渺渺无期——归渔
时间:2017-12-01 18:26:49

  岁月这么长,可是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笑起来唇角的弧度,甚至习惯性的每一个小动作,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人的一生有几个七年?
  分开的这些年里,偶尔半夜醒来,于渺渺总是会感到恐惧,担心岁月终究会把曾经的一切轰轰烈烈都归于平淡。
  可是为什么,在他口中,她忽然觉得,七年的时间仿佛不值一提。
  他从来都没变过,也从来都没离开过。
  仍然是她记忆中那个最好的少年。
  她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少年。
 
 
第71章 七十一篇日记
  每天醒来第一个想到的人。
  怎么做朋友。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不管生活有多糟糕, 当太阳升起,还是要起床,还是要挤地铁,还是要准时准点地上班。
  就像此时此刻的于渺渺,怀里抱着放微波炉里热好的饭盒,睡眼惺忪地走进酒店大堂。
  她今天值的是早班, 现在刚好早晨六点。
  等她匆匆忙忙换好工作装和高跟鞋, 从更衣间走出来的时候,前台正在值班的恰好是连倩和另外一个男同事。
  按道理来说, 按照她现在的职位,早就已经远离了前台, 只有偶尔同事有事离开的时候会帮忙办理入住。
  可是现在她心里揣着事儿, 来来回回绕了好几圈,还是忍不住凑过去。
  正低头打着哈欠的连倩看到她过来, 立刻清醒过来:“渺渺姐,你来了啊。”
  “嗯。”于渺渺踌躇片刻,斟酌着问, “最近酒店业绩怎么样?入住率跟上个季度相比变化幅度大不大?”
  连倩闻言有点懵:“这个……我还没开始对比数据。”
  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她终于进入正题:“没事, 你去休息会儿, 我帮你值班, 顺便看看数据。”
  “啊……哦。”
  连倩愣了愣, 很快就退到一旁, 临走前还忍不住敬佩道, “渺渺姐,你工作真的是太拼了,怪不得我到现在都当不上部门经理。”
  于渺渺闻言,只能尴尬地笑。
  等到眼角余光里连倩的背影越来越远,她终于像做贼似的小心翼翼打开酒店内部资料,输入颜倦的姓名开始查询。
  索性他的名字独一无二,没有重名,于渺渺轻易就找到了他的入住资料。
  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现差错的话,颜倦应该在今天早晨就退房了。
  这大概意味着,他们见面的机率,将会变低很多。
  她说不清心里这种复杂的情绪是什么,只觉得自己实在自私。
  明知道会拖累他,可一想到他真的要走了,又要命的舍不得。
  然而,当她点开客户个人资料,一直翻到最后一行退房记录的时候,却愣住了。
  因为,上面并没有显示退房时间。
  鼠标下意识地往回拉,于渺渺仔仔细细看完记录,这才发现,他今早又续住了一个月。
  一个月,三十天,七百二十个小时。
  他还会时刻出现在她视线里。
  心里浮上来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庆幸。
  正对着电脑上他的入住资料发呆,大理石桌面上突然被人不轻不重地敲了敲。
  声音不大,却很清脆。
  以为是BOSS来巡查,于渺渺手忙脚乱地把颜倦的资料关掉,匆匆抬起头。
  却看到面前男人一张轮廓分明的脸。
  心跳猛地急促,她视线往下移,这才看到颜倦身上穿着一套简单清爽的灰色运动服,发丝微湿,像是刚晨跑完回来。
  眨了眨眼睛,于渺渺张张嘴,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却是:“你怎么没走?”
  说完,恨不得把嘴用透明胶封上。
  颜倦却丝毫不以为意,他侧过头来看她,是清风霁月般的一眼。
  “你在这,我怎么走?”
  于渺渺闻言,下意识低了点头,突然不敢去看他那双漆黑干净的眼睛。
  顿了顿,她试着心平气和地开口:“你这次回国,难道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吗?这里距市中心不算近,你住下来,出门要浪费很多时间。”
  “这些时间不算浪费——”
  他垂了垂眼,声音低下来,慢慢补完下半句,“如果能每天看见你的话。”
  于渺渺没听清,有些迟疑地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
  颜倦摇摇头,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模样,像是释然了什么,又像是更加坚定了什么。
  随后,低头仔仔细细看了看她的胸牌,口吻很温柔:“前厅部于渺渺……半个小时后,到我房间里来。”
  “……做什么?”
  他笑笑,声音很淡:“吃早餐。”
  直到对方的身影渐行渐远,于渺渺还在出神。
  明明自己前几天才对他说过那些狠心的话,为什么他看起来一点都不生气。
  自己在他心里……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溜出去吃了个早餐的连倩心满意足地回来,看到她还在这,兴致勃勃跑过来分享八卦:“渺渺姐,我跟你说,我刚刚出去买早餐的时候,碰到顶楼的那个客人了。”
  于渺渺回过神来:“是吗?这么巧。”
  “对啊对啊。”连倩使劲地点点头,毕竟还是小女孩心性,兴奋道,“我看到他从江边方向回来,手里拿了杯咖啡,大概是刚晨跑回来。”
  顿了顿,又忍不住花痴,“他真的好帅啊,就是太冷淡了。嗯……准确点来说,应该是又礼貌又冷淡。”
  他父母双亡,如今独活于世,无依无靠,你又能指望他有多热情呢。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把最后残存的热情,全都给了她。
  阳光渐渐明媚,大堂里来来往往的客人也明显多了起来。
  于渺渺垂眼盯着他刚刚靠过的大理石桌面,突然觉得,这样一厢情愿想要逃离他的自己,何尝不是一个残忍的人。
  “渺渺姐,你怎么啦,感觉心情不太好哎。”连倩手舞足蹈地描述了半天,看她不说话,有点疑惑。
  于渺渺闻言笑了笑:“没什么,你刚刚说到哪了?”
  连倩听她这么说,于是兴高采烈地继续分享自己从经理那得到的八卦:“我听经理说,这个客人来头不一般,是从哈佛毕业的博士生,而且在NASA工作了好几年,好像是一个物理学博士,总之就是在美国搞科研的,很厉害就是了……”
  物理学博士,科技人员,在全球首屈一指的科学研究机构工作。
  十年过去,他终于站在了金字塔顶尖,成为了最好的人。
  于渺渺的唇角不自觉染上笑容。
  真好。
  ***
  三十分钟的时间一闪而逝,于渺渺看着墙上挂着的一排国际时钟,心里莫名开始焦虑。
  纠结良久,终于还是摁下了电梯门口的上升键。
  她怕颜倦会等她。
  她等了他整整七年,却怕他等自己哪怕半个小时。
  顶楼的空间向来是隐秘又安静的,因为没有多少人会踏足这里。
  于渺渺一步步走到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门口,犹豫片刻,还是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几秒钟过后,房门被人打开。
  她抬起头,看着那个削瘦身影,突然不知该说些什么。
  颜倦抿抿唇,笑意渐渐蔓延到眼睛里。
  他伸手,不轻不重地握住她手腕,轻而易举就把她拉进房间。
  应该是刚洗完澡,他换了衣服,身上混合着沐浴露的味道,比起平时的清爽,显得慵懒又缱绻。
  于渺渺一路迷迷糊糊跟他走到客厅,这才看到桌面上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南瓜小米粥,旁边的瓷盘里还放着仔细切好的金枪鱼三明治,以及一些精致配菜。
  颜倦侧过头看她,声音难得有些忐忑:“要尝尝吗?”
  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于渺渺思考了几秒钟,而后,有些惊讶地问:“这些是你做的吗?”
  颜倦点点头,上前拉开一把椅子,道:“刚刚太急,忘记煎鸡蛋了,你先吃。”
  他说完,挽了挽白色衬衫的袖口,真的转身回到了厨房。
  脑袋里像打翻了浆糊,于渺渺听话地坐下,一时竟不知今夕何夕。
  她看着那个距离自己不过半米的金枪鱼三明治,却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
  怕是场梦,一伸手就醒了。
  于渺渺在这里犹豫了半天,颜倦转眼就端着瓷盘里色泽金黄的煎蛋走过来。
  怕对方以为自己不愿意吃,她赶紧伸手拿过三明治,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很好吃。”
  于渺渺真心实意地开口赞美,因为含着食物,声音显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盘里的煎蛋放下,颜倦拉开她旁边的椅子,也跟着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么,仔仔细细打量她一遍,问:“你怎么还是这么瘦。”
  高中那会儿她就很瘦。
  这么多年过去,怎么感觉一斤肉都没多长,风一吹就能倒。
  于渺渺咬着三明治,低头喝了口粥,讪讪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没胖起来。”
  说完,似乎是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又开口,“你也吃啊,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颜倦摇摇头:“我吃过了。”
  顿了顿,又斟酌着说,“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这个,如果不喜欢的话也没关系。”
  于渺渺喝粥的动作一滞,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经所剩无几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欢,谢谢。”
  清晨的风透过半敞开的白纱帘吹进来,落到他轮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懒里似乎又隐着温柔。
  他笑起来,罢了又问:“那……能不能告诉我,你还喜欢什么?”
  于渺渺被他的问题难住,脑海里一团乱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样喜欢的东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开口,只能像流水账一样漫无目的地回答:“我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因为我这个人从读书到现在一直都不思进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说的话……我喜欢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头牛奶;我喜欢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摇着尾巴撒欢;嗯……我还喜欢晚上十点过后的外滩,霓虹灯亮起来的时候很美。”
  她说着说着,反而放松下来,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无趣的琐事,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其实就是一个特别无趣的人,也没什么有意义的兴趣爱好,每天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他闻言,挑了挑眉:“我觉得很有趣。”
  于渺渺恰好在这个瞬间抬头,对上了他那双清澈的眼。
  她有多久没看到颜倦做过挑眉这个动作。
  三分骄傲三分恣意。
  就像那些年里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试,他用很短的时间做完交卷,监考老师劝他再检查几遍的时候,他也是像现在这样挑挑眉,说不用了。
  神爱世人,更偏爱他。
  清晨的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缓缓洒落下来,宁静又柔软。
  街道上的行人渐渐变得拥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
  而他的目的地,又在哪里呢?
  会在她这里吗?
  于渺渺定定地看着他,忽然间什么都忘了。
  脑海里只剩一句话,无论辗转多少年,每每想起,都像绳索,逼得她不能呼吸,逼得她困在原地。
  非要得到个答案,否则至死方休。
  仿佛沉默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她终于开口。
  声音明明谨慎到了极点,却带着某些孤注一掷的疯狂:“颜倦,你还记得吗?合唱比赛那天,你曾经说过,等高考过后……会亲口把答案告诉我。”
  他还记得吗?
  那个傍晚,在光线模糊阴暗的舞台边缘,他问她,于渺渺,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还说,这句话,等高考过后,他会亲口告诉她。
  她什么结果都预料到了,唯独预料不到,这场高考会如此漫长,整整七年。
  刹那间天地都寂静无声,世界变成了一幅黑白映画,只余下近在咫尺的他。
  白色纱帘随风浮动,窗外靠海,一片起起伏伏,没有尽头的蓝。
  而于渺渺在这等待的几秒钟里,仿佛正一刀一刀被人凌迟。
  她竟然在这样的痛苦里尝到些许快意。
  直到天光乍破,冰雪融尽。
  她听到他的声音,像蝴蝶翩翩起舞,一字一句,无比清晰。
  他轻声说:“于渺渺,我喜欢你。”
  要问谁比谁爱得深。
  别问谁比谁爱得早。
  颜倦的声音向来淡薄,可是说到喜欢这两个字,却也不自觉地拐了个弯,弧度变得柔软起来。
  谁能知道,这短短的四个字,她等了七年。
  不知道现在是该哭还是该笑,于渺渺低头,抬起来,又低下,只觉得整个世界都乱套了。
  半晌,胡乱地假装用手指整理头发,像个成熟的大人一样点点头,努力平静道:“谢谢你告诉我。”
  下一秒,却看到他伸手过来,缓缓帮她理了理长发。
  “渺渺,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怎么去做,但我会努力,直到你接受我为止。”
  他其实什么都不用做。
  他应该也不知道,他曾经是她日复一日的梦想。
  发间传来他指尖的零星温度,于渺渺闭了闭眼,只觉得自己无药可救。
  因为,十五岁的于渺渺喜欢十五岁的颜倦,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才是标准答案。
  所以喜欢得横冲直撞,毫无章法。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