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楼笙笙
时间:2018-01-25 14:57:07

  最后他索性安慰道:“皇后最近心情不好,啸之兄别放心上。”
  “皇后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姜啸之淡淡地说,“当年要不是咱们攻破京师华胤,她爹也不会悬梁自尽。”
  这话,宗恒的确没法反驳,当年伐齐的几大功臣,姜啸之列于首位。大延朝最终能定鼎中原,姜啸之对此有不可磨灭的功劳,甚至攻破京师华胤,第一批闯入旧齐皇宫的人马,就是姜啸之的手下。身为亡国公主的皇后,也才会对他恨之入骨。
  “王爷在写什么?”姜啸之走到电脑跟前,好奇地看了看显示器。
  “上半年工作报告。”宗恒看看时间,他将文档存盘,站起身关掉电脑,“正好你来了,咱们去看个东西。”
  他说完,取了一件白大褂丢给姜啸之。
  俩人从办公室出来,姜啸之问:“王爷,咱们去哪儿?”
  “停尸房。”
  “……”
  宗恒转过脸,忍笑看着姜啸之那张僵硬的脸:“啸之兄怕死人啊?”
  “还好。”姜啸之勉强道,“其实,我怕的是福尔马林。”
  宗恒刚想笑,却听见楼下传来一阵脚步声,他往走廊窗户看了看:“糟糕,科长回来了。”
  “啊?那我回避一下吧!”
  “用不着。”宗恒麻利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口罩,递给姜啸之:“戴上!”
  姜啸之以最快速度戴好了口罩,只留了两只眼睛在外头。
  俩人走到楼梯口,对面,一个醉醺醺的中年男人正好往上走。
  “小宗,下班了还不走?”那男人笑嘻嘻的说。
  “科长你回来了?”宗恒说,“我还有点事没做完。”
  “哦哦,好同志,加油干!”那科长又看看他身后的姜啸之,“这是谁啊?”
  “刚来的实习生,科长你忘了?上个礼拜才分配来的……哦,那次你被梁局拉去喝酒了。”
  “是么?唔,这么高,个子这么大,进咱们科不是可惜了?”
  宗恒忍笑,又道:“科长,他说想趁着人少,多学点东西。”
  “很好很好!”科长用力拍了拍姜啸之的肩膀,“小伙子,来我们科,有什么感想啊?”
  姜啸之眨了眨眼睛,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那科长一怔,哈哈大笑!
  “说得好!说得好!比为人民服务之类的狗屁强多啦!”
  他大笑着上楼去,宗恒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
  “我说错了么?”姜啸之拉下口罩,狐疑地看着宗恒。
  “……没说错。”宗恒有点沮丧,“只不过像念戏词。”
  “戏词?可我真这么想啊……”
  “好啦。”
  俩人进了冰冷的停尸房,宗恒打开灯,走到高大的柜门跟前,他麻利地从一排排柜子里挑出一个,用力把钢屉的拉杆拉开。
  一具冰冷的男性尸体,暴露在他们面前。
  “看看吧,你肯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宗恒说。
  姜啸之走到尸体跟前,用戴了薄膜手套的手拉起尸体胳膊,仔细看了看手掌和指甲,又放下来,掀开盖在上面的布,审视了一下尸体的脸和胸口。
  “经脉断得很不自然。”他抬眼,看了看宗恒,“身上完全没伤口?”
  “背后有淤痕。”宗恒将尸体翻过来,在死者后心处,能看见皮肤上有很淡的痕迹,隐隐约约像个手印。
  姜啸之轻轻叹了口气:“这么看来,是辟邪功无疑了。”
  “你和我的想法一样。”宗恒将尸体放好,重新推回冷柜里,他摘下手套,“看来,是秦子涧下的手。
  “这是个什么人?”
  “商人,确切地说,是工程承包商。”宗恒说,“在宾馆里突然毙命,死的时候赤身裸体,之前以为是娼妓下的手,但是没有性交迹象,尸体身上没有伤,没有中毒的痕迹,从外表看来,就是简单的心肌梗塞。”
  “嗯,不懂功夫的人,也只能这么解释了。”姜啸之想了想,又问,“是买凶杀人?”
  “应该是。”宗恒将薄膜手套扔进垃圾堆,关掉大灯,“从哪个方面来看,死者和元晟他们都没有任何关系。”
  “秦子涧没有留下指纹么?”
  “没有。”宗恒摇摇头,“指纹,毛发,皮屑……任何任何,一概没有。所以我才更加确定是他,这儿的人,办不到。”
  “那是怎么回事?”姜啸之糊涂了,“辟邪功可以把人变成鸡蛋么?”
  “不是那么回事。”宗恒叹了口气,“他太小心了,擦去了每一点痕迹,连洗手都没有使用宾馆的皂液。上一次他的动静更大,同时杀了两个。”
  “也用的辟邪功?”
  “不,用的消防斧。”宗恒皱了皱眉,像是记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现场非常可怖,但还是什么都没留下,可想而知我们科长快被他给弄疯了,还以为是哈利波特做的案呢。”
  姜啸之点头道:“果然厉害!”
  “也许科长暗中祈祷秦子涧继续用辟邪功,这样尸体就可以直接归为病死,写报告就不会那么为难了,问题是,一旦秦子涧用辟邪功,为难的就是我,我不可能和本地这些不懂武功的土人一样,对此视而不见。”
  “嗯,那是当然,那家伙到现在也还是朝廷要犯。”
  “他在哪边都是要犯。那次,我发现他在下水管处用了细纱滤网——他把属于他的一切全都带走了,包括皮屑。他甚至还吸了尘,你相信么?他杀了两个人,他把全身洗得干干净净,然后他像最尽职的清洁工一样给房间吸了尘。”宗恒摇摇头,“秦子涧是绝对不会让警方建立起他的DNA档案的。”
  “……真是精明到极点。”姜啸之沉思着,又道,“而且我敢保证,十个刑警也拿不住他,既然他也会用枪。”
  “可不。真不愧是白氏山庄毕业的。”宗恒继续摇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他没注意到,“流氓”这个词,让姜啸之的眉毛跳了一下。
  俩人消了毒,一边往外走,姜啸之摘掉口罩,却皱起眉头。
  “怎么了?”宗恒停住看他。
  “怪呢,如果秦子涧真的过来了,怎么没有去见厉婷婷?”姜啸之困惑道,“他应该第一时间去见皇后才对。”
  俩人出来走廊,宗恒锁好了停尸房的大门,关掉走廊的灯。
  “啸之兄觉得,他还会去见她么?”
  姜啸之一时,没能回答。
  宗恒那张骨感分明的脸上,露出一个怜悯的微笑:“如今的秦子涧,已经不是大齐的镇国公世子了,他和她,都已经不是过去的他们了。”
  宗恒的话里暗藏着深意。
  “我见过他,近距离有接触。”姜啸之突然说,“很久之前。”
  “谁?”宗恒一愣。
  “秦子涧。”姜啸之说,“将近二十年前。”
  宗恒眨眨眼睛,没出声。
  他对姜啸之的早年并没有太多了解,真正开始合作是在宗恪亲政之后,宗恒只知道姜啸之是两朝元老周太傅的养子,据周太傅向太祖上书奏呈此事时,说自己出使华胤途中,在街上发现了一个狄人孤儿,因为眼见得自己的同胞孤苦无依流离失所,所以周太傅动了恻隐之心,念在同族的份上,将孩子带回舜天,收留在府内。此事甚至得到过延太祖的夸赞,说周太傅有“兼善天下之心”。
  所以姜啸之十多岁才来的舜天、进了周府生活,而在那之前此人有何种经历,生身父母又是什么人,宗恒却不是太清楚。宗恒只知道,和他一样,姜啸之也懂功夫,宗恒甚至清楚他是哪门哪派。只不过姜啸之本性收敛,从不恃技逞强,而且身为国家重臣,也没有多少机会出手,所以没几个知道他是出身武林的。
  “其实是我夸大。所谓近距离有接触,只是在街上亲眼所见。”姜啸之又笑了笑,“有个专门耍赖骗钱的拐子撞了秦子涧的马,拐子不认识他,也没观察仔细,还胡混着想讹他的钱。”
  宗恒却笑道:“镇国公世子出门,怎么会被拐子给讹钱?周围没有随从的么?”
  “有随从,所以没一会儿拐子就发觉不对了,家丁护卫的冲上去就要打他,那拐子吓得屁滚尿流,连连求饶……”
  “后来呢?”
  “后来,秦子涧拦住护卫,说别打他了,他也可怜。”姜啸之微微一笑,“众家丁自然不忿,但是世子发了话,却也无法,只得松开那拐子让他走。谁知拐子走了没两步,秦子涧又把他叫住,说,老兄你拿了我的东西没什么,可那东西要紧得很,还是快些还我吧。”
  “哦?”宗恒来了兴趣,“那拐子拿了他的东西?”
  姜啸之点点头:“原来那拐子不光讹钱,偷盗的能耐也十分了得,刚才浑水摸鱼,把秦子涧腰间的一块玉给摸去了。那块玉本是景安帝赏给他的。所以秦子涧非得要回来不可。”
  宗恒点点头:“这拐子好大的胆子。”
  “是啊,那些家丁听说他竟敢盗窃御赐给他们世子的东西,哪里还能容忍?一脚踹倒在地,夺过美玉又要上前一顿好打。秦子涧却拦住他们,伸手取下马上的一对金钩,递给那拐子说,这也一样值钱,我就拿这对金钩顶了那块玉吧。”
  姜啸之说完这故事,宗恒一时默默无语。
  拐子坑蒙拐骗,故意装受伤、讹诈人钱财,又手脚不干净偷了御赐的玉,这样的人本该被唾弃,好一点的一顿暴打,撞见性子坏的,搞不好叫来有司,锁拿他一个不敬之罪,丢进大牢里就甭想活着出来。
  但是秦子涧没那么做,甚至还把金钩给了他,这并不是出于良好家教,更不是沽名钓誉——宰相秦勋的独子,还用得着沽名钓誉么?
  秦子涧这么做,自然是出于善良的本心:如果不是因为身残家贫,拐子又何苦走这条路?
  “这么说,当时啸之兄是在华胤城里?”宗恒一时来了好奇,他完全不知道姜啸之进周太傅府之前的经历。
  却只见,姜啸之微微一笑:“不瞒王爷,我就是那个拐子。”
  宗恒惊得都傻了!
  姜啸之哈哈大笑:“瘸腿是装出来的,坑蒙拐骗、作奸犯科倒是真的。”
  宗恒一时无语,他不由暗中猜测,早年的姜啸之,究竟度过了怎样一种人生呢?
  “那年,我十二岁,秦子涧也十二岁。”他脱下白大褂,慢慢地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然后,再次相见,便是七年之后,浩荡风雷海沸天戈,百万铁骑兵临城下……
  而当年那个心地善良的男孩,如今却已经成了一个冷血的杀手。想到这,宗恒只觉得人生之吊诡、世事之莫测,难以言说。
 
 
 
  第十一章
 
  宗恪站在三十七层的高楼之上。
  这儿,是一处高级商务会所,此刻是晚上七点半,他站在落地窗前,遥望着远处的整个城市。
  都市的喧闹,已经被玻璃隔得远远的了,宗恪只能看见一片闪烁的灯光,在雨幕中蒙蒙发亮,这让夜幕下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起来。
  他不由一时恍惚。
  “文森特!”有声音在喊他,宗恪回过神来,是一同来此处的吴旭。他认识吴旭不到半年,是行业内部聚会认识的,只算商业上的伙伴,吴旭对品酒十分有研究,偏偏宗恪是同道中人,俩人的交谈十之八九,都是以酒为主题。
  “一个人发什么愣?”对方走过来,手里拎着一瓶红酒,“来,佳酿到了。”
  宗恪微笑,转身找了杯子,递过去,红色的液体倾入杯中,刺目如血。
  他今天穿了身灰色套装,里面是白衬衣,发型和脸上的微笑同样恰到好处,不温不火,像每一个出入此间的成功男性,面具戴得完美无疵。
  “张淳呢?还没来?”宗恪随口问,“这次不是他叫着要聚一聚的么?”
  “大概被美人给拖住了腿脚。”吴旭捉狭地挤挤眼睛,“没听说么?又弄了一个,上次我见过,相当正点哦。”
  宗恪啧啧道:“这大概不算是老二,而是老三、老四了吧?”
  “反正他家那位也不在乎。”
  俩人正谈着,话题的中心人物出现在门口:“背后谈朋友隐私,工作电脑彻底崩盘!”
  吴旭哈哈一笑:“这诅咒够厉害!比上厕所没厕纸还要狠!”
  张淳哼道:“我知道,别的都降不住你们两个,这个诅咒,比下降头强!”
  宗恪也笑:“别在这个时候下降头啊,下个礼拜新翼开股东大会,这种时候电脑崩盘,你是想我死么?”
  他说着,起身拿过杯子,给张淳也倒了杯酒。
  “咦?你那位美人么?”吴旭东张西望,“我特意把文森特拉来,就是为了瞧瞧你那位美人,怎么?要食言啊?”
  “怎会!她去卫生间了。”张淳说着,回头一瞧,“喏!这不是来了!婷婷,快进来!”
  宗恪手里的酒瓶还没放下,他目光一转,落在款款走进来的女人脸上。
  他的手臂突然垂下来了。
  一秒之内,宗恪的脸色如死人一样苍白!
  张淳却没留意他,只得意洋洋拉过身边的女友:“见见吧,这是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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