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富贵荣华——昔我晚矣
时间:2018-03-22 15:50:21

  锦荣看到被他们称呼为公子,如今已卧在地上身中数箭的白衣少年,脑中闪过零星的碎片。
  华丽堂皇的宫殿,温柔可人的宫人,金银玉器,还有被攻破的国都,烧杀劫掠屠城之声。
  锦荣立即猜到了这是原身的记忆。那些人的哭声仍未停,十几个人高马大的汉子却做小女儿状哭哭啼啼,锦荣忍不住喝了一声,
  “别哭了。”
  那些持剑的侍卫终于察觉到了锦荣的存在,不禁露出惊愕又欣喜的神色来,“公主。”
  他们也没能想到公主还幸存着,毕竟那马车都被撞成那样,还被秦人射了好几箭,他们为护公子还来不及去察看公主情况。
  这些人还是忠心耿耿的死士,一见公主还活着,立刻起身小心翼翼将她抱了出来,不然以她现在这具还年幼的身子想从翻倒在地的马车里出来,还有点艰难。
  其他人仍面带悲戚,跪伏在地上,“我等不力,没能好好保护公子和公主。”
  锦荣拉了拉抱着她的中年深色衣衫的汉子,示意自己要去看白衣少年郎,也就是原身的哥哥,公子升。
  深色衣衫的男人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听从了公主的命令,抱着锦荣走了过去,在看到白衣少年时主动跪了下来,锦荣也看清了少年的模样,十四五岁的年纪,也只比原身稍大了些。
  如今却横死山野间。
  锦荣收回了探过他腕间动脉的手,已经死透了,连神仙都救不回来。
  落在其他人眼中,却是出身高贵的小公主突然亲见兄长死亡而悲极失了魂魄。令未能保护好王室血脉公子升的侍卫们更为内疚,甚至动了自刎以谢罪的念头。
  “我还没死呢。”锦荣捂着已止了血的伤口,面色苍白,说的话却镇住了残留的所有护卫。
  “带上我兄长的尸体,我们速速离开这。”
  ……
  临城医馆里,一白发老者为病人包扎伤口,除了腰间的箭伤,还有身上的骨裂和额头处的撞伤,一看简直是惨不忍睹,连换了两三盆热水,血染还变黑的衣服早就被换了下来。
  “小娘子真是坚强,这么大的伤口,一声疼也不叫。”老者叹道。
  面色已转好的锦荣回了个友善的笑容,没有表现出与年龄的不合来,就像是普通的富人家小姐。
  而那些侍卫,则早就将医馆包了下来,守在屋内屋外,在大夫为公主换药包扎时也是警惕不已,时时刻刻关注着公主的安危。
  毕竟这是他们唯一需要保护的主人了。
  身为从出生就培养的和死士无两样的侍卫,他们被灌输的思想就是保护王室,而当国破那一刻,他们保护的目标就成了公子升和小公主。
  原本在公子升死的那一刻,他们就该为之殉死的,如果不是锦荣的一句话。
  小公主还在,他们还要保护小公主活下来。
  在锦荣给了他们希望后,慌乱并沉浸在悲戚中的侍卫们很快醒了过来,能被挑选出来的自然也不是只会武艺的人,那个最先把锦荣从马车里抱出来的中年男人叫武成,他立刻做了安排。
  另外找了马车,载着公子升的尸首,以路遇劫匪,受伤惨重的缘由入住了医馆。
  入城的路引是早已备好的,临城也是他想到的合适的地方,不受秦人统治,只是一小国,哪怕被发现了身份,也不会有人去通风报信的。
  之后他表现出来的谨慎小心,也为锦荣所暗暗欣赏。
  连那羽箭在拔下来后也被暗中收起来了,寻常山野劫匪可没有这么精良的箭簇。
  其余侍卫对她也很忠心,甚至在公子升后,将她当成唯一听命的人,哪怕锦荣让他们去死,他们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就去做的。
  锦荣叹了口气,她很清楚,自己不过是借尸还魂,从这小公主的身体里醒了过来。
  但要让他们知道,自己保护的两位主公都死在了杀手箭下,恐怕他们也不愿意苟活的。
  从原身的记忆中可以知道,这是个诸国混战,命如草芥的时代,而原身所在的赵国和当世最强盛的几大国家之一秦国交战,并大败,被攻破了国都。
  原身姓姬,但因为母妃出身不高也不是很受宠,所以尚未取名,和兄长姬升一起借助宫中地道逃出来,和他们类似的还有其他的王室贵族,只是秦人想要斩草除根,看到马车摔裂一幼女根本不可能活下来,又射死了公子升后,便立刻离开了,以待去追杀其他赵国公子。
  剩下负隅顽抗的死士根本没有再纠缠下去的必要,他们也知道,一旦保护的目标死了,死士也不会活下去。
  ……
  侍卫还就近在医馆旁边买下一处宅子,方便公主养伤,就在这几日里,武成带回了消息,
  赵国亡了,逃出来的毕竟是少数,大多被闯入的秦兵杀死在了宫里,听说连垂髫幼童也没有躲过,无一存活。
  宗庙宫殿皆被烧毁,国土被并入秦国。
  所以说,她这次是穿成亡国公主了,锦荣还来不及品味一下心情,就见武成和其他侍卫的目光都注视着自己,似乎把自己当成了最后的希望。
  不等锦荣,就见他们齐刷刷地跪下,“我等愿用性命助公主复国。”
  哪怕换成另一个人,比如公子升,他们也会这样做的,锦荣知道但想了想,还是点头说了一声,“好。”
  不是锦荣这么快就有这个想法了,只是她知道,要想让失去所有的人活下去,就得给人一个目标。
  ……
  待锦荣养好伤后,清点了一下部属和财产,共忠心耿耿的侍卫一十三人,别以为人很多,刚出逃时是带了近五十个死士,其中大半都和公子升一样死在了追杀的秦兵手中。
  至于钱财,倒有不少易于出手的金银,这个时代普通人家三四辈子也花不完。
  但真想做什么事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加上她才十四个人,还定了一个复国的目标,锦荣也觉得有些荒唐。
  锦荣又笑了,这世上很多事开始时大多很荒唐,让人意想不到。
  临城虽平安,却不适合久留,锦荣让武成画出一张大致的天下地图,主要有秦,楚,魏三个大国,赵国也曾是大国之一,如今被灭,不复存焉,还有就是一些小国,比如临城所属的卫国。
  小国生存于夹缝间,各有依附,卫国看着虽小,但也平静不了多少,无论是刚亡赵的秦,还是楚和魏,想要一统天下,吞并他国的野心都不小。
  锦荣说要走,其他人自然听令,武成问道,“公子,我们去哪里?”
  此时锦荣换了一身少年装束,方便她骑马赶路,也让武成他们改了称呼,如今已不适合再叫公主了。
  她微微一笑,“去秦国宛泽。”
  谁会想到,赵国王室的唯一血脉会将日后隐姓之处选在有灭国之仇的秦国。
  锦荣当然没有那个卧薪尝胆日夜不忘国仇家恨的意愿,不过是经过再三考虑,认为这个地方最合适而已。
  这个时代的尊卑等级似乎都印进了骨子里,尤其是对死士而言,连一个年纪不过十岁的小姑娘的话他们都言听计从,不敢违命,又怎会提出质疑呢。
  宛泽多山野,说的好听是桃源之乡,但不比国都繁华,且人少地荒,何况避不了赋税,锦荣等人一来,就按着她的吩咐,买下了大片的土地。
  在处理好落户以及和当地官吏打交道的事后,以失孤的卫国小贵族携护主的仆从名义在宛泽定居下来。
  无论她想要做什么,在乱世中建立保护自己的势力都是必要的,
  沉思良久后,锦荣提笔在这个时代比纸使用的更多的白色绢布上,写下了一个‘墨’字。
 
 
第286章 亡国公主篇
  呈盆地形山势中的大片空地上,有百来个剑客,或站着休息,或在对练剑招,其中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望向场上对剑的两人。
  招式凌厉,刺向的都是要害,让旁观的人都连一口气不敢松。
  你攻我退之间,青色布衣的年轻剑客很快落败下来,剑也被击落了,脸上一片惊惶失落。
  而击败他的是个仪容秀丽,即便只是用发带简单束发也不掩其气度的‘少年’,看上去年纪比剑客还要小上几岁,衣着与其他人也无分别,只是冷淡道,“举剑。”
  年轻剑客收起了方才的失落,郑重道,“是,公子。”
  之后依旧未能从‘少年’手上讨到什么便宜,反而更加狼狈,布衣上满是沾的灰尘,和渗出的汗水,年轻剑客的目光却越发坚毅,旁观的剑客没有丝毫对被压着打的一方的奚落嘲讽,而是认真的观看每一剑的攻势,哪怕有些快得看不清的,也努力捕捉着剑法的影子。
  甚至心有明悟,在剑招对练之中也获益最多的,莫过于身处在对练中的年轻剑客。
  ‘少年’也是意在指点,而不是故意欺凌。
  不过放在她身上,的确算是欺凌弱小了,此少年非真少年,而是虚岁十九的锦荣。
  待锦荣收剑后,结束短暂的练剑后,年轻剑客拱手行礼道,“多谢公子指点。”
  锦荣目光扫向周围,其他人低头一行礼后,也各自继续对练剑招,虽是尊敬感激,但他们也做不出对公子的亲近亦或说是冒犯之举。
  这是时代的特征,锦荣也没有特意去改变。
  来到宛泽已有八年了,从村庄到庄园,再到占地千百亩的坞堡,也费了锦荣不少心力,但想在这乱世中生存,乃至有一席之地,这些付出也是应当的。
  这个世界没有修炼的契机,她又顶了姬锦荣的身份,也就只好暂时这么走下去了。
  锦荣想建立一个即便壮大也不会惹人忌惮的势力,这个组织就叫做‘墨门’。
  和她某一世印象中掀起风云而这个时代未曾出现过的势力有些相似,但又大为不同。
  做什么都少不了钱财,行商虽为贱业,但对暂时身份不明的锦荣而言却意义重大,而且随她来宛泽的都是对她忠心耿耿的人,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会有半点质疑。
  贿赂些金帛,甚至还将宛泽这边的官吏换成她推上去的人,于她行事更是方便。
  在秦国想蓄养军队是不容易,声势过大难以遮掩,但训练剑客就不会有人管了,稍微显赫一点的家族内有供养谋士剑客实属常见,不同的是,她手下的剑客都是她教出来的。
  战乱时期,无父无母的孤儿太多,锦荣收养的不只有男孩,还有女孩,学习剑术,医术,木工,经商,机关等等。
  这倒和最初墨门相同,最初跟随在她身边的死士,看到墨门如今的发展,心中对公子都是敬佩不已,为复国殚精竭虑。却不知锦荣只是习惯性准备周全,至少万一某天被秦王发现她是赵国王室遗孤想斩草除根时,还能安然脱身,还不用担心其他威胁。
  若是换了其他如魏或楚,还不至于如此,但谁让魏国和楚国太不经打,才几年的功夫,就随着赵国的步伐被灭了呢。
  不过这也印证了锦荣选择宛泽的决定,有多正确,如果安家在魏国和楚国,再经战乱也麻烦。
  秦一统天下,但却没那么安定,不说进程太过猛烈,许多原楚国,魏国,甚至是赵国的百姓归顺心都不高,时有反抗之举,当今秦王似乎也没有安抚的意思。
  听说才弱冠之年,亲政不久。
  锦荣对了解秦国和它的国君没什么兴趣,她只要保证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哪怕举国之力也要忌惮它就够了。
  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酣睡,有过为皇经历的锦荣当然再理解不过,但换成她是这个他人,那就不一样了,若秦王真有本事劝服她,解散了墨门,她一人逍遥世间也无妨。
  但似乎这位年轻的秦王并未察觉到,这就不能怪她有不臣之心了。
  不过好像,她从来就没有为臣为民的想法。
  ……
  一箭凌空,空中一双大雁扑凌着落下来,仆从立刻过去抓起来带回,未有伤,只是羽箭穿过尾翼,让大雁失去了平衡无法飞行而坠落。
  锦荣瞥了一眼仆从手中还挣扎着的大雁,“带回去养着。”
  训练得好就当传信的大雁,不好那就炖汤喝了吧。
  “是,公子。”仆从恭顺道,
  时人崇尚君子六艺,哪怕是再体弱的文人,也都会拉弓上马,锦荣对外宣称的身份是男子,但身边的亲信,包括她教授剑术的墨门门人都知道她身份,她也无意隐瞒。
  身边的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尊敬非凡,更不会强求她学这些。但自安顿下来后,锦荣就拾起了剑术,射箭骑马更是当成的寻常锻炼。
  无法修炼的确不能太过随心所欲,这副身子穿越过来时就发现了体力实在柔弱,许是锦衣玉食骄养惯了,弹琴跳舞都来得容易些。
  可她又不是受人庇佑的女子,也没想过仗着智谋隐居幕后,既然一手创立了墨门,也总要出来顶立门户,否则手下人如何能信服她。
  死士和用药控制的始终是少数,墨门要想发展,势必需要大量人手。
  女子身份不会有什么妨碍,但若是一个藏藏掖掖,甚至需要人保护,畏缩胆小之人,终得不了什么人心。
  这份坦荡也的确得到了信服,从来宛泽身边只有十四位死士,到如今,光是她手下的商人行走各地,而墨门这份势力中隐藏的人数,也只有锦荣一人知晓。
  而锦荣那一手世间闻所未闻的神奇剑法,更是令门人狂热不已,又是自小在墨门长大的人,更是将锦荣视为神一样的存在。
  日常训练手下剑客后,回到住处的锦荣,洗漱了一番,换上了干净的绸白衣,练剑时的布衣也是为了免得麻烦而已,绸白衣同样偏向男装。
  她自己没什么偏好,只是女装过于繁复,层层叠叠,伸展动作的空间不大。
  从她的经商之路踏上正轨后,就没再为钱财担忧过,她也就让人专门改了几样适合女子行动的衣服,她门下也有不少女子,习剑和学医的。
  服侍的白术望着手持竹简的公子,柔声道,“公子歇息会吧。”
  能被留在锦荣身边,白术当然不简单,对锦荣的忠诚也不亚于早年的那些死士,见公子每日要处理那么多失误,还要去练武场,白术有些心疼。
  锦荣听了她的话,放下书简,“你说的也对,待在家里确实闷了些。”
  “听说照城有祭祀水场,很热闹,丰城还有论道会,有几位当世大家,公子应该会很喜欢……”
  侍女白术为了让自家公子多点娱乐,可以说是掏空了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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