身上肉明明没有几两,偏生她每次都能被她找出好多理由。
  其实,这些都是心理作用啊……
  一番饱餐过后,慕晚辞正准备掏卡买单,门口处却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
  “来人!给我砸!”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一出好戏
  慕晚辞一惊,下意识的抬头。
  入目,几名彪形大汉气势冲冲的从门口进来,从门口的花篮一把一把冲力十足的推到,花篮倒在了地上,瞬间尘土沾身。
  更有甚者,门口处,迎新的青花瓷瓶更是啪地一声,应声而碎裂。
  若说前面那领头男子的吼嗓没有将餐厅里全数客人的目光吸引过来,那么这一声巨大的碎裂声,无疑是让所有客户都停止了吃食。
  纷纷把目光投向大门口。
  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静。
  领头的那个男人一身金银装扮,钱财挂满了全身,脖壮腰粗,典型的暴发户,似乎恨不得把全部财产都穿在身上。
  这样的人,一般都没什么文化,也难怪会在世风日下,光天化日……呃……现在天已经黑了,但是不影响哈!
  也那怪会在这样的黑天月下干出这等有违道德的事情。
  此等行为很快就招来了餐厅里的员工,和散落在各个位置的客人。胆小者的,甚至来不及付款便仓皇逃促。
  “谁敢报警!老子第一个宰了他!”暴发户第一时间发现了几个动作鬼鬼祟祟的食客,当即怒喝一声,掏出腰间的匕首,冷冷道。
  天花板上闪亮复古的灯光透着精致的灯板,在银光闪闪的匕首处折射出一道凌厉的光线,顿时,不少人冷汗涔涔,拿出一半的手机又被吓得掉了回去。
  慕晚辞见状,眉心轻蹙,却并没有什么行动,准备静观其变。
  她的位置不仅靠在窗边,还靠在门边,方才青花瓷花瓶碎裂的时候,碎片便砸到了她的桌前,激起一阵汤渍。由此可见,她这个位置是多好的观战地点。
  那几个肥壮的彪形大汉依旧在我行我素的破坏着整个餐厅,不一会儿,一楼的桌椅,碗碟碎片,菜食残渣,抹布破布,调料酒水,烟灰末粉,零零碎碎的散落了一块天地。
  一片狼藉,凌乱不堪。
  雪白的墙壁被粉刷上了红酒渍,菜水渍,烟灰渍。锋利的刀口刮破了墙体,留下一道又一道狰狞的口子。
  不少顾客的脸色被这一副画面吓得脸色惨白,再不敢待下去,纷纷逃窜,并且立誓再也不靠近这小范围的不祥之地了。
  就在餐厅两层都被砸得惨不忍睹之时,正门之外,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娇声:“住手!胡翔!你在干什么?!”
  女子急吼吼的赶来,一身发梢凌乱,脸色苍白,单薄瘦削的身影挺立在风中,孤单得像一只随时会飞离得风筝,摇摇欲坠。
  名为胡翔的男子转过身来,身上那明黄夺目的暗金刺痛了女子的眼,而那嘴角似嘲似讽似讥笑的笑容更是让女子直接侧开了眼,冷着一张俏脸,径自绕过胡翔,进入了餐厅,企图阻止这一场暴乱。
  然而,胡翔岂会那么轻易的放过她?
  明明先前,是她先以他女朋友的身份自居的,他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厚的。本不欲理之。可是她那仿佛烧不尽野草的坚韧性子,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执拗劲儿早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悄然滑过了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某年,某天,某时,某刻,他接受了她的追求,或许表面上并没有什么改变,可是底子里,一切都在潜移默化的变化着。
  可就在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她却突然和他提了分手。只因为在那之前,他们私自许下了终身诺言,而当时她向他提出嫁给他的第一个条件,,便是婚后财产由她管。
  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他本是富家公子,家里是做房地产的,小有名气。在圈子里也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性格脾气都不好,尤其还是白羊座,极易掏出一颗真心待人。
  是以,从她提出财产的那一刻起,他就毫不犹豫的把自己几年下来零零碎碎存的所有私蓄都给了她。
  换来的竟然是她的分手?
  她说,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的身份。
  她说,接近他不过就是为了得到他的信任,然后得到他的钱。
  她说,人的感情是不值钱的,她家里穷,她爱财。但,从来没爱过他。
  霎时间,他觉得眼前是一片昏暗的,前方迷雾一层又一层叠加,迷失了他的眼。内心叫嚣着的凶兽在一寸又一寸啃噬着他的大脑,让他质问不出半分话语。
  只是,在那一刻,他觉得世界都崩塌了,再没有什么,能支撑他站起来。
  自此,猩红的藤蔓从地底上破土而出,以不可阻挡的速度,蔓延至他的脚骨,一圈一圈环绕其上。藤蔓的尖刺,刺得他双脚鲜血直流。在爱情路上,他却步不前。
  白羊座,是很傻的一个星座,爱上了就会很固执,很热情,也极易冲动。
  所以,他恨,恨她的拜金,恨她的欺骗,更恨,她的接近。
  因为如果不是她的接近,一切一切都是好的。
  而他如今,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并且穿着这件打扮的那样隆重,华丽。无非是想借由金钱再次哄骗她回来。
  她可以不爱他,因为有他爱她就够了。但是,她不可以离开他,否则,他会觉得世界都是昏暗的。
  他一把拽住了她,力道之大足以让她皱起眉头。
  可她何其执拗,从她当初放下身段,不顾一切的追求他,就可以看出来。
  是以,她寒声,言辞之间浸满了冷色:“放手!”
  “放手?”胡翔冷笑了一声,“两年前,是你先拽住我的手的,我怎么甩都甩不开。如今,我如了你的愿,攥紧你的手再不打算放开,你倒是开始推却起来了。是在玩欲擒故纵以退为进吗?可惜啊,你的段数太低,我看不上眼!”
  他凉薄的语气如一把没有经过打磨的刀,划过她的心田,留下了一道道狰狞而又鲜血淋漓的伤口。
  他痛,殊不知,她也痛。
  “两年前的事情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已经分手了,没有任何关系了!你再来纠缠我烦不烦!”女子不耐,嗓音如浸了冰棱的水,彻骨的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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