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好伤我的心。”
“得了,别闹。”
贺恺之撇撇嘴,说:“叶蓁,反正你要认真考虑考虑我,我比沈成东那老男人好多了!我还很年轻,以后你老了我还没老,我还能继续照顾你,老男人的话没准要死在你前头。”
沈成东敲着桌面:“你说人坏话的时候能不能避避嫌?”
贺恺之:“不能。”
叶蓁翻了个白眼。
……
叶蓁在这个世界活到了五十多岁,送走叶父叶母之后她便也离开了。
而贺梁果然是一辈子也没生出个儿子来。
第162章 小祸水(1)
叶蓁的后半辈子过得挺如意,她带着叶父叶母周游世界, 偶尔沈成东处理完公事也会不远千里追过来, 他对她的喜欢已经明目张胆, 几乎没人不知道他在追求她, 他喜欢她,除了身边的人,就连外界都有所传闻。
他追着她兜兜转转好好几年,温润的男子也会气急败坏:“你还没忘记贺梁吗?他结了婚都快离婚了,就算他曾经确实好过,但那已经过去……”
叶蓁哦了声,笑眯眯的模样让他咬牙切齿。
沈成东都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偏偏看到了她, 别的女人就再也入不了心了。
他很难过, 偏偏身边每个人都在看戏。让他加油的声音是不少,帮忙的没几个,还有个贺恺之不时的来捣乱,他白头发都长出来了。
沈成东又一次找到带着父母在国外旅行的叶蓁, 晚饭的时候他难得多喝了几杯, 抓着叶蓁的衣袖不放,不死心问:“你真的对我没用丝毫心动?”
叶蓁想了想,说:“一点点?”
沈成东一愣,跳起来抱了她个满怀:“够了够了,以后会更多!”
叶蓁和沈成东两个人的事情,反应最激烈的是贺恺之, 贺恺之都没想过他只是一时没看住,就被沈成东抢先一步了?
可惜叶蓁在国外,他急得跳脚也没办法,只能去气气贺梁了,贺梁得知叶蓁居然和沈成东在一起了,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并没有太意外,也没有太接受不了,叶蓁不可能孤身一辈子,虽然如今外界都在说他有眼不识金镶玉,错把山鸡当凤凰……
他虽然后悔,却还是得硬着头皮往前走,他不想连叶蓁也看不起他。
因为婚姻事业都不顺利,贺梁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郁郁寡欢。
他这一生都不得志,尤其在贺恺之进入公司之后,无论做什么都会被他打压,就连张女士也更喜欢贺恺之,对他多有器重。
叶蓁所在的位置他连她脚尖都碰不上,他不时的就会看见叶蓁的新闻,有她在国外有的,有她出席某种国家级场合的演讲……而这些,她身边都会陪同着一个男人沈成东。
就连她死的时候,沈成东也陪着她,她死后不久也去了。
外人都在传颂这段爱情,偶尔会夹杂着一些关于他的声音,说他出轨找了第三者,因为他,叶蓁才离开了她原有的生活,才会进入沈氏,因为有沈成东无条件的信任和支持,所以才会有飞跃……
贺梁死的时候还是个孤家寡人,妻子和他争吵多年后来也终于离了婚,他躺在病床上身边没一个人陪伴,只是弥留之际来了贺恺之,他也老了,可他精神抖擞,家庭圆满又幸福,是和他不同的两种人生。
他做错了事,所以才会有今天的结局。
他闭上眼睛,闭上眼睛就是叶蓁和沈成东幸福美满的模样,还有跟在她身边的那个孩子……
这几年来他早已经想通了,不是因为不甘而后悔,而是他真的对不起叶蓁,她为他付出的一切他都记着,而他却厌烦了那样努力就为了能和他在一起的叶蓁,所以有现在的结局,是他咎由自取。
他失去了曾经最爱他的女人,还失去了他唯一的孩子。
悔之晚矣。
*
叶蓁在“虚无”沉睡许久,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古色古香的世界,一个名为大魏的朝代。
她现在的身份是相府最不受宠的大小姐,叶相前任发妻留下的唯一血脉,叶蓁的娘死后,叶相把侧夫人提为正妻,同年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并对他们疼爱有加,叶蓁被以早产身体不好为由送去昭觉寺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她十五岁及笄才被接回。
——因为她要成亲了。
皇上亲下诏书,将叶相女儿赐给冠军侯府秦征为妻。
秦征的父亲战死沙场,是大魏赫赫有名的大将,秦征承袭父亲侯位,本也该是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可惜他身来体弱,也是京中人人都知道的药罐子,有名医预言他活不过十八岁。
皇上要为一个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赐婚,稍微疼惜女儿的自然不舍,叶相也不舍得,但他需要皇上看到他的忠心,于是被他遗忘多年的女儿就必须回来了。
宿主自然不愿意,可她根本无法忤逆叶相,最后自然上了花轿,嫁给了秦征。
叶蓁来的时候,刚好是披着红盖头嫁给秦征的这天,她此刻就坐在那张红色的大床上,手里拿着一杯酒,一抬眸,就能看见俊美无双的男子秦征,只是他面色稍白,身子清瘦,今天一天的婚礼行程似乎耗去了他大半精力,此刻看起来就有些虚弱。
她垂眸喝了交杯酒,杯子放到一侧。
秦征说:“都退下吧。”
丫鬟喜婆相继退下。
他轻咳了两声,对着叶蓁微笑的模样看起来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夫人,我们歇息吧。”
叶蓁脸颊微红,她垂着眼眸不敢看他,轻轻嗯了声。
男人动作笨拙,莽撞又不知轻重,叶蓁难受,就故意在他肩膀抓了几下,他闷哼着嘶了一声,抓过她两只小手按在头顶。
没了手,叶蓁还有脚,忘情的时候她又一脚踢在男人下颌处,接着她似乎想明白什么,整个人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睁大眼睛看着秦征。他也愣住了,撑在那儿惊讶的看着她。
叶蓁小心翼翼的收回脚,“候,侯爷……”
秦征笑了笑,捏着她的脚缠到他腰后继续:“我轻些。”
这轻也没轻多少,叶蓁被缠了半宿,这男人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一碰就倒的,这个时候就精力十足了。
次日一早,秦征咳着起身下床,叶蓁撑着身子起身服侍他更衣,被他按着躺下:“不用这些,你歇息就好。府里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不用在乎那些礼数。”
秦征的父亲马革裹尸,母亲积劳成疾郁郁寡欢,老夫人也在两年前去世,整个侯府就剩下秦征一人,也难怪圣上要亲自为他主婚。
叶蓁躺着看他,拉过被子遮住半张脸,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他。他眼神微深,抚过她嫣红脸颊上黏着的一缕发丝,起身穿了衣裳出门。
叶蓁又躺了一会儿就准备起床,小喜便进来了,她来到床头,看着叶蓁的眼神似乎有些奇怪,心疼她又想劝她,大概是想让她安心做秦征的妻子,那些不甘和不愿最好都烂在心底。
因为小喜知道宿主早已心有所属,并且还私下里约定了终身,还差点为此而逃婚,如果不是叶相早有准备派人将她接了回去,现在叶蓁指不定已经跑了。
而那男子名叫卫峰,说是应天书院的学生,俩人因为一次避雨而相识,一来二往就熟悉起来,就算没有见面也都以书信来往,卫峰还说过禀明家里来娶她。可惜后来宿主被叶相接回家,叶相知道了这件事,将她的书信统统烧掉不止,还让她写了一封绝情信。
宿主和卫峰的关系自然就此了断,从那以后不曾见过,也不再有书信往来,然后绝望的嫁给了秦征。
宿主和秦征结婚之后一直相敬如宾,宿主的心不在秦征身上,秦征对宿主也没什么感情,但日子总是过着走的,宿主心不坏,见秦征身体不好也真的关心过,没有爱情相处久了总会有感情的,何况秦征这男人弱是弱了些,但对她还挺好……
意外发生在半年后,秦征病故。
在秦征的葬礼上,宿主又一次见到了卫峰。
然而卫峰的身份似乎并不是他对她说的普通学子。
……
叶蓁起床后用过早饭,管家将府内中馈都交给她,她看了一天账本,才知道府内的庄子和铺子都挺挣钱,开支也不大,但府内的金钱却不多,因为大部分钱全都拿去给秦征请明医、买名贵药材来调理身体了。
晚上的时候秦征过来,一起用过晚膳就歇了,这天晚上他没碰她。
叶蓁躺在他旁边,男人只着白色里衣靠在床头,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他抚着她头发:“可有什么不适?”
叶蓁摇摇头,说:“没有,都好。“”
他点点头,让丫鬟息了灯也躺了下来:“那便好,睡吧。”
叶蓁嗯了声。
她闻到男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药香,不难闻,反而是很清淡的味道。她很快就沉沉睡去,一觉到天明,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秦征已经穿好衣衫,温柔的坐在床边:“时间还早,你再睡会儿。”
叶蓁坐起身,问他这么早去哪儿?
因为秦征身体有恙,他并没有入朝为官,每天最多也就是在书房看看书练练字,或者是在府内外走走。
秦征说太医说他身体很弱,不能习武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就连念书太过耗费心神的话他也做不得,只能适当走动强健身体。
叶蓁便起身道:“那我和侯爷一起可好?”
他看着她,笑着说好。
叶蓁和秦征早上一起在花园里散步,小喜见了就特别高兴,成亲前叶蓁还让她去应天学院找卫峰解释,那封信不是她的本意,她不想要卫峰误会她,可惜她还没出门就被叶相给挡了回去,那封信烧了不说还打了她二十板,没办法了,这才绝了叶蓁要往外送心的心思。
叶蓁嫁过来的时候,小喜还担心她家小姐不愿安心过日子,如今这样她就放心了,叶蓁把卫峰忘了好好和秦征过日子才是最好的。
因为有了早上的一起散步,晚上睡觉的时候自然十分和谐,虽然叶蓁还是会忍不住在秦征肩膀上抓出红道道,秦征也没忘了在她露出爪子的时候给她双手按住,他垂眸看着被他压制得动弹不得的叶蓁,她脸颊嫣红,黑乎乎的眼睛盈着水光,咬着嘴唇要哭不哭,似难受又似愉悦,看起来便有些楚楚可怜。
他拉着她的双手抱着他脖子:“夫人轻些抓。”
她轻唔了一声,抱住他脖子便不放,他嘴唇落在她肩头,最后没忍住在她肩膀咬了一口。
第二天醒来,她看他的眼神有些羞有些气,便不和他早起散步了。
秦征有些好笑,摸摸鼻子也有些尴尬,他穿好衣服出了门,叶蓁又睡了许久才起。
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秦征陪着叶蓁一同回的相府。
叶蓁对叶相没什么好感,对刘氏更是如此,她不信宿主嫁给秦征会没有刘氏从中作梗,要知道叶相十多年来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能那么恰好的想起来身边会没人提醒?
至于刘氏的两个孩子叶敏和叶辉,叶蓁对他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叶敏看她时不自觉的高傲和嘲笑都会让人觉得不喜,明明是第一次见叶敏怎么能对她有那么深的意见?至于叶辉,因为被叶相督促得紧,刘氏又再三强调让他要如何如何,整个人反而显得有些木讷。
叶蓁回到相府,就算面上装得在好,也免不得会起冲突,就如叶敏看到她的第一眼那眼底的气愤和不喜都快藏不住了。
叶敏本来是看叶蓁好戏的,但是在见到叶蓁的第一眼,她就对她生出了无数敌意。
——因为叶蓁长得比她美。
樱桃嘴柳叶眉瓜子脸,一双黑乎乎的眼睛明亮如繁星,说话的声音都跟黄莺似的能勾魂,肌肤白皙胜雪透着清冷,她回到相府的时候就穿了身白衣,看起来更是美得不似凡人,她往叶蓁跟前一站就被比得什么都不是了,就连她身边的丫鬟小厮见到她都跟失了魂一样。
更重要的是,外人都道叶蓁才是相府的嫡长女,不是她。
如此一来,那关系自然不可能好。
眼看叶蓁就要成年要回到相府抢夺她的位置,她能答应?所以在得知圣上有意给秦家那病秧子赐婚的时候,她就想到了叶蓁,最后的结果也果然没叫她失望。
叶敏本来以为叶蓁要嫁给一个病秧子,这日子自然不能好过,但她没想到三朝回门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还要美上三分,就连气色都好到不行,根本就没有她想象的憔悴,和整日以泪洗面。而外界传言的病秧子看起来也是俊朗无双、气质斐然的,这俩人站一起意外的相配。
叶敏差点把手帕都给捏碎了。
刘氏笑着拍拍叶敏的手背:“急什么?太医都说秦征活不过十八,等秦征死了,她叶蓁还能张狂?她一寡妇还能做什么?”
叶敏这才高兴了,期盼着秦征早些死了才好,也免得叶蓁在她面前晃悠,提醒她她才是正牌嫡长女,真正的相府大小姐。
秦征和叶相在书房相谈,叶蓁和叶敏在花园池塘狭路相逢,叶敏看着叶蓁潋滟美丽的脸庞,笑道:“还没恭喜姐姐新婚大喜,我看姐夫是个温柔好说话的男子,姐姐真是好福气。”
叶蓁笑了笑:“这是自然,我也觉得我是好福气,才会遇到像侯爷这样的男子。对了——”她褪下手腕上的金手镯,拉着叶敏的手将手镯滑到她手腕,“妹妹长这么大,姐姐也才见过你几面,之前忙着婚事忽略了妹妹还别见怪,这是送你的见面礼,别客气。”
叶敏可不喜欢一个金手镯,何况还是叶蓁戴过的,她忍了忍才没取下来,笑道:“谢谢姐姐。”
叶蓁说:“不用客气。”
都是要面子的人,何况还是当今亲赐的婚事,谁也不敢真的闹起来。
叶蓁和秦征用过午饭后就回了侯府,那边叶敏立刻就把手镯取了下来,随手赏给了身边的丫鬟。
当她什么人?什么礼物都能随便送的?
她心里很不满,谁知过去没多久她就忍不住难受起来,身上脸上都长满了红色的小痘痘,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尖叫一声差点哭出来:“太医,太医!快给我请太医!”
叶敏是相府的宝贝,她如果出事,整个相府都得热闹起来,刘氏也因为叶敏脸上的红疹急得不行,叶敏趴在她怀里哭,怎么办?她如果变丑了还怎么做太子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