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保证,如果你在人群中一眼就会认出她,不是因为她美得有多惊天动地(虽然不得不承认她的确很美),而是因为你一眼便会觉得这个女人不是普通人,她的一言一行都堪称完美无缺,完美得让人觉得可怖,让人不敢接近。
她的那双眼中没有任何感情,对她来说,她的眼中只有她自己。
她就是这样一个自私自负自傲到极点的女人。
她的人生就该是这么一帆风顺,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出生时便被钦天监认定是未来的皇后,她将会成为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
如果我没有出现,她的人生也许会更完美,她会嫁给我那堪称完美的堂兄,等我堂兄即位后成为皇后。
她现在仍然是皇后,但这却不是她想要的人生。
她的人生因我的出现变得不完美起来,我从她的眼中读得出来,我就是她完美人生中的污点。
我这个从大山里爬出来的人不配成为她的丈夫,我这种低贱的人从一开始就不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然而老天对她开了个玩笑,我不仅不会从她生命里消失,反倒还在她的生命里留下越来越多的痕迹。
她恨我,她恨一切让她不完美的东西。
所以她想杀了我。
杀了我后,她顺理成章地会成为太后,继续当她这个国家里最尊贵的女人,然后养面首,我甚至可以想象出她和面首欢娱的画面,她的双眼中仍然没有一丝感情,就算那些面首再如何强健英俊,在她看来,不过也是为了满足她欲望的玩物。
我曾很好奇这样的女人会有喜欢的人吗?(当然我觉得被这样的女人喜欢上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后来我知道了答案。(在此先不表)
她想杀我,我知道。
我知道但我不怪她。
不是因为我爱上了她,而是因为我没有资格。
为什么我没有资格?
答案很简单,因为我和她一样,我恨她。
最重要的是我也想杀了她。
我要杀了她。
杀了这个让人恶心的贱女人。(不要觉得我这样说自己的皇后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倘若你认识她,你一定会赞成我的说法。)
如果有一天我的日记再没有更新,那不用怀疑,我一定是被杀了。
被那个该死的贱女人给杀了。
☆、皇后的日记:二杀
建和七年四月初八
“该死的贱女人。”
我猜狗皇帝暗中一定会这么称呼我。
不是因为我太聪明,能读懂他的心,而是他太蠢了,什么表情都喜欢露在脸上。
宫人在时,他还能极不情愿地在我面前扯出一丝笑容。当宫人们退下后,他便连一点伪装都不愿意留在脸上,那表情看上去恨不得立刻便要将我撕碎,可我对此并感到不害怕。
因为他如今杀不了我,更加不可能撕碎我,就像我如今也杀不了他。
每当他板着脸时,我总是喜欢笑,我笑得越开心,他的脸便越冰冷。
我喜欢这样逗弄他,就像逗一只既不可爱又肮脏下贱的狗。
不会叫又不会咬人的狗多无趣呀,要叫起来才可爱,要会咬人,才有看大门的资格。
昨天我说过我要和你们分享七年前的故事,今日我便应诺。
以前我也有记日记的习惯,所以我不打算回忆了,我和他的相遇就直接摘录以前写的吧,读者大人们可别怪小女偷懒。
现在回头看以前写的东西,真是些黑历史,很难相信日记中的那个傻女人是我自己,该死的是我还要替自己改错字和病句。
总之以下内容均摘自七年前的日记。
平兴十九年八月初三
不知不觉,我已在京城呆了快一个月了,虽说每年清北派都有两个月的归宿假,但往年归宿假我常常只会在京城呆十来天,其余时间多是和同门们去江湖上历练。
在那十来天的时间里,爹和姨娘们总会从各个方面来检验我,看看在山中修行武艺的我是否落下了身为大家闺秀所该做的功课,看看我是否还能和京城中那些千金明珠们谈笑风生,是否还能在各种高端繁杂的宴席上应对自如。
我自然能很好的做到这一切,所以在每年的送别会上,他们的脸上中都会露出满意的笑容。
在正式结束清北派的修行前,我给爹写了封信,向他要了座府邸。
他什么都没问就同意了,但他有一个要求,让我教他手下的暗剑卫清北派的阵法。暗剑卫是他近年来培养的一群年轻杀手,专替他干些见不得光的勾当,杀一些本不该死的人。
我同意了这笔交易。
下山后,我便住进了这座新府邸,并接手了暗剑卫。
前几日,皇帝陛下从避暑行宫回来了,回来后病了一场,至今未好。坊间渐渐有了传言,说这一次陛下恐怕是好不了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事,这几日爹常来我府上,虽说是打着视察暗剑卫的旗号,但他还是常常有意无意地提到我的婚事,提到晋王世子。
“如果陛下这回当真熬不过去,你应该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一日爹一下朝,还未换朝服便又到了我的府上,屏退了屋内的人后,他很自然地坐到了主位上,端起了我亲自为他沏好的茶,饮了一口,方才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我站在他的身前,看着他右脸颊上那道已逐渐被岁月淡化了的疤痕,平静道:“自然,陛下无子,皇弟晋王虽无才难继大统,可晋王世子却有治世之经略,陛下待他亦如己出。如今储君之位虽空悬,可就连三岁孩童都知道陛下百年之后定会传位于世子殿下。一旦世子继位,女儿便能入主中宫,母仪天下。”
他放下茶杯,神色不变,道:“本来一切是该如此。”
我微怔道:“本来?”
爹道:“前段日子我们才得知,原来陛下在民间留有血脉,更不巧的是留下的还是个男孩。那个孩子听说从小在山里长大,如今正在来京城的路上。”
我问道:“那他可知道自己的身世?”
“现下看来,那个孩子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已经不重要了。”
我听懂了爹话中的意思,也终于知道了他今日真正的来意,在爹的眼中,一个将死之人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的确不重要了。
但我对一些问题始终感到有些好奇,于是问道:“这是晋王的意思?”
爹笑道:“这是很多人的意思。”
“包括外祖父?”
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凡是和外祖父有关的问题,他常常很难给出答案。
于是他起了身,踱了几步,望了一眼外头的日头,拍了拍衣衫,才道:“这次让暗剑卫动手。”
派暗剑卫去除掉一个从山里来的普通小子,这让我觉得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但我没有笑,只是淡淡道:“未免太大材小用。”
爹转过身,看着我道:“闺女儿,你知道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
我摇头。
“你太自傲又太自负。”
我觉得爹冤枉了我,想我如此活泼可爱,平易近人,哪里是爹口中那样的人?
我想开口争辩,甚至想像同龄女子那般娇嗔嘤咛,可话到嘴边却又成了别的。
“外祖父应是不知民间尚有皇室血脉一事,若是知道定会阻止你们的行动。”
爹听后神色微变,双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他又如同往常一般,十分平静道:“我不知道你的外祖父知不知道,但我只知道一件事。”
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等待着他的后文。
“如果你不杀了那个小子,那么你将会嫁给他。”
话音落,爹不再看我,直接转身离去,留我独自站在原地,呆呆地开不了口。
但爹走到门口时却又停下了脚步,他似是犹豫了片刻,才道:“对了,下次你沏茶时,别忘了放茶,白水的味道实在不大好。”
平兴十九年八月初四
如果我杀不了那个小子,我将会嫁给他?
我竟然要嫁给一个山里来的小子?开什么玩笑!
就算我同意,天下的人会同意吗?
世人都知道晋王世子才是我将来的夫君,那样举世无双的男子才勉强配得上我。
我不得不承认,昨日爹留下的话是有几分威慑力,一边是风华无双的晋王世子,一边是谁知道从哪个鬼地方来的野小子,傻子都知道怎么选,更遑论聪明如我。
于是今日早晨我便派出了暗剑卫,让他们按着爹给的时间地点去将那小子干掉。
到了下午,暗剑卫便回来了,带着一身剑伤狼狈不堪地回来了。
我看着跪在我面前的人,觉得嘴角有些抽痛,眼前的近十号人没有一个是完好无损的。他们身上的数十道剑伤虽不致命,但也足以让他们无力再战,身上有剑伤我尚能理解,可有的人身上竟然还有被犬兽撕咬的伤口。
这便让我觉得自己的想象力有些匮乏了,我实在无法在一时之间想象出这群放在江湖上也能称得上高手的人到底遭遇了什么。
我尽量让自己的脸色看上去温和些,平静地问队长:“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队长说了很多话,但大约是一个意思:他们近十号人输给了那个小子。
队长说完后,也觉得这些话听上去不大好听,为了挽回他与队员们所剩无几的尊严,他不忘了又加了一句。
他道:“那小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给了他们一个台阶,问道:“莫非他还有高手暗中相助?”
耿直的队长没有要这个台阶,摇头道:“没有高手,但他身边带了一只既像狼又不是的狼的怪物,毛色黑白,还生了一双诡异的蓝眼睛。”
起初听到队长描述的怪物时,我还愣了愣,但很快我便知道他口中的怪物是什么了,我突然想到清北派里一位师兄曾讲过,极北之地的蛮子喜欢养一种狗,那种狗乍看一下虽像狼,可性子却和狼大相径庭。狼残暴凶狠,极难驯服。但那种狗却温和友善,对主人忠心耿耿。
想到此,我纠正道:“那不是怪物,那是种狗,叫哈士奇。”
队长显然对这个名字感到十分陌生,断断续续地重复道,哈……哈……
我不耐烦地打断道:“看你们这副模样,想必那人受的伤也不轻。”
队长听后沉默了,将头埋得更低。
我看出了答案,却仍不敢相信。
“你们这么多人竟然没能伤着他?”
队长低声道:“属下无能。”
我觉得事情变得越发有趣了,有趣的让我有些说不出话来。
“不过。”
队长突然抬起了头,双目中多了几分生气和自豪。
“不过什么?”
“属下们重伤了那只哈士奇。”
作者有话要说: 滚回来填坑了。其实当初写前两章纯属一时兴起,根本没有大纲。为了和接下来的后文照应,填坑前先改了前两章的一些细节。
既然某坑决定了正式开始填坑,那就一定不会坑掉,努力争取日更中,所以小天使们可以放心入坑,收藏一波。
其实某坑觉得吧,这个故事只有两章也不错。(手动滑稽)
☆、皇帝的日记:二杀上
建和七年四月初三
太忙,今日无更。
建和七年四月初四
太累,今日无更。
建和七年四月初五
又忙又累,今日无更。
建和七年四月初六
好吧,其实我没有那么忙也没有那么累,只是太懒不想写。
可我既然在几天前就下定决心要坚持写一段时间的日记,怎么能写了两三天便停笔了呢?
如此半途而废的人,怎能成大事?
写日记这件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坚持做好这件事。如果我连坚持写日记这件小事都做不好,还谈什么治国平天下,还谈什么坐稳江山!
所以从明日起,我一定要好好写!
建和七年四月初七
……
建和七年四月初八
。
建和七年四月初九
建和七年四月初十
当我默默地撕掉前面几页空白的纸后,终于艰难地拿起了笔。
我想了想,如果我再不动笔可能整本日记本都会被我撕掉,所以我今日一定要写点什么。
写点什么呢?
好像没什么好写的。
每日的生活就是那样,平静无波,我就像一个提线木偶,按部就班地过着,就连皇后时不时的暗杀都不能将这潭死水掀起一丝波澜。
这样的日子实在没什么好记的,可字数终归要凑,要不我来回忆回忆过去的日子。
反正有字总比没字好,字多总比字少好。
再来,这年头大臣们常常说要变法变法创新创新,我想将日记写成回忆录也算是一种新意吧。
那么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回忆一些曾经发生的故事,并将这些故事写下来,为了使这些故事读上去比较连贯,我也就不再写明故事发生的日期了。(当然我也记不着了)
看着如今只能端坐在龙椅上,扮演着高高在上的帝王的自己,我越发怀念七年前那个穿着粗布麻衣,不知天高地厚的穷小子。所以我决定自己在落笔的时候能更多地站在那时我的角度,用那个时候的我的口吻来讲这些故事。
这些故事该从哪里讲起呢?我考虑再三后还是决定先提一提孩童时代的我。
我是在大山里的一个小村庄中长大的,从小我便没爹,和娘相依为命。
若说我的人生和普通人相比有什么不同,那得从我遇见我师父说起。
那是我八岁那年,我独自一人去山上砍猪草。正当我背着满筐的猪草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眼前突然从天而降了一位绝美的白衣女子,那时我惊呆了,以为是传说中的仙女下了凡间。
那位年轻的白衣女子就这样站到了我的面前,挡住了我的去路,我还没开口,她便轻启朱唇道:“你好,小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