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母子俩这一年多能安安稳稳的生活,离不开李叔叔的帮衬,当然,李叔叔会帮着他们,肯定是他爸暗地里嘱咐了的,比起他妈新找的那个男人,李叔叔简直要靠谱1000倍,最起码人家不会怂。
他倒也不是嫌弃他妈新找的那个男人,那男人就是个老实人,不会耍什么心眼,但是也没什么本事,如果是末世之前,那找这样的男人当继父肯定是最好的,但如今这样的世道,老实人可活不长久,也护不住家里人。
“我会跟你叔叔说的,家里的事儿别操心,我跟你妈说分开,但是这么多年的情分还在,不会看着她不管的。”原身的愿望可是包括了‘让妻子活下去’,所以就算是为了任务,他也不会不管吴淑芬。
顾凌云张了张嘴,想说谢谢,但是又觉得太生分了,怕伤了他爸的心,但是在爸爸妈妈两个人中,他最喜欢的是爸爸,最心疼的、最放心不下的却是妈妈,毕竟后者跟前者比起来,确实是弱了些,人心总是会偏向弱者,孩子对父母也是一样。
可能是经历的事情多了,顾川有了颗大心脏,没那么敏感多情,坦率的讲,活得太久了,人心也会变硬,不太在意周围的是是非非,不太在意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同样也很难让旁人入心,顾凌云是他儿子,但又不是他儿子,反正他是很难把自己当成一个纯粹的父亲,自然不会奢望孩子全心全意的信任他、依赖他。
第116章 末世男爸爸(完)
末世的第三年,才出现了特制手枪,在安全基地高层中引起轰动,还没有决定是否量产的时候,顾川就已经将这种放射性元素透露给其他安全基地的人,短短的一年,五大安全基地就已经将这种手枪投入了量产,而且在跟丧尸对峙中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末世持续了六年终于结束,人类重新回到食物链的顶端,只不过灾难并没有结束,丧尸从来都不是最可怕的东西,可怕的只有人心。
一部分科学家在放射性元素使晶核失效的实验中受到启发,同样也研发出来了一种特制手枪,能够破坏异能,但凡是被打中的异能者,都会失去异能变成普通人,如果被打中的是普通人,则不会有较大的伤害。
异能者毕竟是少数人,哪怕其中不乏有一些位高权重者,但人心从来都不是好控制的,一部分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有一部分人渴望回到末世之前的秩序,没有所谓异能者和普通人之分,反正现在丧尸已经没有了,变异的动植物也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异能者的存在对于普通人而言弊大于利。
毁掉异能的速度要远远快于消灭丧尸的速度,末世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基本上已经没有异能者的存在了,除非不在安全基地,而是找了个荒郊野岭藏起来,不然的话,没有异能者可以保住自身的异能,顾川是这样,顾凌云也一样。
各大安全基地的灾后重建已经开始了,没有异能者,普通人的效率显然要低得多,但是被消除了异能的异能者之外,没有人会抱怨,毕竟谁也不想低人一等,如今外在的威胁没有了,人人也都一样了,末世才算是真正结束。
顾川和顾凌云虽然失去了异能,但是身体素质优于常人,所以在裁兵的时候并没有被裁减掉,而且也没有主动申请退役,当了一辈子的兵。
但是事实上,在末世结束之后,军队主要用于维护安全基地的秩序,而各大安全基地之间彼此相安无事,并没有战争。
末世的结束意味着生活秩序的恢复,一纸婚约重新拥有了约束力,顾川和吴淑芬去刚刚建立起来的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结束了20多年的婚姻,从此之后,生老病死,各不相干。
而此时顾凌云已经成年,不需要判定什么监护权,虽然末世已经结束了,但是男主光环还在,从普通的士兵到一军之长,顾凌云算当初那一批异能者当中的佼佼者,但是也仅此而已了,异能者之中的翘楚是他的父亲——顾川。
一直到顾川死的时候,安全基地最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生产和经济上,似乎和末世之前也没什么不同,可能若干年后,这些安全基地将不复存在,丧尸、异能者、安全基地、特制手枪,这些都将只存在于历史当中,像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当中的一个回旋、一个岔道,被后人提起时,只觉得惊奇,而没有半分的真实感和代入感。
而他们这些所谓的异能者都只存在于故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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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跟上辈子比起来,绝对是现世安稳,原身是个六零后,但是父母都是双职工,从小到大没受过什么苦,师范大学毕业后在高中教数学,妻子夏婉跟他是青梅竹马,在家具厂做财务会计,两口子正好赶上计划生育,所以就只有一个儿子,也就是这个世界的男主——顾浩,叛逆期从小学一直持续到高中,高考就考了200多分,然后就辍学了,做过小生意、开过火车、当过出租车司机,甚至还当了几个月的保安,蹉跎了3、4年之后,终于找对了定位,在网上写小说,成为一代网文大神,后来娶了当红的女明星,成为人生赢家。
儿子是人生赢家,当老子的这辈子过得其实也不错,当然除去这个儿子以外,原身这辈子就是普通人的人生,没有太多值得人称道的地方,如果真要挑出一点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来,那大概就是——妻管严了。
妻管严,顾名思义,也就是什么事儿都听老婆的,她让你向东你不敢相信,她让你赶狗你不敢撵鸡。
原身就是这样一个妻管严,不仅要赚钱养家,而且还担负着大厨、清洁工、司机、出气筒、拎包小弟等诸多的职责,在八九十年代的小县城里,几乎是奇葩一样的存在。
所以妻子跟爸妈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他在同事、朋友、邻里之间的名声也不怎么样,毕竟对这里的大部分人而言,惧内并非是一种生活的智慧,而是一种很不男子汉的体现,一种懦弱的表现,甚至他的妻子还因此被扣上了‘泼妇’、‘懒婆娘’的帽子。
原身也是真汉子,不管旁人怎么议论,还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而原身的愿望也跟男主没什么关系,而是跟妻子有关,他希望能够让妻子比上辈子过得更好,不光是日子过得轻松愉快,而且还能不被名声所累。
这绝对是真爱了,顾川这回真的是服气了,原身绝对是好男人中的好男人。
a县的面积不大,物产算不上丰富,历史更算不得悠久,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18线小县城,原身在a县虽然算不上小有名气,但也不是什么不知名的人,作为县城重点高中的优秀毕业班老师,因为学历高的原因,所以从一开始工作带的就是毕业班,而且带的班级成绩都不错,以至于有不少人托关系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原身班上。
原身的妻子夏婉,虽然名字听起来很是温婉,但却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有一点小娇气,有一点小任性,被娇养长大的女孩子,差不多都会这样。
如今两个人已经结婚半年了,正是蜜里调油的时候,原身也开发出了自己各种技能,从洗衣做饭,到买东西写情书,没结婚之前做的事情,现在还在做,没结婚之前不能做的事情,现在也在做。
当年原身去外省读师范大学,跟青梅竹马的夏婉分隔两地,两个人就靠书信交流,四年里,两个人写了上百封信,后来,原身回来教书,两个人都呆在a县,但是书信往来仍然没有断过,再加上结婚以后写的,林林总总加起来有将近300封信了。
夏婉是中专生,原身则是理科生,两个人一开始真没什么文采,如今倒是也练出几分来了,儿子日后会成为网文大神,可能也是受到了父母的影响。
顾川花了半天的时间将那300封信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怎么说呢,文笔没有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但是其中的温情真的能在字里行间感受到。
头几日,原身还提笔写了一封信放在妻子枕头下边呢,那一封信是这样写的:
院子里的桃花开了,又是一年春天到,今天看到你给桃树施肥,我忽然想起上学那会儿看到的一句诗——人面桃花相映红,诗中描写的大概就是这样的场景了,不过我却觉得,那桃花不如你万分之一的美丽。
很简短的一封信,但是却让顾川酸倒了牙,在说喜欢都很含蓄的年代里,能写出‘桃花不如你万分之一美丽’的句子来,绝对是惊世骇俗了,好在这些信件一直被小两口妥善保存,一辈子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连儿子都不曾看过。
不过从这些肉麻的信里,也能看出两个人的情谊,顾川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和感情,第一次感受到想起一个人的时候,连空气都是甜的,内心满满的全部都是愉悦。
顾川将这些信件仔细排好顺序,放进一个木箱子里,这箱子是专门买了用来装信的,他们甚至还想着等把这一个大木箱装满了以后,再买一个过来继续装信,等到百年以后,就让这一箱箱的信件给他们夫妻俩陪葬。
年轻时就已经幻想着白头到老的场景了,正应了一句歌词:我怕时间太快,不够将你看仔细,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
之前听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夸张,但是现在想想,却觉得这每一个字都说进心坎里去了,顾川只是感情受到了影响,便已经对夏婉如此喜欢了,可想而知,原身到底爱到了何种程度。
顾川焖了米饭,做了夏婉最喜欢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和芹菜炒肉丝,然后才不紧不慢的去家具厂接人,今天正好是周日,不需要去上课,但是家具厂可不过周末。
县城的生活节奏很慢,很少能在路上看到有疾步向前的人,虽然大家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每个人都不怎么着急,或者说即便已经到了86年,但是改革开放的浪潮还没有波及这座小县城。
顾川整颗心都是平静的,但同样也是甜蜜的,步伐虽慢但是很轻快,轻快到连跟人打招呼的声音都是愉悦的。
“顾老师去接你媳妇儿下班儿?你们小两口结婚都大半年了,怎么还没腻歪够?”说这话的是顾川的邻居王大婶,平时最爱讨论别人家的事情,大嘴巴一个,什么事儿都会给人家往外传,半点都不忌讳,原身那些‘惧妻’的行为,大多数都是这位传出去的。
顾川对这样的人素来没有好感,更没觉得自己现在的做法有什么错,一点儿余地都没留的怼了回去,“这怎么还算腻歪,男同志接女同志下班是应该的,再说了我媳妇长得那么好看,我接她上下班我高兴。”
王大婶讪讪的一笑,“我这也没说什么,顾老师你说话这么冲干嘛。”就你媳妇长得好看,别人都不好看,切,还为人师表呢。
为人师表的顾老师并不太在意自个儿的形象,“我这人不会撒谎,就只会说老实话,而且我刚刚语气不好吗?哪里冲了?”别拿豆包不当干粮,更不要以为教书育人的人就没有脾气了。
语气确实挺好的,但是一个人用高兴的语气说嘲讽的话,难道就好听了?王大婶撇撇嘴没说什么,今儿顾老师不太正常,她还是收敛些,省得撞在枪口上了。
顾川并不理会王大婶奇奇怪怪的表情,他要让县城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个好惹的,而且相当的有男子气概,之所以成为妻管严,那不是怕媳妇,而是宠媳妇,这是一种生活的智慧,尔等凡人懂什么。
凡人确实不大懂,家具厂看大门的钟大爷当了二十几年门卫了,还是头一次见当丈夫的每天接妻子上下班,毕竟这两个人不在一个单位工作,而且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从订婚到结婚到现在都已经两年多了,顾老师每天出现的跟他们厂子里的员工一样准点。
要是他儿子整天跟儿媳妇这么腻歪,他肯定就拿着鞋底打人了,如果他女婿是这么对女儿的,那倒是谢天谢地找了个好女婿。
钟大爷的想法,其实跟顾川父母和岳父岳母的想法差不多,这也就难怪夏婉和公婆处不好关系了,而顾川和岳父岳母的关系倒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一个女婿半个儿。
“顾老师进来坐,外边还挺冷的。”钟大爷很是热情的招呼道,现在这个时候,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不发达的小县城里,大家对于文化人都比较尊敬,哪怕这位文化人是个妻管严也一样。
春寒料峭,确实是有点儿冷,不过顾川还是摆手拒绝了,他必须要扭转原身留下来的固有印象,他不是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而是强壮、剽悍的斯文人。
强壮指的自然是体魄,而彪悍指的是性格,至于斯文说的就是谈吐和举止了。
好吧,不进来就不进来吧,钟大爷是好心,人家既然拒绝了,他也不会多想,至于什么强壮、剽悍,他是一点儿没从这具风一吹就能飘走的身体上看出来。
顾川穿着单薄的衣服,迎着初春有些凛冽的寒风,孤零零的站在家具厂的大门口,很是显眼。
和往常一样,夏婉是最早走出家具厂的几位员工之一,明明已经嫁做人妇,但是还梳着两根麻花辫,扎着淡黄色的发带,蓝色的工装千篇一律,脚下却踩着一双奶白色的皮鞋。
“我跟你说,今天玲姐给了我一本特别好看的小说,写得特别感人,你肯定喜欢,我今天上班已经看过一遍了,但是还想重新再看一遍,咱们回家一块儿看。”夏婉很是习惯的挽住顾川的胳膊,明明旁边就是工友,还大大咧咧的说自己上班看小说的事儿。
“里面讲的什么?”顾川从善如流,是灰姑娘和王子的玛丽苏故事,还是‘自强不息’的真爱论,还是让人热血沸腾的武侠小说?
“讲的是一只叫做苏光光的猪闯荡江湖的故事,写的特别好,一定要仔细的读,我今天光顾着看情节了,很多东西都是匆匆的扫了一眼,所以这才一天就把这本小说看完了,回去以后一定要慢慢的读,我跟同事说了,这书先在咱们家待两天。”夏婉语气很是轻快,不自觉的带了几分娇嗔,眉宇之间甚是灵动,既可爱又娇气,既聪明又活泼,像一个小仙女。
“输光光?一只猪闯荡江湖?“这作者脑洞开得可真大,原来这个年代就已经有这么猎奇的小说了,如果他是语文老师,他一定要向杂志社投稿,先儿子一步成为文学创作者,可惜了他是一名数学老师,除了写情书以外,文采一直都不怎么样。
“猪当然也可以闯荡江湖了,不要搞种族歧视,那天蓬元帅还是一只猪呢。”夏婉反驳道,虽然一开始她也觉得奇怪,但是看完这本书以后,就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设定,猪怎么了?那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正所谓众生平等,没必要瞧不起……一只猪。
顾川没有歧视猪的意思,只是觉得奇怪而已,一般主角不都应该出身显赫吗,当然有的家道中落,有的出生时被掉了包,但是从血统上来说一定是‘高贵’的,所以主角可以是一条龙,可以是一匹马,可以是一只老虎、一头豹子,甚至可以是一条蛇、一只蝴蝶,这些都符合常理,但闯荡江湖的主角是一只猪,着实是太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