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楼笙笙
时间:2018-01-25 14:57:07

  歌曲结束,阮沅好一阵子没出声。
  “好听?”宗恪看看她。
  “嗯。”阮沅眨了眨眼睛,然后把手放在胸口,“就是听了心里很难受。不过,能不能再唱一遍?”
  “干嘛啊?”宗恪笑望她,“要我开演唱会?”
  “再唱一遍吧。”阮沅轻轻拽了拽他的衣服,“我真喜欢。”
  于是,宗恪又把刚才那首歌,轻轻哼唱了一遍。
  宗恪的嗓音其实是极好的,醇厚悠扬,低沉绵远,直达人的心魄最深处。歌曲的调子并不复杂,是民歌类型,听到第二遍副歌,阮沅也跟着哼起来,男女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就像厚重广阔的大地,托着一匹奔跑着的小花鹿。
  然后阮沅问:“这歌,是狄族的歌曲么?”
  宗恪摇摇头。
  “唱的是什么呢?”
  “唱的是一匹小岩羊,出生没多久就和母亲失散了,它到处寻找母亲,结果错把猎人当成了母亲,它不知道猎人的弓箭已经瞄准了它。岩羊妈妈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此刻正危在旦夕。”
  “哪儿听来这么惨的歌?”阮沅唉了一声,“太惨了。”
  “是一个小孩教我的。”宗恪低声说,“也是他告诉我这歌词的意思。”
  阮沅转过脸来望着宗恪,她觉得宗恪的话里好像有什么含义,但她辨认不出。很快,男人脸上那茫然的神色消失,他站起身来:“收拾一下,准备出发了。”
 
 
 
  第五十二章
 
  俩人下楼来,把打瞌睡的掌柜唤醒,宗恪只说有急事要马上回去,然后结清了银子。
  牵着马从客栈出来,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阮沅转头看着宗恪:“往哪边走?”
  “跟着我就行了。”宗恪翻身上马,抖了一下缰绳,蓝灰的夜色中,马儿缓步向前,清脆的马蹄敲击在寂静的石板路上,小夜曲般响亮轻快。
  阮沅骑上那匹“小新”,紧紧跟在宗恪的马后,俩人离开白日繁华的商业街,马匹加快速度,向着西南的方向奔驰,阜河在他们身边滚滚流动,柔滑黑亮的水波却没有半点声息。
  沿河约莫奔了二十多分钟,宗恪将马停在一棵树下。阮沅让“小新”跟上去,原来他们来到一片高地上。
  “看。”宗恪低声说。
  今晚月色极好,顺着宗恪的目光望去,不远处,阮沅看见了一座又一座的军营。
  是晋王世子的行营
  “要怎么探查呢?”阮沅小声说,“我们要进去么?”
  宗恪下了马。
  “我一个人过去,你在这儿等着。”他说,“我半个小时以后回来。”
  说完,宗恪身形一跃,猴子一样窜上不远处的大树,阮沅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就看他三蹦两跳,在浓密树丛之间灵活穿梭,不久就消失无踪。
  寂静的夜晚,一点声音都听不见,四下里气息沉沉,宗恪那匹马支愣着耳朵,静立不动,眼神警惕安详。阮沅这匹,却有点不耐烦似的,跺了跺前蹄。
  阮沅赶紧把手放在它的额头,小声安抚它:“安静点,小新,爸爸去办要紧的事情了。”
  不远处的军营,同样寂静无声,只三两点灯火,像瞌睡的眼睛明明灭灭。
  空气里,有一丝微弱的颤动。
  忽然间,阮沅听见某种动静
  起初,她以为是自己耳朵出毛病了,于是抬手揉了揉耳朵,又仔细倾听,没错,那是……歌声
  阮沅屏息凝神,她能很清晰地判断出,歌声是从对面晋王世子的军营里传来的,正是刚刚宗恪给她唱的那首岩羊孤儿之歌
  这是怎么回事?阮沅糊涂了,而就在这时候,伴随着歌声,原本沉寂无光的军营,不知何时燃起了点点灯火,光线很集中,不是分散点燃的,都在军营的西北角一带。于是黑夜之中,那团燃起了灯火的营帐显得更加醒目。
  歌声依然在唱,从起初一两个人微弱的声音,慢慢变成合唱,到此刻,阮沅不用努力就能听得十分清晰,可见加入其中的人越来越多。
  如果不是此刻身处隐蔽处,如果面前对着的不是充满敌意的几千晋王世子兵力,阮沅还真想抱膝坐下,好好欣赏这场无伴奏合唱。
  这首歌,宗恪刚刚给她唱过,那是独唱,此刻的合唱却别有一番风味,男人们浑厚的喉咙吟唱着陌生的歌词,歌声像是从世界的尽头发出,令听众不由自主被这声音席卷,跟随去那不知名的生命起点,重返命运的家园。
  现在阮沅才发觉,这首歌天然就适合合唱,而且得在广袤无垠的沙漠中,头枕着蓝得发黑的天空,脚下是无尽的漫漫黄沙,遥远处走来的一队骆驼,脖下响着叮咚驼铃,就像天际线上的几个黑点……
  阮沅一怔,她是怎么会想到沙漠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歌声渐止息,灯火纷纷熄灭,军营重归寂静,阮沅回过神来,没多会儿,她头顶上方的树丛一动,宗恪从树上跳下来。
  阮沅赶忙上前,忍不住问:“喂,这是怎么回事啊?”
  宗恪走到马前,又遥望了一下远处军营,才淡淡地说:“我表哥,带了两千鹄邪兵。”
  “什么?”阮沅大吃一惊之前她还以为,晋王世子顶多带一两百鹄邪家奴回京,却没料到,会带两千之多
  “五千的随行人员,其中两千是鹄邪人。”宗恪冷笑,“以鹄邪人的兵力,你可以在这个数字上乘以三。到现在,你还觉得他是专程回京送礼的么?”
  阮沅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可……可是你怎么知道呢?”她问完,忽然间就明白了,“啊刚才那首歌”
  宗恪点点头:“没告诉你,刚才那首歌是鹄邪民歌,鹄邪人几乎人人都会唱。”
  “这么说,刚才是你领的头?”
  “嗯。我潜入到军营里,伏在树上只唱了个开头,结果鹄邪兵就都跟着唱起来。”宗恪笑了笑,“他们离开蓟凉千里万里,长途跋涉到中原褚州,思乡之情怎么可能不浓?一听见乡音,怎么可能不跟着发出应和之声?”
  阮沅的牙齿轻轻磕碰了一声:“你、你这诡计着实了得”
  思乡之情是谁都控制不住的,阮沅完全明白,别说故乡的民歌,此刻哪怕有人给她唱个《走进新时代》,她都能感动得涕泪交流。
  宗恪笑了:“只是小花招。不过让我弄明白了,这军营里究竟藏有多少鹄邪兵。”
  “可是……带这么多鹄邪降丁进京,晋王世子好大的胆子怎么他不担心被人察觉?沿途那些官员是吃什么的”
  “嗯,我刚才偷偷窥视了一下,很多鹄邪兵改了装束,把头包起来了。这一路上,晋王的同党也不在少数。”
  他说完,牵过马来:“该走了。”
  阮沅牵着马跟在他身后,忍不住问:“宗恪,你是怎么会唱鹄邪人的歌呢?你们语言不通的吧?”
  “语言不通,我也不懂多少鹄邪话。”宗恪说,“除了你,没人知道我会唱这首歌。”
  阮沅好奇心顿起:“那个教你的小孩是谁啊?”
  “是老鹄邪王阙离罕的幼子,十二岁那年,我爹带我亲征西北,阙离罕大败,损兵折将,连自己的小儿子都被俘虏了。”宗恪顿了一下,“这首歌,就是他那个做俘虏的小儿子教我唱的。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阿濯,像个金头发的洋娃娃,漂亮得不得了,不过,比我小好几岁。”
  宗恪叙述得很平静,但阮沅却听得出他平静的语调里面,压着一些什么东西。
  “那这个……这个阿濯小王子,后来呢?”
  有一阵子,阮沅没听见宗恪的回应。
  “我爹看我这么喜欢他,就答应我不杀他,留着这个小娃娃,给我当玩具。”宗恪笑了笑,“他叫人找来铁链拴在阿濯的身上,又把钥匙交给了我。这样,我到哪儿都可以牵着这个小娃娃,骑马时,甚至可以把他拴在马后面。”
  阮沅听得脸都气红了
  “什么这不是把人当成狗了么哪有拿链子拴人的”
  “当成狗?”宗恪摇摇头,“你说错了,那是比猫狗还不如呢。当年那孩子才几岁大,只会说鹄邪话,而且不幸,性格又非常柔弱,乖得不得了,特别爱依赖人。我要他怎样他就怎样……”
  阮沅狐疑地看着他:“你欺负人家了?”
  宗恪苦笑:“怎会。我自己是受过欺负的,又何苦再去欺负别人?我爹不把他当人,把他当玩具送给我,我却受不了,这孩子对我这种人而言又没什么用……”
  “什么……用?”阮沅不明白。
  宗恪看了她一眼:“当然是*奴。”
  阮沅的脸,刷的红了
  “一个王族孩子,性格软弱,身子骨也不强壮,又不是奴仆出身,不能指望他干活伺候人,而且我爹再三叮嘱过我,绝对禁止他识字读书,因为害怕日后有干政的可能。再加上长得这么漂亮……这种孩子,往后不做*奴,还能有什么用?”
  阮沅的脸,红透了
  “那个……那个……”她期期艾艾地说,“你好像……好像不喜欢男人,对吧?”
  “嗯,我对男人没兴趣。”宗恪笑了笑,“所以这项‘用处’在我等于零。不光等于零,我简直是给自己找了个包袱。”
  “怎么说?”
  宗恪叹了口气:“那孩子,吃饭都得叫人喂。什么都不会,生下来就是奴仆伺候着的,指望他给你做事?端个砚台都得给你弄砸了。晚上还得和我一块儿睡,不哄他,他就哭,指望他暖床?他别尿床就谢天谢地了。”
  阮沅哈哈笑起来,她觉得事情快要往滑稽的方向发展了。
  “就像弟弟。”宗恪微微一笑,“宗恒出现之前我没有弟弟,有两个哥哥,面都没见过几次,也就权当没有。现在来了个洋娃娃,就成了我弟弟了。”
  “那这洋娃娃后来呢?”阮沅愈发好奇。
  宗恪没有立即回答她,只骑着马慢慢往前走。
  “日子一长,我就担心起来,老爹是把他当做玩物送给我的,可我不需要这种玩物。既不能教他读书习字,也没法让他去伺候人,时间久了,早晚老头子会看出来,我对他没有性方面的需求。这么一来这孩子还有什么用?”
  “……”
  “难道就这么不伦不类留在我身边?一开始是不到十岁的小孩,可供亵玩,等再过十年长大了,还是只有一张漂亮脸蛋,这样的人岂不是个废物?”宗恪说到这儿,停了一停,才又道,“而且一旦进宫,就得净身。”
  阮沅心底一寒。
  “那么,宗恪……”
  好半天,阮沅才听见宗恪的声音:“不过现在,我不为此烦恼了。”
  “怎么呢?”
  “他早就死了。”
  阮沅惊得几乎无法出声
  “如今的鹄邪王,是老鹄邪王的长子,也是阙离濯的亲哥哥。”
  宗恪说完这些,翻身上马,轻轻一扬缰绳:“走吧,该回去了。”
  阮沅跟在他身后,一时内心复杂难言,她现在才知道,对于宗恪的过去,她了解得有多么少。
  两匹马一前一后往京城方向走,一时间,谁也没心思说话。阮沅没敢乱说话去打搅宗恪,她明白,宗恪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晋王世子那儿,他此刻的脑子里,大概满是怎么对付晋王世子的念头。
  走了不到一个钟头,阮沅却发觉宗恪停下了马,她回过神来,赶紧勒住坐骑。
  “怎么了?”她问。
  “来了客人呢。”宗恪冷笑。
  与此同时,阮沅的目光落在前方,她这才惊讶地发现,正前方不远,几个骑着马的黑衣人,正等候在那儿
 
 
 
  第五十三章
 
  一共五个人。
  每个人都骑着马,脸上蒙着黑布,身上是黑衣。一个个如鬼魅般立在那儿,而且身材都很高大。
  阮沅不由哆嗦了一下,大半夜的,这些黑衣人挡在他们面前,必定没什么好事儿。
  “什么人?”阮沅低声问。
  “当然是杀我们的人。”宗恪道。
  恐惧像冰冷的蚕,在阮沅的脊背上,慢慢蠕动。
  一边是两个,一边是五个,以少敌多,阮沅在心里掂量了一下,觉得,她顶多能对付……半个。
  剩下四个半是宗恪的。
  寂静,只持续了两分钟。五个黑衣人纵马上前,全都抽出刀剑,为首的两个挥刀就向宗恪冲去
  阮沅早就拔出短刀,虽然宗恪示意让她躲在自己身后,可她不觉得自己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就算对付半个,也要动手
  这是阮沅第一次遇见要杀自己的人,她的所有认知和思维,都还没准备好进入状态,直到对方一柄弯刀冲她砍过来,阮沅才抖了个激灵
  对方是要杀她
  短刀和弯刀一碰,发出“铮”的一声响,对方咦了一声,大概没料到阮沅也能动手。
  几个回合过去,现在阮沅深悔自己学的是跆拳道了,她骑在马上,腿上的功夫一点用都没有,只能靠双手。好在马骑得熟练,阮沅并不担心自己会掉下来。
  一开始,前面几招很是凌乱,阮沅不懂如何应战,只凭借临场反应来迎敌。但是几分钟之后,她慢慢掌握到规律,那手持弯刀之人,一时竟不能近她身旁。她的刀虽然是短刀,也有尺把长,阮沅拿着它和对方对峙,丝毫不觉胆怯。
  “看来也不太难嘛。”阮沅心里浮现出一丝得意,她这个从未和人动过手的菜鸟,居然能在杀手面前屹立不倒,这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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