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咸鱼老公[重生]——多金猫总裁
时间:2018-03-30 13:47:36

  叶知恬仔细地又看了几眼,他眼睛里有些血丝,眼下也有黑眼圈,脸庞带着青白的颜色,的确不怎么好看,“……其实还行。”
  周崇明一点都不嫌脏的坐在地上,长腿横在不宽的巷子里,手里那只断掉的钢笔被他甩到了墙壁上,反弹了一下,掉到了地上,“我无家可归了。”他歪头看她,小声说。
  叶知恬很快就猜到了原因,“和你妈妈吵架了?”
  “嗯。”周崇明揉了一把脸,长舒了一口气,他笑了起来,“孕妇脾气都差。”他淡淡的说了一句。
  叶知恬听了,却吓了一跳,“孕妇?”
  “嗯,我妈怀孕了,肚子很大了,可能快生了。”周崇明说。
  “……”叶知恬想起之前看她,大概是衣服拢得紧,也没看出什么来,“是吗?那很好啊,你有弟弟或者妹妹了。”
  周崇明寡淡地应了一声,转移了话题,“你吃饭了吗?”
  “没有。”
  周崇明笑了笑,“我也没有。”顿了一下,“去吃个饭?”
  叶知恬应了一声,“好。”
  周崇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走吧。”他轻声说。
  叶知恬站起来,走了几步,发觉他没跟上来,转头一看,却是他弯腰将那地上的钢笔捡了起来,连那折断了的笔头也捡起来,一起塞进了口袋里。
  叶知恬没有去问他什么,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等他过来。
  周崇明走到她身边,带来一阵凉风,“走吧。”
  两个人走到了镇上,在一家小饭店里坐下,点了两个最简单的菜,土豆丝和粉条。
  叶知恬不挑食,周崇明却挑嘴,他看了看,要了一份红烧肉。
  叶知恬想起来第一次请他吃饭的事情,端起茶水喝了一口,问:“你喜欢吃什么菜?”
  周崇明说了几个,笑了起来,“我比较挑。”
  叶知恬想了一下,笑了起来,“没准以后口味会变呢。”
  “也许吧。”周崇明说。
  两个人温馨地吃完了午饭,仍是周崇明付款,只是他摸了摸口袋,却没摸出什么钱来。
  叶知恬付了钱,勾着他的手臂出了门,周崇明坦荡地说:“几天没回家了,用完了。”
  “嗯。”叶知恬摸着口袋里的盒子,迟疑了一会儿,拿了出来,“给你的。”
  周崇明迟疑了一会儿,伸手接过,他哼笑了起来,“什么东西?”
  叶知恬说:“打开看看。”
  周崇明笑着,伸手打开了,随意地看了一眼,微微怔住了。
  叶知恬说:“去了外面一趟,给我妹妹他们都买了礼物,所以也给你买了。”
  这话也有些讲究,周崇明眉毛一挑,低笑了一声,“嗯。”
  他说着,拿起手表就往手腕上搭,叶知恬凑过去,将表链扣上,由衷地夸赞道:“好看,很配你。”
  “是吗?”周崇明说了一句,又想到了什么,“我应该回礼,你想要什么?”
  叶知恬说:“不用回礼,送你东西是心意。”
  周崇明外头看了她一眼,沉静地笑了,“说的是。”
  “身体哪里不舒服?”叶知恬忽然想了起来,问。
  “头晕,不过还好。”周崇明说。
  “要不去我家睡吧?”叶知恬提议道。
  现在镇上那个房子,也只有她和叶知心两个人住而已,很方便。
  周崇明没有拒绝。
  他跟着叶知恬去了她家,还洗了一个澡,躺进她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出了春节,天气的变化是很大的,至少现在脱去了外套,也不会觉得有多冷了,叶知恬将他的外套洗掉,晒在了天台上。
  周崇明一睡就睡到了晚上,叶知恬咬着糖,将作业全做完了,见他醒了,哒哒哒地跑出去,端了一碗饭过来,里面整整齐齐地排着炒肉和青菜,还是热的。
  周崇明微皱了一下眉头,“什么时间了?”他揉了一下额角,没接过那碗。
  叶知恬说:“八点了,你睡得真沉。”她说着,把碗往他的方向送了送,将筷子也一并递过去,“把晚饭吃了吧。”
  周崇明这才接过来,他几下吃完了饭,从床上下来,“我要回去了。”睡了一下午,他精神好像好了很多,黑色的眼睛里暗光流动,消去了几分颓意。
  “……嗯。”叶知恬想到还在天台上的衣服,说:“你的衣服我帮你洗了。”
  周崇明顿了一下,“下次再过来拿。”他说着,对她笑了一下,“明天见。”说着,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你不是和你妈妈吵架了吗?这样回去没关系吗?”叶知恬问。
  “没事。”周崇明说。
  没什么事,总不能一直不回去。
  周崇明告别了叶知恬,回到了家,饶雪肚皮越来越大,却还没有回去的意思,这让他有些诧异。
  再不回去,那就可能会在这里生产,乡镇卫生所的条件不比大医院,在这里生孩子会让她多吃些苦头,大概她本人也急,时间越久,脾气就越差,连刘花梨都受了她的呵斥,家里每天都闹腾,唯有饶雪睡觉的时候好一些。
  周崇明从窗户外往饶雪床上看了一眼,见她弓着身子,仿佛很艰难地捧着她那越来越大的肚子,月光从窗口照射进去,在床上印出一个影子来。
  周崇明吐出一口气,翻了窗户进了屋子。
 
 
第49章 NO.49来临
  时间过的很快, 入春后, 天气就热了起来,虽然在镇上买了房子,但到最后, 还是叶知恬和叶知心住镇上,对于住在村子里的人, 有很多东西都难以割舍,土地是一方面, 天气也是一方面, 入春后就是入夏家里背靠山, 夏天很凉快,连电扇都是不必的。
  这让叶知恬和周崇明的交往更加密切, 她也没有刻意瞒过叶知心,所以叶知心也是知道的。
  在叶知恬周围亲密的人, 基本都知道了周崇明的存在, 有熟悉他的, 也有不熟悉他的, 不过, 叶知恬觉得, 周崇明的变化已经很大了。
  他的神态情绪越发温和, 这种自带魅力的冷静温和让他原本的郁燥戾气消失的一干二净,看上去就像是被驯服的狼。
  这种温和的姿态, 也让叶知恬周围的人放松了警惕, 叶知心甚至会开玩笑的叫姐夫, 他听了也只是淡笑,盯着叶知恬的眼珠子带着内敛的浅淡温柔。
  他们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叶知恬没有怀疑过这一点,对妹妹的小机灵也没有刻意去纠正过。
  他们的人生还很长,这辈子在最青春最美好的年龄在一起,这已经是最好的起点了,未来的十年,二十年,都会一直在一起,叶知恬想。
  高考的脚步声,紧跟春末的尾声,来临了。
  这一个月的时间,对叶知心,叶鸣元和周崇明都是重要的一个月,这期间发生了一个插曲,周崇明的妈妈饶雪出奇地在这个偏僻窄小的小镇上逗留了快有半年的时间,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了,是个男孩,如周崇明想的那样,在破旧的卫生所生下这个儿子,她受了不少罪。
  再生育一个孩子,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无论表面保养的多好,在身体上,却实在不比年轻女孩容易,这次算的上是元气大伤,然而孩子是生下来了,但脾气却没有好转,甚至比之前更加糟糕。
  这个孩子她也不管,喂奶都不愿意,刘花梨性子再泼辣,对孩子却是心软的,每天就沾些米汤水喂他,但时间久了,也起了不满的情绪,这男孩,出生几天也没喂上母乳,每天饿得直哭,刘花梨一把年纪,也没做过妈妈,这活她不行,而且家里家务活都在她身上,饶雪一个娇娇小姐,又做月子,连擦身子的水都是刘花梨烧开,亲自调好水温端到她屋子里去,到这种时候,刘花梨才觉得饶雪既荒唐又狠心。
  周崇明看着饶雪荒唐的行径,看着一向泼辣刻薄的刘花梨手忙脚乱的带孩子,又看着那个看起来一只手就能包住的婴儿,观望许久后,无声无息地抱走了和他同父同母的亲弟弟。
  他托人从县城买了奶粉回来,这个时候,奶粉并不便宜,周崇明却一口气买了两罐,足够让这个小家伙吃上个把月了。
  周崇明觉得血缘这种东西,是最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明明他对还在肚子里的这个小鬼一点都不期待,甚至打心底觉得烦躁,觉得他不应该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但真正生出来,变成一个小小的,会挥拳弹腿的婴儿时,前面那些复杂的感情却好像烟消云散一般不存在了。
  养吧,他烦躁的想。
  这个婴儿被他带到了叶知恬那儿,让他没想到的是,叶知恬对收拾孩子还很有一套,换尿布洗尿布,测奶温,夜起哄孩子都很有经验的样子。
  周崇明看着她熟练的换尿布,凑过去将那沾满了黄色脏污的尿布挂到了摇椅把手上,“挺像一回事的。”他声音里含着笑,对叶知恬说。
  叶知恬说:“你弟弟也乖,不闹。”
  说起来,这没几天的小孩子,也看不出好看与否,但叶知恬觉得跟周崇明还挺像的,鼻子眼,都像,心底竟有一种是他和她的孩子一样,又或者,他们以后的孩子,约莫就是这个样子,带着这种私心,她对这个孩子的情感复杂,更偏向一种幻想的温柔。
  这种姿态出现在一个姑娘身上,分外有一种魅力,周崇明看着她轻摇着孩子哄睡觉,似乎看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周崇明快高考了,叶知心也快了,叶鸣元也是,叶鸣元作为老三,虽然比老二还爱玩,但性子却稳,即使大考没几天时间,他也不急不躁,这种心态让他基本能保持平常的水平,不会和老二那样因为过于紧张而生病错失了上重点大学的机会,不过他还是住到了镇上,至少能在路上少花一点时间。
  他一过来,周崇明就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了,其实镇上的人很多都已经知道了他和叶知恬的事,说不清楚有多了解,但猜测也诸多,这种风声是传的很快的,叶知恬也不大搞得清楚爸妈是不是知道了,至少现在还是风平浪静,不过三哥那性子,叶知恬嫌麻烦,就让周崇明低调些。
  对于新出现的小孩,叶知恬的解释是帮别人带的,叶鸣元也不在意,颇有兴趣地去逗弄他,他是很喜欢小孩的,现在是,以后也是,到四十多岁,都是少年心性,顽童一般和孩子们打的火热。
  他兴致勃勃地帮叶知恬打起了下手,也没有丝毫厌烦的样子,不过大考没多久了,即使有把握,浪费一点点时间都好像是一种罪过,他最终按耐下了一起养孩子的兴趣,老老实实的去温习了。
  周崇明那边,自打饶雪生产后,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饶雪是一贯不管孩子,即使涨奶涨的难受,也不大愿意去拿这些奶去喂孩子,就算浪费也不喂,女人的委屈和怨恨,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掩盖母性本能,只是时间久了,没听到孩子哭闹,反而更烦躁,问了刘花梨,刘花梨说:“周崇明抱走了。”
  说这话的时候,周崇明刚巧进门,饶雪情绪较之前要平稳一些,也没歇斯底里的尖叫,“你把你弟弟带哪儿去了?”她坐在床头上问周崇明。
  周崇明瞥了她已经渐渐红润的脸色,不咸不淡地开口:“你不是不要他吗?”
  饶雪表情变化了一番,“放哪儿了?”
  周崇明看她表情不对,知道这是她要闹腾的前兆,缓了口气,说:“放别人那里养着,要当妈妈了我就给你带回来。”
  饶雪冷笑起来,“你这是威胁我?”
  威胁?周崇明觉得好笑,“是吧。”他看了一眼被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窗户,几步上前,将窗帘拉开,屋子里还有一股说不清是什么的腥味,大概是产后特有的气息,屋子里不通风,气味也逐渐变得浓郁,坐月子吹不得风,周崇明知道,但屋子总得亮一些。
  他这个举动反而刺激到了饶雪,她又咒骂起来,声音尖利刺耳,引来了窗外邻居的窥探,刘花梨及时赶过来将窗帘拉上了。
  周崇明和刘花梨出了房间,饶雪骂着,将小儿子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
  饶雪没要,那小孩就一直在叶知恬家里呆着,一直呆到了高考结束,所谓的满月酒,也不过是周崇明和叶知恬一起吃了顿饭,叶知恬颇有一种当妈的心态,去金店里打了两个银手镯,小小的套在了小孩手腕上,这就算是她给小孩满月的礼物了。
  周崇明给这个差了十八岁的弟弟弄了一个长命锁,那是他自己的,金子造的,很小巧,他藏了十几年,往哪走都带着,这下给了这小鬼,说起来,其实这孩子也不算太可怜。
  他们三个人,这样的其乐融融的画面,不知情的人,都会觉得是一家三口,只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过多久,高考结束后的一段日子,镇上来人了。
  来的是周崇明那名义上的爸爸,周明荣,来的那天,一辆黑亮的小汽车伴随着嚣张的车喇叭声,划破了巴岭寂静的清晨。
  周崇明时隔五年,再一次见到了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五十岁出头,和小时候的样子没什么差别,皮肤一如既往的光滑,头发一如既往的乌黑,表情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天生带着一种傲慢的贵气,他从那汽车上下来,一身笔挺的西装,勾勒出他仍健朗的身材,即使到了这把年纪,他也有让女人着迷的资本,只是他太过无情,再美的女人,在他眼里也不过是好玩的物件,对饶雪倒也谈不上多喜欢,只是饶雪跟了他十几年的情分,要舍去,好像也有些可惜。
  当然,这种微末的情感,也只是对老旧物件又或者收藏品的怜惜而已,饶雪那般清高冷傲,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个玩意儿,十几年了也看不清,这把年纪还要争风吃醋,作来作去,难免让他厌烦。
  周崇明看见周明荣的时候,还有些诧异,他不动声色地审视这个已经年过半百的男人,忽然意识到他现在已经成长成了一个比这个男人更加高大的人,拥有了曾经他所渴望的宽阔肩膀和能好像能握住一切的力量,虽然身材不如他厚重,但从高度上,已经能低头去俯视这个男人了。
  这让他有着微妙的愉悦感,但表情仍是冷硬的,眸子中带着淡淡的防备和抵抗,他没有说话,周明荣却先开了口,“周崇明?”他叫了一声周崇明的名字,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感情。
  周崇明没回应他,他给了他一个非常冷漠的眼神,从他身边越过,走出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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