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兩厘米。”莎莲娜温柔地揉了揉温妮的小脑矮,脸带竉溺的笑容。
和莎莲娜结束了聊天后,温妮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回到房间,她第一时间就是欣赏了一下她的收藏书藉,然后随意挑了一本爱因斯坦的传奇一生来消磨时间。
阅读总是会让人忘却了时间,看到一半,便听到了叩门的声音,温妮挥了挥魔杖,房门瞬间打开,是沙拉。
“小小姐,夫人说晚餐已经淮备好,主人也快回来,叫妳下楼。”沙拉恭敬地把手放前,轻声说著。
“嗯,我知道了。”温妮淡定地把书合上,放到小茶机上,打算待晚上再看。
晚餐非常的丰盛,为了庆祝温妮回来,莎莲娜还特意淮备了她最爱吃的芝士蛋糕作为饭后甜点,一顿下来,布莱特的嘴巴就没停过,不停地追问著温妮在霍格华滋的生活,说真的,如果外面的人看到这样的布莱特一定会吓了一跳,谁会想到那个人前温文儒雅的爱因斯坦先生背后居然是这翻模样…
最后还是莎莲娜出马,一个眼神让布莱特止住了嘴,让温妮能安安静静地吃饭,可是对上布莱特那可怜巴巴的眼神,温妮心裡突然涌上丝丝的罪恶感,她性格一直是淡淡的,不擅长也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但她很爱她的家人,也捨不得让他们难过,于是,她睨了睨自己盘上没有动过的香草烤鸡,用刀叉把它拿起来,伸长手放到布莱特的碟子裡。
见状,布莱特瞬间感动了,眼眶微红地盯著碟裡那块香草烤鸡,“这是温妮宝贝特意留给爸爸的吗?”
温妮先是摇了摇头,但在看见布莱特脸上闪过失落后,又点了点头,不想伤害到布莱特。
而果然,布莱特在看到温妮点头后,脸上的失落一扫而空,继而露出一个标淮的傻爸爸笑容,愉快地说︰“既然是温妮宝贝特意留给爸爸的,爸爸一定会把这香草烤鸡吃光光的!”
于是,布莱特用叉子叉起那块香草烤鸡,津津有味地吃著。
莎莲娜此时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她此刻的心情,她当时一定是瞎了眼才会以为布莱特是一个温文儒雅的男人,但谁会想到原来那只是一个皮囊而已,他内裡根本就是一个腹黑的忠犬…
果然当时的她实在是太天真了…
晚饭过后,本来还想拉著温妮说话的布莱特一下子就被莎莲娜领回了房间,温妮也终于不用应付布莱特那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像是有没有男生在追求你,有没有和男生聊天,认识了什么朋友,有没有人欺负你等等…
虽然知道布莱特也只是出自关心,可是就算她回答了一切都很好,没人欺负她,没男生追求她,布莱特依旧是一副不相信的样子,不断地追问同一样的问题,如果不是莎莲娜出马,温妮想她这一整晚也不用想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一弹~~~接下来我会努力更文的!
☆、第四十二章 好久不见
第四十二章 好久不见
英国伦敦
走在伦敦街头,来来往往的都是不会魔法的普通人,温妮一家三口毫无违回地混了进去,就像普通的麻瓜一样逛著街,吃著炸薯条,喂一下白鸽。
而此时,他们正坐在一间普通的餐厅裡头,边吃著炸鱼薯条,边享受著窗外的雨境。
窗外的天色非常阴暗,滂沱大雨,有些人拿著雨伞急急脚地走著,有些用手或是手袋遮挡,连忙找地方避雨。
这就是麻瓜和巫师的分别,麻瓜无论下雨或晴天都要带伞,而巫师只需要一根魔杖在手就能解决阳光猛烈或被雨淋湿的问题。
“坦白来说,有时候我们也不得不承认麻瓜在某些方面确是很聪明。”布莱特半眯起眼睛,押了一口咖啡,口感既香醇又浓郁,整个人提神了不少。
这两三年来,布莱特一直在麻瓜界发展生意,作了不少投资,当中也遇到了不少新奇有趣的发明,在巫师界是从没见过的。
“同时也很危险。”莎莲娜淡淡地回应,麻瓜虽然创造了很多有用的东西,但同时也创造了一些极为危险的东西,像麻瓜的军火武器,威力不容忽视。虽然她不认可黑魔王那套麻瓜不应存在这世上的观念,但这也不表示她同意邓布理多那套要保护麻瓜的想法,看看那可怕的军火威力,怎么看都是不需要巫师的保护。
“的确。”布莱特意味不明地笑了笑,莎莲娜想到的,他也想到,这也是他们在战争中,选择中立的原因,不管是伏地魔还是邓布理多,两边的想法也太极端,一边主张要杀掉所有的麻瓜,另一边则致力要保护所有麻瓜。
可是要在战争中做到中立又谈可容易,虽然现在看似和平,可是谁都知道那个人一定会再次回来,到时候战争四起,恐怕也没可能做到置身事外。
对黑魔王了解不多的温妮此时并不知道莎莲娜和布莱特的忧虑,只是单纯的以为两人在讨论麻瓜的发展。
走在回家的路途,温妮被一间不起眼的店铺给吸引了注意力,她停在门口前,先是睨了一下玻璃展窗的古旧玩意,然后抬头看著那间店铺的招牌 — 时间 (TIME)
察觉到温妮并没有跟上的莎莲娜停了下来,转身一看,发现自家宝贝女儿正眼也不眨地盯著一间古旧的店。
莎莲娜和布莱特互相对望了了一眼,然后走到温妮身边,莎莲娜望了望眼前以棕红色为主色的古旧店舖,以为温妮是被玻璃展窗的古旧玩意给吸引了,正想说些什么时,温妮便已经开口问道︰“可以进去看看吗?”
莎莲娜挑了挑眉,对于温妮会主动开口要求进去看看这事感到略略的惊讶,不过在这两三年裡,温妮的确是往好的方向改变了不少,正想答应之际,布莱特突然用力拍了拍胸口,语气夸张地插了把嘴︰“当然可以,只是你开到口,爸爸连天上的月亮也帮你摘下来!”
莎莲娜和温妮︰“…”
“欢迎光临。”一打开门走进去,便飘来了一句欢迎的话。
古玩店老板是一位很年轻的女人,有著一头及肩的金色长髮,身穿一件过的白色长衬衣,腰际围了一条皮带,脚穿白色球鞋,给人一个很阳光的感觉。
这间古玩店裡面的东西有不少,而且每件都很小巧精美,就像眼前的每一个怀表,各有各特色,温妮逐一观赏著,正淮备挪开视线之际,突然顿了一顿,眼睛紧紧地盯著那一个放在角落上的纯银色怀表,那是一个看起来极为普通的怀表,没有过多的雕刻,拿在手上也和其他怀银一样重,没什么太特别,唯一不同的是,怀银的背后刻了一句很特别的话,抓紧时间 (seize the time)。
良久,当温妮一家走出古玩店,手上也多了一个小小的纸袋。
暑假的假期也就只过了四天,在这四天裡,温妮都过著非常悠閒的日子,为了到夏洛克家时能安心地玩耍,温妮用了一个半星期的时间把所有作业都做完。
到了正式造访当天,温妮一家早早起床,吃过早餐后,便出发前往福尔摩斯住宅。
“噢!好久不见,布莱特。”西格森福尔摩斯先是抱了抱布莱特,然后到莎莲娜,“爱因斯坦夫人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动人。”
“谢谢,你也是一如既往的帅气迷人。”莎莲娜露出一个有礼的微笑。
“西格森叔叔,你好。”温妮有礼貌地朝西格森打招呼,见状,西格森朝温妮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一年没见,温妮似乎也长高了。”
“是的,在这一年裡面,我长高了两厘米。”温妮点了点头,然后俏俏地睨了睨四周,像在找寻什么似的,见状,西格森马上也知道温妮是在找他的儿子,于是,嘴角上的笑容也越加深刻起来,“麦考夫出去了,而夏洛克…他应该在楼上看书。”
“我可以上去找他吗?”西格森的个子很高,温妮要把头仰得高高的,才能看到对方的脸。
“当然。”西格森心裡也是很高兴自己的小儿子能拥有一两个朋友,虽然温妮年龄比较小,可是无论是情商还是智商也较一般同龄的人出色,加上他和爱因斯坦家族有生意上的来往,自然更是喜欢两人能多接触一下。
站在夏洛克的房门口,温妮内心有点小紧张,她和夏洛克在这一年裡都只是单靠书信来往,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她今年十二岁,夏洛克则十七岁,不知道在这一年裡,对方会有什么变化。
温妮伸出手,淮备叩门时,门突然打开了,于是,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件黑色的衬衣,仰高头一看,那熟悉的容貌顿时映入眼中,夏洛克在这一年裡的变化不大,和以往一样的帅气外表,一样的黑色卷髮,唯一不同的是,他又长高了,而且是很明显的长高了。
夏洛克盯了盯温妮,那双灰色的眼睛毫不避嫌地在温妮身上打量了一翻,用著低沉如大提琴一般的嗓音说道︰“两厘米。”
温妮顿了一顿,没来得及反应,夏洛克又说︰“过量摄取糖粉是不会让妳长高,只会让妳增胖。”
这下,温妮终于明白夏洛克是什么意思,略为不知所措地托了托那笨重的眼镜,在她心裡,夏洛克不只是一个朋友,还是一个兄长,而且除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外,夏洛克更是她第二个最崇拜的人,在所崇拜的人面前,难免会格外的小心翼翼。
温妮的沉默并没有惹起夏洛克的不满,他只是很随意地转身,边朝房内走进,边问了句︰“茶?”
双手握著红茶,温妮安静地坐在软软的沙发上看著夏洛克拉著小提琴,听著那激烈热情的音乐,心裡不禁再一次感叹夏洛克果然是一个天才。
对于夏洛克来说,能让温妮待在他的安全范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这可能是因为对方的性格就像水一样,淡淡的,柔和,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的领域受到入侵,他可以随意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像现在这样,他可以就前天所看到的案例,思考著犯人的犯罪心理和动机。
这也是夏洛克最近的兴趣,没错,就是犯罪心理,他对那些被称为历史上最难解决的悬案很感兴趣,像开膛手杰克,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等等。
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被列为世界著名杀人案件之一,发生于在1933至1937年间,凶手每次犯罪时都会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并混合在一块,并在最后拿走了他们的脑袋。
夏洛克知道犯人一定是一个很有力气的家伙,非常可能没有妻子和小孩,或者是个同性恋者,但他好奇的是为什么凶手会在1937年后停止了犯案,难道真的如当时那个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内斯猜测一样,凶手最后住进了精神病院?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夏洛克放下小提琴,收回沉醉在犯案的思绪,才发现温妮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睡著了,见状,他挑了挑眉,能在如此激烈的音乐中入眠,看来是真的累了。
夏洛克盯著温妮那平静的睡颜,注意到那淡淡的黑眼圈,显然这小女孩在这几天不是看书看得太晚,就是在赶作业。
温妮太容易被看穿,不论是从生活习惯还是性格处事都是很简单和纯粹,不过,这样简单和纯粹的人,背后却藏著一个秘密,一个从一开始便引起夏洛克兴趣的秘密。
夏洛克曾经私下查探过温妮一家,而得回来的资料也和普通人无异,定居在伦敦,父亲是生意人,母亲是家庭主妇等等,这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的平常,但是太完美了,每一项资料都很清楚详尽,这世上不会有如此完美的东西,有时候越是完美,越像在掩饰些什么。
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根据他找来的私家侦探,在得回来的资料上,温妮的确在德国某间女子私校读书,而同学们也认识温妮,不过再问详细一点却发现没人跟温妮有更多的接触,彷彿只是只听过名字一样。
这很不正常,不过就是因为不正常才能让夏洛克感到有趣。
☆、第四十三章 监视
第四十三章 监视
作为福尔摩斯家最小的儿子,夏洛克就算不是一个土豪,也是一个富二代,可是他本人偏偏似乎对于这样的身份没什么太大的追求,对于要继承西格森的事业,他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现在唯一让他感兴趣的就只有揣摩犯罪心理和拆解犯罪过程,还有就把自己代入犯人的角色,脑裡构思着最完美的犯案。
对此,西格森心理表示莫大的担忧,他小儿子的高智商是不用怀疑,可是智商高到出现轻微反社会人格这事,就不得不担心,大儿子已经选择了从政,而小儿子却对犯罪和罪犯产生强烈的兴趣,这让他不得不担心那一天他会在牢裡看到夏洛克。
为此,西格森曾经为夏洛克寻求心理医生的辅导,可是每一个待不够五分钟就一身狼狈地走出来,说着要辞职,最长记录的也只是待了八分钟…
西格森依然还记得那一幕,他从闭路电视裡头看着夏洛克用着犀利和尖锐的语言,两三句就把他请来的人说到脸都青白了,而在那个人狼狈离开时,夏洛克对着镜得扬起一道讽刺十足的微笑,就像在说,这就是你请来的所谓专家?
好吧,被夏洛克这样一打击,西格森也不得不承认寻求心理医生是一个愚蠢至极的做法,所以他现在唯有把希望都放在温妮身上,一个不会让夏洛克撵走的小女孩,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女孩…
一大早,本来还在陷入甘甜美梦的温妮被突如其来的夏洛克叫醒。
温妮似梦非梦地坐在床上,一脸茫然地看着站在她床前的夏洛克,她连夏洛克是什么时候,怎么出现在她房间也不知道。
“起来,我们有重要的事要做。”夏洛克朝着显然还没完全清醒过来的温妮说。
温妮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兴奋的夏洛克。
布莱特和莎莲娜并没有和温妮一起待在福尔摩斯庄园,昨天也只是为了把温妮安全送到夏洛克家,莎莲娜最近在麻瓜界开了间时装的店,所以在温妮待在夏洛克家期间,她会继续忙着她刚开始的事业,而布莱特更不用说,他一直和西格森走得很近,最近还打算把生意扩大到北美洲。
所以,简单来说,温妮是一个人住在了夏洛克家。
“你们要出去?”刚下楼的麦考夫看见正打算出门的夏洛克和温妮,顿时挑了挑眉。
夏洛克此时穿着一伴长长的黑色风褛,裡面是一件白色衬衣加黑色长裤,而温妮则是一件过的白色长裙,身上披着一件水蓝色外套。
“显然而见。”夏洛克头也不回地回了麦考夫这句话。
麦考夫并没有因夏洛克这样的态度而生气,只是很平常地说︰“早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