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落雨叹了一声:“我也想要靠谱一些。”她说着不由在心中苦叹着:没办法,谁让这是系统设置的呢!系统设置了我这一年来的行径,而我必须根据这一年来的信息来行事,而那个人,是我进入灵王墓的关键的。
这样的话她自然只是在心中默默想着,但是她嘴上却说道:“只是我要找的那个人太难找了,而且他脾气还很大,最起码要比活阎王大一些,所以我最多也就只能说应该了。”
方木欢刷的一下就瞪大了眼睛:“那个人这么牛?居然连我老,老妹儿的面子都不给,还摆架子,老妹儿,你告诉我他的地址,我给你杀过去,保证把他给抓过来。”
苏落雨却冷冷地道:“你既然有能耐啊,那你直接去大漠里面,给我把药找到啊,这多省事啊!”
方木欢的脸色立马变地一阵白一阵红,他干笑了几声,然后老老实实地问道:“那,那万一他不来呢?”
苏落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她的眉头轻锁,显然也是在发愁这件事情,不过她很快就说道:“若是两天以后还不来,那我们就出发,这下行了吧?”
方木欢虽然极不情愿,但是也无可奈何,他重重地叹了一声:“唉,好吧。”而他的眼睛无意间斜视,看着的正好是一家客栈。
于是他们三个人就住在了这家客栈之中,开了三个房间。
外面风沙在呼呼地刮着,方木欢坐在窗前,在生着闷气。
因为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已经快要没命的人了,居然还这么悠闲,难道她要等的那个人真的那么重要?
借口,一定是借口,这女人一放下行李就不见了,说不定哗啦啦地出去赌博去了!
这个女人岂不是就这点爱好?
方木欢越想越气,他决定要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两家赌场,顺便再找找那苏落雨。
方木欢想着走出了房间,隔壁的隔壁住着的是谢雨明,那个家伙一钻到房间里面去就再也没有出来过,估计是累了吧!
方木欢并不关心谢雨明,他只是随意地想了想,随后就走出了客栈。
风沙吹过,有时候刮到人的脸上还会觉得生疼,这里的大部分女人出门的时候都会带着一个面纱,方木欢摸了摸自己那干燥的皮肤。虽然他一个大老爷们儿的根本就不在乎容颜,但是他自认为拥有一张帅脸还是非常重要的,于是他也买了一个面纱戴了上去。
他昂头挺胸的,大步地走在了人群之中,在这个看上去土里土气的地方穿梭着并来回看着。
沙河镇并不是特别的大,最起码让在烈马城呆了那么长时间的方木欢来看,沙河镇简直是小的可怜,但是这里的人却非常的多,从密度上来看,甚至要比烈马城还要多的多的多。
因为无论他走到哪里,几乎都是人挤人的,而这里最不缺的也就是人,人山人海、人来人往的,放眼望过去,全都是人。
方木欢几乎是被人推人挤的走的,他根本无法自由行动,只好随着人潮,在沙河镇的大街小巷之间穿梭,在如此炎热的地方被如此的“勾肩搭背”着,他都有些后悔出来了。
——我一个人惬惬意意地呆在那舒适的小旅馆多好,非得出来吹风沙被人挤着,这简直是找罪受。
而且,方木欢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居然有不止一个人在这人潮之中吃他的豆腐了,尤其是自从他戴了面罩,他就经常能感觉到自己的腿部和臀.部被一只只大手来回摸着。方木欢感觉到奇怪,按理说他就算是戴了面罩了,但是穿着一身的男装,总不会还有人把他当成女人吧,但是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在这样蛮夷的地方,肯定有不少女人为了不惹起注意而乔装打扮成男人,因此那些对自己下手的人估计也认为自己也是乔装打扮的吧。
一想到这里,方木欢身上的鸡皮疙瘩就掉了一地,而他的那件雪白色的长衫上面,肯定已经有不少的黑手印了。
一开始被摸,方木欢还不算是特别的敏感,心想着就算是被人摸了碰了也没什么的吧,毕竟他是个男人,又没吃什么大亏,而且这地方人挤人的也确实不好动手。但是到后来,那些大手居然越来越猖狂,有的甚至还准备上下其手,这下子方木欢可彻底地忍不住了,突然一把扯下了自己的面罩,并狠狠地摔在地上,同时对着周围的人大声吼道:“摸什么摸,看清楚了,老子我是个男人,男人你们也摸?”
☆、大地主于杰
旁边的那些本来人挤人的人们立马就不由自主的倒退好几步,他们其中有不少男人正惊恐的看着方木欢,而其中的一个居然在看了一眼以后,直接跪地狂吐了起来。
方木欢恨得咬牙切齿,那个狂吐之人肯定是摸过自己,他肯定一看自己是男人,立马就感觉到一阵恶心,进而狂吐了起来。方木欢一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大叫一声,朝着那个人就冲了过去。而他的心里不免想着:摸了我还恶心的大吐,我看你简直找死!
于是他就直接出手了。
他身体猛地一扭,避开了那些呕吐物,而后他右手一抓,一把就把那个人给抓住了,那个人哎呦地叫了一声,似乎准备要逃,但是他怎么可能能从方木欢的手中逃掉?方木欢冷冷一笑,随后一跃而起,直接跃到了一旁的商户的屋顶之上,在这里终于没有人挤着自己了。
方木欢将那个人一摔,那个人再次哎呦的一声叫起,方木欢一个窜步紧紧逼上,右脚直接踩在了那个人的喉咙之上。
那个人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是灰头灰脸的,他再叫一声,大声求饶道:“阿布鲁索,阿布鲁索。”
方木欢冷冷喝道:“说的什么鸟语?”
那个人连忙深吸了一口气,又道:“姑奶奶饶命,姑奶奶饶命啊!”
方木欢更加喝道:“看仔细了,老子是男人!”
那个人眼珠子转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他大叫着求饶:“小的知错了,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小的是一个狗娘养的,小的不是人是畜生。”
方木欢却不为所动,他冷冷地说道:“你摸舒服了,总得留下一些东西,就当是给你个教训。”说着他右臂一甩,从袖中甩出来了一把匕首并握在了手中。银光闪烁下,那个不断求饶的人突然一下子就眼睛瞪出,直直地僵着不动了。
方木欢冷冷地喝道:“不要脸的家伙,还装死!”
说着他猛地踩了踩那个人的喉咙,那个人仍旧动也不动一下。
方木欢眼神略微变了变,他的脚尖轻点,已从那个人的喉咙转到了他的胸口,他内力从鞋底穿出,因此是可以感觉到那个人是否有心跳的。不过他感觉了好久,那个人果然没有了呼吸和心跳。
方木欢暗自一惊,虽然杀人对于他来说并不算是什么,毕竟他也是一个老江湖了,也杀过不少人。但是面对眼前这样的一个人被活活吓死在自己面前,他还是还是不由地胆颤心惊。
——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这么多路人的注视之下,我居然吓死了一个不会丝毫武功的人。
方木欢眼睛瞪得大大的,他感觉到了街上有不少人正看着自己,纵然那里可能有不少人并不知道上面的情况。
方木欢蹲下,这回他用手探了探那个人的脉搏,他不由的暗自叹气:“好吧好吧,果然被吓死了。”他冷汗一下子就流出。但是他快速地抹了抹汗,突然一个闪身,就彻底不见了。
而他不见了之后,在对面的一个茶楼里面,在那卷帘下方,薛大官人正冷冷地注视着这一切。
而他旁边,坐着的正是郑永明。
薛大官人冷冷一笑,他道:“看来我好像高估了方木欢这个人了。”
郑永明眼睛跳了一下,他道:“此话怎讲?”
薛大官人解释道:“我虽然和他打交道不多,但是知道他在聚合钱庄当了好几年的一把手,因此暗自认为此人一定有着非凡的能力和才干,但是刚刚一看,他简直就是一个泼皮后生,一点聪明的样子也没有,我真是看走眼了,哼哼!”
那郑永明却冷冷一笑,道:“薛大官人这么说,才是真的看错他了。”
薛大官人回头,看着郑永明:“哦?是吗?”
“其实当我第一次和这人见面的时候,也和薛大官人现在的想法是一样的,但是直到他爬到了我的头上,我才大梦初醒!他也许经常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但是做起事来,却是一点也不马虎,要不然,你以为精明的东方大公子,能把钱庄彻底地交给他。”
薛大官人皱着眉头,他又看着方木欢消失掉的那个地方,慢慢地点点头。
郑永明又道:“说不定他刚刚是故意装成一个地痞流氓的样子,为的是演给我们看的,他也许早就察觉到我们在监视他,因此故意那么傻冒,为的就是让我们低估他,他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进行反击。”
薛大官人再次点头:“有道理,你说的很有道理!
而郑永明很快就握紧了拳头,他的眼睛中都冒出来了火了,他恨恨地说道:“方木欢,你已经用这样的方法骗过我一次了,你休想再骗过我第二次!哼!”
他说的猛地一拍桌子,桌子一下子就碎裂了。
而在旁边点菜的店小二看到了,立马就跳了过来,他指着郑永明大叫道:“诶,你这客官也不吃饭,还把桌子打碎了,赔钱,赔钱!”
方木欢再次现身的时候,他已经在了另外一条街道的一个小巷子中,在那里吃着当地的有名的干果饼子和羊汤,一脸的满足和轻松,仿佛刚才的事情根本就和他无关一样。
这条小巷的人并不算太多,可能和这是一条死巷有着很大的关系,再加上又脏又乱,因此一般人很少从这里经过。而穿戴特别尊贵的他在这里狼吞虎咽着,丝毫不顾及旁边那惊讶的眼光。
他如此单薄的身板,居然能喝掉两大碗羊汤和五大块干果饼,在这里甚至连经常练习摔跤的壮汉都做不到,因此在这条巷子里面的食客们都惊呆了。
方木欢将最后一点羊肉汤喝掉以后,打了一个饱嗝,这才依依不舍地站了起来,他将一锭银子放在了桌子上后,满足地就慢慢地离开了。
只是他并没有离开这条小巷,因为小巷已经被彻底堵住了。
堵住小巷的乍一看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他们一个个都长的虎背熊腰的,看上去就像是一头头的狗熊一样。
他们几乎全都敞着怀,腰间的马刀看上去是随意地横跨着,他们满脸横肉,笑起来的褶子,比路上那些乞丐的衣服上的褶皱都多。
他们在皮笑肉不笑,他们甚至在肆意地打量着方木欢,就像是在打量一个漂亮的花姑娘一样。其实像方木欢这样的男人并不多,他有些太瘦弱了,甚至连个头都有些太低了。假若把他扮成女人,说不定也是没人怀疑的。
——怪不得我一路过来总有人摸我,原来我看上去还真TMD像一个女人啊!这些畜生是不是也以为我是女扮男装啊?
方木欢眼睛瞪得贼大贼圆,他瞪着这群货色,,心下冷冷一笑,便往前慢慢地走去。
他走的的确不快,因为太快了,可能就无法将这群挡路的死狗全部都揍一遍了。
他刚刚走出去第一步,就有人过来抓他的肩膀,方木欢看都没看,他随手一抬,距离她最近的那个人直接飞了出去,撞在了一侧的土墙之上。
于是那帮狗熊们全都冲了过来,一时间惊呼声咒骂声不绝于耳,自然更多的还是哎呦哎呦的声音,方木欢的周身就像是被笼罩了一层坚不可摧的气罩一样,那群人刚刚碰到她的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甩了出去,重重地砸在了墙上。
纵然方木欢走的不快,纵然他出招的动作也不快,但是没多久,刚刚挤在巷子中的那十几个大汉就全被他打趴下了。而当方木欢跨出去最后一步的时候,在他的正前方有一个人在轻轻地鼓着掌。
“不错不错,公子果真是好身手,在下佩服佩服!”
那是一个长得还算是凑合的公子哥打扮的人,他一身白衣,身体修长,而头上别着一个白玉一般的发插,他摇着一把白玉扇,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而他的身后,居然还跟着那个本来被方木欢吓死在屋顶上的人,那个人看到方木欢正看着自己,他连忙一缩脑袋,就隐藏着的那个公子哥的身后。
而方木欢不由一惊,他惊呼道:“你没死。”
“他当然没死,他装死的功夫本来就是一流的。”这个公子哥打扮的人笑着说道。
方木欢又看了看这个人,他直接问道:“你是谁?”
“在下于杰。”
方木欢不由一凛,因为他显然知道于杰这个名字。
于杰笑了笑,又道:“在下的名声很小很小,可能公子您没有听说过,但是在下知道姑娘一定听说过父亲大人的名字。”
“你父亲是于剑锋。”
“没错!”于杰嘿嘿笑道:“看来在下父亲的名声果然很大的。”
方木欢不由冷冷地说道:“一个将沙河镇管理的如同一个自己的王国一样,他的名声当然很大。”
于杰笑了笑,道:“既然公子这么清楚,那么请。”
“请?”方木欢不由地警惕,他问道:“去哪里?”
于杰道:“在下想邀请公子喝一杯,毕竟在下作为这里最大的地主,本该尽地主之谊,所以在下认为,公子一定不会不赏脸的。”他说着,脸上的高傲之色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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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两兄弟
于杰自然不是什么厉害之辈,要是放在平常,方木欢也许早就将他拆成一块一块的了!但是现在,在这里,在这个沙河镇,面对着这个权力和势力最大的人,方木欢心下已经在暗暗发毛了。
这种暗暗发毛并不是害怕,而是对未知的畏惧。其实方木欢对这里于氏家族并不了解,他甚至在进来这里之前,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但是在车厢内,苏落雨和谢雨明反复提到了这个家族,甚至还提到了于杰这个名字。
在他们的口中,这个于杰并不是什么善类,他好色好赌好酒,虽然武功不怎么地,但是手下的打手一个比一个厉害,其中有很多都是江湖中的亡命恶徒。
因此方木欢并不想在这个紧要关头去得罪他们,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节外生枝,毕竟他们的任务是沙漠,是沙漠之中的灵王墓,假若在这个时候出了岔子,那么一定会惹来更多的麻烦的。
而且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时间本来就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