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野人妻——孙墨白
时间:2018-02-23 10:54:13

  绝望之余丁岚羞愤又委屈,她被人侮辱他竟然还这样对她……
  人被绝境冲昏了头就会不管不顾,丁岚瞪着他不服输道:“你以为我为何纵容你找女人?还不是我生不了儿子!你能找女人我为什么不能找男人?”
  叶天锋没再说话,紧握着刀面无表情的向丁岚靠近。
  丁岚被逼得连连后退,“叶天锋,你要干什么?别过来……”
  一刀刀下去,凄厉的喊叫声也渐渐停止减弱成低低的呜呜声,血融合着叶天锋流下的泪,二者融合在一起几乎分辨不出是否是血泪,他早就受不了了,与其这么痛苦的活着,不如早点解脱。
  丁岚睁大的眼没能闭上,瞳孔渐渐失去焦距,她好像懂了。
  【叶方瑶,你这招借刀杀人真狠呐……】
  叶天锋放下菜刀,没去看丁岚死不瞑目的模样,他慢慢的走到窗前。
  “玲玲,我对不起你,我带她来向你赎罪了。”
  叶悦赶回家楼下四周一片警笛声,她家的门是开着的,门口还聚集了大堆像是在看热闹的人。
  叶悦钻进人群挤进客厅看见面前景象时脑子是空白的,眼前是血红的。丁岚倒在血泊里被砍得血肉模糊,“妈……”
  叶悦摔倒在地,张了张嘴很难发的出声音。
  爸呢?
  楼下很吵闹,叶悦艰难地爬过客厅趴在窗上看着房子后面的景象,下面躺着两具尸体,其中一具,不是叶天锋又是谁。
  她缄默了许久,忽然笑出了声,“哈哈……没了……妈妈没了,爸爸也没了,没了,哈哈哈哈……”
  几日后,凌家门口。
  曾明弯腰道谢:“谢谢你们放过悦悦。”
  叶方瑶挽着凌莫尧,闻言淡淡的瞥他一眼,“我可以放过她,但不代表我原谅她,记住我们的约定,叶悦永远不再踏入A市。”
  人已经疯了,去哪儿都一样。
  从曾明处得知丁岚抢走的是毒液,他们不知其去处但已不重要。
  本想着丁岚会遭受叶天锋的冷暴力重复一遍当年方玲的感受,失去金钱来源的她会穷困潦倒痛苦不堪,郁郁而终。没料到钱坤会逃狱导致突发状况。那信是当初以防万一通知高丽备下的,叶方瑶几乎忘了。
  而叶天锋,凭借天资和努力迎接新生活,遇到方玲是他的幸,他却没好好把握。每个人生命中或许都会遇见一位天使,这天使的出现,是拯救是考验,或是一场赌注呢。
  贪婪这种东西,势必会吞噬掉一切,智慧、运气、情谊……在它面前无立足之地。
  自食恶果,他们最后一刻是绝望还是解脱,也不去想了。
  曾明点头,“放心,我把悦悦托给德国的朋友安排照顾,她不会再回国。”
  叶方瑶略挑眉,“是她吗?”
  曾明没说话,默认了。
  是啊,金敏还是放不下,感情之事说起谈何容易。
  事情皆告一段落。
  曾明记得,当年他和丁岚的关系隐于地下,但很多人都知道他俩曾是情侣,只因他常常忍不住去找她,所以两人常吵架,可他就是很怀念那些日子。
  丁岚的事令他想通了许多,他决定去自首。他对许多人都有亏欠,只有去监狱才能忏悔吧。
  依照方老爷子的遗嘱要求,方家全数财产分给了叶方瑶。
  叶方瑶觉得这笔财产沾的鲜血太多,再加上凌天旭不愿接受,便以方文的名义将老宅以外的财产尽数捐给了慈善基金会。 
  “等重孙儿出生我就会回来了,忙你们的去吧。”凌老爷子说完摆摆手坐进通往老宅方向的车上。
  凌老爷子想住进方家老宅的心愿总算达成,众人强留不成便请了两人跟去照料。他终于可以在那儿静静的陪伴故人,安稳度过剩下的岁月。
  叶方瑶拉着凌莫尧的手,侧头含笑道:“尧,我们出去散心吧。”
  “好,普罗旺斯可好?”
  “好。”
  事情都过去了,他们要去补度蜜月。
  姚光也渐渐步入正轨,凌莫尧势力进一步壮大更没人敢招惹。
  几日后,韩沐丢下前台工作找到凌天旭抱怨加建议道:“阿尧他们去度蜜月了,他们不在这日子太没意思,咱们也去旅游吧,兄弟组团我请客?”
  闻言凌天旭毅然推开桌上层叠的文件,面无表情点头道:“可以。”
  林灏正准备赶回姚光的脚步一顿,不甘心的转身大喊:“凭什么就我一个这么苦逼?你们不准跑!给我回来!”
  Z市,某人不解,“千海啊,你为什么会救那个林灏?”
  宫千海可是除自己和风烨外谁的命都不放在眼里的人,哦,再加老板娘一个,老板的宝贝嘛。然而林灏那日与队伍集中参战遇险却是被他主动救了一命。
  往日里笑眯眯的模样不改,宫千海笑着说:“终究是老板朋友的小弟,更重要是,他跟我有点像,不过跟我比起来他很不错了,毕竟,他的兄弟是爱他的,不是整天想杀了他。”
 
    
第97章 梦境
  普罗旺斯,蓝紫色薰衣草花海中坐落一处欧式木屋。
  是夜,屋内相貌同样出众的两人躺在白色大床上静静入眠,男人长臂轻搭在怀中女人的腰际,安逸极了。没人注意到,女人手腕间的玉镯悄悄浅浅的闪现阵阵温和绮丽的光,忽隐忽现,出圣入神。
  “恩人。”
  清脆的女音传入耳际,叶方瑶睁眼不禁一愣,四周白茫茫一片很是宁静,她这是在哪儿?尧呢?
  低头一看,左腕瑶灵依在,身上已不是睡衣而是未见过的白衣长裙,衣边渐变浅金色,袖摆及白色披帛上绣着精致花草图案,与传统汉服相似却有区别。
  “恩人。”
  又是那声清灵的呼唤,叶方瑶慢慢转头,入眼的只有一只盘旋半空的金丝雀。
  叶方瑶顿了顿有些错愕,“你……”说话的该不会是这只鸟?
  正诧异着鸟喙动了,“恩人您可别害怕。”
  话落鸟儿停止扇动翅膀悬停半空慢慢降落竟转眼幻变成人形。
  叶方瑶上下阖动嘴唇一时说不出话,金丝雀竟然当着她的面变成一个清秀的黄衣小女孩,这……实在超出她的认知,她是在做梦吗?
  女孩像是猜透她心中所想,略带腼腆的开口道:“您确实是在梦中。”
  哦怪不得。
  叶方瑶给之一恍然大悟的表情,她就说嘛,这太超乎常理。不过她既知这是梦境她怎会还没醒,她的思绪为何又是如此清晰,她是在做梦,那她这半年多来也是身处梦境?不,尧……
  女孩不知她在想些什么,只知她神情反复愈是害怕恐慌,急忙解释道:“您别担心等我说完您就可以回去了。”
  叶方瑶猛地抬头,“回去?回哪儿?”她不要回出生的那个世界!
  女孩显是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结巴道:“当……当然是回恩公……就是您爱人身边啊,您不是正与他度假吗,我的卜算是这么说的,对不起在您休息时打扰……”
  叶方瑶知道自己的反应有些过激不由扶额,她不过是在做梦而已。不过黄衣嘴里的恩公就是尧吗?
  “不好意思,你是?”
  “您当年为我取名‘黄衣’,可还记得?”黄衣有丝期待。
  叶方瑶摇头,她怎么可能会记得。
  黄衣抿唇显得青涩,轻声试问道:“若我说我是原来的叶方瑶,您可会相信?”
  叶方瑶蠕动了下嘴唇半天才道:“原来是你。”
  黄衣见她相信才放心一笑,解释道:“我是也不是,因为这身子本就是您的,我只是代为暂守。”
  叶方瑶微扬眉,奇怪道:“怎么说?”
  黄衣缓缓道:“您原名叶瑶,我只知您本是天山一株仙草化成人形,您和恩公惺惺相惜乃是一对,可遭遇天劫几经辗转不得不来异世暂避,恶神下咒您今生活不过摽梅之年,您便用尽法力打开异世之门并转世成两身一魄来削弱诅咒效力,所以我元神离体为您暂管其中一身,只为时机一到等您来拾回肉身,大概就是这样。”
  叶方瑶仔细听并消化着这些话,又犹豫道:“你指的恩公,是凌莫尧吗?”
  黄衣点点头,“是的。”
  叶方瑶这才放宽心,短时间内她已经能接受这番理论了,这就可以解释这么多的稀奇古怪事是何原因。
  叶方瑶不禁好奇,“我是一株草,那他?”
  “他是天帝与女龙王之独子,原名姚凌,排行第三,尊称三太子。”
  叶方瑶讶异,“瑶灵?”
  “女兆姚,现姓就是取自原名,您和手上的瑶灵之名都是取自于他。”
  叶方瑶点头若有所思,“神龙和仙草……”
  黄衣抿抿唇,“您曾说过爱情不受物种限制。”
  叶方瑶惊讶的挑眉,“我有说过这种话?”挺有哲理啊。
  “这些都是您为等待恩公醒来的那些年给我说的。”
  叶方瑶不解,“等他醒?”
  “过会儿离开时我会让您短时间复苏记忆,不过您醒来都会忘记,等归位之时不受凡身之阻也就记得了。”
  叶方瑶心有感动,“谢谢你为我解释的这么清楚。”
  黄衣受宠若惊道:“不敢,若不是承蒙您和恩公救命点化,我早已化为孤魂不知所踪。”
  叶方瑶垂眸笑了笑,“你因我受了这么多苦,已不欠我什么了。”
  黄衣认真且坚定的说:“不,您永远是我的恩人,没有恩人的话我早就死去说不定还徘徊于畜道,而且因报恩我得到修行,21年换来别人几百年辛苦修炼都不一定能得到的善果,反而是黄衣一直在受益,谢谢!”
  “这都是你自己的付出和善心换来的,你有什么打算?”
  黄衣脸上闪过一丝怀念和期待,“我想去找方玲母亲,再陪她一世,还想试试看能不能找到小白,不知它今生还是不是狼,我还一直以为它是狗呢,百年后我完成心愿灵力充足了就回去,只是……”
  “嗯?”
  “只是……我仍不懂何为情爱,为什么面对那样的人,她还能爱一辈子……”
  叶方瑶缄默半刻轻地叹息一声才开口道:“我想,爱情这种东西,本就是易使人盲目的吧。”幸而自己嫁给了真正的爱情。
  黄衣点头咧嘴一笑,笑容如她外表一样活泼灿烂,“您切勿感伤,我一直庆幸,我本就是野兽,在恶劣环境下也依稀懂得生存之道,能将身体平安还给您,真是太好了……”
  叶方瑶还想说什么,眼前渐渐变得朦胧,白光依旧,恍惚间心头浮现出前所未有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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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前,异世。
  我无名无姓,无悲无喜,只是这偌大山间的一株草。
  听说这天上有位神仙爱喝酒,某日大醉不小心往这山间洒下一盅,这天上的仙露就是不一般,灵气四溢的琼浆玉液给四方的生灵多添生机。然只几株才能有幸汲取到灵气,我便是这其中一株。我神识获得的晚,这都是我刚醒时远处一位鸢尾花前辈告诉我的。
  我以为自己是幸运的,她亦曾以为。然而成人成仙之路并不简单,我们都面临着修行生涯中的三道雷劫,一道比一道狠厉。
  在我们之前有幸获得神识的那几株花草,就连第一道雷劫都没抵过。无声无息的生于土消殒于土,那位前辈也没熬过,连根都不剩,别提那春风吹又生了。
  我记得那闪电劈下来时的场面,并不是我所见过最剧烈的,她还是没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亡,竟不太害怕,因为我那时不懂死亡的意义。
  也是,我们只是小小一株草而已,就算获得灵识有成仙成妖的资格又能做什么呢,早知如此,还不如做棵普通的小草。
  现在这儿,只剩我一个了。
  由于生有灵气的植物与其他不同,普通植物都无法生长于周围,就连动物昆虫见到我们都远远的躲开,我不懂,我们又不是妖物。前辈认为,也许是它们能看出嗅出不同故会害怕……
  她曾说,她以为她是这山间最后一棵有灵植物,没想到前几日我突然冒出了芽头,长得倒是特别她头次见。她推测我获得灵气时是一颗为育化的种子才长势特殊,弱小的种子透过泥土汲取到灵气是罕见的,一般来说在种壳里不能接触到灵气又被灵气包裹着导致很久破不出来便会化作尘埃,这种情况种子往往不会发芽,没想到我竟能如此幸运。
  到底是不是幸运,我也不知道。破壳时间花的多自然醒的晚,所以,从是一颗包裹外衣的种子开始,除了没有生命的雨水和泥土,我什么都触碰不到。
  也好,落个清静,只是有点点,孤独。
  孤独不会太久,迟早有一天,我亦会迎来那毫不留情把我摧毁的连渣都不剩的劫。那一天到来以前,我应该好好享受这最后的生活。
  有了思想就是奇怪,有时真不想,那么简单就死去啊。我曾将想法简单讲给前辈听,我只记得她说,可能是我太盼望变成人的缘故。
  是吗,我盼望变成……人?
  我还有句话一直想问,却没来及说出口就再也无法问她了。
  人都是矛盾的吗?
  至少我从这山上望见听见许多悲欢离合就觉着很矛盾,明明无关紧要的小事却闹出人命,明明真相摆在眼前却不愿睁眼瞧瞧,明明很简单的事偏要变得复杂……
  看他们狠狠踩踏脚下的植物以便发泄愤怒时我甚至疼怕的慌,每当这刻我都会产生一种名叫“庆幸”的情绪,庆幸他们上不来免得将我也踩烂。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独自占得这一方小小的领土,大概是几十个年岁,直到他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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