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的佛系日常——夙夜笙歌
时间:2018-12-22 10:45:17

  “朝夕你为什么一直在睡觉?”一个女声响起,清冷之中夹杂着两分好奇,却又不会显得违和,反而有一种‘合该如此’的感觉。
  一缕烟雾浮现,交织缠绕,最终凝聚成人形,是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子,墨发白衣,美如冰雪世界里绽放的雪莲,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她赤着双足踩在猩红土地与白骨交织铺就的道路上,脚掌小巧精致,脚趾圆润饱满,竟是比脚下枯骨还要白上几分,却又不是那种没有生机的苍白,而是如上好的玉石一般温润细腻的白。
  她口中名为朝夕的男人,从石床坐起来,凤眼轻挑,声音淡淡的,“无事可做。”
  女人已经走进了他的洞府之中,随意的坐在了石床边上,认真的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而后感叹道,“朝夕,你长得真好看啊!”
  “这句话你说了很多遍了。”朝夕声音淡淡。
  “可是真的好看啊!”女人执着道。
  朝夕懒得再与她争辩,“这次是来做什么?又找我打架吗?”
  女人盘腿坐到他的石床上,手托着下巴,歪头看他,“朝夕你怎么成天就知道打架?就不会想点别的吗?”
  朝夕闻言,冷笑一声,“究竟是谁有事没事便来找我麻烦的?”
  女人视线有些飘忽,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就是不肯再看他,“反正这次不是。”她否认过后,便直接转移了话题,“朝夕,我这次来,是找你去玩的。”
  “玩?”朝夕勾起唇角,似笑非笑,“你的玩,不都是指代打架吗?”
  “你好烦呀!”女子似乎有些恼羞成怒了,狠狠一眼瞪过去,“不就是打了你几次,我下手有注意分寸的,不会太严重,你为什么一直念叨个不停,这么小气!”
  朝夕闻言,脸上的笑容也挂不住了,声音冷冷的把她的关键词重复了一遍,“几次?分寸?”
  女子的目光便又开始飘忽。
  看她这样子,朝夕就觉得没什么意思,眼角眉梢的冷意淡去,恢复最初的淡漠,“说吧,到底想做什么。”
  “就是想找你出去玩啊!”女子顿时来了兴致,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里,盈满好奇,“我们去门外面,去人类的地界玩吧,他们似乎很有意思。”
  朝夕闻言,微微眯起眼,“人类?那种孱弱如蝼蚁一般的生物,能有什么意思?”
  “我不管,你今天必须跟我去,不然我就揍你!”女子似乎耐心耗尽了,开始言语威胁。
  “……好。”朝夕咬牙。
  ……
  从黑暗几乎不可视物的寂静深渊里走出,穿过位于边界上的特殊的门,到了永远笼罩着迷雾的虚无世界,这是一段漫长的路程,在这如迷宫一般的道路上,哪怕不迷路,也要行上许久。且到了虚无世界之后,还有另一段漫长的路程要走。
  这就是朝夕一开始并不想跟女子出来玩的原因。
  二人穿过那道连接了虚无与现世的特殊的门,外面已是黄昏。
  逢魔之时初始。
  “朝夕,这个好看!”女人指着天边。
  太阳西垂,落入山底,天边只余艳丽的彩霞。
  这种鲜明的色彩,在深渊里几乎看不到。虚无世界更是。
  朝夕百无聊赖的抬头看了一眼,黄昏的颜色映入他眼中,那双凤眼之中,墨黑的眼眸沾染了现世的色彩,显得更加的瑰丽,美得惊心动魄。
  “哦。”他淡淡应了一声。
  ……
  那扇连通两个世界的特殊的门,位于青山绿水环绕之间,附近不远处便有一处人类聚居的村子。
  二人沿着流水潺潺的河流往下,走了没多久,便碰上了人类。
  几个年轻的妇人,还有未出阁的女孩,三三两两蹲在河边上,一边浆洗着衣衫,一边交谈着,有说有笑。还有顽皮的稚童,挽了裤腿,赤足踩进河边的浅水之中,追逐驱赶畅游的鱼虾。
  本是平平无奇的事,也不知为何,这些人类能笑得那么开心。
  首先看到他们的,是一个妙龄女孩,一头长发用一根木簪子挽起,簪一朵青色绢花,眼角眉梢爬满笑意。她原本正与旁人说笑,抬首见,无意瞥见上游似有人影,目光下意识追逐而去,便见一男一女缓缓而来。
  容貌身段自不用说,皆是神仙一般好看的人儿,怪只怪那个青年男子赤裸着胸膛。
  时下男女之防较为严苛,便是乡间邻里,已婚的妇人与未出嫁的少女,也鲜少会与男子有过多接触,更别说这样袒露胸膛。
  女孩吓得尖叫出声,“啊——”
  “春梅,怎么了?”
  “出什么事了?”
  其他人一边询问着,一边循着她的视线看来。
  而后是一声又一声的尖叫,众人一边慌乱的收拾东西,带着玩耍的稚童,匆匆离开河边。
  很快附近便就只剩下他们二人了。
  朝夕一声冷笑,“当真是蝼蚁一般的生物,胆小且懦弱。”
  女人则是好奇的盯着那些人离开的方向,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来,又仔细打量起朝夕,“朝夕,我觉得是你吓到他们了。但是你明明这么好看啊……”她说着话,眉头下意识皱了起来,垂着眼眸,显然是在沉思。
  过了片刻,她忽然抬起眼来,“我知道了,因为你没有穿衣服,跟大家都不一样!”
  朝夕不屑冷哼,“我又不是那些蝼蚁,为何要与她们一样!”
  女子歪头看他,“可是我们这次是出来玩的,你这样人类一看到就吓跑了,不好玩呢!”
  朝夕闻言,低首垂眸看她,“你想如何?”
  女子笑嘻嘻的说,“给你找一套衣服穿上。”
  ……
  之后他们沿着河流继续往下,到了一座繁荣的城镇。
  街道上铺就的青石板,因行人常年踩踏,已被磨得光滑,几乎可以照人。
  两侧楼阁林立,高低起伏,店铺坐落其间。
  随处可见穿着光鲜亮丽的人类,往来不绝。
  他们二人进城的的地方比较偏僻,没什么人,所以没引起轰动。之后很快,女人就帮朝夕找来了一套人类的衣衫。
  朝夕拿在手上,微微皱眉,指着那精致繁复的刺绣图案,“这是女人的衣服吧?”
  女人循着他的手看了看,而后不太在意的说道,“好像是吧,我觉得它好看就拿了,你将就穿上吧,快一些,我们该去玩了!”
  朝夕懒得与她讲道理,便将衣裙穿上。他身量颇高,竟也能穿上。
  女人不知从哪里又拿出一支玉簪,交与他,“大家头发都是挽上的。”
  言下之意是,你也要如此。
  朝夕面无表情的接过。
  他样貌生得极美,但是给人一种妖异的感觉,带着攻击性。而此刻穿上人类女子的衣裙后,这种美便被柔化了,当真如画中神仙一般,倾城又倾国。
  女子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又赞道,“朝夕,你这样真好看!”
  朝夕微微有些不耐烦,“走了。”
  赶紧玩腻了回去!
  ……
  因为眼前这个名为张一航的所谓网络红人的采访,再次回想起这一份久远的记忆,朝夕自己都觉得有些意外,竟然会这般清晰。
  那是他第一次穿上人类女子的衣服,无所谓喜欢与喜欢,完全就是懒得去争辩与反抗。
  当然,这是他自己的回忆,不可能详尽的说与张一航听,告诉他的,只是简化又简化的版本——“有一个烦人精,觉得女装好看,我懒得与她多说,便穿上了。”
  张一航听到这话,敏锐的察觉到这里面大概有故事。他在脑子里飞快把已知的线索回想了一遍,最后锁定到视频中那个小萝莉身上,接着便向朝夕求证,“你说的这个烦人精,是不是顾甜甜?”
  朝夕闻言,隔空看向篮球场那边,“她啊……”
  语气给人一种意味深长的感觉,但最后并没有给出答案。
  
 
第067章
  张一航自动把朝夕未说完的话理解为‘就是她’这个意思,然后顺便脑补了两人之间的关系, 莫名有一种吃到皇家狗粮的不适感。
  他缓了缓, 又继续问别的问题。
  朝夕漫不经心的随意回答了几个问题之后, 摆了摆手。显然, 他对胆小又懦弱的蝼蚁,耐心十分有限。
  张一航本来还想再问,但是对上那双墨黑的眼眸,只觉得有一股寒意从尾椎骨蹿起来,顺着血管脉络,瞬间游遍四肢百骸。
  于是采访就此结束。
  ……
  下午三点。
  跟烈日骄阳亲密接触了一个小时后,军训的学生得到十分钟的休息时间。
  张一航在篮球场边上已经蹲了半个多小时, 注意力一直放在角落里绿色迷彩方阵中, 站在排首的玉衡身上。
  这是他这次溪大之行, 准备采访第二个目标。
  小姑娘真的太可爱了,哪怕穿着批发的廉价迷彩服,头发一丝不苟的藏进帽子里,没有精致的妆容, 依旧是人群的焦点。
  然后认认真真军训的样子, 更是认真又可爱!
  期间张一航好几次都想录下来,但是考虑军训方阵还有别的女孩子,人家不一定愿意入镜,所以就按捺住了自己的手。终于等到休息,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着目标奔去。
  “顾甜甜同学你好, 我是微博上的@我的同学超可爱,真名叫张一航,请问能不能采访一下你?”
  玉衡对于只知道微博的存在,但不是很了解。她眨巴着眼,有些好奇的看了看张一航,“采访我什么?”
  张一航把热搜的事简单说了一下,又特意点明刚才朝夕也接受了采访。
  玉衡又问他朝夕都说了些什么。
  这里张一航回答的时候,留了一手,没有提朝夕穿女装的原因那个问题。简单说完之后,他问玉衡,“请问你知道朝夕为什么要穿女装吗?”
  玉衡认真的想了一下,“因为衣服好看吧。而且他生得好看,穿女装更好看。”
  这个回答,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朝夕的说法对上了有没有!
  张一航有些兴奋,想玉衡求证道,“能问一下你跟朝夕之间的关系吗?”
  “关系吗?”玉衡歪头想了想,“我是他的债主,大概还能算是半个主人。”
  她现在就近看管朝夕,又能使唤他,算是半个主人没毛病!
  张一航:“!!!”
  软萌可爱小主人×貌美如花大狼狗!
  如此带感的CP!
  升级版皇家狗粮!
  好好吃……不对是好气哦!
  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努力工作的他?!
  ……
  来溪大采访之前,张一航就在微博上预告了。采访结束后,他回到酒店,加班加点剪辑又做后期处理,水都没顾上喝一口,终于赶在晚上九点的时候,把采访视频发了出去。
  @我的同学超可爱V:泥萌期待已久的采访视频来了[狗粮真香.jpg]#小萝莉与女装大佬#
  微博发出去之后,几乎是每刷新一次,就有无数留言和点赞。
  一只战斗力五千的鹅:还没看先打卡!我不管我要上热门,送我上去!
  王可倩今天道歉了吗:我的妈怎么能这么甜[土拨鼠尖叫.jpg]
  黄黄黄黄黄衫:总有刁民想骗朕谈恋爱!
  金刚玻璃心:实名赞成这门亲事!
  ……
  “屁的CP!屁的亲事!”甜品店的二楼,绯色刷到这条微博的时候,直接翻了个白眼,“他们真打起来,能毁天灭地!”
  旁边的肥猫九命也是个对风花雪月不感兴趣的家伙,三两下吞下一条小鱼干后,一边舔着爪子,突发奇想问了个问题,“绯色,如果甜甜和朝夕真打起来,谁会赢?”
  姜晴天这会儿也坐在旁边,拿着平板在看做菜的视频,听到九命的问题,也好奇的抬起头看过来。
  只见绯色熟练的又翻了一个白眼,“我知道个鬼!”
  大魔王具体什么来历他是真的不知道也猜不到,而深渊之主朝夕的实力,他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强大,但是他知道深渊之主,很可能是从深渊诞生之初便存在的。
  据说天地初开时,一片混沌,之后在漫长的时间里,慢慢的演变,最终一分为三,便是如今所知的深渊、虚无、现世。
  妖魔生于深渊,虚无世界永远笼罩着迷雾,而现世是最瑰丽多姿的,物种千千万,不断的进化和演变。
  当然,深渊之主最初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而具体是什么样子绯色也不知道,但是以他和阿白近千年的经历以及见识来看,那时候的深渊之主,可能只是一缕特殊气息,没有实体没有意识,什么都没有,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进化之后,才渐渐诞生出灵智,而后又是漫长到无法想象的成长期,一点点的,最终化成如今的样子。
  理论上来说,深渊之主应该是这世间最强大的存在。
  但是大魔王给绯色的感觉又十分的邪门,明明看起来就是普通的人类身体,但是却强得可怕。如果说初遇时,她原本那具身体的实力,他和阿白还勉强能估算一下的话,现在换了一具身体,就是完完全全的深不可测了。
  绯色把自己带入到朝夕的角色里,在强大无可匹敌的前提下,苏醒之后,在虚无世界里遇到大魔王这样的小不点,或许出于好奇会多看两眼,但绝对不会跟她定下什么狗屁的约定,更别说之后的各种‘冒犯’了。
  所以他觉得,大魔王和朝夕的实力,可能不相上下。
  虽然这很不科学。
  ……
  作为被采访人,玉衡和朝夕也稍微关注了一下@我的同学超可爱发布的视频,但也只是随便看看,对于里面的所谓‘带感CP’‘甜’‘狗粮’之类的词,完全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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