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我要给你报仇呀!”这个英俊的男人深情的望着秋水,“是的,我是个骗子,本身就为了金鹏王朝的财富而去,但是我却喜欢上了你……咳咳”
金九龄有些喘不过气,秋水便给他喂了一颗药丸,“丹凤,我不想你死,但是上官飞燕却自作主张的杀了你。我会给你报仇的,我会把红鞋子一网打尽的,九公子答应我了……”男人暗淡的双眼突然放出了亮光。
“丹凤,我后悔了那样遇见你,”那双眼睛充满了泪水,“我们的感情起于欺骗,终于死亡,但愿我们来世能够有个美好毫无杂质的相遇相守,今生就此结束也好。”他吐了一大口血,毕竟伤了心脏就算秋水的药也不过是多拖一刻。
金九龄沾满血迹的手抚上这张无数次出现在他梦里的面孔,无论是美梦还是噩梦她一直在,“你因我而死,我因你而亡,丹凤我们注定在一起……只可惜我还没有为你……”话没说完,那只手就从上官丹凤的脸上滑落——
“啊——哈哈哈——金九龄,阿龄,咱们真是可悲!命运造化弄人,身在棋盘,沦为棋子,还想着兵和卒能够相爱相守,岂不可笑?”上官丹凤将死去的青年抱在怀里,哭的不能自已,“救救他,救救他吧!秋水!”
“你会有办法的,对吗?”
“不,我没有任何办法让人死而复生。”秋水默默地想。
上官丹凤像是听见了秋水心中的声音,“也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对我们凡人来说死亡不可倒逆。”她也不再歇斯底里的痛哭了,只是踉踉跄跄的抱着金九龄来到一棵大树下。
用秋水的青水剑将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砍倒,秋水就像是旁观者看着对方将那棵大树凿成一副棺木的模样,又在地上挖出了一个两米多长,一米深宽的大坑。她将棺木放在坑中,又将金九龄的尸身放进棺木之中,
这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这处山林更是安静,只有淡淡的不甚明亮的的月光照在这处,上官丹凤从包袱内找出一身鲜红色的衣裳和一根白玉蝴蝶簪并珍珠耳环,这是去年秋水醒来时所穿,这次不知为何就带上了。
上官丹凤将衣衫首饰放进棺木里,在金九龄的一侧,她望着他苍白的毫无生气的脸庞,“阿龄,我会陪你的。”上官丹凤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下一刻秋水就恢复了行动力。
“上官——”秋水看着身侧珍珠粉白色又透明的上官丹凤,她放弃了这个身体,“虽然不知道秋水你从哪来,但是还是要谢谢你,帮我报仇了。只是棋盘上的的棋子被人操纵的我们并不知道究竟是谁在幕后,只是阿龄侍卫九公子办事的,剩下的麻烦秋水姑娘了。”
“这次我真的要离开了,这个世上再也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她飘到棺木之中,伏在金九龄的尸身之上,她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鲜艳明媚的,虽然父亲多病但是极其疼爱她。
除了十八岁遇见金九龄以后生命就有了阴霾,但是同样有了更鲜活的东西,但是这一切都处于一种欺骗和阴谋,这种感情葬送了她和父亲的性命,这个阴谋让大金鹏朝遗族几乎全灭。但是就是这个时候他们还是不清楚自己的仇人究竟是谁!
这些都跟他们这些亡魂无关了,他们终究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人,不管中间多少欺骗和阴谋,但是这份感情是真的。虽然他出现的突兀又不合时宜,上官丹凤脸上带着释怀的笑容,“麻烦秋水为我们二人合葬吧,就写我们是夫妇吧,生不同裘死同穴也好。”
珍珠色的上官丹凤看上去柔和极了,她的脸上带着微笑,“再见,秋水!”说着就躺在了棺木中闭上了眼睛,就像是入睡了一般。
秋水将木板盖在棺木上,将土撒了进去,“再见,上官丹凤。”不久一个坟冢就出现在这座无名小山中偏僻的山坳,秋水将刚才二人躺过的青石刻成了墓碑,“上官丹凤,金九龄夫妇之墓,友秋水立。”
“叮铃铃,叮铃铃”一阵铃声响起,树林里刮起了阵阵阴风,寒暑不侵的秋水竟在这样七月的夜晚打了一个寒战,烟雾弥漫,秋水看见从树林里出来了两个人,一人穿黑衣,一人穿白衣。
两个男人,都很英俊,只是皮肤太过苍白,那个黑衣人手里拿着很大的镰刀,白衣青年拿着一副铃铛和锁链,两人径直走到了刚起的坟冢之前,“上官丹凤,金九龄还不速速出来!”
白衣青年在墓碑前摇了摇他手里的铃铛,嘴里说着这样话,秋水只觉得这二人奇怪,但是下一刻就知道哪里不对了。珍珠色的上官丹凤和金九龄便出现在坟冢之上,两人还有些不明所以,但是看见二人的行头就大概明白了。
金九龄朝着二人鞠了一躬,“在下金九龄,这是内子上官丹凤,敢问两位可是领我二人去地府报道了鬼差大人?”
“正是,我是白无常,”那个白色锦袍的英俊青年很是温和,他又指了指旁边的黑衣青年,“这是我搭档黑无常。”
他翻开一个册子,“上官丹凤死于乙卯年九月十四日申时三刻,金九龄死于丙辰年七月初七酉时一刻,没错吧!”
“嗯,没有错。”上官丹凤和金九龄点头道。
“没有错的话就跟我们走吧。”难得有新鬼不尖叫这不相信自己死了,还死角难缠的不愿意离开,白衣青年的心情很好。
“等一等,”金九龄打断了两个鬼差的行动,“敢问两位鬼差大人,我们夫妻二人来世是否能够重聚,再为夫妻?”
白无常被两人打断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原来就是这个呀,“这个不归我们管,不过这个要看你们的阴德了,若是阴德足够那投胎时什么都行。”
“那就将我的功德分给他们足够再世为人和结为夫妻的吧,并且能够幸福和顺一生。”不知为什么秋水突然这么想,并且与此同时一段绵绵的金色光芒转到上官丹凤和金九龄魂体周边环绕,又分成了两段融入了他们魂体之中。
“这是什么?”
黑白无常也有些震惊,这么纯正的功德现在已经不常见了,那对上官丹凤和金九龄的态度就更好啦,“两位不必疑惑,你们遇到了贵人分给你们功德,转世后必定能成为一对恩爱夫妻。”
听到这话,上官丹凤和金九龄对视一眼,是她,秋水!不过两人并没有说出来,只是跟着黑白无常离开,消失在这夜色茫茫之中。
等他们都离开,秋水才从树后出来,她的眉头微皱,自己能看见这些鬼怪鬼差,难道自己是逃离地府的鬼怪吗?这个世界果真很奇妙,秋水这样想。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没打算这么写的,但是突然脑洞就开大了。
本文设定青衣楼、红鞋子、金九龄都属于无名岛旗下势力,但是金九龄死怼红鞋子,我就给他找了个理由。
没有说洗白金九龄,不过这会金九龄并没有成为绣花大盗,他一分钱都没劫走呢。
不过写完觉得这个CP还挺有爱的。
☆、陆小凤8
六月初六,五羊城。
干净整洁的青石街道上百姓、商人、侠士来来往往,道路两侧是成排的灿若晚霞的红色木棉,正值花期,整个五羊城都被这种耀眼的红色所感染。
这里就是五羊城,城靠着广袤无边的大海,离这里不远不近有个海岛叫做飞仙岛,飞仙岛有个不归中原朝廷管辖的白云城。白云城的海上贸易非常繁荣,作为海外和中原的中转站白云城非常富裕。
再加上他们有个被誉为天外飞仙的剑客做城主,据说城主叶孤城十四岁的时候就只凭这一把剑击退了数个想趁着老城主去世来白云城抢掠的海盗团,就此一战成名。
从那时至今已经十几年了,白云城主很少离开白云城,所以外人很少能见见到他,听到他的消息。但是最近听说叶孤城病的很重,周边的海盗也有些蠢蠢欲动,所以秋水到达五羊城的时候五羊城实际上并没有往日的三分繁华。
虽然并没有往日繁华,但是毕竟是个繁华城市人流还是挺大的。这是一个年轻有活力的城市,它可能没有京城的历史厚重,没有江南苏杭的软侬细语,花红柳绿,但是它独有自己明媚的风格,就像是一个骄傲阳光的十几岁的女郎,热情似火。
秋水走在街道上偶尔还能看见各种发色,深目高鼻的外族来客,听说他们来自遥远的海的那一头,虽然这些海外来客城中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但是从中原来的人们还是在背后指指点点的好不稀奇。
秋水并没有感到任何好奇,她甚至觉得自己身边曾经都是这般模样的人,这样说来难道自己还来自海外不成?但是自己明明更适应这中原的生活,算了先不想了,秋水觉得自己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饭的了。
五羊城除了海贸出名,还有一样东西闻名全国,那就是吃。
这里因为是新兴城市所以汇聚着全国各大菜系,也有着其他海外国家的著名的美食。虽然海外大菜不如国内,但是点心等还是另有一番风味。所有的菜系到了这里又被融合改造成了一个新的烹煮体系,所以这里的人们对吃很注重。
其中这个城市有几处著名的食肆饭店,其中以□□、文园、西园、南园四处最为盛名在外。□□的大裙翅,文园的百花鸡,西园的鼎湖上素,南园的白灼螺片是最不可错过的名菜。
既然来了这里,秋水就没有打算错过,她一路来到了西园。西园在城西,是一个大花园,正值黄昏,晚霞斜阳映照着这一片片花丛和远处的亭台楼阁,为这天地万物铺上了一层霞光。
夏日的晚风很是舒适,虽然白日的炎热还没有消退,但是西园确实是一个纳凉吃饭的的好地方。现在正是晚饭时分,风中夹杂着花香、酒香,还有食材烹煮的食物的香气,秋水感到更饿了,就快步走到了一处楼阁之中。
西园很大,食客不少,但是并不是特别多,因为这里的酒菜价值不菲,来此用餐的更是非富即贵。所以就算是饭店,秋水刚踏进西园的大门就有伙计连忙迎了上来。
找了个亭台包间用餐,点了这里最著名的鼎湖上素和罗汉斋面,叫了一壶茶,秋水挥退了小二一人静静地品尝美食。
黄昏已过,晚风带来了丝丝凉意和几分清爽,亭台楼阁间的灯光如繁星一般亮起,秋水抬眼望去不远处有两株高大的红色木棉,两株相连,正如新人喜结连理,相互拥抱一般。
这正是西园除了鼎湖上素外另一个吸引众人前来的亮点,它们叫做连理树。很多小情人都愿意在这棵树下许愿,愿□□相守,喜结连理。这不,这会儿树下就有一对男女在交谈。
确切的来说是那个穿着粉色纱裙女孩子在一直说,而那个白衣青年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连理树枝杈上红如朝霞的花簇。这两人着实不像是小情侣,看着下面的女孩独角戏着实没意思,秋水将目光收了回来。
西园不仅是个酒楼而且也算是一个客栈,这里的说的客栈每个房间都是一个独立的院子,有散件房间和一个独立的院落,所以条件很好。
秋水用完餐就唤来小二找一个院子她要住下来,据梅伯册子所言公孙兰最近在五羊城,找到她的最好方法就是月圆之夜繁华街道上一个卖糖炒栗子的老婆婆,那个老婆婆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
今日不过初六,秋水才打算多留一段时间,等到十五那日去繁华街上逛逛寻一寻这个手段毒辣的所谓公孙大娘的传人。
霜枫院。秋水不禁挑了挑眉,这是巧合?这是一个雅致又不是大方的院落,院子里有几颗枫树和一地的菊草,因为并非秋日,枫叶是翠绿色的,菊也都是植株茂盛。但是这些并不影响院子的美感,反而有些一番萧朗气清之意。
屋内的摆设齐全,而且全都是精致之物,看上去又干净整洁,秋水自然满意,不愧是闻名于外的西园。秋水打赏一锭银子给随行的小二,但是小二却诚惶诚恐的拒绝了。
“这位姑娘,你的食宿费用都已经有人付了,那大爷还专门交代小的们不能收你一文钱,这——”那个店小二恋恋不舍的看着手中的银子,又想着今天那位爷看着就不好惹的样子,还是讲银子推拒了,“这银子真的不能收,不然小的小命难保呀!”
“有人为我付了?谁,长什么样子?”秋水有些疑惑,这是她第一次到这东南五羊城,应该没有相识的人,那又会是谁为她付了这高额的食宿费?不是秋水说秋水所知的江湖人又这等经济能力的并不多。
“一个白衣公子,大约二十多岁的样子,长得英俊极了。剑眉星目,身形修长,身上的衣料是上好的锦光锻,大概是姑娘的追求者,真是一表人才!”那小二听秋水询问,马上将自己所指的部分说出来。
锦光锻?这锦光锻说实话很昂贵,如果对方是江湖人能穿的起又爱穿白衣的年轻公子江湖上不超过十个。秋水认识的只有花满楼和西门吹雪,但是定然不会是花满楼。不然小二不会那样害怕,但是应该也不会是阿雪,阿雪不会这样做。
“他身边跟着什么人没?”秋水又问。
“倒是有一个粉衣小姑娘和那位爷一起来的,那小姑娘也不过十四五岁大小,是那大爷的妹妹。”虽然那大爷是一个人为这姑娘而来,但是做他们这行的记忆力都不差,自然知道他们是和谁一起来的。
是他们?秋水想到刚才用膳时在连理树下看见的那对男女,但是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做,秋水不明白。但是此时夜深,秋水也不打算出门去询问那人,于是洗漱完就睡了。
第二天一早秋水就起床了,天只是蒙蒙亮,秋水按照平日在万梅山庄的习惯起床练剑,这个习惯还是跟着西门吹雪学的。等用过简单的早膳秋水打算在城中逛逛,毕竟还有几天才到十五。
西园外面是一条热闹的街市,现在时间还早,街市上都是准备开业的店家,真正的来买东西的顾客并不多。但是再穿过几条街的早市还是很热闹的,秋水从熙熙攘攘的人流穿过,朝着大海的方向而去。
夏日的早晨,海面波光粼粼,偶有微风吹过,远处还有白色的海鸥们在晨光中上下翻飞,发出悦耳嘹亮的叫声,海面上远远还有几艘渔船在航行。
秋水迎着早上的阳光,沐浴这难得宁静的阳光海风,心里更是难得的轻松,要知道每一个失去记忆的人都会觉得人生残缺,起码秋水这么觉得,虽然表面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她非常急切的想找回自己的记忆。
“阁下跟了我这么久有什么事?”闭着眼睛的秋水并没有睁开双眼,只是突然出声道,“既然跟到这里了,也没有他人,阁下何不现身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