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恬完全没想到叶顺的思绪已经完全不在她说的计划上了,而是想着怎么给自己的墨水想个名字,弄个什么包装。
叶知恬看他不说话,催了几声,叶顺才回过神来,“所以,你想怎么做?”
叶知恬说:“能不能在县城盘一个铺子下来?”
说起来,他们家有过很富裕的时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实业都没有,现在的房子也不贵,完全可以买它个十层八层啊,到了未来,要是没钱了,就卖它个房子,简直美滋滋。
叶知恬想到这里,心里又蠢蠢欲动起来,她忍住了怂恿叶顺买房子的欲、望,“或者,买个铺子也行。”她对叶顺说。
“…………”叶顺沉默了一下,说:“还有两个星期,你就开学了。”
“不会妨碍我去做这件事情。”叶知恬看着爸爸的脸,眼神坚定地说。
第9章 NO.9漂亮的她
叶顺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孔,心情有些复杂,这些日子,大女儿的改变实在明显,懂事了很多,从前的她,无忧无虑,从不会过问这些事情,现在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他吗?
叶顺心里想了很多,脸上的表情松缓了很多,“行,我去县城盘个铺子。”买的话,要几万,他还没有那么多钱。
叶知恬兴奋得大叫,“谢谢爸爸!!!”她忍不住上前狠狠地抱住了他在原地跳了几下,“啊啊!开心!”她说完,不等爸爸反应,转身风一样地跑出了门。
叶顺睁着眼睛呆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这个大女儿。
*
要做服装生意,目的不可能单单放在农村或者镇上,县城才是第一个战场,相对于巴岭镇,县城才是真正具备了购买能力的地方,镇上卖衣服的店铺少得可怜,反倒布料更好卖一些。
其实买来布料,大多人都是没有缝纫机的,有余钱的,会到裁缝那里做,做裁缝的也赚钱,人工费就有十块,便宜的,也要七八块,如果请裁缝的话,成本会提高很多,而且镇上的裁缝也并不多,这是一门手艺活,并不是人人都会,这就犯难了,而且缝纫机只有一台也不方便,要做大,肯定要购入更多的缝纫机,不过现在还不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叶知恬晚上失眠了,想了一晚上怎么去做这件事情,有些焦虑,也有兴奋,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过了,接下来的就不会太难。
第二天爬起来,已经是快中午了,爸爸很早就出门了,妈妈要做事,大家也自觉起床吃早饭,所以她从来都不叫起床,叶知恬一起就起得很晚。
叶知恬从井里打了水,井水冰冷,她双手捧了水,往自己脸上扑去,精神瞬间清醒了很多。
她洗漱完,去吃了稀粥,将碗洗了,就回房在本子上画样图。
一旦有了目标,整个人都有了奋斗的方向,她想赚很多很多的钱,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
不做菟丝花也不是嘴上说说的,她会过得比上辈子更好,绝对会更好!
下午的时候,叶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叫了叶知恬的名字,叶知恬冲了出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爸,不等他说话,就问:“怎么样?租到铺子了吗?”
“你先准备好,跟我过去看看。”叶顺说。
“好!!”叶知恬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看到爸爸无奈的笑脸,不好意思地背过了手指,她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叶顺的专属,自行车是那种标准的大28自行车,是家里已经十多年的固定资产,已经很老旧了,个子不高会很难骑,叶知恬还记得她骑着它,后面载着叶知心,结果两个人齐齐摔跤的场景,这种自行车,摔下来实在是太疼了。
叶知恬侧坐到了车后座,扶住了坐垫,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往镇上过去。
坐到了巴岭,叶顺将自行车放到了朋友那儿,他从朋友家里出来,看见叶知恬四处张望,疑惑地问:“你看什么?”
叶知恬摇摇头,说:“没看什么。”
叶顺也没在意,带着她就去做客车。
不远处的一处巷子里,一伙小伙子站的站,坐的坐,抽烟喝酒聊天,万龙望着周崇明的脸笑,问:“哥,你这额头一块青的,怎么搞的?”
周崇明抽烟抽的厉害,有些时候一天能抽个一包,他看着不像有钱人家,但买东西却从来不手软,抽烟都是抽红塔山,一包就要十块钱,让所有人眼热,在大家都抽一块几毛钱烟的时候,他抽十块的,花钱厉害,却吝啬的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缺点,这么贵的烟,谁舍得给别人呢?除了有钱,打架也厉害,凶猛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所以在镇上的混子里,还挺受推崇。
他听到万龙的话,也没回答,他面无表情,俊气的脸部线条锐利得像把刀子。
“被女的打的吧?”有人不怀好意地猜测。
周围的人发出了哄笑声,周崇明脸色不变,只是掀起了眼皮,问:“你们这些人,谁有个女仔?”
“女仔?”万龙笑了起来,“哥你忘了,我有啊。”
周崇明抬腿踢了他后腰一脚,“你有,那是你女仔?那是你女儿吧。”他说着,脸上倒浮现了些许的笑意。
万龙委屈道:“那也是我女仔,花了两百块钱买来的,我妈可说了要给我做媳妇的,等个五年就行了,五年我也才21岁,怎么能是女儿?”
周崇明嗤笑了一声,目光在其他人的脸孔转了一圈,啧了一声,没再问了。
“哥你想要女仔了?”万龙问,还没等周崇明说话,他继续道:“往巴岭走一段路不是有个元乔高中吗?那儿的姑娘美得很,一个个走出来,都跟花一样儿,你要是想,到里面随便找一个都行,拉出来都备有面子。”
周崇明咬着烟,听着万龙的话,脑子里却浮现出那女孩的脸,那细致漂亮的脸孔,明丽得就像迎春花,看着漂亮柔弱,但胆子不小,明明知道他是什么人,还凑上来,他嗓子痒了起来,他抽掉了嘴里的烟,手指一弹,将烟弹到了地上,正要踩灭,被万龙眼疾手快大家捡走,“还有半根呢,别浪费哈哈哈哈!”
周崇明笑了一声,将腿收了回来。
说起来,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下次如果遇上,问问好了。
*
那边叶知恬和叶爸爸将铺子看了过去,最后选择了位置更好的一个。
这个时候灵岩县还没有后来的发达,只是一个普通的县城而已,街道不是那么平整,有些破败,屋子倒比镇上的好了很多,大多都是平房,店铺不如后世的贵,但价格放在这个时候也不便宜,一个月也要六十块钱,是一个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了,还是讲价后的价钱,原来是要八十五块钱。
叶爸爸签了一年的合同,这就租下了这个铺子,送走房东后,叶知恬兴奋地在这还算宽阔的铺子里乱走,想来上家店做的是餐厅生意,前头还干净,后头就要脏一些了,不过房东可能粉刷了一下,看着也还好。
叶顺进了后面,也挺满意的,“这里挺好的,你还需要什么,跟我说。”
“嗯嗯!这几天先装修一下,弄得敞亮漂亮一些,然后再开门!”叶知恬提高了音量说。
“嗯。”叶顺答应了。
父女俩看好了铺子,将门关了,一起坐车回到了巴岭镇,再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家里人对他们一起回来有些诧异,叶兰问:“你们去哪儿了?”
叶顺说:“去了县城一趟。”
叶知心往他身后看,“有没有带吃的?”
叶知恬从背后拿了一个袋子,“就知道你嘴馋,给你买了糖。”
“可是我现在不想吃糖,我想吃酥条。”叶知心嘀咕。
“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挑。”叶知恬无言,她将糖袋子塞到了叶知心怀里,“吃吧你。”
晚上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大哥问起他们去县城的事,这种事情,叶知恬当然不会隐瞒,在饭桌上说了出来。
大哥听完,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这个好啊!我有个同学,在办服装厂,你想做衣服,可以画了样式往他厂子里送,他有钱,大批的机器,可不比你一个人做要好?”
叶知恬心脏仿佛停跳了一下,瞬间狂喜起来,她怎么没想到,现在的衣服,虽然说不上都是机器,但批量生产的速度也是很快的,比她一个人或者请裁缝,不是好了很多吗!
“哥!你有他联系地址吗?”
“有的,你等我联系他。”大哥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又说:“既然你要做捞子的牌子,那得让大家知道嘛,要去上海或者深圳摆个摊子什么的吗?我上海有同学,可以帮忙。”
叶知恬兴奋得感觉头发丝都要飘起来了,“太好了!太好了!哥!”她跳起来,冲过去给了她大哥一个大大的拥抱。
“咳!”叶顺重重地咳了一声,“女孩子,像什么样子,坐回来!”
叶知恬唇角都要咧到耳朵根上了,她松开大哥,坐回自己的位置,声音响亮道:“知道了!”
叶知心捂着嘴唇在旁边笑,叶知恬也笑得停不下来,吃着饭也笑出声来。
叶顺夫妻俩看着这样的大女儿,对视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都这么大了,还跟个小孩一样。
第10章 NO.10你不怕我?
离开学还有两个星期,时间已经不多了,叶知恬抓紧了时间,画了几个图样,衣服裤子都有,那边铺子的装修她也得去看着,叶顺是不可能天天有空陪着她的,所以让二哥和三哥去帮她的忙。
这个时候,装修也装得不精,粉刷个墙,就已经很漂亮了,衣架倒是好买,直接去卖家具店铺里订做,大概几天就能拿到手,总之装修有她哥哥们看着,她花费的精神不会太多,剩下的,她去县城的市集里挑了花色好看质地较好的布。
等有了基础之后,她再设计花样,然后去布厂订做,这样也会有特色一些,而不是用着已经做好了的花布。
相较于衣服,裤子稍微好做一些,上次的露天电影,播放的第一部电影,庐山恋的女主人公穿衣就很好看,那时候播出来也带起了这几年穿阔腿裤的风潮,她也喜欢穿阔腿裤,她个子高,小腿又细又细,穿上去露出一截脚腕,看着就是好看的,这种裤子藏肉显瘦,配衬衫配短袖都会很好看。
打版对于她来说,会很麻烦,她不是版型师,靠得也就只有她的手巧了,她熬了几天夜才做完。
画出一个版型,就能套用很多款式,叶知恬觉得如果就自己做,怕真的要累死,现在请裁缝帮她,她都没开始赚钱,也请不起,她画完了图样,拿了其中的两样交给了大哥,让他写信给他的同学。
到了第四天,大哥同学终于来信了,大哥拿来信,晚饭前读给大家听,他同学的意思是说,她画的样式很新颖,应该会很好卖,如果要做的话,她最好过去跟他好好谈一谈。
叶知恬压抑着兴奋的心情,自然是求之不得,她尖叫着让她大哥带她过去,叶鸣良答应了,就这么约好了第二天出发。
叶知恬一晚上都没怎么睡着,爬起来一看时间,已经凌晨四点多了,她爬起来打开灯,将图纸打开看了又看,喜滋滋地收好,放进挎包里,躺回床上,硬逼自己睡着。
她没睡几个小时,就醒了过来,她急匆匆地刷好牙,洗完脸,就去将大哥叶鸣良叫醒了。
“这也太早了吧。”叶鸣良起了床,揉了一把脸说。
“赶紧的,快!”叶知恬精神很振奋,一夜没怎么睡觉的她,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眼睛下面也黑了一圈,但眼睛却格外亮,像燃烧着一团火焰,光是看着都烧人。
叶鸣良感受到她的兴奋,叹了一口气也没说什么,就起身去洗漱了。
两个人也没吃早饭,就匆匆地上路了,家里唯一一辆自行车已经被爸爸叶顺骑走了,叶鸣良借了村书记的自行车,带着妹妹上了路。
等骑到镇上,叶鸣良饿不住,要去买包子,叶知恬守在自行车旁边等他。
这么早,虽然有想法,但她还没觉得能在这个时候看见周崇明,所以在看见她的时候,她很惊讶。
周崇明咬着一个包子,目光与她对上,眉毛一挑,看着也有些惊讶的样子。
他这个时候穿了一件灰白的背心,身下穿了一条深蓝色的工作裤,左腿的裤腿卷到了膝盖的位置,露出了覆盖着薄薄肌肉的小腿,脚上趿着一双布鞋,一派悠闲日常的模样。
叶知恬没动,她看见周崇明额头上的淡淡的淤青,舔了舔嘴唇,难得地安静了,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快有一个星期了,她心里想,他应该不会气她撞了他的吧?她还是有点冲动了,怎么能撞上去呢?简直两败俱伤,她现在额头虽然不疼了,但是皮肤嫩,肿块到现在都没消下去,淤青看起来比他的还要严重一些,他要是问的话,她就撩头发给他看看…………
叶知恬想了很多,一双大眼睛眨了又眨,直直盯着周崇明的脸都没有挪开过视线。
周崇明在原地停了一会儿,就朝她这边走,叶知恬有些紧张地扣住了细瘦的手指,她现在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其实这种感觉在前辈子和周崇明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少,那是情到深处的悸动,明明年纪已经三十几了,早就过了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岁月,但是那个时候的周崇明,仍然容易让她感受到悸动和欢喜,这是跟陈城在一起所没有的浪漫,他那双深情的眼睛,时刻让她觉得她是被珍视着的。
只是现在,稍微有些不一样,大概是他们还不是夫妻的关系,甚至还不熟悉,所以那种悸动,更多了几分初恋的暧昧,也因为他们这个时候,都是少男少女,年纪正美好,双方的气息都是青涩的,更容易催生出一种让人脸红心跳的情愫,叶知恬不知道周崇明是何感觉,总之,她现在脸色已经带上了几分薄红,看着周崇明的水亮眸子溢出了些许的紧张,和期待。
周崇明走到她身边,嘴里咬着的包子被他拿到了手上,“吃了吗?”他似乎是随口一问。
叶知恬暗自高兴起来,前几次都是她找他,主动和他说话,现在他这个样子,他们应该是已经混了个脸熟了,而且,他也没生上次的气,她想着,唇角弯了起来,说:“没吃。”
周崇明听了,手里的油纸包一递,“吃。”他语气里稍带了些强硬的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