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楼笙笙
时间:2018-01-25 14:57:07

  “我会的事情多了去了。”宗恪仔细给切好的肉洒上淀粉,样子有点得意,“基本上,你想得出来的我都会。”
  “不见得,有个事情你该不会。”
  “什么?”
  “麻将。”阮沅说。
  她曾经仔细观察过两个世界的区别,最后阮沅注意到,那边并没有麻将这种游戏,那边也有牌戏,但是牌上的绘图以及规则,和麻将完全不同。阮沅曾经看过泉子他们抹牌。
  “怎么不会?”宗恪说,“又不难。”
  阮沅挺吃惊:“你学打麻将干嘛?”
  “陪老板打呗,还有老板娘,以及另一个公司的老总。”宗恪说,“纯粹是讨对方欢心,给对家送钱,兼让老板娘开心,结果呢她太开心了,动了收我做‘二爷’的心思,三番五次暗示我,躲也躲不掉,害得我只能跳槽换一家做……”
  阮沅笑得前仰后合,一想到居然有富婆企图包*皇帝,她就乐不可支
  “不许笑。”宗恪假意生气,要去拧阮沅的鼻子,“你怎么和宗恒一样?他足足笑了我一个月。”
  阮沅笑完,又奇道:“陪老板打牌这种事你也做啊。”
  “有什么不得了的?”宗恪见怪不怪,“打牌而已,既不用我自己买单,又不伤我一根毫毛,还算我加班呢。”
  “……你这家伙,弹性倒是很大。”
  “触底线的事不多啦,太把自己当人物、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人会很累的。”他耸耸肩,“何必把自己搞那么累?”
  宗恪说着,想起什么似的“且”了一声,“告诉你吧,最奇怪的是宗恒,别说麻将,斗地主、双升、拱猪、拖拉机……一概学不会,怎么教也不行,越教越浆糊,教到后来干脆跪地给我磕头,说只求尚方宝剑一个痛快——难道他是傻蛋么?”
  阮沅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打牌而已,怎么弄得那么惨?”
  “不晓得。”他微笑摇头,“宗恒这家伙,对赌钱、牌戏、斗鸡走马之类的天生就很排斥,也不许他儿子和这些事情沾边,要是看见了就会发很大的火。”
  “哦?……”
  “大概是潜意识里,不想变成他父亲那样吧,他父亲才真是个玩了一辈子的人。”宗恪摇摇头,“他说他宁可对着碎尸,也不要对着领导,至少碎尸不会开口对他说:‘小宗,来来,正好三缺一,过来打两圈’。”
  阮沅大囧,心想,这位王爷的构成本身就是个冷笑话吧。
  “奇怪的不是你弟弟,是你才对。”阮沅哼了一声,“哪有你这样的皇帝?像个万能机器人。”
  “皇帝也分很多种的,我不是那种从小被人伺候大的皇帝。”宗恪慢条斯理地说,“到了一个新环境,我就必须努力谋生,这是早养成的习惯,否则我活不到现在。”
  阮沅被他说得心底一阵凄然。
  宗恪看了她一眼,又说:“其实我什么都没有,所有的不过是一点勇气。”
  阮沅摇摇头:“什么都没有只有勇气的,那是小孩子。”
  “嗯,也许你说得对。”
  宗恪做的是最简单的青菜肉丝,却是翡翠掩映淡红,可爱如一首淡雅小词。
  还有一盘是鱼香茄子,香味儿诱得人吞口水。
  菜烧熟了,宗恪夹了一筷子,塞进阮沅嘴里叫她尝尝咸淡,阮沅咽下去之后,说,真好吃。
  “往后,也能这么做饭给我吃?”她问。
  宗恪看了她一眼,笑起来,目光重新落在切了一半的圆白菜上:“……好啊。”
  看着埋首切菜的男人,阮沅忽然觉得心头热热的,她悄悄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宗恪,手臂圈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脖颈上。
  有那么一会儿,厨房里听不见声音,连切菜的声音都停下来了。
  “宗恪……”阮沅很小声说。
  “什么?”
  等了一会儿,宗恪没有听见声音,他觉得有点异样,于是惊讶地回过身看着她。
  “……就算往后你不能做菜给我吃,也不要紧。”阮沅的眼睛泛着潮红,但她仍旧在笑,“我会一直记得今天的。”
  宗恪微笑,他伸手捏了一下阮沅的脸:“就算不能像这样做菜给你吃,也会有别的办法。”
  “嗯……”阮沅鼻音浓重地应了一声,“宗恪,你真好。”
  “谢谢夸赞。”宗恪开玩笑似的说。
  “我是说真的。”阮沅停了很久,才继续说,“我脾气不好,不易相处,谁惹了我我就会记恨,可是往后,这些我都会改的。”
  岂料,宗恪却摇摇头。
  “你不用改这些。”他说,“我就喜欢你这样子,改了,反而不好了。”
  阮沅被他说得一阵鼻酸,好像小孩子考差了回家却依然被疼爱。
  “不过说来,有个地方你得改改。”他说着,皱了皱眉,“而且一定要改”
  “什么地方?”
  “往后,多吃点东西,记住了么?”他点了一下她的鼻尖,“要多长点脂肪,别那么瘦,浑身都是骨头,压在底下多硌得慌啊”
  阮沅脸一红,她呸了一声。
  “熊猫最胖,一身是肉你去抱熊猫吧”
  岂料宗恪马上竖起眉毛,眼睛一瞪:“我才不要”
  “咦?为啥不要?熊猫是国宝”
  “熊猫都是性冷淡啊”
  阮沅嗤地笑起来。
  次日,他们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
  在宫里,那么多人瞧着,一个是主子,一个是伺候人的奴才,想睡也睡不成。
  现在他们回来了,回到这个有防盗门、安全锁、小区保安以及红外报警装置的现代社会,于是才能全然的放松。
  迷迷糊糊间,宗恪感觉到有手指在自己身上划来划去,还有个声音念念有词:“……这是肱二头肌,这是斜方肌,这个呢?嗯,让我想一想……哦,对了,是腹直肌。”
  宗恪没有睁开眼睛,却笑起来,那个声音是阮沅。
  他伸出手,按住那根在他身上戳来戳去的手指:“在讲课呢?”
  阮沅吃吃笑起来。
  宗恪闭着眼睛,翻过身抱住她,把脸埋在她的颈窝,吻着她温香软玉的肌肤,嗅她身上那股幽幽香泽。
  她靠着宗恪,又开始拿手指往他身上指指点点。
  “来来,公平一点,我也要上生理课。”宗恪说罢,作势拿食指去戳阮沅的胸脯,“哇这位仁兄你的胸大肌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啊?上的哪家健身房啊?”
  “讨厌别闹……”阮沅被他戳得痒得不行,笑得在床上直滚。
  “对了,总忘了问,这儿怎么了?”宗恪用手指划着阮沅双乳之间的地方,在那儿,有条细长的疤痕,不太大,看起来却有些可怖。
  “小时候伤的。”阮沅低头看看自己胸口,“好像是在村子里和别的孩子胡闹,不小心跌倒,被地上拢草的耙子给戳了个正着,舅舅说幸好抢救及时,看来运气很好,没伤到心脏。”
  “可怜的孩子……”
  “没事儿。”阮沅笑道,“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到身上的伤,你这儿又是怎么回事?”
  她的手指,划着宗恪肩膀上一道疤痕,那疤痕狰狞,看上去就知道当时伤得很深。
  “是打仗的时候留下的么?”阮沅问。
  “不是。”宗恪摇头,“是老头子砍的。”
  阮沅一惊
  “你父亲?为什么?”
  “因为我抗旨不尊。”宗恪笑了笑,“放走了一个不该放的人。老头子大怒,顺手操起刀,就给了我这一下。”
  “真过分”阮沅皱眉,她仔细抚摸宗恪肩上那道刀疤,“他怎么能这么做”
  “他还说,这一刀不是他砍的,是那个被我放走的人砍的,因为那人早晚得成为我的敌人,老头子说,这一刀就是要让我记住,心软没有好下场。”
  “那……你放走的那个人,真的成了你的敌人了么?”
  “还不知道。”宗恪笑道,“也许吧。就算那样我也不在乎,人不能总是防着别人,是老头子的思维不对。这世上,也不全都是我的敌人。”
  阮沅没再说话,只用脸颊轻轻蹭着宗恪新剪的短发,她的心中,却忽然怀念起他那一头长发来。
  阮沅从来就没觉得男人留长头发好看,她只见过一个长发而且看着顺眼的男人,就是《同一屋檐下》的日星江口洋介,而且那也得把头发梳顺溜了绑在脑后。
  阮沅读的大学旁边就是省美院,进进出出总会看见披散着头发的“文艺男青年”,她没有感受到美,却只觉得乱糟糟脏兮兮的……风沙这么大,城市污染这么重,此人有没有很勤快的早晚洗头啊?
  但是进了宫,尤其在贴身伺候宗恪后,阮沅就慢慢习惯了男人的长发,甚至觉得,长发才好看。
  她还记得之前某个晚上,宗恪的头发披散下来,一大绺乌黑跌在她赤luo的胸口,和她的头发纠缠在一起,那场面活像白先勇的小说,在激烈的**里,“一头的长发都跳动起来了”。
  那样才够有风情啊,阮沅不无遗憾地想,现在这样剪成了刺头,方便是方便了,风情也无迹可寻了。
  “在想什么啊?”宗恪看她发呆,好奇问。
  “在想,你还是长头发好看。”阮沅叹息道,“活色生香。”
  宗恪啧了一声:“那么长的头发,除了会被洗头小妹给嫌弃,还能干什么?”
  “咦?还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嘛”阮沅笑嘻嘻地说,“到时候把头发一甩哗迷倒一大片”
  “那不是得把女星们给气煞了?”宗恪眨眨眼睛,“于是她们最后的堡垒,就只剩了卫生巾广告了。”
  阮沅笑不可仰。
  太阳热热晒在被子上面,他们像小孩子一样躲在里面,把身体贴在一起,悄悄说着话,亲密厮磨。房间里依然静谧,天气好得像个久违的童话,不远处有主妇在阳台上一边晒着棉被,边和丈夫絮叨着什么,外面的公共草地上,传来孩童嬉闹的稚嫩声音,谁家在放唱片,好老好老的粤语大戏,夹杂着不清晰的杂音,有过了时的女人不舍恩情,依依呀呀的唱:“……地老天荒,情凤永配痴凰,愿与夫婿共拜相交,杯举案。”
  于是,人生从此就完美了。
 
 
 
  第九十七章
 
  宗恪他们的“婚假”一共只有一个礼拜。
  但是对阮沅而言,这一个礼拜也足够了。开始的一两天,他们一直腻在床上,等到第三天,总算决定起身出门。
  他们去电影院,去餐厅,去商场,去公园……
  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只是跟着街上的人潮往前走,脑袋放空,悠闲自在。阮沅没什么东西要买,宗恪却总是问她要不要这个,要不要那个。
  “买什么啊?回去又不能用又不能戴。”阮沅苦笑。
  “那就买点吃的,回去还是可以吃。”宗恪说着,在旁边货架上检索,“牛肉干?奶糖?薯片?对了,你不是喜欢吃巧克力么?”
  阮沅笑起来:“你当我是连翼啊?”
  她这么一说,却想起来了。
  “对了,给他们买些东西吧?就当做礼物。”她说,“泉子他们,还有井遥和连翼,出去旅游都是要带手信回来的嘛。”
  宗恪点点头:“好吧,那你选吧,只别说是我送的。”
  “咦?为啥不能说是你送的?”
  “是我送的人家还怎么吃啊?到时候你等着看吧,连翼会把我送的泡泡糖供在他家祖宗牌位前,眼睁睁瞧着却不敢吃——‘列祖列宗,这可是圣上御赐的泡泡糖啊’”
  阮沅差点笑晕过去,宗恪这当然是在开玩笑。
  然后接下来,他们逛了一天,买了一堆礼物。
  给井遥买的是一套水晶石的袖扣还有配套的领带夹,这份礼物是所有礼物里面最昂贵的,因为宗恪告诉过阮沅,井遥这个人对牌子非常挑剔,眼光太高,动辄就是LANVIN、KENZO,常常把天性抠门的宗恒给煞到,一个劲儿抱怨朝廷会因为井遥而破产。本来阮沅担心西装袖扣和领带夹,对于如今宽袍大袖的井遥而言,没有用武之地,不过宗恪说,井遥注重的是品牌,不是实用,给他看看外包装的标签他就能欣喜若狂,所以她完全不用担心。
  给宗恒买的是一对粉红水钻耳饰。耳饰是阮沅挑的,不是给他的,是给他夫人的。宗恒自己想要的平板电脑和IPHONE4S当然绝没可能,那边没有电。
  给连翼买的不用说,是一堆零食。
  阮沅想不出该给莲子买什么礼物,宗恪想了想说,给他买套水晶国际象棋好了。
  “等回去了我教他下。”他说,“保证莲子这半年都有的玩。”
  这让阮沅担心起来:莲子是个玩起来就忘记一切的孩子,阮沅亲眼见过被他追着下棋的太监满宫里躲他。
  但愿到时候,莲子不要抓着宫里每一个人和他下棋就好。
  给泉子买的是一盒藏香,之前他就觉得宗恪带回宫的那些印度鲜花香料很好闻,还特意讨要了一盒鸡蛋花的回去。阿茶的礼物则是一柄大马士革刀,那刀极昂贵,又是限量版的,连宗恪自己都爱不释手,正因为这一次平叛,阿茶立下了赫赫功勋,宗恪才决定把这么好的刀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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