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家有娇女——慕鱼姐
时间:2018-03-05 15:20:14

 
    再看看握在手里的这个新买的电话,呆、土、傻,使用起来一点也不方便,还叫智能机,这样的设备也叫智能的话,她不知道这里的人们见识了真正的智能会叫出什么名字来。
 
    虽然科技落后了点,环境还是满怡人的,虽然她前世的世界环境也很不错,终究没有这里养人。
 
    菲琳的摄影技术还是满好的,她的朋友圈里贴的照片是最多的,虽然都是随手拍的日出、日落、花草、树木、大海、蓝天,虽然不是上乘作品,却也灵秀绚丽。由其各种花朵,她怎么这么爱花啊,洛尼雅军人出身,没有太多的时候去做些小女生的心态,什么化妆啊、打扮呀、小资啊,她不是不行,实在是没有时间,重生在这里看来以后得好好学习一下这里的文化,安心做个乖孩子。
 
    菲琳跟她也不是没有共同点,尤其对美食的爱好,这一点令洛尼雅非常满意,没想到小龙虾这么古老的生物在这里还没有灭绝,而且正流行,哪天要不要出去吃一顿尝尝呢?辣椒是这个时候主流的调味品,虽然做为菲琳的洛尼雅还没有真正的尝下当今正宗的麻辣风味,但看着油亮艳丽的红色就叫人心驰神往。
 
    二姑包子,洛尼雅看到包子就想笑,想起那天在医院她偷吃了好多的包子把众人吓了一跳的情景都觉得有趣。估计不是她自己馋,实在是原主菲琳自己也好这一口,她替她而已。
 
    火锅,这什么呀,又是鲜红的辣椒,一堆菜放在那里干什么呀?这个菲琳秀这么多好吃的不是让她洛尼雅羡慕嫉妒恨吗?
 
    x年x月x日,路上遇一讨饭的老奶奶,一头的白发在风中凌乱,看上去有八十来岁了吧,应该比我奶奶年纪还要大,我问她没有儿女吗?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出来讨饭啊?老奶奶一脸的慈祥,告诉我说她因为自己不能生养,四十多岁的时候和老伴抱养了一个儿子。儿子小的时候她过于宠爱,宠的儿子脾气好大,有一天儿子与村里人口角一时气愤杀了人逃跑了,出事后媳妇也走了,留下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个月,她和老伴年纪都大了,干不动活了,为了孙子孙女,只好到城市里来讨口饭吃。听得我心里很难过,给了老奶奶一百块钱,叫她回去给孙子孙女买点吃的吧。
 
    翻看着菲琳的生活历程,看得出这个女孩子内心善良,性格乖巧,生活安逸,这个时代的中国虽然屹立于世界之林,繁荣昌盛的一隅依然还有在痛苦中挣扎着生存的人们。
 
    洛尼雅不禁陷入深思之中。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让人吓了一跳。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感谢
 
    “菲琳,晚上我请客,你一起来吧?”
 
    “菲琳是你叫的吗?没大没小的,说,都有谁?要是有不喜欢的人我可不去。”
 
    电话是小志打来的,一如往昔的嬉皮笑脸,这姐弟两人是亲人,也像朋友。
 
    “主要是感谢中心医院的文文,你的事情多亏了人家帮忙,你这不没事了吗,咱谢谢人家总是应当的。要别的事我也不拉着你了,我想你也应该当面谢谢文文,正好她今天早班,下午没事。”
 
    听得出电话那头提起文文这个名字语气都变得温柔了许多,菲琳带着坏坏的语气调侃:“李云志,你不是喜欢上人家了吧?是谢人家还是你要追人家?老实交待。”
 
    “她那么丑我看不上,我找媳妇怎么也得比你漂亮百倍才行对不对,否则不被你笑话死。”
 
    是真心话吗,连人家什么班都门清,还说没动邪念?”菲琳是没事成挤兑小志,逗她弟玩。
 
    “李菲琳你长没长脑啊,我不问人家上什么班怎么请人吃饭啊!”
 
    小志这几天跟文文聊的不错,他是真心喜欢这个热情单纯的姑娘,不象身边的女孩子一样矫情。
 
    要说小志个人条件不错,那张帅气的脸棱角分明,世俗的话说一看就是个男人样儿,胖瘦适中的身材,一米七八的身高,加上人品又正,喜欢他的姑娘一大把。对于找女朋友这件事小志有自己的主张。
 
    首先说小志是个务实的年轻人,做事稳重思虑周密。现在的社会浮华的背后潜藏着危机,身边的朋友你刚参加完他的婚礼,半年后再见时,也许他都离完了,结婚离婚如同儿戏。以各种条件为前提的婚姻分分合合也很正常,他可不想媳妇娶到家没几天觉得两人不合适再去离婚。
 
    身边的女孩子娇惯的不成样子,二十几岁了还不能独立,甚至自己连袜子都不洗。要娶回个这样的日子怎么过?总不能自己娶个媳妇让老妈给洗衣做饭吧?
 
    更有甚者,有了孩子后两个人因为谁给孩子换尿布也能导致离婚,一句话,个性都太强,不懂得相互包容,都在强调自己的个性。
 
    自己是个男人,势必会在外拼搏事业,照顾家的事情肯定会交给媳妇,虽然现在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他还是觉得男人应支撑起养家的责任,至于媳妇能够料理好家务,外边的事能参与多少就多,看她自己喜欢。
 
    婚姻的稳定会影响家庭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幸福,他不能不谨慎。
 
    再加上自己家庭经济基础一般,自己老妈的性子他自己知道。娶个人漂亮的,工作好的姑娘,再加上家势也好的姑娘,只怕这样的人受不得一点点委曲,到时候婆媳两个还不吵翻天啊,到时候各执一词,都觉得有理,他是说媳妇呢还是说老妈呢?夹在中间还要不要活了。
 
    朋友们有人说他乡气,有人说他大男子主义,有人说他想的太多了,反正不管你们说什么,他都有自己的原则。
 
    通过几天的接触,小志真心觉得文文这姑娘不错,人漂亮,脾气也好,工作也好,最重要的是善良。否则也不会上心他的事,帮他找到姐姐。
 
    小志跟菲琳那可是亲兄弟。他现在摸不准文文的情况,拉菲琳来让她先跟文文接触下,女孩子之间总是好说话些。安排两个人接触,那自然是让菲琳作他的卧底,长期潜伏在文文身边。他都问过文文了,她至今名花无主,这朵花小志是志在必得。
 
    这边菲琳呜哩哇啦的跟小志说了一大堆,听的自己耳朵都有点起老茧:“这才意识到没说重点,晚上吃什么?”菲琳懒得跟小志讨论这无聊的话题了,她也只是打趣弟弟,哪里想到他真的是对文文动了春心。
 
    我再叫上大鹏,咱们就董记烧烤怎么样?据说是一家新开的店,食材都是内蒙直供的,新鲜、有味、绿色,最重要的一点,他家的麻辣小龙虾是抢手货,需要预定,也没别人,就咱四个,你说怎么样?
 
    “行啊,我没意见,你安排就好了。”菲琳当然对这些美食不陌生,但是洛尼雅就不知道这都是个什么味道了,打她无端的来到这里,她最感兴趣的就是吃,现在的她对二十一世纪的美食没概念啊。
 
    “跟谁打电话呢?”听到菲琳说的热闹,妈妈忍不住开口问道。
 
    “李云志,说晚上请什么医院的一个护士和大鹏,就是那个发现我在哪里并告诉小志的人。他说要谢谢那个护士帮忙。”
 
    “是应该谢谢人家姑娘,只是咱跟人家不熟悉,小志张罗也好,晚上去的时候你多带点钱,这顿饭妈妈请,要不是人家姑娘热心,还不知道哪天找到你呢。”说话间妈妈又有点泪眼婆娑。
 
    “看看您,这都成病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菲琳不知道妈妈此时在担心菲琳的反常举止,不知道孩子是弄坏了脑子还是真的如二姨所说撞了邪了。
 
    妈妈收拾房间,菲琳想要帮忙,妈妈说什么也不让她动手,让她回屋子好好休息,等过过她完全恢复了,帮妈妈做事的时间多着呢。
 
    看着妈妈一脸的担忧,洛尼雅有些迷茫,她不太明白自己好好的,妈妈为什么还这样不开心。不好太过违背妈妈的意思,好在家务不是很累人,只是磨时间而已。
 
    菲琳回到屋里也收拾一下自己的房间,熟悉一下东西存放的位置,最主要的是给今天的聚会找套合适的衣服。
 
    打开衣柜,菲琳的衣服还真是不少,只是颜色单调了些,黑白灰是主色调,各种质的的裙子,休闲装也不少,洛尼雅拿了件白色纱裙套在身上试了试,镜子里的人显得纯洁雅致,又有那么点乖巧的小清新,掂起脚尖,人高了好几个公分,显得更加的窈窕挺拔。仔细看看这张精致的脸,洛尼雅很是满意,虽然少了点她的飒爽之气,她可以尝试着过另外一种人生,尝试着做个菲琳一样的乖乖女,替她守护好她的父母和家人,也好不辜负父母给的这一副好皮囊。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一见如故
 
    下午近七点,大鹏来接菲琳。
 
    对于大鹏,菲琳一家人再熟悉不过了。小志的发小,好哥们,小的时候没少跟小志一起来家里,如今天已出落得玉树临风,彬彬有礼了。小伙子精明干练,绝对是让女孩子过目不望的主。
 
    妈妈嘱咐菲琳不要在外面玩家的太晚,菲琳答应着,可老妈还是不放心,又叮咛大鹏,早点送你姐回来。
 
    看看妈妈那依依不舍的眼神,菲琳就觉得好笑,怎么搞的跟生离死别一样,她就出去三两个小时好不好?
 
    出门上了小志的车,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系好安全带,大鹏打开音响,班德瑞的《月光》曲响起,轻柔的音乐让人沉浸于大自然的天籁之中。闭上眼,仿佛置身于海浪轻舞的岸边,一袭月光织就的纱衣于海风中飞扬。。。。。。。
 
    菲琳笑道:“大鹏满高雅哈!”
 
    一边倒车,大鹏一边道:“老姐,您又调侃兄弟是吧?要说高雅谁比得上您对吧?我这叫附庸高雅,有别人在的时候您老家人可别这么夸奖我,要不别人该笑话您没眼光了。”
 
    几句话逗得喝着的菲琳差点吐一玻璃:“我成老人家了是吧?看你一脸的不苟言笑,什么时候学这样贫嘴了?是你带坏了李云志还是李云志带坏了你?老实交待!”
 
    “姐,真不敢跟您贫,说的都是实话。”大鹏故意装做一本正经的样子哄菲琳开心。
 
    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在一起总是天马行空,怎么高兴怎么侃,忘形处都是哥们儿,早把长辈们口里的传统礼教抛到脑后了。
 
    “小志呢,去接文文了?”菲琳问大鹏。
 
    “对啊,您才想到啊我的亲姐。”陪菲琳聊着天的大鹏,眼睛盯着前方的路面,不敢有一丝放松,但这不影响两个人说话。
 
    “我怎么觉得李云志一提文文连说话都温柔了呢?是不是他真喜欢这姑娘了呀?”
 
    “姐,你猜!”
 
    “我这不猜测是这样的吗,再跟你确认一下,问他他说不是。”
 
    “小志倒是跟我提起过这女孩子不错,应该是喜欢吧,还没听过这哥们这样夸奖过哪个姑娘呢,只是他自己不知道人家的想法,脸皮又薄,文文肯定是没有男朋友的,就是不知道对我那哥们儿有没有心情。这不请您出山,一是感谢文文热心帮忙,二来呢,让您跟文文先打打友情牌,顺便摸摸底,做个红娘。”大鹏都有点忍俊不禁了。
 
    李云志天不怕地不怕,还怕一小姑娘,真是邪门了。
 
    菲琳听得津津有味,闹了半天自己的傻弟弟还真是动了春心,不怪说女人的第六感非常准确。
 
    “这任务还满艰巨哈!”菲琳装做一脸的无奈。
 
    路上的风景一如往昔,只是经历过这此劫难之后,一些人和事则悄然发生着改变。
 
    天还没有黑,太阳已经落了下去,余光的天空已没有了白天的炙热。
 
    街上的行人如倦鸟归巢,步履已不象早晨上班时匆忙。
 
    菲琳与大鹏两人一路畅通,到了董记烧烤门口,大鹏找地儿停车。董记的车位已经满员。
 
    在董记门口放下菲琳,大鹏道:“姐你进去等我,外面热,我往前找个车位去,现在马路边不敢停车,让交警贴了条很麻烦了。”
 
    “好,我在门口等你,你小心点。”菲琳乖乖的开门下车。
 
    看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街上的霓虹灯亮了起来,好似城市的羽衣,使这个城市的黑夜变得生动而迷人。
 
    站了一会,大鹏还没有到,远远的看到小志陪着一个穿着天蓝色连衣裙的女孩走了过来。
 
    小志虽然没有盯着女孩看,但神情专注,竟然没有发现饭店门口的菲琳。
 
    菲琳远远的打量着小志身边的女孩子,虽然看不见脸,身材不错,比小志矮了半头,两个人还满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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