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孩子的事情却不是人为可以决定的,顾川第二个月回家的时候,便得知了小妻子怀孕的消息,而且都已经怀胎四个月了,是他们还在京城的时候怀上的。
“都怪我不注意,好在这孩子是个命大的,一路上没出事,大夫也说胎儿很健壮,养得很好。”说些话来的时候,卢如玉还有些心有余悸,这是她心心念念得来的孩子,还好保住了,不然非得悔死不可。
“没出事就好,这孩子福大命大,肯定能顺利出生,健康长大。”顾川这会儿满心的庆幸,还好,还好,还好他因为怕小妻子体弱受不得路途奔波之苦,所以这一路上没少给她喝稀释过的灵泉水,否则的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夫君,查出来怀孕以后,我就跟学校请了假,反正课本也发了,我在家自学就可以了,一切以孩子为重。”学校乱糟糟的,里面不光有她这样已经十八九岁的大姑娘,还有不少十二三岁,活泼好动的小姑娘,万一碰着摔着,这可真就是对不起孩子了。
“对对对,一切以孩子为重,你做得对,要是想继续学的话,自学也可以,把老师请到家里来也可以。”顾川赶紧道,再没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的了。
“请老师倒是不用了,我现在学的都是基础,自己看书就可以了。”卢如玉轻轻摸了摸肚子,确实是比以前鼓了,目光里满是柔情,这是她和夫君的孩子。
“这事儿跟爹娘说了吗?”这喜脉都已经诊出来20日了,若是写信的话,爹娘也该收到消息了。
“当天就写了信让人送过去了,这会儿应该收到消息了。”卢如玉顿了顿,“其实我在江城这边养胎就挺好的,这什么都有,附近就是药堂,我还让人买了女子怀孕生子相关的书籍,再说了还有那么多下人,肯定没问题的,不需要回京城。”
如今肚子里的孩子都已经四个多月了,按照老人的话来说就是坐稳了胎,公公婆婆老早就盼着有孙子了,可能会想着让她回京养胎,但是夫君就在江城,她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守在这儿。
“不回京城,我也不放心你自己一个人回去,咱们一块守着这个孩子出世。”顾川安抚道,若是爹娘想让小妻子回去的话,自然是是他来解释,不过这得等到收到爹娘的来信以后再说。
说来也是巧了,第二日下午的时候,顾川去军校的行李都收拾好了,京城那边的信件就送到府上了,老两口没说要让妻子回去,但是他娘要过来亲自照顾儿媳妇。
第84章 瘾君子爸爸(九)
顾母可不是一个人来的,单是行李就收拾了两马车,还带了两个做饭的婆子,两个伺候衣食起居的下人,不过看门护院的家丁可不能带来,那是儿子特意留下的,老爷和祖上的家业都在京城,哪一样都比她重要。
所以顾母是雇了镖局过来的,世道越是乱,这镖局的生意便越是好,顾家财大气粗,雇的是一整只镖队,专程把顾母送到江城去。
卢如玉本来就已经很重视肚子里的孩子了,不光是自己买的书学习,还没少请教郎中,这顾母一来,一加一的效果是大于二的,不光一日三餐食谱化,就连日常的运动都提前安排得明明白白,每天要散步多长时间,在哪个时间段出去散步,去哪儿散步,人家婆媳俩全都提前安排好了记在小本儿上,甚至连喝水每天有定量。
顾川虽然觉得这样太程序化没有必要,但是作为顶门立户的大男人,旁的事他说了这俩人可能会听,唯独这事儿,他根本就没有发言权,说了也没人听,好在他每个月只能在家住一天,不然的话光是在旁边看着,就足够让人心累的了。
心累的不止是顾川,还有顾川的老师们,一个优秀的学生,一个好苗子,大家伙儿都颇有默契的给开了小灶,这也就导致了顾川跟同班同学以及同期同学之间,差距越来越大,不管是军事理论课,还是体能训练课,再让他在这一期学员里待下去,无疑就是对时间的浪费了。
如今国家虽然没有大的动乱,但是各处都不太平,军队一直在不断的扩展,但是兵将的资质良莠不齐,如今缺的就是有知识、有能力的军事人才,大家实在是不想这么好的一根苗子白白的浪费时间,故而提出了跳级。
顾川自然是乐意的很,毕竟他的时间并不多,之前一直没有提,不代表他没有这个想法,只不过校内没有先例,他又入校仅仅半年的时间,没到能够打破规则的时候,不过哪里想到老师们会先一步提出来。
想要跳级自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在军校,为了不让学员们也都在跳级上找关系、使力气,跳级是设置了考核的,而且难度远大于升级考试。
顾川连跳了两级,四年的军校生活,被压缩成两年,也就是说还有一年半的时间,他就可以从军校毕业了。
一年半以后,顾川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表致辞,学校外的小宅子里,顾母、妻子,还有一岁零两个月的儿子正在家里头等着他。
如今顾川总算知道系统那话是什么意思了,果然是应证了他那个不太好的预感,他的儿子顾爱华是重生的,哪怕这小子已经故意表现得普通的婴儿一样了,但到底还是有一些蛛丝马迹可以看出来的,比如除了最初的两个月以外,这小子从来就没有拉到过尿布和毯子上,想要便便了,就会哼哼唧唧的哭,比如这一年多里,这个儿子哭闹,流眼泪的时候其实屈指可数,基本上都是光打雷不下雨,再比如,这个月给这小子断奶的时候,真的是太顺利了,对于辅食的接受度也太好了,可以用‘迫不及待’这四个字形容了。
当然以上那些全部都是佐证,主要的是眼睛,一个懵懂孩童的眼睛,和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的眼睛,是不一样,上辈子的时候,顾爱华并不叫顾爱华,而是叫王强,活到了56岁,是北地有名的悍匪,死在了对战的枪口下,如果真的是重生的话,这个小婴儿的壳子里大概就装了一个56岁的灵魂。
旁人如果深信这个猜测的话可能会怕,但是顾川不会,他本身就是老鬼一样的存在了,不知道活过了几百年,经历了多少个世界,若是害怕的话也应该是旁人怕他才对。
不过这还是顾川头一次见重生者,好在还是一个颇为谨慎的重生者,最起码除了他以外,没有其他任何人怀疑,一个会哭会闹,一岁零两个月的时候连娘都不会喊的小婴儿,连早慧的名声都没有,大人们能夸的也就是懂事而已。
顾川回来的时候,把优秀毕业生的勋章放到儿子手里,“乖儿子,这是爸爸领的,你以后也要领一个给爸爸看。”
王强,不对,应该说是顾爱华,小手紧紧攥着勋章的一角,双眼紧紧的盯着,这辈子他倒是投身在一个好人家里,虽然也是跟前世一样的年代,大总统和总理都和上辈子一样,但真的是天差地别,上辈子从他记事起,就知道他是被父母卖给人牙子的,被当成奴仆养大,好像从记事的时候起他就需要给人干活,然后干的活越来越重,反正在17岁他将自己从地主家赎出去之前,就没有一天是轻松的,就没有一天是像现在这样,哪怕只是多吃一口饭,就能被高高的抱起,就能被夸奖,就能被亲。
想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土匪,这辈子居然成了当兵的后代,他爹不光是个富家公子,吃穿用度比他当山大王的时候都好,而且还是个不小的军官,手下管着500多人的营长,上的是全国最好的军校,而且在军校连跳了两级。
顾爱华真不知道是应该感慨世事无常,还是应该骂一骂这贼老天,不该让他带着记忆重活一世,毕竟他上辈子的记忆里真没多少让人高兴的事情,平白坏了这一世这么好的运气,富裕甚至显赫的家庭,疼爱他的爹娘爷爷奶奶,真的是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孩子长大怕是要子承父业,这么小就知道握着勋章不放了。”顾母乐呵呵的打趣道,子承父业好啊,以前盛世太平的时候,文人让人家尊重,如今乱世了,还是手里头有兵有权的好,最起码不怕让人欺负了去,不过比起儿子当年的聪明伶俐来,孙子显然不如他老爹聪明。
小娃娃不会说话,但手却是紧握的勋章不放,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将来的世道,谁手里头有枪,谁才能说了算。
顾川乐呵呵的看着小家伙,“既然爱华喜欢,那这勋章就送给爱华了。”
顾爱华立马就咧嘴笑了,露出又小又白的牙齿,看上去可爱极了,他爹对他可真大方。
顾爱华坦然受之,卢如玉可就不成了,“他还是小娃娃呢,什么都不懂,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是先收着吧,真要给那也得等到他懂事以后再给。”若是普通的金银珠宝也就算了,反正顾家又不缺这个,她嫁妆里也多的是,但这勋章意义不同,并非金银可以比的,自然不能随意就送给尚未知事的儿子。
“爱华不是有自己的私库吗,就先收到他自己的小私库里,等长大了再拿给他。”顾川很是大方道,虽然儿子是个重生的小鬼,但养儿子顾川还是按照自己一贯的想法,那就是大方,他有的,他儿子都有。
一听到自己的小私库,顾爱华这满心的高兴啊,里面光是赤金的长命锁就有二十几个,全都是别人送的,还有玉佩、小手镯、动物模样的金裸子……反正他现在就是个小财主,别说上辈子的少爷了,就是少爷他爹都没他现在富有,拿出去不知道能换多少军火呢。
这有钱人家的日子就是好过。
顾爱华这一年多来心里都美滋滋的,哪怕婴儿的身体甚是不方便,哪怕还得装哭装闹,但是禁不住有这么多人疼他,有这么多值钱的东西给他。
现在顾家人都还没有发现小家伙的财迷属性,但是等到顾爱华两岁的时候,会说话了,也会走路了,这‘财迷’属性可是遮都遮不住了,每天都得去看自己的小私库,生日礼物不要玩具,也不要好吃的,要金条。
三头身的小娃娃居然就知道要金条了,弄得顾母和卢如玉全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不过孙子/儿子的要求他们是绝对满足的,不就是金条吗,给给给。
顾母拿了八根,卢如玉给了六根,最有生财有道的顾川则是直接给了十根,最富有的顾振泽给了十二根。
三十六根金条,顾爱华都快笑晕过去了,不是他见识少,实在是三周岁的生日太过惊喜了,上辈子他什么时候这么富过,下面养着几百兄弟,又得补充弹药,根本就留不住钱,关键他虽然不是杀富济贫的水浒好汉,但是也绝对不会祸害老百姓,抢的全都是恶人的钱,这也就让他一年到头都做不了多少单生意,勉强能维持山上的生活,钱是存不住的。
“我要跟它们一起睡。”顾爱华抱着装金条的小匣子不放,死活非要抱着它们一起睡,这可是金闪闪、亮晶晶的三十六根金条。
卢如玉哭笑不得,这孩子也不知道像了谁,怎么就这么财迷呢,明明家里头也没短了他什么,因着是唯一的后辈,吃喝用度全都是最好的,连尿布用的都是上好的绸缎,居然这么喜欢黄白之物。
拗不过儿子,卢如玉只能用布将小匣子包起来,就算是抱着睡,也不能凉着肚子不是。
“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有意思呢。”卢如玉跟丈夫感慨道,她还没见过这么爱财的呢,她自幼都这些东西就不怎么在乎,丈夫也是一派的光风霁月,从不将金银放在眼里,怎么到了儿子这儿,就掉进金条里出不来了。
顾川乐了,眉眼弯弯,虽然穿着军装、别着枪,但此时却温和极了,“喜欢就喜欢吧,小孩子不定性,说不定改天就喜欢别的了。”
大抵是上辈子吃惯了没钱的苦,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爱钱,不过也就现在稀罕稀罕,等到见得多了,拥有的多了,习以为常了,也就不稀罕了。
从军校毕业以后,顾川不光是往上升了一级,从营长变成了团长,而且对自家厂子也是下了功夫的,纺织厂引进了新的设备,规模扩大了两倍,关键是利润,那真的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如今这市场大的很,商人们唯一怕的就是被官僚和地痞勒索、捣乱,甚至低价收购,但这些对顾川来说就都不是问题了,如今京城可没人会敲诈勒索他,厂子里的人也没能耐糊弄他,所以光是纺织厂的收益就足够让儿子大开眼界的了。
金子做成的小匣子,用金砖垒起开的床,小叶紫檀木做成的做成的梳妆台,红酸枝做成的座椅,黄花梨做成的柜子,名贵的香料,西洋传过来的香水,甚至还有传说中过的夜明珠、翡翠白菜……
顾爱华不断的被刷新认知,原来人真的可以有钱到这种程度,而他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这辈子想买多少军火,想养多少弟兄都成。
被刷新认知的不只是顾爱华一个人,还有顾振泽、顾母和卢如玉。
顾振泽:老顾家又兴旺起来了,爹在天有灵,肯定很欣慰。
顾母:我儿子实在是太有出息了。
卢如玉:原来我的嫁妆不够多。
攀比这种事情不光是会发生在孩子之间,父母也会,当爹的把儿子当成小皇帝养着,恨不得金山银山都搬到家里来,当娘肯定不甘示弱,但再怎么不甘示弱,嫁妆总是有数的,更何况里面更多的是女孩子用的首饰,给儿子不合适。
古人云,知耻而后勇,但是放到卢如玉这里就是知嫁妆少,而办报社,不光是报社,卢如玉还想办出版社,务必把养儿子的钱赚出来。
第85章 瘾君子爸爸(十)
顾爱华是在金银堆里长大的,虽然还是财迷,但一般的小物件儿他是看不上眼的,像金裸子、金条、金砖那都是过去式了,能让他着迷的都是能当传家宝传下去的东西,比如奶奶送给他娘,他娘又送给他的玉观音,比如他爹给他淘换来的那两颗夜明珠,比如爷爷送给他五周岁的生日礼物——唐寅的画,听说他也没瞧出画的怎么样了,但据说是价值连城,千金不换的宝贝。
总之财迷也是可以成长的,尤其是家里人个个都想把金山银山堆在他面前,所以现在一般的小钱,已经不足以让他财迷了。
顾爱华八岁的时候,他爹尚未到而立之年,那已经是军区司令了,虽然这个军区司令是他爹自封的,但是手底下有三四万的兵,而且不光管着京城,还管着附近十几个市,势力范围有大半个省了,论实力绝对能算得上是司令了。
当然要想按部就班的这几年之内就达到现在这个成就,几乎是不可能的,大总统一死,这世道的确是更乱了,但是别为一些人提供了机会,比如说他爹顾川。
饶是重活一世,顾爱华也不得不敬佩他这一辈子的爹,可以说是她两辈子以来见过的最厉害的人,很会审时度势,很能把握住机会,同时也很有能力,青朝灭亡,当年的世家子弟多了,哪一个家里头不都是富得流油,又有哪一个像他爹一样能干脆利落的放弃世家子的高傲,去给人家当兵。
当兵的人也多了去了,跟他爹同当营长的张虎,要论起资历来可比他爹深多了,但是军校镀了一层金,又积累下来不少人脉,从军校一毕业,就成了张虎的顶头上司,再到现在,可不是顶头上司那么简单了,应该是张虎最顶头的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