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烧药是白色的药丸,不是胶囊,特别苦,姜九笙素来嗜甜,舌尖苦涩一直散不去,她皱眉,又喝了两口水。
不顶用,想抽烟,想喝黄桃酸奶。
时瑾温声提醒:“不能喝奶制品,会阻碍药物吸收。”
姜九笙断了念头了,她身体算不上好,抽烟又喝酒,除了不熬夜,基本这么折腾怎么来,大概因为如此,这冷水一泡,就扛不住了。
她舔了舔下唇,压下烟瘾,还是有点苦。
时瑾俯身,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白色彩绘的玻璃瓶,递给她:“可以吃这个。”
瓶子很漂亮,瓶口是实木的塞子,裹了一层薄薄的油纸,看起来小巧又精致,里面装了白色的固体片装物。
姜九笙接过去,倒出一颗,闻了闻。
是奶片……
“若是苦,可以多吃几片,柜子里还有。”时瑾说。
姜九笙语塞,她的喜好,他像是很清楚。含了一片,甜而不腻,她眯了眯眼,胃里都舒坦了。
出了房门,姜九笙才发觉,时瑾的公寓与她那边的格局一般无二,她借宿的那一间是公寓一楼的主卧,大概便是时瑾的卧室。
登堂入室便罢了,她还鸠占了鹊巢,从没如此窘迫过,她一时不知作何反应,时瑾却很自然,去厨房看了一眼,折回客厅问姜九笙:“早饭已经做好了,你是回你那边洗漱,还是在我这里?”
她迟钝了三秒:“……去那边。”
为什么是选择题,而非是非题?
像是一团乱麻突然滚到了心坎,后知后觉时,就已经乱得一塌糊涂了。以至于半个小时后,当姜九笙站在了七零三的门口时,仍旧没想明白她和时瑾怎么就发展到了共进早餐的地步。
早饭是很丰盛,一碗南瓜粥,一碟灌汤虾饺,草莓芒果拼盘里放了火腿土豆饼与紫薯包,还有青苹果汁。
南瓜粥很甜,紫薯包的皮儿很薄,苹果汁不太酸,放了一点蜂蜜,全部是她的喜好,无一丝差漏。
姜九笙尝了两口,停了动作,盯着面前的餐盘,若有所思。
时瑾坐在她的对面,一米宽的灰瓷餐桌,抛了光,明亮干净得能倒映出他的轮廓,俊逸又清雅,家居服换了衬衫,没有领带,松着一颗扣子,不显得正式,随意且矜贵,桌上几乎没有声音,时瑾的餐桌礼仪很好,慢条斯理,认真又专注地进食。
她一时看怔了。
时瑾抬头:“味道不好吗?”不等她回答,他便放下了金属筷子,好脾气得紧,征询她的意见,“想吃什么,你如果不赶时间,我可以现在做。”
姜九笙摇头,将面前的南瓜粥挪近一点点,用勺子小口小口地喝,舔了舔唇,很甜,她抬头看时瑾:“这些都是你做的?”
“嗯。”时瑾倒了杯温水,放在她旁边,“只做了几样简单的。”
如果这还简单的话,煮泡面和炒饭算什么,姜九笙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拿起勺子,喝粥,食不言。
时瑾的厨艺很好,姜九笙喜好分明,算得上挑食,不过时瑾拿捏得恰到好处,味道极好,而且养胃。
“还合胃口吗?”似乎问得随意,只是他停顿下来的动作显现出了几分不自然与慎重,不难听出语气里极力掩藏的期许。
姜九笙大方地夸奖:“很好吃。”
他浅浅地笑,说:“锅里还有。”
她没有客套,一顿饭,也算宾主尽欢,餐桌上交谈并不多,却也不拘谨,自然又闲适,姜九笙很喜欢这种感觉,淡淡的,舒服自然,显然,时瑾的礼仪与气度都拿捏得很好。
吃完早饭,她在沙发上坐着,时瑾在厨房洗碗,客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偶尔有锅碗瓢盆的声音,那只可爱又漂亮的狗狗不知躲哪儿去了。姜九笙这才有些如坐针毡,她便起身,打量时瑾的房子,与她的公寓一样的格局,偏中式的风格,色彩元素比较深沉,灰白素色为主,干净,却冷峻,不同于卧室冷素的纯黑,添了几抹白,很像时瑾给人的感觉。
整个装修的设计感很强,严谨又庄重的着色,当然不免沉冷与严肃,唯独有几样饰物显得格格不入,比如深灰色沙发上的木吉他抱枕,比如窗台前水滴状的藤木吊篮椅,比如沉香木书架前的老旧CD机,还比如楼梯拐角倾斜摆放的大提琴。
真巧啊,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心头好,与她公寓里的一模一样。
时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急又不缓,他喊她:“笙笙。”
熟稔又亲近的称呼,似乎顺其自然。
姜九笙回头:“啊?”
很多人都喊她笙笙,可从来没有哪个人像时瑾这样,很轻,很温柔,像散在耳边的风,无知无觉地侵入。
她不是声控,照样入了迷,一时恍惚,不禁想,时瑾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一举一动都能扯着人的思绪,像谜,像笼了雾的月,像拨开朦胧,却抓不住轮廓。
“吃药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你现在可以喝牛奶,不过冰的不行。”
时瑾递过来了一杯牛奶。
姜九笙接过去,是温的,她喝了一口,黄桃味的。
原来上次电梯里,不是巧合。
“时瑾。”
“嗯。”
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第一卷 019:时瑾是私生饭?
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窗前的吊篮椅,书架上的CD机,楼梯口的大提琴,还有洗手间里的香薰,餐桌上的甜食与果饮。她的喜好、习惯,他似乎全部知道。
甚至于他身上的味道,除却淡淡的消毒水味,还有一股薄荷香,与她的一模一样,是国外的一个沐浴露牌子,她很喜欢,用了很久。
她重复地又问了一遍:“我们,是不是见过?”
时瑾迟疑了很短时间,点了点头:“见过。”他走近一点,白衬衫的衣袖挽起,出来得急,没有擦手,水滴顺着指尖落在客厅的羊绒地毯里,他说,“如果没有手术,你的演唱会我都会去。”
姜九笙愕然:“你是我的粉丝吗?”
时瑾颔首:“是。”
她实在没有办法将一身明华与贵气的时瑾与摇滚乐联想到一处,话到嘴边转了几道,问他:“你搬来这里跟我有关?”
看得出来,时瑾为人绅士礼貌,可却并不与人亲近,相处时总是带着距离感,唯独对她多了些熟稔与热络。
他点头,眸光里,多了些局促不安,漂亮的手规规矩矩地压着黑色西装裤的边线,手指不自然地曲着,有些紧绷,他指腹肤色白,隐隐有细微的青色筋脉。
姜九笙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她迟疑了很久,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我的私生饭吗?”
她的粉丝不少,私生饭也常见,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从未见过时瑾这般自制又懂分寸的,她看不懂他,也猜不透除了搬来她的隔壁他还做过什么疯狂的举动,不是不好奇,就是不知道为何没有追根究底。
“是吗?”她问得小心翼翼。
时瑾也同样,像如履薄冰,带了不确定:“会讨厌吗?”
她确实不喜欢私生饭,可如果是时瑾……姜九笙摇了摇头,没怎么迟疑,至少时瑾到目前为止,从未让她有过一丝的不舒服与不自在,相反,与他相处她很放松,甚至,很想摸他的手。
时瑾松开由始至终都紧皱的眉:“那我是。”
姜九笙突然想起来了,昨晚她烧晕乎的时候,也问过时瑾是不是她的脑残粉,既然有了确凿的名义,那是不是以后可以随时摸他的手了,她也可以用签名照和合影换……
正想得出神——
“汪!”阳台传来狗叫,又是两声,“汪汪!”
姜九笙回神,目光朝向阳台,一个狗脑袋露出来一小撮毛,怯怯地,又不敢跑出来,用屁股对着客厅,把尾巴甩了出来。
“汪!”
时瑾走去阳台,给姜博美倒了些狗粮。
姜九笙跟着走过去,站在一人一狗的身后:“它叫博美?”
一只博美,取名叫博美,也算独树一帜。
“嗯,它叫博美,”时瑾回头,冲姜九笙浅笑,“它跟你姓。”
美人一笑,勾魂摄魄。
姜九笙心头发痒,想抽烟了。
便是这天,她知道了,时瑾有只狗,叫姜博美,他说他是她的私生饭。
回了自己公寓后,姜九笙才发现她把手机落时瑾家了,很奇怪,她记得她分明放在了时瑾的沙发上,只是走前怎么都找不到,这才空手回了公寓。
时瑾给她送来之后不久,她收到了他的信息,言简意赅的四个字:我的号码。
姜九笙笑着存下了。
对面公寓里,时瑾给姜博美倒了一盆进口狗粮,摸摸它的头:“做得很好,以后买最贵的狗粮给你吃。”
“嗷!”
姜博美好开心好开心哦!
它叫博美……
它跟你姓……
一整天了,这两句话都在姜九笙耳边绕来绕去,绕得她心神不宁,一直不在状态,从录音棚里出来,莫冰递给她一瓶水。
“莫冰,你对私生饭怎么看?”姜九笙问莫冰。
莫冰神情立马严阵以待了:“你被私生饭跟踪了?”
姜九笙摇头:“不算是。”
“深恶痛绝。”莫冰的回答干脆利索,一点儿也没迟疑,她从事经纪人这个行业有六年了,经手的私生饭事件不算少,她就事论事,“总结来说,私生饭的标签就两个词疯狂,无知。”
毫无底线地偷窥入侵,无休无止的跟踪蹲守,甚至极端一点的,还会做出伤害艺人的举动。
总之,莫冰对私生饭是没有一点正面的想法。
姜九笙深思了一会儿:“那会不会有不那么极端疯狂的私生饭?”她想了想,具象化一点地描述,“比较优雅,比较绅士的那种。”
莫冰一脸严肃:“你确定你是在形容私生饭?”
姜九笙不确定了,毕竟在二十一世纪里,可能打着灯笼都找不着时瑾那样气度与涵养兼备的男人。
“绅士优雅的私生饭,”莫冰皱眉,表情深沉了,“笙笙,那你遇到的一定是衣冠楚楚的私生饭,那种更恐怖,极有可能就是禽兽。”
姜九笙:“……”
时瑾那般风光霁月兰枝玉树的君子,怎会是衣冠禽兽。
姜九笙打住了这个话题,她虽好奇疑虑,却从来未曾怀疑过时瑾的居心。
对调音师道了谢,两人一同出了录音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