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幸福(重生)——麻逗
时间:2018-02-04 16:46:21

  “什么跟什么啊。”
  闫雷霆挠了挠头,往外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意识到儿子这是在别扭他刚刚的嘲讽呢,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臭小子,发育够早的。”不过摸了摸下巴想想,他十六岁的时候都已经和孩他妈亲小嘴了,这么一比,还是他这个老子比较牛。
  *****
  “太可惜了。”
  凌国栋是真心想认闫肃这个干儿子的,他们家男人都太阴,就缺一个阳气重点的。说起来凌国栋也有些纳闷,他身子骨柔弱是因为魔核的缘故,注定他强壮不起来,壮壮年纪还小,被一家人宠着,性子有些爱娇,这也是常态。
  可海叔那是老教授啊,凌国栋敢用人格发誓,他好几次看到海叔翘兰花指了。
  “没有干亲这层关系咱们两家难道就不能好好走动了,只要你不嫌我们父子烦,隔三差五我就带闫肃来你们家改善改善伙食。”
  闫雷霆笑的豪爽,心里头心虚极了。
  刚刚为了守住他未来的孙子孙女,他骗凌国栋说以前遇到过一个算命大师,是真的有本事的那一种,因为早些年打击封建迷信,那人的日子不好过,他爸曾经给路过他们闫家的大师递了一碗水,送了一个馒头,那个大师心里头感激,就提点了他们一句。
  大师说他爸那个孙子,也就是闫肃那孩子不能认干亲,说是这孩子亲缘薄,干亲会占原本属于他子嗣那脉的位置,恐怕将来会绝后。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闫家现在就闫肃这么一个男丁,闫雷霆又没有再婚给他生个弟弟妹妹的打算,难免在这方面就谨慎了些。
  这种话别人不一定信,凌国栋是绝对会信的,魔武大陆的人都坚信他们体内的魔核和武魂都来自上神,凌国栋不清楚为什么来到了异世,木之女神的魔力依旧眷顾着他,可不妨碍他坚信华夏的神魔体系,对于所谓的命理玄学,他不懂,却带有崇敬的心理。
  “你说的不错,我看闫肃很有大哥哥的架势,就冲他今天保护甜甜他们的那个劲儿,就是不认干亲,几个孩子也能当兄妹走动。”
  凌国栋连连点头,闫雷霆在一旁呵呵呵笑着,娇娇和壮壮也就算了,另外一个,他那好儿子估计不愿意当兄妹处。只求儿子给点力,不要到时候真让他们老闫家绝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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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甜同学,我能问一下你决定报考哪个大学吗?”
  校园的林荫道下,正值青春的少年少女相视而立,微风拂过,带落片片树叶,美的就和画一样。
  路人甲男面带羞涩,鼓起勇气终于像自己喜欢的姑娘问出了准备了好些天的问题。
  “咱们甜甜考哪个大学,你和有什么关系吗?”
  说来也是缘分,这么些年初中也好,高中也罢,向宝璐和凌甜都幸运的分在一个班,有因为两人的身高差不多,每次排座位,两人也是坐在一块的,越发形影不离了。
  尤其随着凌娇越发出众谣言后,作为她的脑残粉的向宝璐更是成了她忠实的眼线,把软包子凌甜护得牢牢的,借此在偶像面前邀功。
  一眨眼,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凌娇高考成绩足够上华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为了不要离家人太远,选择了江浙大学,也是江浙省最好的学府,现在马上就要成为大二的学生了。
  凌甜正念高三,马上也要面临高考了。
  这么些年,她的样貌没有太大差别,就是个子抽条了一些,一米六出点头,在南方小姑娘里这身高不算矮,或许是因为喜欢吃的缘故,脸上的婴儿肥就没彻底下去过,不过她五官长得好,脸颊嘟嘟的,看上去只让人觉得她可爱,而不是觉得她胖。
  肌肤雪白,娇娇俏俏,在这个荷尔蒙萌动的年纪,不知招了多少青春少年的眼。
  “向宝璐同学,我问的是凌甜同学,又不是你。”路人甲男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怒视向宝璐,怎么可爱的凌甜同学总喜欢和凶巴巴的向宝璐待在一块呢,一定是向宝璐逼她的。
  这个时候金镛和骨龙的武侠小说正在内陆风靡,十几岁的孩子最是喜欢模仿和冲动的年纪,当下勇气豪情万丈,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即将把美丽温柔的小姐从她身边的恶嬷嬷手里抢走的人。
  说起来向宝璐长得也不难看,本来就是最青春的年纪,尤其她比凌甜还大了两岁,早就发育完全了,该凸的地方凸,该瘦的地方瘦,身材高挑健美,别提让凌甜多羡慕了,就是她太崇拜凌甜的大姐凌娇了,性子上也模仿着凌娇来,可惜模仿的不像,人家那气势是两辈子堆叠起来的,她就学了个皮毛,底气不够,光让人觉得她太泼辣,并不会因此而怕她。
  “这位不知名的同学,我觉得咱们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学习,至于报考什么大学,我还没想好呢。”
  凌甜委婉的拒绝了一朵桃花,挽着向宝璐的手离开。
  “这都是第几个了,男生是不是都喜欢你这样看上去就甜美可爱的小姑娘。”向宝璐凑到凌甜耳边问道,最后还不忘跟上一声哀叹。
  “不过我觉得那几个都不好,别说闫大哥了,就连凌小弟也比不上。”
  向宝璐可是看出来每天跟在甜甜后头那个木头脸的心思了,也就甜甜那个不开窍的,还当人家是哥哥。
  “二姐,璐璐姐。”说曹操曹操到,凌壮背着书包从对面的初中出来,隔着马路朝凌甜和向宝璐招手。
  凌壮也是初一的学生了,他的个子应该算是三姐弟里窜的最快的,尤其是这一两年,十三岁的孩子都比大姐凌娇还高了,一米七冒头了,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的,仔细想想,他们家也没有高个的基因啊。
  皮肤白净俊秀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黑西裤,清瘦修长,手指骨节分明,眉眼清俊,微笑的时候仿佛眼底有星光。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以老。”向宝璐忍不住篡改了一下古诗,每次看着凌甜的姐姐弟弟,她都忍不住感叹这一片的风水估计都跑凌家去了,一个个都那么优秀。
  和凌甜待一块而,每天看着她家那个鲜嫩可口的小弟弟,她得有多坚定的道德观念,才不对这颗水灵灵的小白菜下手啊。
 
 
第71章 福利(捉虫)
  “甜甜,你大姐估计再过一小时就该到站了,带的东西不少,闫肃说了等会儿会来家里接你开车一块去接你姐。”
  六年的时间在万金枝的身上没什么变化,一定要找一个变化出来,估计就是她越发美艳风韵了吧。现在流行大波浪,万金枝也在凌国栋的撺掇下去卷了一个,好不容易养长的头发烫了个大卷,披散在身后,韵味十足。
  凌国栋这些年迷上了打扮自己的媳妇,早些年穿点艳色的衣衫就会被人说不正经,现在风气开放了,凌国栋当然是怎么喜欢怎么来了。
  万金枝对这方面的事不敏感,她的梳妆柜和衣柜几乎就是凌国栋一手操办的,哪个牌子新出了茉莉花香的脂膏,哪个牌子的口红颜色最正,凌国栋比正常女人还懂一些。
  就拿万金枝今天的打扮来说吧,因为肌肤足够无暇,只抹了一些润肤的脂膏,眉毛是凌国栋早上起来帮她画的,配着她的性格微微画出了一些眉峰,看上去利落大方,脸上微微扫了点胭脂,鲜活好气色,加上出挑的大红色口红,和漂亮的复古红无袖长裙,就和画报里走出来的女演员似得,一点都看不出她已经是四十一岁的年纪了,和凌娇走在一块就跟两姐妹似得,没人会把她们当母女看。
  “妈,你又和爸看电影去啊?”凌甜嬉笑着扑到亲妈的后背,撒娇着问道。
  一般情况下万金枝是不会这么打扮的,她不怎么习惯穿裙子,下边空荡荡的总让她觉得万一要动手的时候不方便施展拳脚,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她才会穿上这几件她夫郎最喜欢的衣衫。
  “你爸说新出了一部电影,他那些同事都说好看,非让我陪他一起去看看。”万金枝无奈又宠溺,她就那么一个夫郎,对方提出这点小要求她还不得赶紧满足他呀。
  “电影不长,等晚饭前一定能赶回来,今天你也别做饭了,晚上咱们全家一块出去吃。”万金枝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她和男人约好了,电影开场前在电影院外见,凌国栋今天还要上课,等会儿他是直接从学校赶到电影院去的。
  忘了说一句,凌国栋早就毕业好几年了,当初一毕业,如流言传的那般,外交部就有意让他过去报道,只是凌国栋拒绝了,选择留下来在江师大任教,从一个普通的英语系讲师做起。
  不少人为他惋惜,在多数人看来,外交部可比普通的高校老师有前途多了。
  凌国栋本来就没有太大的上进心,比起事业上的成就,他更喜欢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按照他的专业,如果真的进了外交部,难保有一天就被外派到一些英语国家的大使馆了,就算没有这一天,光是繁忙的事务就足够他退缩的了。
  现在当一个普通的大学老师,每天按时上课下课,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才是凌国栋追求的生活。
  “壮壮,等会儿你二姐出门你就乖乖呆在家里做作业,或者去隔壁找你爷奶也成,别乱跑知道吗?”
  万金枝不放心的对小儿子叮嘱了一句,她这儿子长那么好,一不小心被猪拱跑了怎么办。
  时间过得还真快啊,转眼间两个闺女就到了拱白菜的年纪了,尤其是娇娇,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带一株水灵灵的大白菜回来。
  万金枝看了眼小闺女,想起了近几年气势越发厉害的大闺女,忍不住有了美好的幻想。
  她梦想中的大女婿,皮肤应该是白白的,身材是纤瘦的,长相上不要求他能比得上她家国栋和壮壮,起码也得是清秀。
  想着大闺女和二闺女都能给她带来一个养眼的女婿,万金枝的心里就忍不住美啊。
  “对了,我刚买了把遮阳伞,卖伞的人说了,顶着这把伞就不容易被晒黑了,等会儿你闫肃哥过来,记得把那把伞给他。”
  万金枝想着闫肃那大侄子,身材和长相估计是没法改变过来了,好歹把那身皮给养白些啊,作为阿姨,她能帮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凌甜看着亲妈脸上一会儿惋惜,一会儿欣慰的,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在想些什么。看了看外头挂的高高的太阳,点点头应了下来。
  “诶啊,来不及了。”
  万金枝看了看表,赶紧换鞋准备出门,正要穿摆在最外头的那双细高跟时,不知想到了什么把脚缩了回来,换成了一双微微带着点跟的黑色小皮鞋,然后拿起一个小包就往外风风火火的离开。
  凌甜看着妈妈的举动忍不住捂着嘴笑了。
  那双摆在最外头的细高跟还是凌国栋那时候觉得好看给万金枝买的,足足有八九公分的样子,在这年头也算是少见的,万金枝本来就腰细腿长,穿上那双高跟鞋,双腿修长,尤其是穿裙子的时候,不知道能吸引多少男人的目光。
  当然,最重要的是万金枝穿上了这双高跟鞋,在个头上就压了凌国栋一头。
  那一天,凌国栋拎着新鞋子回家的时候面上是挂着笑容的,等万金枝穿上那双鞋往凌国栋身边那么一站,这笑容马上就僵住了,连都青了。
  从那以后凌国栋再也没给媳妇买过一双超过五公分高度的高跟鞋,反倒自己偷偷摸摸请老裁缝缝了几双加厚的鞋垫,藏得严严实实的,还当全家人不知道呢。
  从那天起这双高跟鞋就被封印在鞋柜里了,估计是兰奶奶这些日子把鞋柜里的鞋清出来晒太阳除霉除味的时候忘记放回去了,还摆在了进门最靠外的位置。
  说起来凌国栋的眼光好,他给媳妇孩子买的东西基本上就没出过什么错,那双高跟鞋也是,除了跟头太高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鞋子是小牛皮的,米白色,款式是基本款,简洁大方,一点也不挑年纪和身材,也不容易过时,凌甜忽然兴起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拎起那双高跟鞋就回了自己的屋。
  *****
  “甜甜。”
  闫肃按了按车喇叭,冲着屋里的小姑娘喊了一声,等了一会没听到回答的声音,从货车上下来,朝院子里走去。
  他正打算推开门的时候,门也正从里头打开,凌甜一时反应不及,仰着身子朝后倒去,闫肃健壮伸手一撩,挽住了小姑娘纤细的腰身,用了点劲把人拉了起来,惯性使然,两个人就抱在了一块。
  凌甜伸手戳了戳抱着自己的大木头,他这是打算抱到什么时候去啊。
  “小心点,这么大人了还那么莽撞。”
  闫肃一本正经的对着小姑娘教训道,看着她气鼓鼓的表情,忍不住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两人的关系比起当年亲密了许多,有些动作做起来也十分顺手。
  六年过去了,闫肃的个头更高了,足足一米八八,凌甜穿着妈妈那双近十公分的高跟鞋和他站一块,还得抬着小脑袋仰望他,更别提没穿高跟鞋的时候,有时是和她走在一块,凌甜都有种爸爸带着闺女的感觉。
  只要她稍微往下蹲一蹲,闫肃的咯吱窝都能把她夹起来。
  “给,我妈让我给你的。”
  凌甜把伞递到闫肃的手里,蹦蹦跳跳绕开他朝货车的副驾驶跑去,刚刚对方嘲笑了她,她决定单方面冷落他一分钟。
  闫肃看着手里的伞,这已经是万姨数不清多少次送给他伞了,你看看万姨多喜欢他,总是怕他下雨没伞被淋着,看来自己这些年的攻略没白费啊。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跟在小姑娘的身后从另一边上了货车的驾驶位。
  等上了车,他意识到似乎不太对啊,视线朝凌甜的下半身看去,看着那长度勉强过膝盖,露出纤细白嫩的小腿肚的小姑娘,醋意横飞。
  “你这个年纪穿这么少,老了容易老寒腿的。”闫肃很体贴的朝凌甜的膝盖上盖了一条毛巾毯,很是严肃的劝解道。
  凌甜看了看膝盖上的毯子,又看了看车窗外六月末的太阳,这是在驴她还是驴她还是驴她,你给她找一个六月末穿裙子得老寒腿的姑娘来。
  闫肃看着小姑娘乖巧的不说话,心里的心气顺了,踩上油门卡车朝车站走去,等车开了有一会儿了,闫肃想着,不对啊,现在还在车上,他给小姑娘盖什么毯子,这剥夺的不是他自己的福利吗?
 
 
第72章 大姐夫
  “大姐。”
  凌甜看到分别了近一个月的姐姐,欢呼着跑了过去,闫肃看着她脚上踩的那双恨天高就不由的心颤,就和老母鸡护着小鸡崽一样,跟在凌甜半步远的身后,随时准备以身相护。
  想想不经意又能有一个抱抱,还有点小开心。
  凌娇眼里此时也只能容得下自己的宝贝妹妹,当下就张开手臂迎了上去,把人抱在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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