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后在六零——蓬莱女
时间:2018-04-10 14:38:46

  这个男人的心思不好猜,可是如果真正了解之后,又实在是很好猜。
  他在心里情绪剧烈的时候,从来都是面无表情;他在高兴的时候,眸子总是亮晶晶的;而他在难过的时候,总是在沉默。
  比起小时候的情绪易变,如今这个已经能够完美把控自己情绪的男人,似乎还是那个在垃圾场因为心软而收留狗狗的小男孩儿,只是他最柔软的那一面,别人不会轻易察觉罢了。
  “以后两个人一起回来,”男人挑高了一边的眉梢,用一种诡异的语调说,“肉肉,你的意思是以后咱们两个都一起回来吗?”
  李洪雪不明所以的点头,“对啊。”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这样儿啊,”男人眸里含着一抹温柔,若有所思的点头,“看来肉肉是迫不及待的想嫁给我了。”
  李洪雪目瞪口呆,不明白男人这个结论是从什么地方得出来的,正要反驳,就听男人用一种甚是温柔的语气道:“既然肉肉这么想嫁给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好了。”一副甚是为难苦恼的样子。
  在李洪雪愣神的瞬间,对面的男人突然拉过她的手,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套上一个尺寸正好的钻戒,温柔的吻过女人的手指,嗓音低沉道:“李洪雪,回去之后,我们结婚吧。”
  李洪雪盯着手指上那个亮晶晶的戒指,感受到那个令人炽热的吻,恍惚道:“这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戒指?”尺寸也太合适了吧?!
  孟修避而不谈这个问题,继续说道:“李女士,你愿意接受我的求婚吗?”
  李洪雪哭笑不得,“你这也算是求婚?”在飞机上用一副施舍的语气求婚也就算了,那鲜花呢,下跪呢?什么都没有,就想让她嫁给他啊,想的倒是挺美的!
  “什么都会有的,”像是知道李洪雪心里的话,孟修意味深长的一笑,“李女士,还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你愿意嫁给我吗?”
  李洪雪盯着男人认真的眉眼,因为紧张而抿紧的唇角,用一种施舍般的语气道:“既然你这么喜欢我,那我就嫁给你好了。”
  戒指都带上了,那她还是不矫情了吧,反正孟修长得这么好看,怎么想她都不吃亏诶?!
  哎,谁让这是自己看上的男人呢。。。
  走进机场的时候,盯着从VIP通道里一直盛放的玫瑰花,终于知道男人为什么笑得那么意味深长的李洪雪叹了口气,忽然十分煞风景的想到,这么多的玫瑰花,那得花多少钱啊?
  但是,看见男人璀璨的眸子,李洪雪紧了紧手,自我安慰道,反正男人钱多,不要紧。
  在看到就连自己的威风凛凛的爱车悍马都被不伦不类的装饰了一圈玫瑰之后,深感有些辣眼睛的李洪雪做进车的第一反应就是:
  揪住某个似乎是在傻笑的男人,皮笑肉不笑的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道:“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交出来!”
  可以预见的是,大华夏芸芸已婚男人之中,又要多出一位妻管严了!
 
 
第94章 李立律番外
  李立律是谁, 老太太胡秀花的丈夫, 李爱国的父亲, 更是李洪雪兄弟几个的爷爷。
  身为一个有着好几百号人家族的长子, 李立律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弟弟他们是不一样的。
  具体不一样在哪里,当然指的不是身份地位不一样, 而是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
  大中华文化传承五千多年, 嫡长子继承制也跟着传承了将近五千年。在这个由李氏氏族组成的村庄里, 身为长子的长子,李立律身上背负的是整个李氏一族的兴衰, 他根本就没有任性的权利。
  在他还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把他送进了镇上落第秀才办的私塾。当时小小的他还没有祠堂祭祀用的供桌高,可是已经不得不独自步行两里多路,头晕眼花的听着夫子满口的之乎者也。
  不得不说,这个私塾在他童年的记忆里非常的深刻。倒不是因为年龄小坐不住被夫子打手心,而是因为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因为这句话, 他倒不至于头悬梁锥刺股, 但也比平日里刻苦用工几分,总想着将来有一天自己也能有大出息, 不用像祖辈的先人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除了种地还是种地。
  农村人, 或者说是李氏家族,对读书这件事儿是非常推崇的。不仅是因为祖上曾经出过官,而且还关系到了自身贴切的利益-免税。
  没错,只要考上秀才,家里的地就不用交税。而如果考中举人,那就更不用说了,那就算是“吃皇粮的人”了。
  他们村比之别村的人好像富裕很多,这也是李立律读书之后才发现的。
  因为相比于他们村几乎每家都有一个读书人来说,别村的人好像几乎都只有村长家的孩子才能读书,更不用说他们家的父亲更是勒紧了裤腰带,一口气送他们兄弟几个全都进了私塾。
  弟弟们进了私塾之后,李立律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毕竟长兄如父,他得为弟弟们做个表率才对。
  更何况如果他学的比弟弟们还不如,那他感觉自己还是找个坑把自己埋了才好,也省的出来丢人现眼了。
  好在他还没有笨到要把自己埋了的程度,辅导弟弟们的功课倒还游刃有余,至少是把自己大哥的面子给保住了。
  灾荒那一年,家里突然多出来一个眼睛很好看的黄毛丫头。那丫头瘦瘦的,小小的,干瘪的像根豆芽菜。家里老娘说这是妹妹,可是村里还有谣言说这是童养媳,他也没搞明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反正他不讨厌就是了。
  对这个名义上的妹妹,李立律心里还是有几分疼惜的。毕竟老李家是出了名的阳盛阴衰,他们家要想生出来个闺女,弄不好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所以如果家里的弟弟太过调皮,他总是要护一护这个小姑娘的。
  尤其是每当小姑娘用那双很好看的、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的时候,他心里满满的都是激动。
  虽然不太懂那种像是大夏天吃了一块凉西瓜的舒爽感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可是这不妨碍他下意识的对小姑娘好。
  当然了,为了维持住他长兄的威严,他即使是再疼爱小姑娘,也总是板着一张脸就是了。大概也因为这个,比起几乎要黏在老娘身边相比,小姑娘似乎对他也不是很亲近的样子。
  他心里有些懊恼,可却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就这么一犹豫,就有遇到了清政府倒台的时候。
  清政府倒台的事儿,也许对别的农民来说可能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毕竟家里没有当官的,该交粮还是得交粮,只不过换个人罢了,干系不大。
  可对于那些读书的人家,这可算得上是毁灭性的打击了。
  因为清政府倒了,所以科举制也跟着不存在了,这几乎是断绝了农村人唯一能够往上爬的路径。那几天,家里很是愁云惨淡了一阵子,他也没什么心情去挑逗小妹妹了。
  那是他一生中最迷惘的几天,因为不清楚自己该何去何从,更不知道上面到底又推出了什么政策,会对他们这些人有什么影响。
  那是他第一次痛恨自己农村人的身份,因为这三个字在那个年代所代表的含义不是什么淳朴热情,只是愚昧无知罢了。
  他躺在炕上,吃着弟弟送过来的饭菜,不无讽刺的想--这样的他,跟那些好吃懒做的蛀虫有什么两样。
  从同学口中听到“大学”两个字的时候,李立律是激动地。像是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他兴奋的跑回家,强烈的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愿。
  当时他的父亲沉默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还是点头同意了。
  从父亲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个农民对知识的渴望,也看到了一个农民对未来的迷惘。
  或许跟别人的父亲一样,父亲对于上大学这个概念是模糊的,甚至不知道从大学里出来的学生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可是出于一个农民的期盼,他还是把他送进了大学。
  李立律想,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不得不说,这是李立律自认的,人生中走出的最美妙的一步棋。
  贫穷不只是限制了一个人的眼界,它还限制了一个人的思想。来到岛城之后,他感觉到新世界的大门在对他打开。
  看到来来往往的那些红眉毛绿眼睛的外国人,他心里是激动的。可是看到那些人可是随意的处决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五千多年的华夏人,像是拍死一只令人作呕的苍蝇,他的眼睛是红的。
  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国人的地位究竟低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洋人开汽车当街撞死了人,他们只会说一句晦气,说死了的人弄脏了他们的车子。
  他不忿又有什么用,因为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道。因为华夏弱,所以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猪猡,战战兢兢的等待着随时可能落下的杀猪刀。
  他爱这片养育了四万万人民的土地,可是他又恨那个无所作为的政府。既然他们的命如此之贱,而洋人的命有事如此的高贵,那么就由他这个命贱之人,宰掉那个生而高贵之人吧。
  他跟踪了那个洋人五天,找了一个最合适的机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当血溅在他身上的那一刻,他没有一丁点儿杀人时的惶恐。心里想的是,果然,人死的时候都是一样的。血流满地,比杀猪时还要难看的场景。
  当然了,因为是头一次杀人,他还是被人盯上了。
  盯上他的人不是欺软怕硬政府官员,而是一个土匪。
  很有意思吧,因为杀掉一个洋人,他在政府眼里可能是一个恶魔,但是在这群土匪眼里,竟成了一个义薄云天的英雄。
  他们妥善的替他处理好了后事,不得不说,他还能安安稳稳的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上课,全都是这群土匪的功劳。
  还真是一群可爱的土匪呢!
  但即使他们可爱,他也是敬谢不敏的。接受过最正统的儒学教育,虽然对政府充满了痛恨,即使是为了他的父母,他也不会想跟这群土匪有大牵扯的。
  好在大当家的倒是挺痛快的,后来再没有找过他。后来他打听到这大当家的是跟洋人有仇的,倒是也能理解了。
  不过这世道,华夏人少有不跟洋人有仇的吧!
  心思最偏激的时候,他跟着学校的同学们搞过□□。很不幸的是,第一次参加□□的他就被抓了。
  一群人混关在一个牢狱里,他有幸认识到了党的革命战士,也是因为他,他坚定了自己参军的决心。
  那个年代,如果没有实在是过不下去的理由,很少有人参军。
  因为参军意味着着要打仗,要流血,更可能会丢掉性命。
  可是他在下这个决心的时候,心思异常的坚定。就像是,他生来合该如此,他天生就应该出现在战场上的。
  被老父亲从监狱里捞出来的时候,他心里的千言万语,在看到父亲花白的头发时,忽然就再也说不出来。
  那一刻他忽然意识到,他的父亲,那个家里的顶梁柱,顶天立地的那个男人。
  他,老了。
  原本坚硬的心,因为父亲佝偻的背影和沧桑的眼神,忽然软如下来。
  那一刻,他自暴自弃的想,就这样吧,听从父亲的安排,老老实实回家种地,再也不要管这些似是而非的事儿了。
  回到家里,家里有担心的老母亲,还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这些年,他也算是想明白了,他就是看上胡秀花这小妮子了,倒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小妮子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长得如花似玉,是他眼里最美的姑娘。
  而最幸福的就是,你喜欢的那个姑娘,心里想的也是你。
  他还没来得及对父母说秀花的事儿,这小妮子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于是他顺理成章的跟小妮子成了婚,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每日田间地头的劳作,城里的那些事儿就像是一场热血沸腾的梦,被风一吹,便是烟消云散了。
  --才怪!
  有个词叫做“自命不凡”,家里的老娘曾经说过,华夏没了你这个当兵的难道还会亡国不成?!
  他想说,如果全华夏的人都这么想,那他们都呆在家里等死好了。被人如脊地之泥一般践踏,被人踩着脊梁骨喝骂,这不是他想要过的日子,也不是一个有着澎湃激情华夏人该过的日子。
  心里不忿,面上不显。平日里他该干活还是干活,只话越来越少,略有些郁郁寡欢罢了。
  鬼子进村的那一天,从来都不抽烟的父亲破天荒的在院子里抽了一袋旱烟,只留给了他三个字“你去吧”,就蹒跚着脚步进了那扇破旧的老木门。直到他离开,都没有从那扇门里出来。
  父亲未尝不爱这片土地,但是他更爱自己的儿子罢了。可是当自己儿子的尊严在他面前被践踏的时候,从小听着水浒长大的汉子,终于选择,让他的儿子站着死,而不是跪着生。
  最了解他的莫过于自己的枕边人,当天孩子他娘就给他收拾好了行李。她性子他知道,看着柔情似水,其实再倔强不过。可是这么要强的一个人,在那天晚上,哭的稀里哗啦、泪流满面。
  美人香,英雄冢。他比不上唐明皇,可她也不是什么杨贵妃。或者是她从来就知道,她留不住他。
  这个想要展翅高飞的雄鹰,的确不应该埋没在田间的地头上。
  抛家舍业,不过如此。
  他记得那天晚上的月亮,虽然被天狗狠狠地咬掉了一大块儿,可却是明晃晃的照亮了他前进的路。
  炕上的儿子呼呼大睡,他心里甚是不舍。
  月下的老母亲流着泪,只叮嘱他注意安全。别的,什么都没提,什么都没说。
  他包袱里装的是家里五成的积蓄,不多,可却是家里能凑到的全部财产。轻飘飘、沉甸甸的,压得他的肩膀有些疼。
  到了岛城之后,听见有学生高颂伟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心里甚是羞愧。
  比起这句话的赤诚之心,他读书还是过于功利了些。小时候是为了让家里免税,长大后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份好工作。即使是心里最纯粹的时候,也只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
  这也更坚定了他投军的方向,他要加入的那个党派,果然如那人所说,是个能让人心里快活的地方。
  其实城边上的那群土匪,更确切的说是一群义匪。至少从周边人的口风里知道,这些人从来没有抢过贫苦人家,反而劫富济贫,多有善举。
  听到他要去参军,大当家的更是当场言明要跟他一起去。豪杰兄弟们称他是真汉子,更是送给他了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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