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女配娇宠记[穿书]——陛下不上朝
时间:2018-03-29 15:28:21

  “这个盲人就是我资助的人之一,现在他为了报答我,想给你弹首曲子。”
  蒋伯俊信心满满地讲完自己想说的话,但是叶楚却一点也没反应,看上去似乎吓呆了。
  嗯,肯定是被他的一番话感动到了。
  叶楚皱了皱眉,看向前方不远处,蒋伯俊受到叶楚的影响,也一同向那个方向看过去。
  “有人骑马过来了,这位盲人乐师要不先站起来,让身后的人过去,撞着您就不好了。”叶楚装作关心道。
  “盲人乐师”很自然地就站起身,跟着旁边一群人退让到一边,也没有让之前那个人搀扶着,举止和寻常人一模一样,一点也没犹豫。
  这盲人一看就是来随意抓来表演的,又不是什么专业的演员,现在反应不及,会和其他人一样行动,也是情有可原的。
  蒋伯俊一看蒙了,他根本来不及出声提醒。他也没觉得叶楚是故意拿话诈他,因为真的有个人骑着马过来。
  不过那骑马的一看这儿被人包围了,立即调转马头,直接反方向离开了。
  此时的变故让现场都静上了几分。
  叶楚开了口,话语中带着怒气:“这位公子,你是在存心耍我吗?又是拿来让我过敏的玫瑰花,又找了一个假装盲人的乐师。”
  一听叶楚生气的语气,蒋伯俊赶紧学着之前的手段,转头指责起那个被他雇佣来的盲人乐师。
  “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亏我帮了你这么多年,你的良心在哪里?”蒋伯俊痛心疾首地看着他。
  盲人乐师自知露了陷是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自觉理亏,于是只能默认是他的不对。
  毕竟他收了蒋伯俊的钱,还有一半的钱要在事成之后才会付清。
  等到盲人乐师走后,蒋伯俊定了定心神,看向叶楚。
  “小姐,真是让你见笑了,你一定觉得我将你留在这里很奇怪吧,不过我是有原因的,请你听我解释。”
  蒋伯俊环顾人群,对着大家说道:“希望大家见证这一幕,因为我之前就对这位小姐情根深种,才想着给她一场完美的告白。”
  叶楚的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她的眼神看得蒋伯俊发毛。
  但是准备好的台词不能丢,蒋伯俊这几天费尽心力,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刻,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小姐,我这么骄傲的人现在也只能在你面前承认了,我爱上你了,爱上你这个冷面冷心的人了。”
  蒋伯俊自觉感动,入戏颇深,抬手抹了一把根本不存在的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这位小姐,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你有没有读过诗经,我觉得有一句写的很好,关关雉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蒋伯俊念得分外投入,叶楚垂眼冷笑了下,正要开口,茶社的老板走了出来。
  原来蒋伯俊停留的地方离茶社不远,他的阵仗又大,堵着茶社门口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将茶社的客人拦住了不少。
  小二怒气冲冲地走了过去,径直走到蒋伯俊的面前,毫不留情地指责起来:“你带着这么多人堵在我们茶社门口,是不是存心挡我们生意!”
  “我们老板说了,你必须要赔偿我们店里的损失。”
  闻言,蒋伯俊先是一慌,随后镇定了下来,他不会和这个小二计较,他会和小二讲道理。
  “这条马路人人能走,你凭什么说我挡了你们店里的生意,无非是想讹我一笔钱,这手段来钱快,怪不得你们会想出来。”
  蒋伯俊自认为没有做错事,自然不会紧张,怕得就是会在叶楚面前丢了脸。
  茶社的老板走上前,冷笑了一声:“你可晓得这里是谁的地盘,就敢在这儿撒野。”
  蒋伯俊初来上海,还一直忙着让叶楚爱上他的事,自然对上海滩的事情不太了解。
  而且他向来自信,他这样优秀的人,在上海滩找不出第二个了。
  蒋伯俊还记得叶楚在一旁瞧着,自然不能丢脸,他反驳道:“我不知道,而且也没兴趣知道。”
  茶社老板看着眼前这个盲目自信的人,为他鞠了一把同情泪。
  自恋是病,得治。
  这个人以为自己难道会无缘无故地找他麻烦吗?他本就在茶社面前碍事,心里竟然一点也没愧疚。
  况且刚才他接到了沈九爷的命令,九爷下令要整治这个男的一番。这男的就别想打哈哈略过这件事。
  老板眼睛一眯,冷声道:“这里是沈九爷的地盘,你要是再敢放肆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叶楚暗笑了一声,应该是沈九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看来用不着自己出手,蒋伯俊也不会好受。
  沈九爷是谁?蒋伯俊从来没有听过。
  这人以为随便搬出一个名字,就能唬住自己,未免也太天真了。蒋伯俊想着这次他可要好好出一次风头。
  “哼,别说什么沈九爷了,就算你叫出什么二爷三爷四爷,我都不怕!”
  蒋伯俊挺直了腰杆:“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苏州蒋家蒋伯俊,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有本事你就把我抓了,别只会在这里动动嘴皮子。”
  老板淡淡问了声:“你确定?”
  蒋伯俊放大声音:“你还要我说多少遍,你别以为你可以用权势压人,我一点也不怕!”
  老板大手一挥:“来人,把他抓到巡捕房去,说他妨碍人做生意,还咄咄逼人,屡教不改。”
  令蒋伯俊没想到的是,真的有一批人上前来,将他两侧一围,手臂被禁锢住,完全动弹不得。
  这次不是他之前的演习,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现在倡导民主自由,你们不能随便抓人!”蒋伯俊虽然一路喊着,还是被直接拉走了。
  事后,叶楚自然被请到了沈九面前。
  沈九原先想在茶社找个人,没想到碰到这么精彩的一幕,要是陆淮知道他的小丫头当街被人表白,到底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实在太好奇了!
  沈九一脸坏笑地看着冷静的叶楚:“小丫头,这个追求你的男人,陆淮知道不知道啊?”
  叶楚摇了摇头:“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三少没必要知道。”
  沈九满脸的不赞同,虽说叶楚口中这么说,但是他沈九一定会好好地将此事跟陆淮描述一遍。
  看到全程的人肯定不少,到时候他可要好好询问一番。
  沈九想了想,又坏坏地笑了,像是打着什么算盘似的:“小丫头,刚才那人那么讨厌,要不要我帮你一下。”
  叶楚声音淡淡的,但是非常坚定:“不劳烦九爷了,这个人我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的。”
  沈九愣了下,随即轻哼了一声。
  他瞧着叶楚,仿佛她已经确定了这件事,就不准任何人插手。
  嗯?这副样子,跟陆淮简直一模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统一解释大家的问题。
  1.本文的高智商反派没有出现,前面打脸的炮灰都是来调节气氛的。
  2.前世假夫妻发乎情止于礼,今生是相互靠近,这是两种甜,会交错来写。
  3.我采用了诙谐风和正剧风交错的办法。陆淮叶楚冷静克制,沈九幽默,乔六残忍,蒋伯俊搞笑……我想写的是上海滩众生的故事,以后还会出现不同性格的人物,自然会用不同文风处理。
 
 
第66章 
  按照原计划, 督军陆宗霆将在一周后返回上海。
  自从接到了叶楚的消息之后,陆宗霆同陆淮商议, 使调虎离山之计, 并借机抓住那群伏击的人。
  在这场周密的计划中,抓获的那些人都已经准备好了毒药, 在任务失败后就咬毒自尽。
  陆宗霆和陆淮心中已经有了算计, 他们早就知道那群人的背后是谁。
  现在的这次行动不过是为了给那人一个警醒。
  ……
  这几日,叶楚一直在关注那件事的进展, 她晓得陆淮的能力,在他的计划之下, 向来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
  周末的时候, 叶楚在家里翻着《申报》, 上头有一条醒目的新闻。
  “陆督军在沪宁铁路遭遇伏击,分毫未伤,现已将所有歹徒全部抓获。”
  这篇报道写得很具体, 就是为了威慑那些想要继续动手的人。不要说那些想对陆督军下手的人了,就连上海滩的人都极不安分。
  看了今日的申报后, 叶楚的心情格外地好。她将报纸收了起来,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 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 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海唱歌,在这样纸醉金迷的一个地方待着,定要处处小心。
  叶楚:“以后像阿琼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你又要和她们共事,既然占了理,在气势上一定不能输。”
  丁月璇:“好。”
  叶楚又同丁月璇交待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丁月璇虽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她晓得,阿楚的话,总归不会错的。
  聊着聊着,叶楚和丁月璇进了成衣店,里面挂着许多不同的布料。有一位顾客已经在量尺寸了,店主正在忙,她们就先自己看了起来。
  叶楚看来看去,她给丁月璇挑选的是一块桑蚕丝布料。白色为底,上头有浅红色印花。
  叶楚看了一下丁月璇,她的眼睛清澈,气质安静,确实像极了一朵夜间开放的丁香花,不争不抢,却又有着自己的光芒。
  叶楚越看这块布料,越觉得适合丁月璇。丁月璇是一个有梦想的姑娘,她喜欢唱歌,性子又比较单纯。
  上海滩的那些歌女喜欢穿艳丽的旗袍,看上去夺人眼目。可对丁月璇来讲,她不能穿艳丽的旗袍,那会掩盖她本来的气质。
  丁月璇是一块璞玉,经过雕琢后,就会更为精巧美丽,这样有些素净又不过分艳丽的旗袍恰巧适合她。
  叶楚拿起了那块布来:“我看这块料子就很适合你。”
  丁月璇在旁安静听着,叶楚继续讲:“夜来香这首歌较为安静,如果用鲜艳的颜色,反倒不好。”
  叶楚这样一讲,丁月璇也越看越合心意。这块布料材质不错,花色也好看,确实符合夜来香这首歌的感觉。
  于是,她们两人立即敲定,就用这块布料来做旗袍。这时,先前的那位顾客已经走了,老板朝她们走过来。
  量好了尺寸后,老板再讲了做好旗袍的时间,让丁月璇到时候过来取。
  她们很快就离开了成衣店。
  丁月璇还要回去练嗓子,叶楚也准备回家了。两个人各自都有事情要做,她们很快就分开了,约好下一次首演的时候再见面。
  叶楚清楚得很,丁月璇形象佳,嗓子动人,又定了一身极其适合她的旗袍……一切都已经做了万全准备。
  在那场首演上,她一定会艳惊四座。
  叶楚在等电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小丫头,是你啊。”
  这声音耳熟得紧,叶楚扭头一看,发现陆世贤正站在那里笑着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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