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万能小媳妇——心若不欺
时间:2017-12-10 15:38:48

  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有些兴奋,心里莫名的雀跃,看着外面黑色的夜幕,我觉得未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虽然我对明天一无所知,可我却充满期待,我渴望明天早一点到来,让我的生命不再那么沉闷。
  兴奋劲过去,已经凌晨两三点,车上的乘客都已经入睡,睡姿不敢恭维,横七竖八各种姿势都有。他们也不怕冷,大概是真的累了,有很多倒在地上就呼呼大睡,完全不管其他人的脚丫子就在他头顶晃悠。
  我也开始闭眼装睡,刚开始的确想着装睡,可到后来就变成真的睡着了。等我再一睁开眼睛,天光大亮,日头正高,车已经靠站了。车上的人都在往下走,我就问了一句,到站了么,那人说到了到了,都在这里下车。
  我根本没有行李,所以可以先走,其他人的被褥包袱都一堆一堆的放在外面。我也跟着人流往下走,直到跟着出去,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心里很失落,这和我想象中的繁华逗市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可既然都到这里了,也只好如此,车站附近很多拉客的大叔大婶,幸好我跑的快。一口气跑到两三条街外,终于看到四五层高的楼房了,我有些激动,看来火车站附近应该是最穷的地方。
  找个背风的地方,掏出一直藏在怀里的那个馒头,有滋有味的吃起来。不得不说,虽然馒头冷了硬了,可我丝毫没有觉得难吃,反而吃的很是香甜。
  边吃边想,该去哪里找工作,这么大的城市,到底谁家需要雇人干活,难道要挨家挨户的问么。实在没办法,也只好这么办,九十九拜都拜了,就差最后这一哆嗦,怎么说也不能关键时候掉链子。
 
  ☆、第160章 番外三 关于莲花(三)
 
  我始终认为安好不和我小哥好,是因为我小哥是农村的,她看不起我小哥。我从来不认为我小哥比不上薛逸尘,更不认为我小哥比不上赵文斌,可安好就是看不上我小哥。
  我固执的认为她是想做一个城里人,只有跟着城里人才能成为一个城里人,她骨子里瞧不起乡下人。后来她对我好,我和她做朋友,可她没有对我说实话,我爹说我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可我不傻。
  就像我第一眼看见姚二珍,我就觉得她一定不是个好东西,将来肯定会把安好的男人抢走的。我和她说过,安好不信,她说,是你的东西,别人抢不走,不是你的东西,抢走也不稀罕。
  这话太傻了,人就是争,要抢,那些东西才是你的,不然怎么会好好的一直是你的。我娘就是因为长得漂亮,只进一次城,就被城里人看上,从那之后我就没有娘。
  我其实不恨我爹,我是替我娘恨我爹,一个男人连自己媳妇都保护不了,连自己孩子娘都守不住,怎么还好意思得过且过。我爹要是早就懂的争抢,那时候我大爷离开家里的时候带走的人就是他,留下的人就是我二叔,他哪里还会被人抢走媳妇不敢言语。
  夜里偷着哭管什么用,欺负你的人不会因为你可怜就不欺负你,只会因为你强大因为害怕而不敢欺负你。
  我爹不明白,可这些道理我懂,既然我爹保护不了家人,就让我来保护。哪怕我是个女娃,我一样可以挣一份家业,打一片天下。
  吃完馒头,撸胳膊挽袖子,热火朝天的行动起来,连续问了好多家,都得出一个答案,不要人,找活干去城南天桥下。
  于是我开始找城南天桥下,在城里,我发现人们也是很热情的,只要嘴甜勤快,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叫着,问路什么的都有人告诉,有的没事干的老爷爷老奶奶甚至还能带着你找到那地方。这也让我再次坚定了一个观点,城里也不是到处都是龙潭虎穴,不是到处都是陷阱危险,好人还是有很多的。
  找到地方之后,已经傍晚了,那边还有不少农村妇女站在那里等活,好些人看见我都狠狠瞪我。我想不明白,大家都是农村来的,干嘛瞧不起我,都是一样的苦出身,不就是想挣点钱嘛。
  “哎呀,怎么又来一个小姑娘!”
  “就是,眼看就要找到下家了,怎么又来个截胡的!”
  伴随着声音,一个穿着时髦的男子,手插口袋,一手夹着过滤嘴,远远的上下打量我一眼,慢慢踱步过来。
  “哎,说你呢,是找活儿干嘛?”
  “嗯,是。”
  “我这有个活儿,一个月包吃包住十块钱,干不干,干的话今天就走,不干我再找人。”
  “我干,我干。”那男人才说完,好多人都挤过来嚷着要去。
  “我干。”我生怕被人抢先了,听到我答应了,那男人摆摆手,那群女人自动的走开了,我就跟着他往前走。
  “你没有行李吗?”那人看我周身空荡荡,手里什么也没有,有些哑然,特意问一句。
  “哦,行李在车站的时候被偷了。”我没有说实话,担心他知道我是偷跑出来,不给我钱。
  “那好,咱们现在就走。”
  我迟疑了一下。
  “怎么,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我想问问,咱们干的是什么活儿?”
  “保姆呀,你以为什么,包吃包住,一个月十块钱,不少啦,很多国营单位大厂子的工人,一个月才三十多块钱工资,做人不能太贪心!”
  “好,我干,走吧。”
  “这就对啦,你说说你们这些乡下来的小丫头,大字都不认得几个,整天想着飞上枝头变凤凰。咱们不说别的,就是现在我想让你干别的活,你能干得了吗?你还别不服气,打个比方吧,让你坐在办公室里和别人谈生意,你会吗?”
  我默默的跟着他走,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失落,没来城里之前,我觉得自己能干的事情很多。现在一想,我其实真的除了洗衣服做饭带孩子,别的什么都不会干,也干不了。
  他说得对,县城里的工人一个月的确才三十二块钱,她这个算是三分之一的工钱。可她不用吃自己的,住的地方也是对方提供,这样一个月根本不用花钱,十块钱都可以攒着。
  不像那些工人,他们还要养活一家老小,那点工资根本不够,到头来什么都剩不下。这么一比较,自己那些牛气哄哄的人厉害多了,原本不太舒服的心情也渐渐好多了。
  那人带我来到一家酒店,我有些迟疑,难道我的工作是在这里上班。他似乎看出我的疑惑,出言解释道,“实话告诉你,我就是一个跑腿的,东家是大户人家,要求严格。你在这里洗洗身上,你这身衣服也不行,一会儿我去给你买身衣服,放心吧,这些钱都是东家给。”
  我在村里,经常听老人们说起,以前地主家找丫鬟婆子就是这些规矩。心想,我这怎么跑来给地主当丫鬟来了,这算是怎么回事呀。却也理解的点点头,农村的乡下一年到头能洗上一次澡,就算不错了,有的人家好几年都不洗澡,人家嫌弃咱,这很正常。
  房间里的一切看起来都很高级,我觉得就像在梦中一样,有些不敢相信。本以为要努力很久才能享受的生活,突然就真的实现了,尽管只是因为东家嫌弃咱。
  洗完澡,换上那人带来的衣服,是一身大红色旗装,上面一个小袄,下面红色的裤子,袖边脚底带着白色的绒毛。脚上是一双棉质的绒毛皮鞋,看起来很上档次,外面还有一间灰色的呢子大氅,美极了。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简直不敢相信,头发被高高盘起,明眸皓齿,这真的是那个丑小鸭的我。同时对那么东家更敬重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家,居然肯花这么大的本钱,只为一个保姆。
  真的只是让我去当一个洗衣服做饭的保姆吗,我开始怀疑……
 
 
    完本感言:
 
  第一次写,很多漏洞,特别杂乱,不过好歹完结了。
  感谢我的责编,我是个纯新人,写这样一本不成熟的,她还是给我应有的推荐。
  所以,感谢!
  感谢我的读者,是不是想笑,哈哈哈,我竟然还有读者,是的,我有读者,一路陪伴。
  所以,感谢!
  我会好好学习,成熟之后我们再相聚!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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