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关了水龙头:“我去给你拿。”
真是好脾气,贤惠得很。
姜九笙觉得,这种男人就该藏起来,偷偷独享,她抿唇笑了笑,低头调酒。
伏特加1。5盎司,基尔希樱桃白兰地2盎司,无色兰姆与龙舌兰各1盎司,辛辣琴酒1盎司。
顺序从最度数最低的开始,逐一混合,摇匀,颜色逐渐由透明转至淡淡金黄,酒香散开,最后倒入小半杯可乐,放一片柠檬。
姜博美那个狗鼻子就闻到了,跳上了餐桌。
“汪。”
伸着舌头,它想喝。
姜九笙摸摸它的板寸头:“别叫了,你不可以喝。”
不,它就想喝:“汪汪!”
姜九笙哄:“听话。”
在妈妈跟前,博美皮得有一批。
“汪汪汪!”
它伸出舌头就往酒杯里舔。
姜九笙失笑,端开:“不能喝。”
“汪汪汪汪!”
在厨房门口的时瑾不轻不重地叫了句:“姜博美。”
正抢酒喝的姜博美:“……”
不好!爸爸要生气了!它立马跳下餐桌,躲狗窝里装乌龟去,那逃窜的速度,秋风扫落叶。
姜九笙顿时哭笑不得:“博美好像很怕你。”
“嗯,它跟我不亲。”时瑾说,“它更喜欢你。”
很平常的一句话,怦然心动,她笑了,依在餐桌旁看着时瑾在厨房里忙碌。
是谁说的君子要远庖厨,这句话很显然不适合时瑾,他做饭时的样子十分赏心悦目,出奇地让人心安与舒坦。
岁月静好大抵如此,一杯酒,一只狗,一个可以为了你忙碌的人。
倒好了酒,她在客厅等,本想去厨房帮时瑾,他笑笑说快好了,她便无所事事,开了电视来看。
刚刚好,她白天录的节目播了。
时瑾做好饭端上来时,电视里刚好放到她挂电话,没接通,算她游戏失败,她便去喝了一杯惩罚饮料,味道很难下咽,好在,她表情管理不错,没有失态。
“很难喝?”时瑾将盘子摆放好。
“嗯,超难喝,放了我最讨厌的芥末。”姜九笙站起来,帮忙摆筷子。
时瑾将目光从电视移到她的目光里:“抱歉,没接到你电话。”
不仅手好看,做饭好吃,还贤惠温柔善解人意,姜九笙摇头:“没关系。”
“笙笙。”
姜九笙酒倒到一半,抬起头:“嗯?”
时瑾怔忡地盯着她,许久后,郑重其事的口吻:“你最好看,我最喜欢你。”
她愣了。
这突如其来的表白……
时瑾靠近。
她往后退,趔趄了一下。
他扶住她的腰,接了她手里的已经快要溢满出来的酒杯,嘴角噙着浅浅的笑:“补下午的。”
会错意了……
姜九笙不露声色把视线挪开,看看老旧CD机,看看吊椅,就是不看时瑾,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句:“哦。”
摆好了餐具,相对而坐。
时瑾先尝了酒:“很好喝。”
“下次再给你调。”
最近,她特别喜欢‘下次’这个词。
“好。”
姜九笙心满意足,安静地用餐,口味刚刚好,都是她喜欢的食物,她甚至怀疑,时瑾或许比她自己都还要了解她的喜好。
“你的厨艺是怎么学的?”姜九笙端起酒杯,尝了一口,眯了眯眼,又喝了一口。
“酒太烈,你别空腹喝,先喝点牛奶垫胃。”时瑾倒了杯温牛奶给她,才回答了方才的问题,“网上有视频。”
她乖乖放下酒杯,端起牛奶来喝,舔了舔唇角的奶渍:“我也照着做过,学不会。”
“我会就够了。”似乎觉得话不妥,时瑾又补了一句,“我晚上都会做饭,不忙的话,你可以过来吃。”
求之不得。
姜九笙点头。
时瑾用餐礼仪很好,餐桌上很安静,电视里的声音开得很小,仍然清晰可闻。
男主持的声音很磁性,带了很轻的播音腔。
“笙笙要唱新专辑的主打歌吗?”
电视里的她,化了很精致的妆,大地色的眼影,她微敛眸,冷然又英气,话筒里的声音有些低沉,是姜九笙特有的烟酒嗓,她说:“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第一卷 088:姜九笙要表白
“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她前队友的话,是柳絮无疑。
主持人有数了,微微提了提声调,报幕:“有请笙笙带来《囚徒》。”
掌声过后,舞台上朦胧缭绕的雾气升腾,她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来,掌声便雷动。
姜九笙的烟酒嗓和气泡音,在整个摇滚圈独一无二。她穿着白色的裙,长发黑眸,将一首歌,唱到极致。
是柳絮的单曲。
不过,稍作改编,音域加了四个度,高音一冲出来,听觉刺激很强,不同于柳絮的演绎,后者平平无奇,虽毫无瑕疵,却没有摇滚的那种野劲儿,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畅淋漓,让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摇滚的料。
最后一个音落,尖叫声冲出了电视屏幕,整个客厅都喧哗了,吵吵闹闹里,时瑾的声音依旧是轻轻浅浅的,听在耳边缠缠绕绕的。
他说:“你唱得比那个女人好。”很肯定地强调,“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尔浅笑:“我也觉得。”
“你是原创?”
她点头:“嗯,这个版本才是最终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样带。”抬头看向时瑾,“怎么听出来的?”
正常来说,不知内情的人,应该都会以为她只是改编了,而非唱出了修饰后的原版。
时瑾不假思索:“脑残粉应该都听得出来。”他看着她,目光灼灼发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语气理所当然,却又坚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别人唱不了。”
确实,她的歌音域太宽,一般人开口就是车祸现场。
姜九笙放下勺子:“时瑾。”
“嗯?”
她迟疑了许久,眸光潋滟,微微凝了光,她问他:“可不可以不当粉丝?”
有点小心翼翼,带了不确定,却又似乎一腔孤勇,笃定而决然。她啊,鼓足了勇气,才敢这样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时瑾却似乎没有明了,动作微僵:“你不喜欢吗?”
姜九笙摇头:“正好相反呢。”
咣当!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惊人,怔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微微战栗:“笙笙——”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时瑾的话。
他不自觉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着她,专注灼热得惊人,像一汪漩涡,能把人硬生生地吸进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脚地找出电话,接通。
“哥。”
是程会的电话。
那边说了约摸一分钟,姜九笙的脸色骤然变了。
“我马上下来。”
她挂了电话,时瑾问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来接我,已经在楼下了。”
时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将话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着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没有拒绝。
餐桌上的东西,她几乎只吃了几口。
时瑾转身去厨房,用袋子装了一盒甜点与一盒酸奶:“是我做的甜点,你在路上吃,你胃不好,晚上不能空腹。”
姜九笙接过他递来的袋子,有些心不在焉:“谢谢。”
他摇头,声音很轻:“别胡思乱想,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不知为何,本来很慌乱的,他一开口,心便平静了不少,姜九笙应道:“好。”
他拿了外套和钥匙,送她下楼。
程会已经在小区门口等她,黑色的宾利停在路口,打了远光灯,远远见姜九笙出了小区门,程会按了喇叭。
姜九笙回头,对时瑾挥了挥手,转身上车。
他叫住了她:“笙笙。”
她回头:“嗯?”
似乎有话说,眉宇间紧蹙,眸光忽明忽暗,背着光,月色与路灯的光影照不进去,他把唇抿得僵直,犹豫了很久,却只道了句:“路上小心。”
姜九笙走过去,隔得很近,语气郑重其辞:“等我回来,我有话跟你讲。”
“嗯。”
她转身,迎着车灯的光走近了夜色里。
时瑾一动不动,站在小区门口,看着她上了车。
“那是时瑾?”程会没有立刻发动,朝着车窗外远眺。
姜九笙颔首:“嗯。”
他追问:“你和他走得很近?”
“哥,你先别管我。”姜九笙语气有些急,“爸他怎么样了?”
程会挂了档,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安抚她:“还好发现得早,已经转去了市医院,正在做手术,咱妈在守着,心脏搭桥的成功率很高,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别太担心。”
程父有冠心病,一直很小心,也没发生过意外,若非这次心肌梗塞,他那沉闷又隐忍的性子,也定是不肯去医院动刀的。
姜九笙没有再多问,催促着程会开快些。
程父与姜女士在三线的小县里定居,手术是在市医院做的,晚上好在不堵车,姜九笙与程会晚上十一点赶到了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