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奶奶临走前的时候告诉她,她是被人贩子拐到S省的,应该是要把她卖到哪个山窝窝里去。她逃跑的时候失足掉下了山,摔得几乎没命。那些人贩子自然是不可能救她的,扔下她便走了。
刚好杨奶奶在那不远处做农活,把一切都看了个清楚,等人贩子们都走了之后,才过去把她救了下来。
杨奶奶为了救她,几乎花掉了毕生的积蓄。她醒过来之后,竟是把以前的事全都忘了干净。杨奶奶看她实在可怜,又想到自己孤零零的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人,干脆就把她给收养了,那年,她十四岁。
除了这些之外,奶奶还交给她一只刻着“丽华”两个字的银制长命锁,告诉她,那是当年她救下她时,从她脖子上取下来的。她的名字便是根据那长命锁上的字取的。
姚心兰和她是同事,对她很照顾,所以一来二去的,两人感情好得跟姐妹一般,她也时常去姚心兰家里蹭饭。
穆文军跟林志国是好兄弟兼同事,林志国也喜欢没事儿就往哥们儿家跑,于是两人就撞见过几回。
后来林志国就托了姚心兰向她说媒。
她觉得林志国人长得不错,看着挺踏实,工作也稳定,便试着跟他交往了一段时间。
交往之后,她才发觉开朗乐观的林志国,身世原来也那么坎坷。
林志国家里姐弟四个,大姐林翠芳,二哥林建国,小弟林报国,他排行老三。按说在农村,男孩子应该是很招大人喜欢的,可偏偏林志国在林家却是最没有地位的那一个。
据说刘春妮生林志国的时候难产,几乎去了半条命才把他生了下来。结果林志国出生没两天,刘春妮的妈赶来看闺女,拖拉机翻了,连人带车掉进了山崖下,同车其他人都没什么大事,唯独刘春妮的妈,被车子砸得连个人样子都没了。
刘春妮知道这事之后,一病不起,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便有人在私下传闲话,说林志国命硬,克亲。刘春妮是个迷信的,加上给为了给她治病,林家都快揭不开锅了,于是便生了要把林志国扔掉的心。
后来还是林志国的爷爷奶奶,把刘春妮给拦了下来。
可刘春妮说什么也不肯再养着林志国了。林志国的爷爷奶奶舍不得小孙子,便咬咬牙,自己养着。后来刘春妮生了林报国,更是当这个二儿子不存在。
林志国的爷爷奶奶对林志国很好,一路供着他上完了中专,又托了关系,把他送去当了两年兵。林志国自己也争气,从部队里出来,想办法进了派出所,成了一名人民公安。
六年前,林志国的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爷爷临走前,逼着林保成答应,要给林志国娶妻。开始的时候刘春妮说啥也不肯,怕林志国再把家里人给克了。后来不知道是谁给刘春妮点拨了两句,说林志国在单位上着班,一个月能拿不少工资。刘春妮考虑到还在上学的林报国和已经马上就要结婚成家的林建国,这才咬牙同意了下来。
林志国其实并不想回家,除了爷爷奶奶,他对林家人都没有多少感情。从小到大,林家的几兄妹没少奚落他,刘春妮和林保成更是连看他不想看见他。他又不傻,那样的家庭回去做什么?
可毕竟是爷爷奶奶的遗愿,爷爷奶奶希望他能跟父母和好,他不想让他们走得不安心,便答应了。
刚把爷爷的后事办完,刘春妮便找到他,问起了爷爷的遗产和他的工资,说是林建国要结婚,林保国又要上学,家里有些困难,希望他能帮忙想想办法。
林志国知道刘春妮打的主意,也没说什么,便把自己的工资都拿了出来。至于爷爷奶奶留给他的那些东西,谁也别想碰!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3
楚森这次来Y国,是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的。
大卫很是热情,尽了地主之谊,好好款待了楚森和他的朋友彭程。知道楚森要留在Y国,更是帮忙给他找到了合适的住所——杨乐乐新住处的隔壁。
杨乐乐之前住的那个地方,她是不敢再回去了。那个醉汉很可能就是那一带的人,她再回去,无异于自投罗网。
本来大卫和露西对她之前那个住处就颇多不满,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她安排到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住着。
这一次杨乐乐没再反对,那天晚上的事真把她给吓坏了。若不是楚森他们正好路过,她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挣钱固然重要,可她的安全更重要。她可不想再来这个种意外,让她客死异乡。
所以,她更是感激那天晚上仗义出手的楚森和彭程。
楚森抵不过大卫的热情,搬到了杨乐乐的隔壁,彭程过来参观了一次之后,发现这边的环境比他之前住的地方好太多了,于是也厚着脸皮搬了过来。
三人便成了邻居。
杨乐乐感念之前两人的救命之恩,又因为和楚森本来就认识,心里还有那些点同情楚森,于是便时常做些吃食,送给那两个单身汉。
她的手艺很好,楚森两人在国外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过正宗的家乡味了,所以杨乐乐每次送东西过来,他们都没有假装客气。
两人吃了她的东西,平时也都很照顾她,她家的体力活,基本都被两人承包了。
三人间的关系,也渐渐变得热络起来。
楚森安定下来之后,便开始了自己投资炒股的事业。这几年在国外,他没做别的事,都是在炒股票。他眼光还算不错,这几年也挣了不少钱。
杨乐乐的工作,跟楚森的事业算是对口了,两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一起讨论股市的行情和走向。
对于杨乐乐的专业性,楚森很是欣赏。
而楚森的投资眼光,也让杨乐乐折服。
两人偶尔也会对对方提出的某个看法而产生分歧,进而争执,激烈的讨论。当最后一方说服另一方的时候,便会更加的佩服对方。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过。那时候的楚森是骄傲的,眼里只有锦绣,其他人都只是锦绣的朋友。甚至可以说,杨乐乐几人并没有给楚森留下太大的印象。当然,白月除外,那毕竟是他的弟媳。
如今杨乐乐给他的感觉实在太惊艳了,这种惊艳,不是视觉上的冲击,而是精神层面上的感受,是被对方的能力才华所折服。这是他所认识的女性中,除了锦绣之外,唯一一个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姑娘。
他是真没想到杨乐乐竟然这么优秀,能力并不输给锦绣。
两人因为这个关系,逐渐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异性好友,尤其是楚森,对杨乐乐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两人讨论问题的时候,彭程基本上是插不上嘴的。他对股票投资一窍不通,听他们谈论这些,就跟讲外星语一样。
不过,他倒是觉得两人在一起讨论里的画面很养眼。杨乐乐长得虽然不算顶漂亮,但也是特别有自己的特色,柳叶眉,杏核眼,明明一张很温婉的面容,却满是精明干练的气质。
楚森本来就长得不差,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这几年在国外漂泊,不但没有把他身上的那股儒雅给磨掉,反倒多了几分随性和洒脱,往那里一站,绝对的鹤立鸡群。
关键是两人都还单身!
楚森单身的原因,他是知道的。可杨乐乐一大姑娘家,长得又漂亮,又有本事,为啥还单着呢?姑娘家过了三十,可就不好嫁了!
要不,他给两人撮和撮和?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简直忍不住要给自己比个大拇哥了。他要是能把楚森的人生大事给解决掉,楚家人肯定要把他当活菩萨供起来了。
这几年虽然楚森人在国外,可楚家人从来没有放弃让他赶紧找个对象把婚结了的念头。楚森才来Y国两三个月,他这个朋友就接到了楚家不下五通电话,全是拜托他多劝劝楚森的话。
他能怎么劝?楚森有在意张锦绣,楚家人自己心里没个数吗?这么几年了,楚森都还没能释怀,这么深的执念,是他几句话就能劝得动的吗?
楚森这几年,不是没有遇到过条件好的姑娘。可惜楚森对那些主动扑过来的姑娘们,从来都是不假辞色的。那么多热情美丽的洋妞都打动不了楚森,他一个糙老爷们儿能有啥办法?
可现在他突然觉得有点希望了。毕竟他还从来没见过楚森对哪个姑娘家,像对杨乐乐这样和颜悦色的(锦绣除外)。虽然那只是英雄惜英雄似的欣赏,但是努力一把,也是有可以把这段同志间的情谊升华一下的嘛。
于是彭程开始计划着给两人多制造一些相处的机会,好让他们能更加深入的了解一下对方。
一见钟情是没可能了,那就日久生情嘛。说不定哪天两人就突然互相看对眼了呢。
结果,他的计划还没执行几天,他就看出点不对来了。
杨乐乐那丫头看楚森的眼神有点不大对劲!他发现每次杨乐乐看着楚森的时候,眼睛里都闪着光。那是她看其他人时从来没有过的神采。
一个姑娘对一个男人有这样的神色意味着什么,彭程这种八婆的性子怎么可能不知道。
原先他没往这方面想过,倒也没察觉。但自从他开始想要撮合两人之后,他对他们的关注度就高了很多。可以说两人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视之下。
所以杨乐乐的那丝异样,全都被他看在了眼里。虽然杨乐乐表现得并不明显,甚至在楚森直视她的时候,她会刻意的隐藏住那些神采,他也丝毫没有漏掉。
看来,杨乐乐对楚森有那个意思啊。
那可就好办多了。毕竟一方有了意思,尤其是女主先动了心思,那就好办多了。
他得找个时间,跟杨乐乐好好交流一下了。
番外:楚森和杨乐乐4
杨乐乐无语的看着一脸八卦兮兮的彭程。
“嘿,你别这样看着我啊,你倒是说你对楚森有没有兴趣啊?有的话,哥们儿帮你搞定他。”
彭程边说边把自己的胸口拍得“咚咚”响。
杨乐乐白了他一眼:“你是不是闲得慌?你要是闲得慌,把门前的地翻一翻,我想种点小青菜。”
彭程一脸嫌弃:“种什么啊,有那麻烦的功夫,还不如省着力气多挣点钱,有了钱啥菜买不来?”
“你这种人啊,一看就是好日子过惯的了公子哥。什么都想着用钱买。钱确实能买到很多东西,但是买不到耕种的乐趣啊。”
“耕种能有什么乐趣,又脏又累的。”
杨乐乐摇摇头,自己扛了锄头在门前的空地上挖了起来:“你们这些公子哥啊,哪里体会得到这种纯粹的乐趣呢?”
彭程很是不屑的嘘了一声,蹲在一旁看着杨乐乐动作麻利地翻着土。
过了好一阵子,他腿都蹲得麻了,杨乐乐连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他,自顾自翻地翻得起劲。
“诶,你别光顾着玩泥巴啊!我刚刚跟你说的事,你到底是个什么想法啊?你就说你对楚森有没有兴趣吧!你要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点个头也行啊。这么不吭不哈的,是要急死我吗?”
杨乐乐回头无语的看着他:“彭少爷,你当真是闲得没事了是吧?”
“你别管我闲不闲,给句痛快话!”
“我才没你那么无聊!”杨乐乐不屑的瞥了他一眼,“我和楚大哥只是朋友,兴趣相投的好朋友,仅此而已。收起你脑子里那些无聊的想法,过来帮忙翻土,不然以后我再做饭,绝对不给你吃。没有付出过劳动,就不能享受成果。”
彭程想了想,最终还是一脸嫌弃地挽了裤腿下来,从杨乐乐手里接过锄头,一边动作生涩的翻着地,嘴里一边还不停的嘀咕着:“我的想法怎么就无聊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跟楚森两个都是单身,彼此又很认可对方的能力,在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题,这么好的感情基础,不好好培养培养让它升华成神圣的爱情,简直太浪费了。浪费是可耻的,是会遭天遣的!”
杨乐乐弯腰从地上捡了块泥巴砸了过去:“你还没完没了了是吧?你让天遣我一个看看,看我是会被雷劈还是被冰雹砸?”
彭程拧着锄头一跳,避开那块泥巴,说到:“杨乐乐,我可都是为了你好,你可别不知好歹。楚森条件这么好,我就不相信你一点都不动心。”
他都已经看出来她对楚森有那种心思了,之所以不说透,只是想给她留点面子,不让她尴尬而已。
杨乐乐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条件好的男人多了去了,难不成我见一个就得动心一回吗?我的眼光可没那么短浅。”
“别的男人还能比楚森条件更好?我跟你说正经的,乐乐,楚森你也认识十来年了,他什么样的人,你心里肯定是清楚的。我今天跟你说这些,不是一时兴起,而是认真考虑过的。你是个好姑娘,他也是个好男人,你们要是在一起,肯定能幸福的。”
“你当自己是月老啊,你说我跟他在一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你说能幸福,那就能幸福了?别逗了行吗?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早就婚姻自由恋爱自由了,你这个临时月老还是省省吧。有这瞎折腾的功夫,你还不如认真点把地翻平了,你脚后面那一大块泥巴注意敲散,不然太阳晒不透。”
彭程听了指挥,回身去敲泥巴,敲了一半,又反应过来:“诶,我跟你说正经的,你怎么又扯这泥巴上了?”
“我也跟你说正经的啊,行了,你慢慢翻,我回屋看看种点啥好。”
杨乐乐说完,转身要走。
“诶,你别走啊!”
彭程一把拉住她的衣摆,差点把她拉得人仰马翻,退了好几步才站稳,气得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咳咳,那个,我不是故意的。”彭程有些尴尬。
杨乐乐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扭头就走,彭程又伸手去拉杨乐乐的衣服,杨乐乐气得想捡泥巴砸他。
“咳咳。”
一道咳嗽声传来,两人一回头,就见楚森拿着包站在院子外。
彭程赶紧松了手,尴尬地笑了笑:“那个,乐乐,你回去找种子吧。”
杨乐乐受不了的摇摇头,回头平静地跟楚森打招呼:“楚大哥,你回来了啊。”
楚森点点头:“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翻地,准备种点菜。”
楚森点了点头,说到:“那我也来帮忙吧。”
杨乐乐浅笑了下:“好啊,那你们先翻着,我回去找种子。”
说完,杨乐乐脚步轻快的进了屋。
等杨乐乐一走,楚森把手里的包往地上一放,从地上捡起一块泥巴,狠狠地朝彭程砸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