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小娇妻——左耳听禅
时间:2018-04-18 13:20:16

  掌柜的看到这颗珠子之后果然挪不开眼,一再恳请他将这颗珠子卖给自己。
  程文松闻言一笑:“掌柜的,您别说笑了,这珠子就算我想卖,您也出不起价啊。”
  这么大一颗夜明珠,绝对当得起一句“无价之宝”。
  掌柜的自然也知道,但还是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尤其他知道自己的东家最近正在搜罗各种宝物打算给刘知府送去,再由刘知府送到京城交给吴濯吴大人。
  如果能得到这颗珠子,他们又何必经过刘知府那一道?直接就能到京城叩开吴大人家的大门。
  他明知买不起,还是犹豫着问了一句。
  “您这珠子……打算卖多少钱?”
  程文松摸了摸放在木匣中的夜明珠,道:“不瞒您说,我们已经找好了买家,对方出价十万金。”
  “您这铺子虽然大,在德安城也颇有盛名,但怕是也吃不下这么贵重的一样宝物。”
  十万金!
  掌柜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这铺子就是卖了也不值十万金!
  程文松笑了笑,将木匣盖上。
  “所以说,咱们还是谈谈刚才说的生意吧,这颗珠子您就别想了。”
  掌柜的死死地盯着合上的木匣,仿佛自己的眼珠子也跟着关了进去。
  等程文松走后,他赶忙让人套了马车就准备往县令的府邸赶去。
  临出门前想起什么,回身叮嘱众人:“刚刚的事情谁也不准说出去!绝不能让旁人知道咱们德安城现在有颗夜明珠,知道了吗?”
  众人点头,他这才匆匆忙忙地出门了。
  …………………………
  “夜明珠?!”
  何光陡然睁大了眼,差点儿把手中茶杯扔到地上。
  “你确定?真的是夜明珠?多大一颗?”
  掌柜的点头道:“没错!真的是夜明珠!千真万确,小的亲眼所见,足有拳头大小!”
  何光颤颤的把茶杯放回到桌上,声音微抖:“拳头大小,拳头大小……”
  “我若是能得了这颗珠子,又何须再靠那一只耳在刘知府面前露脸?”
  “这些年刘知府只知有一只耳,却不知有我何光!我一个堂堂县令,在他面前却还不如一个土匪头子!”
  “是啊”,掌柜说道,“小的看到那颗珠子的时候就想,若是您此次能得到这颗珠子,盖过一只耳的风头,那又何苦屈居于刘知府之下?”
  “直接越过他亲自进京献宝于吴大人,岂不比再让刘知府盘剥一道的强?”
  “若是能在吴大人面前得了脸,刘知府又算什么?”
  何光闻言点了点头,心中自是十分认可这番说法的。
  他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再不更进一步的话,这辈子可能就止步于此了。
  偏偏那刘知府胃口越来越大,怎么都喂不饱,自从知道他和一只耳有勾结之后,就总想着让他帮忙从一只耳那儿捞到更多好处,所以政绩考核从不肯给他优等,故意压着他不让他擢升上调。
  “明明他可以自己跟一只耳联络的,却又顾忌着自己的官声,生怕被人知道了传出不好的名声,就让我来给他牵线搭桥!”
  “可难道只有他刘子瑜是官,我就不是了吗?我难道就愿意一辈子都当个小小的县令吗!”
  何光越说越气,咬着牙握紧了拳。
  掌柜的在旁附和:“可不是吗!这些年咱们也给了刘知府不少好处了,可他收了钱却不办事,反而越发变本加厉,还以一只耳的事情威胁您!”
  “要我说,您早该想些办法直接和吴大人联络上了。如此一来,那刘知府又岂敢再为难您?”
  “只可惜咱们之前一直没有机会,但现在……大人!机会近在眼前啊!”
  旁的东西叩不开吴大人家的家门,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难道还叩不开吗?
  听闻那吴大人向来贪财,尤其喜好收集各种宝物,倘若让他知道他们手上有一颗这么大的夜明珠,他一定会敞开大门接见他们的。
  何光再次点头,问道:“那商队的人说这颗珠子卖多少钱?”
  掌柜的伸手比了个数:“十万金!”
  “十万金?!”
  何光跟刚才的他一样吃惊,惊呼一声瞪圆了眼。
  “是啊,”掌柜的说道,“那商队的领头人说这颗珠子已经被人定下了,他们此行就是要把珠子给人送去,顺路经过咱们这里来谈一笔生意而已,谈得成就谈,谈不成他们这几日就走了。”
  “不能走!”
  何光立刻道!
  “不能……不能放他们走!”
  他们走了,这颗夜明珠岂不是也没了!
  “小的也正是这个意思。”
  掌柜的说道。
  “商队的人怕给买家惹来麻烦,所以不肯透露买家身份。大人您若是……若是想动手的话,一定要趁早!”
  “不然等他们出了咱们这地界,再想动手可就难了!”
  “尤其是出了咱们德安城就是一只耳的地盘了,要是让他们知道了这支商队带着一颗这样的珠子……”
  他们一定会抢走的!
  那些土匪可不会讲什么道理,看上了就抢!抢不到就杀!把人杀光之后所有的东西自然都是他们的了。
  何光搓了搓手,眉眼间闪过几分算计。
  “既然早晚都要被人抢走,那不如咱们先抢,最起码咱们比那些土匪还有些人性,可以留这些人一条性命……”
  “正是!”
  掌柜的点头道。
  “您到底还是个县令,治下出了人命官司不好,只要把东西抢过来,再把这支商队赶走就是了。”
  “自古民不与官斗,更何况是身份低微的商户?他们就算知道是您动的手,也只能把这口气咽下去。”
  何光嗯了一声,眼中精光渐盛。
  “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能不惊动他们最好,若是惊动了……那也就惊动了,区区商户而已。”
  他在这德安城为官近十年,旁的不说,对这城内城外以及周边等地的掌控还是足够的。
  一支商队在他眼里翻不出什么浪花来,毕竟入城时就已经严格的查验过身份了,若真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或是京城的皇商之类的,自会有人报到他这里来。
  没有人上报,就说明这支商队都是普通人。
  既然是普通人……那欺负了也就欺负了,如何?
  于是,两日后余刃等人所住的宅子就被何光的人马以搜查逃犯为由里里外外翻腾了一番,期间他们所有人都被聚集在院中,不许进屋跟随。
  等这些人马走后,那颗夜明珠就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不少财物。
  程文松“发现”之后立刻跑去县衙要找个说法,却被人乱棍打了出来,不得不带着一队人挫败的离开了德安城。
  而一只耳那边因为对密室十分放心,所以直到要与何光见面的前几天,才再次去密室查看木匣中的夜明珠。
  谁知木匣一打开,珠子却不翼而飞!
  一只耳大怒,当即对所有守卫开始查问,得出的结果却是所有人都说没有发现异常,这些日子从没有人靠近过密室,也没有贼人来盗过宝,更别说成功打开十八道锁进过铁笼了。
  一只耳气的一巴掌扇在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脸上,怒道:“没有人进来过?难道进来的是猴子吗?!”
 
    
第63章 孩子
  德安城一夜之间闹翻了天, 一只耳带人在城中四下搜寻夜明珠的下落,闹得百姓无法正常生活, 商户无法正常经营,不多时便有人将这消息告诉给了县令何光。
  彼时何光正看着眼前的夜明珠惬意地喝着茶,闻言眉头微蹙。
  “这混账胆子越来越大了!简直不将本县令放在眼里!”
  竟然不经过他允许就在城中肆意撒野。
  “他丢了什么东西要如此大张旗鼓的闹事?为何不先来找本官商议一下?”
  “小的也不知道,”来报信的人说道,“只知道是一只耳的密室遭了贼,据说丢了很贵重的东西, 但具体丢了什么他们没说,只是带人四处乱搜,说是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那贼人找出来不可。”
  “他的密室遭了贼?”
  何光听了差点儿笑出声。
  “这家伙不是一向自诩自己的密室是天下最安全的地方,无论任何人都偷不了他的东西吗?怎么这次却丢了东西?”
  “可不是嘛, ”那人道, “既然是被贼人直接摸进了密室,那估摸着被偷走的可能不止一样东西, 不然他不至于如此大动干戈,气的连最基本的规矩都忘了, 直接越过您就在城里搜查起来。”
  何光点头, 扯着嘴角幸灾乐祸地笑出了声。
  “不管他丢了什么又丢了多少, 左右该给我的必须给我才是, 一分都不能少, 不然让刘知府知道了……怕是不会再像以往那么护着他了!”
  刘子瑜明确的规定了一只耳每年至少要上缴多少银两的东西才行, 若是不够这数, 他再想在这陵安府嚣张跋扈恐怕就难了。
  “那大人您看……咱们要不要管一管?”
  来人问道。
  何光想了想, 道:“不必,他爱闹闹去吧。”
  说着再次看向桌上放着的夜明珠,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
  “左右我用不了多久就能离开这德安城了,犯不着这个时候再跟他起什么争执。”
  “他爱搜就搜爱找就找,找得出来算他的本事,找不出来就自认倒霉,你们只要盯着些别闹出人命就行。”
  “我这德安城就算再不济,也不是他们一群土匪说杀人就杀人的地方!”
  那人应诺,躬身退了出去。
  …………………………
  与此同时,一只耳正在宅子里烦躁地走来走去。
  他派出去的人陆陆续续地回来,但没有一个带来什么有用的消息。
  那颗夜明珠仿佛长了翅膀自己飞走了似的,到处找不到它的踪迹。
  他的部下见状忍不住上前劝道:“寨主,不然咱们还是让何县令帮忙找一找吧。”
  “他毕竟是一县之主,由他派人去找,肯定比咱们自己找的快些。”
  一只耳却呸了一声,怒道:“何光是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吗?那贼厮胃口一点儿不比刘知府小!且这些年因为被刘知府压着,一直想出头却找不到机会。”
  “若是让他知道咱们丢了一颗夜明珠,他就算真的帮忙去找了,等找到也不会还给咱们!肯定直接带着珠子进京去见那姓吴的了!”
  “所以无论如何……一定不能让他知道咱们手中有夜明珠!”
  与何光及刘子瑜不同,一只耳根本就不在乎京城的那些高官。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越是这些官员越是爱惜羽毛,绝不会直接跟他这个土匪有联络。
  就像刘子瑜一样,不过一介知府都不想跟他这个土匪有任何牵连,大小事情都是让何光在中间牵线搭桥,更何况京城那些人?
  反正以他的身份是这辈子都不会跟这些人打交道的,所以与其去想办法讨好他们,他还不如把当地的地方官安抚好。
  至于更高一层的人,自会有这些人再想办法去讨好,用不着他往前凑。
  那部下明白了他的意思,不再言语。
  此时又有几人来汇报消息,但都与之前一样带回的都是些没用的消息,至于夜明珠的下落则毫无进展。
  就在一只耳怒不可遏恨不能把这满城的人都杀了的时候,终于有人查到了一些不对头的地方,第一时间报到了他这里。
  一只耳听着来人的讲述,眉头紧拧。
  “你是说,这支商队来了不过四五天就走了,且自始至终没在城中谈任何生意?”
  “是,”那人说道,“若说是路过或者停下休整,那这支商队停留四五天未免有些长。”
  “若说是谈生意,他们自始至终只去过何县令名下的一间铺子,再没去过别人家。”
  “且据小的所知,他们跟何县令的生意也没谈成,还被何县令讹了一笔,以搜查逃犯的名义抢走了不少东西,之后被毒打一顿赶出城去了。”
  一只耳闻言嗤笑一声,面露不屑:“这倒很符合何光的一贯作风。”
  他的部下在旁闻言皱眉:“可是寨主,若真是如此,那夜明珠现在岂不是已经被何县令拿走了?”
  以何光的性子,没道理搜查一圈儿之后旁的东西都拿了,却不拿夜明珠。
  一只耳却摇了摇头:“不一定。要知道那是一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何光若是真的从这支商队手里把夜明珠拿走了,这商队又怎么会因为被打了一顿就把这口气咽了?”
  换做他,拼着跟姓何的同归于尽也绝不会让他占了这样的便宜!
  “没错,”来报信的人亦是道,“小的特地查问过了,那支商队被赶走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若他们真能从寨主的密室里偷走夜明珠,那就一样能从何县令那里再偷回来。”
  “而何县令如果得了夜明珠却又丢了,一定会恼羞成怒全城缉捕。”
  “可是自始至终何县令那里都没有任何动静,这支商队也没再出现过。”
  “所以小的觉得……那夜明珠可能并没有被何县令发现,而那商队被打了一顿之后则顺势离开了,装作是被赶走,实际……是带着夜明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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