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炉火焰旺盛,烘烤的气氛也暖融融的,无数造型精美的镜子反射着女士小姐们美丽的倩影和先生们矫健的英姿。
衣香鬓影,小扇轻遮,贵族小姐们挑逗和流转的眼波抛出扇外,男士们身姿挺拔,穿着定制的礼服,举杯畅饮,举止高贵,毫无疑问,这是一场上层阶级的聚会。
这时候还未出现水晶灯,大量的蜂蜡蜡烛是展现财富一种手段,作为被展现的一种财富,宋钰有点儿心塞,为什么这次她又不是人。
她变成了一根小蜡烛,还不是那种泯然众蜡烛的那种,而是非常明显的被摆放在餐桌正中央的那种银质烛座上的蜡烛,甚至身上还被雕刻了复杂的花纹,粗壮的宋钰目前是一根非常有逼格的蜡烛,头顶的小火焰都比其他同类要耀眼一些,宋钰自打有意识后就发现自己是在餐桌上,而且通过观察发现她已经错过了最重要的舞会,各位金发碧眼的来宾已经开始用餐。
诚然作为一根蜡烛宋钰是无法“看”和思考的,但宋钰的神识依旧能做到这一点,现在她的存在大抵是一根成了精的小蜡烛。
宋钰身前摆的是一道葡萄水蜜桃的水果点心,果肉被糖水浸渍的剔透,这道甜点显然是极受欢迎的,她只是盯着面前的点心出了会儿神,回过神来就只看到了光亮干净的盘子,就连糖水都被取的一干二净。
头顶的火焰随着她的出神忽的不受控制的跳出了烛芯,贪婪的吞食着丝绸质地的白色餐桌布,宋钰回神的时候已经莫名其妙的成了一名纵火凶手,而且在她还没搞清楚情况想当鹌鹑的时候,控叽不住叽叽的搞了一个大新闻。
哦豁,药丸。
原本优雅安静地用餐场面瞬间就乱了起来,矜持的女士发出尖利的叫声,有些鲁莽的还企图用酒浇灭,结果自然是将火势发展的愈来愈烈,一名穿着金纽扣外套的大胡子男士跳起了脚,因为火势蔓延到了他的牛皮靴子上,仆人们在管家的带领下终于浇灭了火,但受到惊吓的客人却变得狼狈不堪,妆容精致的贵族小姐不断整理着仪容,凑到一起心有余悸的私语,管家迅速将现场收拾好,冷静的安抚众人。
意外的善后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宋钰却觉得奇怪的很,主人呢?
怎么不见主人出面,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是身着笔挺制服的管家在做?
但很快她的疑问就有人解答了,因为有一名娇如蔷薇花的美貌少女同样问道:“伯爵先生为什么不亲自接见我们?”
作者有话要说:
改细节。
第103章 暗夜之宠
这问题问的非常好,宋钰都想给她点个大大的赞,从少女的话里她得到了几个信息,这座古堡属于一位伯爵,伯爵请了他们来参加舞会自己却自始至终没有露面。
这就不太正常了。
至少在宋钰所涉猎的领域,主人家如果是要举办晚会,必会露面,即使是病了也会派人知会一声,不至于像管家那样守口如瓶,板着一张僵硬的棺材脸。这些客人也是极为奇怪的,只称呼伯爵先生,都没有称呼名字,像是完全不清楚这位神秘的伯爵先生的名字一样。
还有古堡的仆人,面无表情,一举一动都透着僵硬和呆板,如果不是温暖的蜡烛烘托出来暖色调,如果不是客人们的欢声笑语点缀出热闹,这座室内装修豪华的哥特式城堡......
宋钰正想着,门突然开了,寒冷的夜风侵袭温暖的室内,把温暖全部带走,与此同时,烛光全部熄灭,整个古堡陷入了一片黑暗。
室内升腾棱柱上漆雕的野兽缓缓露出了尖锐的獠牙,精美的东方瓷器也因为烛火的消失变得冰冷的不近人情,餐桌前名贵的壁画里,俊美放牧少年眼中的凶光和狰狞的脸也再也无法通过明灭的光线遮掩,依偎在他身边的温顺羔羊扭曲成兽一般的嗜血,五彩斑斓的玻璃失去了光的折射不再迷离,在暗夜中颜色深沉如圣人瞎掉的眼珠。
天鹅绒的红地毯像是浸透了鲜血一样,诡异的,散发着奇妙的香气,原本令人惊艳的室内装修在漆黑的夜里变得有几分妖异的古怪。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座死寂的幽灵城堡。
女士们尖叫的毫无教养,男士们很有绅士风度的颤着肝安慰着,而最先问出问题的美貌少女则捂着胸口砰砰直跳的心脏,依在身材魁梧的男士身边,她美丽的海蓝色眼睛在黑暗中也像是能发出光一样。
“为什么不点灯?”
没有人回答她,除了身边同她一道参加舞会的人,原本严肃的管家和城堡里的仆人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她的心跳的更厉害了些。
“太失礼了......”
“这便是伯爵的待客之道!我的上帝,难以想象他居然也是贵族。”
“这个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
“太可怕了......”
“艾德,这里糟透了,我想回去。”
“亲爱的梅丝,我们是真正的贵族,不经主人同意离席,这样极为失礼。”
“杰夫,我好冷。”
“管家!管家!”
“见鬼,到底发生了什么?”
客人们在黑暗里像无头苍蝇一样乱叫乱撞,所谓克制优雅的礼仪全都在越发沉默的气氛中崩坏,在发现管家和仆人消失的时刻,那位最美丽的少女终于意识到了危机,她拉着身边男士的手,艰涩的问:“这里到底是哪里?”
这个问题一出,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回答她,但令人恐惧的是,他们口中的答案都是不一样的。
少女的手渐渐地冰凉,她优美的声音都在发颤。
“不,这里不是,上帝,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句话如同惊雷劈下,更多地人发出惊呼,像是突然之间醒悟,为什么自己会来这里参加舞会?
是因为收到了一份印着黑色蔷薇徽章的请柬,请柬上写的是什么来着?
没有人回答的上来,那段记忆仿佛是模糊的,他们只是顺理成章的接受了,然后就到了这儿。
“我们需要快些离开!这是魔鬼的囚笼!”少女是里面最清醒的,宋钰很欣赏这种有美貌有脑子的女孩儿,但她想,可惜晚了。
“招待不周,还请见谅。”华丽的嗓音比之竖琴还要优美,渺渺的从远处钻入人耳,宋钰默默地躺在地上挺尸,心道正主终于来了。
“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又要走呢?”疑问的呢喃像是情人在耳边私语,惹得女士们脸红心跳,连目前的处境都忘记了,甚至连部分男士也是。只有少女在沉迷了一会儿后迅速清醒,保持着冷静问道:“伯爵先生?”
“伯爵?”那人似乎是笑了一下,也可能没有笑,“或许,称呼我为亲王更适合。”
“好吧,不知名的亲王,我们是否有幸能与你当面谈谈?”少女精致的眉眼中隐藏的紧张令她更为动人,那人被取悦到,打了个响指。
被乌云遮掩的月光听到指令后跳跃出云层,将清冷的碎银辉光洒进斑斓的玻璃窗里,主座之上凭空出现的人影吓了众人一跳,那人轻抬下巴,一张被上天宠爱过的脸在朦胧月光的笼罩下更为迷人,眉眼奢靡比拟无数珍宝,金黄的发长及脚踝,嘴角似有似无的微笑像极了教堂里慈悲的神像。
他的美貌是一种能够杀人不见血的武器,人类无法抵御这种不属于人间的美貌。
即使是男士们也难以对他升起恶感,人类追逐美的本能总是惊人的一致。
“孩子,你的名字。”他纡尊降贵的询问。
少女显然也被他的美貌震撼了,发了好一会儿的愣才呆呆的回答:“艾德拉......”
“真是个乖孩子,过来,艾德拉。”他仿佛是立于王座,对着少女伸出了修长没有一丝瑕疵的手指,只要能触碰到他的指尖,就可以获得无上的荣光。
瞬间,无数嫉妒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少女身上,少女被这份与众不同的宠爱冲昏了原本还算清醒的头脑,她像是被迷了心窍一样,眼里心里只有眼前华贵美丽的男子。
所以她没有注意到男子眼里一闪而逝的无趣,宋钰当然瞧见了,而且她还知道这名她颇为欣赏的少女药丸。
“告诉我,为什么要离开,留在我身边不好么?”他冰凉的手指抚摸着少女滑嫩的脸颊,深情的话语里隐藏的诱导意味太重,肆意散发魅力,宋钰不得不承认这人天生费洛蒙过剩,靠近他的人都会忍不住爱上他,比如艾德拉就已经被这神秘男子迷惑的无法自拔,痴迷的点头,虔诚的说:“请允许我留在您身边。”
“我也愿意留下!”
“我不会违抗您的任何要求!”
“天哪,您就像是天神一般迷人,艾德拉只是一名小公爵的女儿,怎配留在你身边,只有最美的伊芙公主才配。”
“请您允许我们留下,亲王阁下!”
他们都为他疯狂,仅仅是一个照面,宋钰叹了口气,心道能用脸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这人还要搞暗室惊魂呢。
后来宋钰才知道这是他的恶趣味,迷惑人类向恶魔奉献出火热的心脏与爱意,然后毫不留情的践踏抛弃。
“可是,我只需要一位仆人。”他为难的支起额头,微微蹙起的眉头令人心都揪了起来。
这让他们不忍心让他为难。
于是,身穿雪白蓬蓬裙的少女将餐刀扎入身边人的心脏,癫狂的叫着:“你们都去见上帝去吧,留在亲王身边的人只能是我!”女孩儿为他们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们纷纷对身边的人动起了手,无论双方关系曾经是挚友还是挚爱,都毫不留情的将手中尖锐的武器捅进对方的身体,直到对方温热的鲜血溅到脸上身上,死者无神的眼眸里倒影出的是最亲近人的脸,或许那张脸还在不久前对她许诺海誓山盟。
可如今,那张脸像是嗜血放肆的恶魔。
生死屠杀,人性泯灭,人间地狱。
而始作俑者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们互相残杀,直到浓稠到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弥漫了整个古堡,最后胜利的少女捂着鲜血淋漓的腹部匍匐在他脚下,用苍白颤抖的嘴唇去亲吻他脚下的尘埃。
他笑了笑,满室生辉,光耀普照。
少女的眼神更是亮到可怕。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他居高临下的问。
“安琪拉,主人,我名安琪拉。”少女注视他的眼神与安琪拉注视上帝的眼神如此相似,也是如此讽刺。
“上帝的使者,安琪拉,的确是有当我血奴的资格了。”他微笑,露出了尖锐的獠牙,安琪拉的眼里没有恐惧,放大的瞳孔中只有无尽的兴奋,一点儿贵族淑女的礼仪都不曾有了。
如果不说,谁知道浑身染着鲜血的少女是一名信仰上帝的淑女呢?
少女细嫩的脖颈有着淡淡的处子芬芳,这对挑食的奥格斯拉亲王来说并非难以下咽,于是他勉为其难的咬破她的动脉,如同亲吻她的脖颈一般,进食。
无数蝙蝠瞪着莹莹的眼珠,在月光下化为人形,极为迅速的处理遗留下的尸体,老管家恭敬地在他进食完毕后递上了洁白的手帕,他微微眯起眼来,是餍足的表情。
月光散退,黑幕笼罩古堡。
天鹅绒红毯的颜色趋近夜一般的黑,壁画上狰狞的脸变得平缓,漆雕收起獠牙,在阳光洒下的时刻,五彩玻璃在光下极其的绚烂,令人目眩神迷。
宋钰又被摆上了整洁的餐桌,面前是放大的完美容颜,奥格斯拉沐浴着阳光,丝毫没有血族厌恶惧怕阳光的迹象。
他对着宋钰自言自语:“调皮的孩子,真会坏事。”
宋钰安静的装作自己是一支单纯的小蜡烛。
可是失败了,对方接着道:“即便是已经被做成蜡烛,也要给我惹祸。”
这句话信息量有点儿大,容宋钰先缓一缓。
作者有话要说:
重看一次发现错字辣么多。
瑟瑟发抖中。
第104章 暗夜之宠
其实这个缓缓的时间界定也就只是几秒,还不够一根夜莺最轻微的羽毛从笼中飘落到地毯的时间,也就是在这短时间内,宋钰决定吱一声试试对方的反应。
“吱——”
噫!蜡烛说话辣!如果有个正常人在的话他一定会发出这样的惊叹,可惜这座古堡并没有任何“人”在正常的范畴。
奥格斯拉发出低沉的笑声,道:“这次的声音倒像是新生的蝙蝠。”
宋钰清咳一声,既然已经确定了他知道自己不是根普通的蜡烛,那就不需要伪装什么了。
“这位先生,我并不认识你,我是莫名其妙成为蜡烛的,请问你是什么人?”宋钰这话百分之九十的可信度,剩下的百分之十是不曾说出的模棱两可的模糊界限,总而言之,这话说的一点儿毛病都没有,管她原先蜡烛里住的是谁,现在早就不是了。
“哦?法蒂·奥斯丁,这次的你居然丧失了记忆,在我杀掉你之后,你便不会再这样与我讲话了。”奥格斯拉用的是咏叹的夸张语气,但宋钰着实是听不出里面有多少真诚的惊讶,她觉得如果有一张人类的脸她该是很严肃的,她说:“不好意思,我并不是什么法蒂·奥斯丁,我是一名纯种的炎黄子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文名叫宋钰,只有两个字,谢谢。”前半段还是正经的英文交流,后面谈到国家的和姓名的时候宋钰故意咬重了中文的音调。
奥格斯拉是博学的,只微微惊讶便恢复了正常,他显然对宋钰有了那么一丝的兴趣,“宋、钰。”这两个字被他用字正腔圆的中文发出,能苏到人耳朵怀孕。
宋钰觉得这次的小号大大真是一个有着全盛光环的汤姆苏,行走的人形□□,谁见了他都想占有他的视线,得到他的情话,心甘情愿着魔一样奉上一腔热血,匍匐在他脚下,就连她被他那么无形的一撩都有几分心神不稳,魅惑能力堪比妖魅啊!
妖魅在地府只是低等的妖族,除了勾搭人什么都不会,战斗力低的不行,把奥格斯拉与妖魅相提并论并非是宋钰对地藏大大的不尊重,因为这次宋钰将奥格斯拉与地藏大大完完全全的剥离开。
她的地藏大大才没有那么骚气色气!
宋钰要是个男的,刚刚看到奥格斯拉舌尖微动舔舐红唇的时候就要硬了。
虽然宋钰很想淡定霸气的问他叫你爸爸啥事儿。
但实际上她只是有些呆滞的“嗯”了一声当做回答。
“发生了有意思的事呢——”奥格斯拉愉悦的笑起来,阳光洒在他的金发上耀眼的让人不敢直视,他眼珠的颜色本来是很浅的,带点儿淡淡的橙色,盛着热烈的太阳像是满眼生出碎金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