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格格[重生]》作者:大叽叽女孩
文案:
又名《末代公主当明星》《民国大佬也追星》
灵珠重生回了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大清灭,王府被外头的兵围了个密不透风,王爷要送七格格从狗洞逃走,上回灵珠走了,这回她不打算离开,再懦弱下去只会和上辈子一样成为强者的附庸品罢了。
当门被撞开了,门外头大马金刀坐着的是个年轻的军爷,他交叠双腿,军帽遮住了大半张脸,但是光看这军爷不可一世唯我独尊的霸道气势,灵珠便认出——这不是十年后放话自己是他的人,谁碰谁死,弄的租界腥风血雨的……那个神经病吗?
灵珠:蛇精病你好,蛇精病再见,请别妨碍我赚钱养家、名动八方,谢谢。
【一号小段子】
灵珠漂亮的薄唇叼着精致的烟杆儿,双腿交叠着往茶楼的桌子上一放,对着身旁卑躬屈膝的老板说:“从今儿起,玉露就是爷捧的角儿了。”说罢,拍拍手,旁边的副官往桌子上放了一个木匣子,打开后金光璀璨,满是元宝。
这厢刚有动静,军爷这边就知道了,‘啪’的一声,捏断了手里的毛笔杆子。
【二号段子】
灵珠左看右看,对军爷送来的屏风不甚喜欢,随随便便的打发给了下人,下人又辗转卖给了古董行,军爷逛文化街的时候就眯着眼睛看着那屏风,问副官:“她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成天逛戏园子,捧这个捧那个,左拥右抱,现在东西都给我丢出来了。”军爷冷笑。
副官嘟嘟囔囔:“还不是你宠的。”
重生后霸气侧露成天调戏娘家妇男七格格X凶残强大每天都在数头上还有多少绿帽的军爷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重生 打脸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灵珠 ┃ 配角:军爷 ┃ 其它:甜,苏,谈恋爱啊
第1章 陪葬
1926年,冬。
天津的大街上没有几个人,天色渐晚,灵珠从和平路出来上了轿车,车内只有司机。
司机是陆先生的人,穿着笔挺的白色正装,戴着军帽,却长着一张娃娃脸,回头和灵珠说话:“金小姐,是不是回陆公馆?”
司机的眼里是个穿着时髦礼服的女人,女人化着淡妆,清雅又高贵,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眼睛,仿佛是铺着一条银河,睫毛纤长浓密,发如泼墨,是个让男男女女都一见倾心的人物。
司机愣神片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但很快就又感觉不礼貌,低下了头,不太好意思:“金小姐,陆先生说今晚公馆有您喜欢的戏班子,他专程请过去的。”
灵珠的舞厅依附陆先生的势力生存,平日要不是有陆先生护着,指不定早就被这十里洋场埋没的影子都看不见,更别提现在如此的风光。
要说以前灵珠自然是要去的,她要陪着陆先生做一些像是女伴该做的事情,过去像个漂亮的高级品让陆先生展示给众人看。
但是她看了看手里头的信,烦躁的将信捏成一团,紧紧的拽在手心,她掏出精致荷包里面的香烟,点燃,火光将她的眼睛照亮成一片璀璨的橙色,说:“回家。”
司机‘嗳’了一声,启动了车子,开往五大道。
五大道的房子不是灵珠自己的,她还买不起这里的公馆,从北平出来到如今都十年了,灵珠看着风光,其实什么都没有,她处处掣肘,永远都只是别人的棋子,是个好看的玩意儿,也正因为是个好看的玩意儿,所以卷入那些富人们的争权夺利中去,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司机抽空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只看见了金小姐涂着浅色口红的唇,那唇瓣微微嘟着,形状极富有吸引力,像是永远都在索吻。
这般好看的人,也不奇怪为什么陆先生和白九爷那些人都喜欢了。
实在是,让人心动。
司机把金小姐送回府上,车子就一直停在金公馆的大门外头,时时刻刻等待吩咐。
金灵珠裹紧了身上狐毛领子的披风,一下车就被风吹的长发乱舞,管家连忙开门,灵珠走了进去,低声问:“人呢?”
管家也是陆先生送过来给灵珠用的,这管家姓陆,为人比灵珠傲气,平常人爱答不理,但是那些富人们一听说是陆家派来的管家,倒也都没有什么怨言。
灵珠怀疑陆家来头比较大,虽然在租界住着,可是手底下的的兵可不少,来往生意更是大的可怕,那些日本人见了陆先生,态度也好的很,可具体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也没有渠道了解。
陆先生当年收留她,估计就是不知道从哪儿知道她曾经是王府的七格格,养来有面子吧。
那些怪物们的心思,灵珠此刻没有办法也不想了解,她只是继续往回走,在听管家说来人在客厅等自己的时候,她的脚步越来越快,心里也总像是有一把刀悬挂在上头,不给她个痛快。
‘砰’的一声,灵珠推开客厅大门,入眼便看见了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佝偻着腰站在客厅里,也不坐下,拘谨又尴尬,这种尴尬在看见灵珠的时候分外强烈,那男人甚至不敢抬头,却又因为不得已的原因,他艰难的露出一点笑容,说:“七妹,你看你,我都快认不出你了,真是比以前更好看了。”
灵珠也是愣了一下,又四周看了看,说:“就你一个人?”
那男人笑的勉强,说:“嗯……”
灵珠走过去,手都在颤抖,坐在沙发上,心里有了很多不好的猜想,然而猜想需要得到认证:“爹呢?”
那男人还笑:“五年前在金陵死了,他跑的不够快,反正很乱,大家都走散了,我一路讨饭过来的,偶尔也给军官们擦鞋,擦一次一个铜板,反正也勉强能够饿不死。”
灵珠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个人在十几年前还风光的很,北京的纨绔子弟中就属这人最嚣张,小世子爷啊,哪怕皇帝都退位了,这些满清贵族依然有着荣誉的光环,因为有钱有势,平常百姓对贵族依然有忌惮,所以无法无天,可这样混日子下去,就算没有军阀过去抄家,灵珠都觉得自家王府会完蛋。
“七妹妹。”曾经的世子,明珩,脸臊的通红,说,“其实我也不想过来打搅你的,只是那个白九爷说你可能会想见到我,所以就把我绑过来了,我没办法。”
“而且,我这穿的鞋子脏,弄脏你地毯了。”
“我不是故意的……”
灵珠心里太不是滋味了,她声音沙哑,说:“够了,你别因为白九爷那些人就对我唯唯诺诺的,你继续对我翻白眼我才习惯。”
“不敢……以前不懂事。”明珩说,“七妹妹要是可怜哥哥,给点儿……那个你不要的剩菜剩饭给哥哥好吗?我想带走到路上吃。”
灵珠气的把烟头一摔,砸在水晶的烟灰缸里面,眼睛瞪的老大,活像是自己才是受了委屈的冤鬼,声音有些哽咽,说:“你带走个屁!留下来,我养你。”
明珩连连摇头,说:“不好不好,我准备去东北的,听说皇帝又要复国了,就叫满洲国,我想过去……”
灵珠知道最近东北那边一直在说皇帝要复国的消息,可是谁知道是真是假,还是又一场空欢喜?
更何况灵珠感觉得到,皇帝就算复国了又能怎么样?没有人愿意再跪下来高呼万岁的。
“我说,留下来。”灵珠在白九爷和陆先生面前可从来没有这么霸气强硬过,但是常常跟在他们那些人身边,身上总也留了几分像模像样的气势,很能糊弄人,“小昭,去厨房做点儿好吃的,尽快端上来。”她后一句是对仆人说的。
明珩被这样的灵珠吼的愣了一下,随即不再说什么,默默的站在大厅中央,低垂着头,很快,就有眼泪滑过脸颊,落在脏兮兮的衣领上。
灵珠站起来,完全顾不得这人身上脏不脏,走过去用手给对方擦眼泪,说:“你别去东北,我养你。”她好像只会重复这一句话,然后抱住对方,这种久违的属于亲情的拥抱,将过去所有的恩怨了断。
灵珠很孤独,她总在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年要一个人先逃走,所以这些年她才会独来独往,没有一个人让她感觉有一点暖意。
她就像是世外人,站在上位者的身边,看着许多人的喜怒哀乐,自己却隔离在外头。
所以哪怕是这个从小自己最讨厌的亲哥哥也行,只要他还在,自己就不孤单了,这个地方就是他们的家,乱世没有家怎么能行呢?
有了家,哪怕再打仗,也有活着的理由。
很快,小昭把海鲜面端了上来,还加了两个鸡蛋,灵珠看着大哥吃面,又点了一根烟,刚要抽,大哥明珩抬起头来,说:“别抽了,爹要是在,肯定不喜欢。”
灵珠鼻头一酸,点点头,把漂亮的金属烟盒子都丢了,说:“再也不抽了,哥,你多吃点,等会儿洗个澡,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逛街去。”
明珩不说话,只是狼吞虎咽的吃面。
到了晚上,灵珠正不知道该怎么报答白九爷给自己送来哥哥这个大礼,也不知道该怎么和陆先生说哥哥的事情,简直要烦死了,于是连续一个星期,灵珠都没出门,也本着能少一天麻烦就少一天的念头,躲在屋里享受清静。
可谁知道一周后某晚金公馆的大门突然被撞开了。
外头迅速的上来许多杂乱的脚步声,灵珠立马就从床上起来,披上睡袍的瞬间,卧房的门就被人也踹开,进来一串巡捕,各个背着武丨器,来势汹汹。
“你们是什么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灵珠声音冷静,她看了一眼旁边的电话,就要给陆先生打电话。
可后来进来一个巡捕头子的笑声却直接打断了灵珠的动作。
灵珠站在电话旁边,看着这个巡捕头子走进来,突然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之前仗着和周家有关系,新上任想要给周家那边钱素素开的舞厅招揽客人,就冷不丁的跑来她这边儿砸场子,想要继续讨好周家。
其实这是一年前的事情了,灵珠那时候虽然跟了陆先生,但是一直很低调,毕竟她是觉得他们的关系还没有到那种可以随便使用对方势力的地步。
可陆先生二话没说,知道了就叫人把这巡捕头子打了一顿,这还不算完,白九爷那边也不太高兴,断了这人一条腿。
现在这是……时隔一年回来找场子?
灵珠冷笑了一下,说:“原来是你。”
巡捕头子不知道使了什么关系,又爬回了这个位置,脸上的表情接近疯狂,笑的脸上皱纹都堆了起来,说:“是我,老子是回来报仇的你知道吗?!老子的腿就是被你的姘丨头们打断的,可我搞不过你那些姘丨头,弄死你还是游刃有余。”
“是么?”灵珠说,“你又不怕他们了?”
“你这是一天不出门,不知道外面都发生了什么吧,陆谨那个小王八蛋有一批货出了问题,现在日本人在找他麻烦,白九爷最近和钱老板走的近,你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所以别给老子摆脸色,你现在就是死了,也没有人会给你收尸。”
巡捕头子呸了口口水在床上,嚣张的又笑了几声,然后迅速的拿起枪:“下辈子见。”
灵珠还以为这人是要把自己抓起来,谁知道居然现在就要崩了自己,灵珠愣了一下,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从陆先生是不是真的出事了,还有白九爷果然不是个好的,这巡捕脑子有病,居然在所有事情都没有尘埃落定就过来找自己的麻烦,这就是在打白家和陆家的脸,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这巡捕头子的另一条腿恐怕也会没了吧……
最后的最后,她想到了自己好不容易留下来的哥哥,突然变得腼腆又畏生的哥哥没了自己,又要流浪了吗?
是她没用,对他不住,要是知道会有这么个不懂事务的疯子会过来,不如让哥哥去东北,那里恐怕才有哥哥想要的曾经和尊严荣耀。
她从没想到自己。
枪声突然的响彻金公馆,还在睡觉的金明珩一下子惊醒,穿着睡衣就赤脚跑了出去,看见好多军官也看见了倒在血泊里的七妹妹,七妹妹白的吓人,长发散开的像是世界上最贵的绸缎,金明珩顿时泣不成声,这可是他最后的家人了!
可没等金明珩冲过去抱住七妹妹,金公馆的外头又来了不少车,进来了一群不好惹的人,走在最前面的是一身戎装的白九爷,白九爷面色寒冷,先一步走进卧室,看见眼前一幕后脚步一顿,怒极反笑,他走过去抱起胸口开出一片血花的七格格,一言不发的走出去,等到了门口,才对自己的副官说:“把金公馆烧了,里面的人,陪葬吧。”
“陪葬……吧……”
“陪葬……”
灵珠皱着眉头,脑袋里面一直反复循环着白九爷这句话,她听的浑身发冷,担心哥哥也被白九爷烧死了,情急之下,挣扎着醒来,一睁眼却发现自己似乎是……
回到了十年前……!!!
第2章 世子
“王爷!王爷!七格格醒了!”一大早,肃王府一片鸡飞狗跳,穿着黑底铜钱花印服,戴着绿宝石顶珠帽子的肃王爷被吵的直皱眉头。
这是一个矮小的老头子,身材肥胖,从贵妃榻上爬起来的时候,大辫子还缠在他的脖子上:“吵吵吵,一点规矩都没有!进来说话!”
肃王爷擦了擦头上的汗,身边儿的侍女很快就凑到了旁边,轻轻的挥动团扇,扇子带来的凉风实在是很微不足道,肃王爷干脆拿起侍女的扇子自己扇动,声音懒洋洋的,说:“穿鞋。”
侍女一言不发,十分恭敬的跪在地上给肃王爷把黑面的江南布料子的鞋子给肃王爷穿上,还没来得急站起来,外头就冲进来一个年轻的小太监,扑通一下子跪在王爷面前,笑着说:“七格格醒了!烧退了,完全好了!”
“珠儿好了?”肃王爷连忙从榻上起来,把大辫子往后头一甩,说,“好好好,你现在立马去给济世堂的钟大夫一份大礼!本王去看看珠儿。”
肃王爷在王府里面派头可大了,连起早了,过了个早就又躺在榻上睡回笼觉都要十几个丫头守着,现在他一走,正房里头便浩浩荡荡的一块儿起来了十几个丫头,各个儿环肥燕瘦正是二八年华,手中的小绢帕甩起来,好似一坨飘逸的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