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霄背对着她,示意她把食物放在餐桌上,自己靠在沙发里,军装没脱,肩线宽平笔直,修长的手指被漆黑的皮革手套包裹,一下一下在扶手上点着,惬意悠闲,看不出心情不好,不知道在默默哼什么曲子。
阿岚放好碗碟和筷子,“三少,趁热吃吧,圆子凉了就不好了。”
那年轻人漂亮的后脑勺晃了晃,转回头来,笑吟吟地告诉她:“放下吧。”
他虽然身架撑得军装挺括,人却清瘦,发色眉睫都是浓黑,脸孔生得白,眼尾比常人格外长一些,唇角总是向上翘着,如此一笑,便显得像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阿岚“哦”了一声,转头便要走,但听关霄突然又说:“倒掉。”
她愣了愣,回头只见关霄翘着长长的腿,军靴尖晃来晃去,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想什么。
这个年纪的贵公子没有几个不出入交际场,再加上家世显赫、位高权重,关霄在金陵城大名鼎鼎,年轻姑娘们都知道,锋山府三少虽然有点公子脾气,但却爱玩爱笑,除了爱为难大小姐之外,从不为难旁人。阿岚觉得自己听错了,忍不住又问了一遍:“怎、怎么要倒掉呢?”
话一出口就后悔,阿岚忙补充了一句:“我这就倒掉。”
桌上摆着各色食物,阿岚一眼之下还没想好怎么收,便听走廊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不疾不徐,显然是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板的声音。
这一下,她更紧张了,因为锋山府里穿高跟鞋的只有大小姐。阿岚才来了没多久,只觉得林积话少,事更少,甚至几乎还没打过几个照面。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姐弟两个都生得样貌出挑,可关霄就算拿枪也是一身少年气,阿岚反而不大敢盯着柔柔弱弱的林积看,大概因为林积的生意做得太大,坊间又传闻她手里不大干净,黑白红都有,如同一条十脚的望潮,这样的名头其实有些吓人。
阿岚手下一顿,林积已经走了进来,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只在门口稍微顿了一下,就径自绕过餐桌,摸出火机点了一支线香插进香炉,随即将长至脚踝的大衣递给阿岚,吩咐道:“收起来。”
林积坐在餐桌前,没看关霄一眼,关霄也没看她,起身插着裤口袋走过来端起她面前的咖啡,往里丢了两块方糖,搅一搅,咕咚咕咚喝掉。林积没理会,抬眼问阿岚:“有粥吗?”
刘妈说林积的长发是这几年才留的,卷得十分利落,只遮住后颈,将略微苍白的脸烘得有了些娇嫩气色,下巴极为细巧,眼底总有一泓水光,长眉之态更是近乎悠然。这么看来,林积的五官其实生得有几分娇媚的英气,然而眉宇轮廓稍微深邃,表情极少,加上身材高瘦,看起来不好相与。
她一开口,阿岚忍不住就一愣,莫名其妙地想起去年年底林积开新公司的时候,家里收了一块牌匾,据说是西南三省的督军请江陵城的名家写的,字字如鞭迹刻痕,写的是“明月隐雪渡锋山”,就挂在小会客室的墙上。
这还是阿岚头一次这么近地看林积,不知为什么就出神出到了这里,也忘了关霄叫她“倒掉”,直到外面的街道上传来“轰”的一声炮响,有小孩子们叽叽喳喳鼓掌尖叫,她才猛地回过神,“大小姐说什么?”
关霄十分讥讽地笑了一声,显然不是针对阿岚,但阿岚心里有点发毛。林积连眉毛都没抖一下,就像一墙之隔外和一步之遥外的世界全与她无关似的,她把方糖碟子移开,平静地重复了一遍:“粥。”
厨房里常年烘着熬出粥油的绵密白粥,阿岚连忙答应了一声,抱着大衣跑了。她边跑边摸脸,刘妈问她:“你脸红什么?”
林积却像没事人似的,所以关霄就靠在桌边等林积吃饭。手套没摘,配枪没解,手指还是在桌沿上打拍子,悄无声息。远远一看,年轻的参谋少将身量颀长,唇红齿白,眉目漆黑,整间餐厅被他带得风流又愉快。
林积吃东西向来很慢,粥又烫,边吹边吃,一小碗粥吃完,楼下的自鸣钟都响起来了,响完正好是九声。她站起身,关霄说:“姐姐,就吃这么点?”
那语调十分温存,就好像外头说他们关系不睦都是空穴来风。
关霄唇齿之间的气息扑在她的耳后,咖啡和硝烟的味道混在一起,她偏头躲开,头也不回地缓了缓脖子,“困糊涂了,你当我没来过吧。”
确实是困,几天下来没睡几个钟头,胃里又火烧火燎,现在只想睡觉。林积拧开花洒,水声淅淅沥沥,热水还没出来,敲门声已经响了,“姐姐。”
关霄从小跟着关倦弓征南闯北,当年的锋山府公虽然是一介武夫,但毕竟后来做了陆军学校教育长,身边幕僚中不乏留洋归来的绅士,关霄耳濡目染,从小就十分周到,敲女士的门从来只敲一声,接着就是等,从来不催。公司的女演员见过他敲办公室的门,说他敲门像只等主人回家的小狗,等到你一开门,他还要一边吼你一边摇尾巴。
但若门后只是只小狗,她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她对着镜子发了会呆,仅存的一点理智总算溜了回来,心知不开也没用,没得惹他大年节下又一枪把门弄坏了,生起气来没完没了。她还是走过去开门,关霄一看就笑了,“我还当你睡着了呢,原来还没脱衣服?”
林积低头端详自己尖尖的高跟鞋,“脱了不还得穿么?”
那个亲人间的名分只剩一点事实上的芥蒂,那就是关霄一向不喜欢她脱衣服。她脱口刺这么一句,关霄竟然没生气,反而折下腰来,笑着在她耳边嗅了嗅,看起来动作很轻地捏住了她的下巴。他是在军校里训练军官生惯了的,其实稍微用一点力气都像恨不得把她的下颌捏碎似的,“我说你怎么胆子那么大,多少天连家也不回,现在连我父亲的房间都敢进。喝酒了?”
今天是关倦弓的忌日。关倦弓的号就是“锋山”,锋山府公早年是革命中坚,后来又是陆军学校的教育长,桃李遍布金陵,就算五年前遇刺身亡,名望至今皆然——只是添了一桩桃色绯闻,因为他死在隔壁那张床上,杀人的是金陵名噪一时的昆山腔名伶林碧初,就是林积母亲的旧识。那天林积急惶惶地跑上楼,林碧初已经被部下们扭送去了前院,但关倦弓的尸体还倚在床头,喉口一个大血洞犹自温热,眼睛睁着,是她很熟悉的谦和温润的神情。
都过去五年了,但林积觉得就像是昨天出的事一样。五年间,满庭白幡就像是从未离去,一刻不停地在眼前晃动,晃得她忍不住想走进那间房,找出一点时间的痕迹。但是一点都没有,那间屋子甚至没有积灰,连关倦弓惯用的钢笔都依旧乱扔在餐桌边那个位置,旁边叠着一块天青的手帕,气味散干净了,但她记得非常清楚,林碧初身上的气味很淡,又不大悦人,有一点像乡间祠堂里沉寂的香灰。
林积永远搞不清林碧初用的到底是什么香水,更无法证明关倦弓真的死了,这五年到底是真的还是一场梦,更是很难说。
热水早就出来了,林积仰起被熏得发红的脸,眯着柔长的眼睛,“是啊,这可是大日子,怎么能没有酒?又能助兴,又能忘事,这样三少也能尽情,姐姐也能舒服,两全其美。”
林积和他不一样,林积的笑多半是出于礼节,但只要笑成现在这样眉眼弯弯,就一定是真心真意。
关霄说:“行啊,我等你。”
关霄没有要走的意思,林积反正喝了酒,也不理会身后目光,径直把旗袍扣子一颗颗解开。衣料是公司的女演员从国外带回来的,自己做了衣裳,再送她一件,印着deco纹样,浪潮似的,或者是水滴,也有可能是云层和雨。
云和水缝合成的外壳被剥开褪下,只觉得有些凉,紧接着却觉得一痒,被关霄捡起来盖住了后背。她反手推去,干脆把旗袍丢进了盛满水的浴缸。没等到她回头,这次关霄紧紧把她箍在了怀里,一言不发地拉过花洒,劈头盖脸弄得她浑身透湿,仔仔细细地清洗每一寸皮肤。
他本来眉目鲜明,这样面无表情的时候黑白反差格外狠厉,是真的生了气,“谁想看你?别以为你也发疯就能痛痛快快一死了之。你就是死在外头,照样得回锋山府。”
☆、没乱里春情难遣
关霄的军装十分挺括,料子又有些扎人,上面的纽扣、徽章、皮带、枪套、枪柄全是又凉又硬,硌在敏感的皮肤表面。她躲不开,被他掐着腰卡在洗手台边,“砰”的一声闷响,镜子被她的额头撞得都有些晃,但这当口头疼还是次要的,林积紧紧咬住嘴唇,竭力克制住喉间涌出的颤声。
她跟关霄一连几天没见面,这次又赶上了大年初一。原本林积以为关霄这次真的不回家过年了,再加上在门外没看到他的车,才会放心大胆地回来,没想到他把车停在后院,等她走上楼来才发现关霄在家,但已经迟了,她酒劲上头,竟然还走进关倦弓的卧室去了。
平时还好,若是赶到这么个日子,就纯粹是前世今生的帐一起算。关霄冲撞得格外凶狠,她被摁得几乎麻木,咬紧了牙齿,又被他掰住下巴松开,声息就在耳边,“疼?疼就得出声让我听见啊,不然不是白回来了?”
疼也没什么大不了,林积受过比这个疼千百倍的都有,当时都忍住了,现在自然更不会出声,扶着镜子撑起自己。镜面雾蒙蒙,映着隐约的面容,长发蓬松如云,脸的轮廓混沌,眉眼妆容都淡,嘴唇的艳色倒是十分明显。近来时兴朱庇特之弓一样的爱神红唇,但她手笨,不大会涂,只是随手覆盖上去。那支朱红色的口红还在她的手包里,但是昨晚喝多了,她也想不起是哪来的,也不紧要,反正也被关霄蹭得乱七八糟。
神志被一次次冲垮,她被关霄扣在怀里发颤,两腿站不住,一条腿被他捞起膝弯,足尖挂着高跟鞋摇摇晃晃,另一条腿软软站在军靴上,他还嫌不够,捏着她的腰让她踮起脚尖。他抹开一片水雾让林积看她自己眼里蒙蒙的薄泪,好整以暇地问她:“这不是很喜欢吗?你为什么哭?”
林积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又被关霄拖到了桌边,依旧是只有一只脚踩着高跟鞋,生怕扭到,勉强踮起另一脚的脚尖,腰背却被他轻轻摩挲着,一根手指隔着黑色皮革手套沿着她背后腰间新旧交叠的疤痕逡巡,又是很轻佻地一笑。他在人前仿佛还是以前那个快活无忧的锋山府三少,但只在她面前说话难听。
屋里烧得暖烘烘,但毕竟是寒冬,挂着水珠的雪白肌肤战栗着,等他的手套按住了淡白的蕾丝吊袜带,凉凉的黑色羊皮手套在吊袜带内侧绷着的细嫩腿.根上摩挲一晌,话音拂在她耳边,“阿七,你在外头都做什么了?锋山府不至于养不起你吧,你怎么穿成这样?”
“阿七”这个名字在他口中念出,每个音节都近乎惊痛,酒意上涌,她顺着力道转了转腰,半天才回答道:“男人不是都喜欢吗……”
她无意识地试图迎合他的节奏,反而让关霄动了气,她被猛地一撞,终于没提防住,“呜”地闷闷出了一声,随即用力咬住了自己的手腕。半晌,终于听到关霄笑道:“没有,你弄错了。不管男人喜欢什么东西,只要在你身上,我就不喜欢。”
这一句话她想了半天,才终于回头看着他,说:“早就知道。”
关霄吹着口哨,听来听去也不知道是什么曲调,一边把军装外套脱了,又解开两粒衬衫扣子,转头见她安然窝在被子里,浓长的睫毛合在眼下,那两扇阴影像沉睡的蝶翼一样沉重,显得脸颊越发苍白,额头上那块红印格外明显。
他看了一会,把手探进去,握住她的手腕拽了出来,只见一圈圈红红的牙印都在随着手腕微微发抖。她挣了挣,只想甩开他睡觉,却还是犯懒。千头万绪拉着人浮在云中,只有手腕上紧紧的禁锢把她按在地面,她任关霄握着,疲惫地阖上眼睛。
过了一会,林积听到潺潺的隐约水声,大概是关霄去冲凉。他的脚步声渐渐走近,她觉得下颌被一根手指敲了敲,大概是止痛药。林积闭着眼接过来放进嘴里,唇边又一凉,是装水的玻璃杯口。
药片苦得像炸开的弹壳,她皱了皱眉,终究累得眼睛都睁不开,翻了个身,就含着止痛药发懵,不知道过了多久,脑中尖锐的痛觉缓慢散去,猛地沉入了睡眠。
林积向来觉少,这次虽然熬了好几天,但心里有事,胃口又不舒服,即便没喝咖啡,这一觉也就睡了几个钟头,听得自鸣钟撞了一次便睁开眼,外面正是灰扑扑的中午,麻雀落在银杏枝头应和答言。
手腕上浸着药膏,凉凉麻麻,她闻了闻,皱着眉说:“拿纸。”
刘妈正拿起药膏盒子,把盖子拧起来,劝道:“大小姐就涂着吧,怎么了?”
她说:“难闻。”
林积十三岁上跟着她母亲隋南屏进了锋山府,但关倦弓那时刚定下来,三天两头开会议事动刀动枪,隋南屏又是个风花雪月的,昆山腔唱得一步三叹,却连糖盐都分不清,更别提照顾孩子,好在府里还有刘妈。刘妈看着林积长大,最知道大小姐脾气上来的时候怎么对付,于是想了想,“当心留疤。”
林积这才不说了,口中还是苦,她爬起来洗了把脸,刘妈已经走了,她走到外间给自己倒了杯水,往里面搅枫糖。
她现在的卧室就在关霄的卧室旁边,紧邻着关倦弓生前的卧房,是个很大的套间,虽然关霄一向不允许她锁门,但一向也没有别人出入。关霄正窝在沙发里百无聊赖地翻公函,头也不回地刻薄道:“舍得醒了?我回我自己家吃个饭,还得看你的脸色。”
茶几被收拾得很干净,只放着一张白纸,上面有一粒药丸。她虽然不是关家的血脉,但关霄在这上面一向很小心,总是要盯着她把药吃掉才肯走。林积吞掉药丸,一边喝水一边“嗯”了一声,顺手拉开酒柜,要把昨天朋友送的一支香槟放进去,“我没想回来。”
墨蓝色的绸缎睡袍上缠着一重一重的海浪,掩住半截匀长白腻的小腿,她踮了踮脚,脚踝连着筋骨扯出隐约的线条,个子虽然高,却还是没够着酒柜顶层。
关霄又翻了一页公函,从她搭在沙发边的外套里摸出钢笔来签字,然后丢开笔走过去,“那你去哪儿?我又不回来,你不如就在家待着,出去给别人添堵,没得折了我家的面子。最近那些人疯得很,到处开枪,平海路又死了个革命党。你再被人绑一次,锋山府是不会再救你了。”
他的手越过头顶,从林积手中接过细长的香槟瓶颈,轻而易举向上一送,酒瓶被安置妥当,她从关霄手下微一低头钻出去,然后穿上拖鞋推开卧室门。关霄见她要出去,又是一阵郁结烦躁,“我刚才说的你听见了没有?”
她提着玻璃杯回了回头,阳光洒了满脸,眯起的眼瞳被透过的光衬得玲珑流金,神情竟然近似一个浅浅的笑容,“听见了,不敢。三少的搭救,比刑狱还吓人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