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舒曼先生——红枣
时间:2018-01-23 15:36:32

  “你想去滑冰吗?”
  林筝回头,掩饰性地拢了拢自己的头发:“嗯?”
  谭湛也不再征求她意见,只是朝着露天滑冰场的方向走去:“走吧。”
  梳理了今天得到的信息后,谭湛仍旧不满足,仍旧觉得今天得到的关于林溪的信息还是过于零散了,虽然今天只是刚开始,但他还想收集更多的素材。林筝在林溪的问题上,多少有些戒备,他还是需要和她更加熟悉,才好进一步深入她的内心,挖掘到更深刻的东西。
  林筝对于谭湛的行动也没有再假惺惺地反驳,她确实想滑冰。
  为了控制人流量提升滑冰体验,露天冰场采取了限额,需要排队等待,等谭湛和林筝付了钱租好了滑冰鞋被准许入场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现场放着古典悠扬的乐曲,四周时柔和美好的暗黄灯饰,除了喜庆的新年气氛外,还有浓浓的圣诞风情,这座露天滑冰场一直以奢华为独特卖点,场内在冰底甚至安放了灯光,当穿着滑冰鞋在冰道上滑行时,就像是滑在梦幻上。林筝几乎是一入场,试验性地滑了几下,就完全放了开来,谭湛能敏感地感受到她的情绪从拘谨变到活泼和轻松,然而谭湛却轻松不起来,他太高了,高个子的人平衡感都不那么好,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去滑冰。谭湛这时候才后悔起来,他不应该为了和林筝搞好关系就跑来以身试险般的滑冰的,他会滑雪,但是不会滑冰。虽然滑冰场内控制了人流量,场内滑冰的人数也并没有那么多,但大多数人都是熟稔的滑冰手,他们笑着从谭湛的身边咻得划过去,快到令谭湛措手不及,只来得及听清他们所带动起的风声和隐匿在风声中的那一点欢声笑语。林筝看起来也完全被这种气氛所感染,她显然是个滑冰好手,已经绕着冰场转了几个圈,此刻正在不远处滑动,脸上也因为寒冷和快乐而变得红扑扑的,眼睛又恢复了无法遮掩的神采,显得熠熠动人。
  谭湛只好扶着滑冰场提供给初学者以防摔倒用的椅子,一步步小心翼翼地朝着林筝靠近,他现在头痛的很,一到滑冰场,他根本追不上林筝,更别谈和林筝聊聊林溪了。
  好在林筝绕着滑冰场滑行了几圈之后,终于想起了谭湛,她快速地滑到了谭湛的身边,谭湛此刻被一个滑行而过的小男孩不小心撞到,差点没扶住椅子,幸好林筝拉着他,转了个圈,避开了后面另外一群欢呼叫着呼啸而来的小朋友们。
  “你不会滑冰?”
  “不行吗?”
  林筝瞪大了眼睛:“那你这么积极地过来说要请我滑冰干什么?我还以为你很行,想要在我面前展示一下。”
  谭湛有些咬牙切齿,然而在冰上,这并非再是他一贯可以掌控的场地,他只能牢牢扶着椅子,抬眼瞪了一眼林筝:“我想学,犯法吗?”
  林筝愣了愣,才笑了,然后她快速地一把抽走了谭湛的椅子,把它丢给了另外一边一个眼巴巴看着的初学者,谭湛失去了倚靠,一下子腿在冰面上不停的打着踉跄,差点就没直接一头栽下去,好不容易才稳重了重心,真真是惊险的一瞬间,然而他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反应灵敏骄傲,始作俑者的林筝就在一旁哈哈哈笑起来。
  “我教你。”她一把拉过了谭湛的手,开始往前滑行。
  谭湛还来不及指责对方拉走自己的椅子,就被迫跟着林筝在冰面上滑行。林筝一开始顾虑着谭湛,滑动的速度相当缓慢,一边指导着谭湛的动作,而等到谭湛有些摸到窍门,她就开始提快了速度。
  一圈又一圈。不知不觉间,谭湛突然发现自己正在跟着林筝快速滑行,像奇迹一般,他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在一个露天冰场里,没有专业教练的陪伴,竟然就学会了滑行。也是这时,林筝放开了拉着他的手。谭湛慌乱了一秒,然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还可以稳稳的掌握好重心,即便没有林筝的扶助。林筝在他的面前,跟着音乐的节奏滑行,谭湛笑了笑,试了试,然后便跟了上去,他追着林筝的身影而去,滑冰鞋的冰刀在冰面上划出两道漂亮的曲线。
  “布兰登堡舞曲。”林筝在冰面上转了个圈,把脸朝着谭湛,开始倒着滑行,背景音乐是巴赫的《布兰登堡舞曲》,林筝闭上了双眼,很自然的,她张开双臂,双脚像是带着魔力般的滑动着旋转着,身体跟随巴赫摇摆着舞动着,她的内心突然变得非常澄澈,仿佛一切都不再存在了,那些吵闹的欢笑听不到了,她的心中只有那古典的旋律,她的官感变得无限敏感,闭上眼,她反而能更加清晰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因她滑行而吹过她脸庞的夜风;树叶随着风被吹动的声音,每一口空气里冷但甘甜的味道,一瞬间,她有一种时空错乱感,仿佛时间还停留在她19岁的那年,一切尚未开始,一切也尚未结束。没有人死去,没有人痛苦,她还拉着那双手,那双手的主人有着和她一模一样的脸,她甚至记得对方是怎么看着她笑的,她们是双生子,她们一起出生,一起长大,一起分享快乐和荣光。她们一起在冰面上转圈,打闹和追逐。
  这是林筝第一次如此主动的回忆起过去,但并不痛苦,她想起了荷兰,想起了两个人很多的第一次:两个人一起偷偷涂指甲油,结果为了散去房里刺鼻的味道不被妈妈发现了咒骂,不得不在大冬天把窗户打开,两个人裹在棉被里,唯独露出四只手和手上大红的指甲油,冻得直打哆嗦流鼻涕,也仍旧望着对方笑;两个人偷偷喝啤酒,结果喝酒以后变得尿频,不停跑厕所打酒嗝,只好庆幸幸好没有心仪的男孩在,只有彼此。那并不是灰暗的记忆,而是灿烂的,她们一起见证了彼此最拙劣的岁月。
  林筝把手微微抬起,越过头顶,她抬头,滑冰场里的幽蓝灯光正顺着她抬起的手指缝流泻下来,她做了一个握住那束光的动作,把手心收回自己的胸口,然后她突然笑了。
  那完全不是一个刻意的笑容,然而却因为不刻意而越加动人,林筝转过头看谭湛时,那个笑意的尾巴还留在她的嘴角,那是极度温柔极度美的一个笑,笑意深刻,直达眉眼,滑冰场的暖橘色灯光正照在她的身上,把她头顶那些毛柔柔的散发也照的仿佛镀上了一层温暖的色泽,她整个人像是从过去穿越而来,脸上还是19岁的表情。
  谭湛突然觉得心像是被陨石毫无预兆的击中了。林筝此刻正朝着她滑来。她朝他眨了眨眼。
  “我好像应该不只顾着玩,你应该更想听到林溪的信息。”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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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我们在荷兰的时候,一起在阿姆斯特丹的露天滑冰场滑过冰,然后去了那里的圣诞集市,结果一路看一路买,最后每个人都提了超级大的两个袋子,有路过的好心荷兰人来帮忙,还以为我们是搬家。”林筝一边绕着谭湛滑动,一边回忆,“那时候阿姆斯特丹的河道都结冰了,我们在露天滑冰场滑的还不过瘾,还沿着河道滑行,我真喜欢阿姆斯特丹,一边滑冰,一边就能欣赏河道两岸的风景,那真是一个小资又悠闲的城市,尤其是羊角村和风车村,我们都觉得如果以后养老,就要选择那里,又美又宁静,我喜欢那里的华夫饼Stroopwafel,里面夹了焦糖,又甜又香。”讲到此处林筝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她抱歉地朝谭湛笑笑,“不好意思,不应该说我的事,你更想知道林溪的。林溪也很喜欢那里的华夫饼,我们在荷兰待了三天,她还特意去餐馆了华夫饼的制作工厂,自己做了一块饼,但是她做的不好吃。”
  “阿姆斯特丹还有一个Ice Bar,里面一切都是冰着的,零下10度,我们进去,喝了三杯冰饮料,那感觉真是永世难忘,但是林溪很喜欢,她喜欢一切古怪的体验。”
  “那一年,我们是在荷兰过的新年,荷兰每年新年都有狂欢活动,一群荷兰人都会穿着泳衣,在大冷天里,一起欢呼着重进冰冷的海水里,按照林溪的说法是躲不过寒冬,不如在寒风里浪的精神,她去参加了,但是她的体质没有欧洲人那么强悍,回国的飞机上她就发起烧来了,回家躺了一个礼拜才彻底好,差一点为此取消了一场演出,好在她为了演出还是很拼命的,各种吃药,拼死在演出前好了个七七八八,但演出强度还是大,熬过演出,她又断断续续病了一个月才彻底好。”
  林筝又陆续讲了不少关于林溪的往事,谭湛本应该好好记着的,但是他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应该只对林溪的事感兴趣的,但他现在却没来由的,也很想听一听林筝的事。
  “你有考虑过重新捡起大提琴吗?”
  林筝因为这个措手不及的问题愣了愣:“我?”她回避了谭湛的注视,自嘲般笑笑,“我不像林溪,我没有她那样惊人的天赋,不是吃那碗饭的料。好啦,我们继续来讲林溪,她虽然大提琴拉的很好,但其实是个常识也好,生活技能也好,都很缺失的人,大概每个天才都因为把时间太过奉献给了自己的天赋,所以没有办法再兼顾成为一个全能的人吧,你知道吗?她都不知道母鸡不用受精就可以下蛋,她一直以为母鸡要和公鸡□□以后才能下蛋,有一次她和我一起去法国,住在农场里,有一晚神秘兮兮跑进我房里,对我说,她很仔细的跟踪观察了母鸡,发现这片农场里根本没有公鸡,不知道那些鸡蛋哪里来的。”林筝说到这次,也忍不住笑了,“她用了太多时间练琴,很多课没法上,去学校的时间也很少,所以有时候她说出的话,乍听之下,甚至会有人觉得她不正常不可理喻,或者误会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天真可爱,其实不是的,她真的什么不懂,除了大提琴,她在这个社会的其余方面,可能心智和十岁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大提琴,她什么也不懂。”
  “她有什么好朋友吗?”
  林筝摇了摇头:“没有,因为去学校的时间少,为了大提琴事业,转学也很频繁,她没有真正在哪里生根过,也来不及去交朋友。而且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都非常敏感,因为成名早,她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关注她的人太多,反而因此遭到了同龄女同学的排挤,所以可以说她没有体会过什么友情,也没有朋友。”林筝抬头望着远处的灯光,语气像是感叹也像是在低吟,“大提琴给了她名声和一切,但大提琴也让她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大概从来都是平衡的吧。”
  “你呢?”
  “我?”
  谭湛点了点头:“你的学校生活呢?比起林溪来,是不是反而更加会让人怀念一点。”
  林筝模糊地笑了笑:“我的生活很平常,我也练琴,但时间少很多,就只像是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那样,我待在学校的时间比较多,林溪的成绩不好,我就反而还可以,但也达不到学校顶尖,只是个中流的水平,不突出。”她像是再次强调般地重复了一遍,“我是个很普通的人。”
  “你会不开心吗?”
  林筝抬起头来看着谭湛,此刻滑冰场的背景音乐换成了libertango,大提琴的版本。这支曲子实在太过美妙,带着爵士音乐的个性诱惑,又不失古典音乐的典雅优美,用大提琴演绎起来更是深沉又深情。
  “为什么会不开心?”林筝笑起来,她似乎在回答谭湛的问题,但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她的内心正随着那支大提琴曲波动,她的脚步滑出探戈般的舞步,片刻后,她才把注意力重新拉回了谭湛身上。
  “你说的是别人的忽视吗?”林筝盯着谭湛,“你可能用林溪当参照物,怎么都会觉得我过的实在是太差了,但或许她那样永远处于注目里的人生,也并没有那么光彩照人吧,时时刻刻在他人的关注里,有时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我觉得这样随便走进人群就能融进去消失的感觉很好。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当一个普通人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谭湛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不上从何而来,但林筝的话里,他总觉得有一些微妙,寻常的姐妹,不论感情多好,如果两方的发展和生活有像林筝林溪那样巨大的落差,总是有那么点失落和羡慕嫉妒的。没有哪个孩子从小就喜欢被人忽视,然而林筝的话里毫无这种失落和自卑,尤其她的最后一句话,谭湛并不能理解。
  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怎么会不难呢?天赋勤奋时运,谁能轻轻松松就获得听众的爱呢?
  当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不简单呢?这个世界上最多的不就是那些大多数的普通人吗?平凡度过人生,这有什么难度可言?
  “走吧,最后一圈。”林筝拉了谭湛一把,“待会我请你喝热可可。”
  她开始继续在冰面上飞驰,动作娴熟灵活,像是一只破冰而来的海鸥,在阵阵夜风里,她朝谭湛回头,嫣然一笑:“我以前想做过花样滑冰运动员的,我滑冰也很好,但是全家都觉得学大提琴更有前途。”
  谭湛还想和她继续这样聊下去,然而林筝已经回到了滑冰场的出口,她和他一起交还了滑冰鞋,然后便快速朝着不远处跑了过去,等谭湛反应过来她是赶着去卖热饮的窗口排队,林筝已经站在了队伍的前面,朝着谭湛挥手,她的脸上被冻得发红,几根额发上也凝结了一层白白的冰霜,然而表情却比任何时候都生动。
  因为林筝的反应敏捷,两个人早早拿到了热可可,捧在手里,看着后面无奈排队等待的人群,谭湛一时之间也有一种惬意的小小优越感。
  “我请你吃晚饭吧。“林筝抬头看向谭湛,今天一天,午饭是他请的,刚才饿滑冰也是他请的,即便林筝买了一杯热可可,相比谭湛花的钱,她那点开销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谭湛却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晚饭约了人。”
  林筝哦了一声,她有些不好意思:“那下次请你吃饭。”
  两个人喝光了热可可,一步步往回走。
  ”你待会晚饭是这儿吃吗?”
  谭湛有些疑惑但仍旧点了点头。
  林筝笑笑没有说话,她侧头一望,却被街头一个烤山芋的炉子吸引去了目光,卖烘山芋的外乡人穿着破旧的棉衣,缩着脑袋伫立在寒风中,明灭的火光从他的桶装烤箱里传出,同样传来的还有那种香甜的烤山芋的味道。
  “你要吃吗?”
  林筝抬头征询谭湛的意见,谭湛摇了摇头,他从不吃街头流动摊点的食物,尤其是这种材质不明的铁桶里烘烤出来的红薯。
  “那我自己买啦。”林筝满脸兴奋地朝摊点跑去,不多会儿,就捧着一只烤好的山芋出来了。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满足幸福的星星点点,明明只是一只便宜的烤山芋,林筝却像是捧着山珍海味一般满足而欣喜,她的快乐太浓烈了,连谭湛都被感染,下意识觉得那只烤山芋应该是真的很好吃。林筝掰开已经烤脆了的番薯皮,里面金黄色的肉质露出来,带着香味的热气便升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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