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很想你——橙墨沫
时间:2018-05-08 19:25:42

  沈云抒沉默,舒口气,很平静,“你问过我为什么有年暑假要去走遍里昂,其实我不止走过里昂,我还看过塞纳河畔的夕阳、看过冬日里飘雪的莫斯科。我选了最难的Walker's haute route登上瑞士的阿尔卑斯山,去澳门的观光塔闭着眼睛完成了蹦极……”
  顾呈走过的路,她一步一步全部都走了个遍。
  但唯独她不能,也不敢当着他的面跟他说一声“喜欢”。
  她有妈妈、有乔爸爸、有乔家,还有……
  “傻子。”许蓓蕾扔了鼠标,红了眼眶,“我总劝你放过自己,这回我支持你一次,你去找顾呈,无论成败,我陪你不醉不归。”
  沈云抒静静的望着阳光下的大厦,眼泪终于冒了出来。
  她摇头:“我爱顾呈,可我也爱妈妈。”
  多希望顾呈跟乔家一点关系没有啊!
  那她一定不管不顾走到他身边,就如许蓓蕾说的,无论成败。
  反正,她从来就不是个输不起的人。
  但他偏偏就是顾呈。
  沈云抒再次自黑:“我只好远远的做个你眼里的傻子了。”
  所以,她其实最羡慕刚才在电梯里遇见的姑娘,至少可以毫无顾忌的去喜欢顾呈,而她只能选择孤独的揣着不能说的秘密。
  “见了鬼了,我最近遇上一个阴魂不散的男人也姓顾,特么的姓顾的都不是好东西。”
  手机里传来许蓓蕾骂骂咧咧的声音,沈云抒安静的听着,又酸又涩的情绪没过心头。
  “云抒,留在上海吧,我给你介绍男朋友,比顾呈好一百倍。”许蓓蕾骂完,轻声说,小心翼翼的语气。
  沈云抒仍是摇头:“我的心不大不小,恰好被一个人抢先填得有些满。”
  再也装不下其他人。
  许蓓蕾沉默,许久,传来一声叹息。两个人就这么通着电话,谁都没有再说话。
  贴着耳朵的手机接连震了几下,沈云抒看了看,是Q.Q消息,她把电话挂断,打开对话框。
  【Ville:有个朋友的新公司需要室内设计,我将你的Q.Q推送给他,如果他有需要会直接联系你。】
  【Ville:中国人。】
  沈云抒有点意外,她跟Ville虽然有联系,什么都能聊,有时遇到案子也会向他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但其实两人极少会真正涉及到生活里的牵扯。
  【云卷云舒:好。】
  【Ville:在忙?】
  【云卷云舒:没有。】
  脸上干了的泪痕很不舒服,她拿出湿巾和小镜子一点点擦干净,结果,Ville的消息又进来了。
  【Ville:那就是遇上糟心事了?】
  沈云抒愣住,没想到Ville光凭文字竟能看出她情绪不佳。想了想,她胡乱抹了把脸,双手捧起手机打字。
  【云卷云舒:我有个很喜欢的人,喜欢了他许多年,可是,但凡知道的人都希望我回头是岸。】
  第一次,她对着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有了倾诉的欲.望,也或许是仗着从不曾见过,她可以无所顾忌。
  【Ville:为什么?】
  【云卷云舒:因为看不到未来。】
  沈云抒最初以为她对顾呈只不过是年少时的意乱情迷,结果,最后才发现,这已经不知不觉成了她无法割舍的习惯,大约此生难忘。
  这回Ville没有秒回,隔了些许的时间,他的消息才出现在她的手机屏幕。
  【Ville:要听实话吗?如果是我,我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某些看不见结果的东西上,尤其是感情。】
  沈云抒反复看了几遍,忽然笑了起来。
  【云卷云舒:这么现实?】
  【Ville:毕竟生活从于现实。】
  她不赞同:如果不呢?
  【Ville:事实证明,往往现实主义者要比理想主义者过得更好些。】
  沈云抒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有跟顾呈第一次遇到时的画面,也有她十六岁那年离开上海,踏上未知旅程的忐忑。
  【云卷云舒:Ville,你有喜欢过一个姑娘吗?】
  她不知道Ville的年龄,但从相识十年的接触中,她估计他大约比她大上五六岁,跟顾呈差不多的年纪。她知道他没有结婚生子,至今单身,却也从不多问过他的感情生活。
  对话框安静着,没有回应。
  沈云抒没在意,斟酌着打字。
  【云卷云舒:我不清楚他此时对我到底抱着怎样的情感,也许只是单纯的将我当作妹妹,可我并不介意。假如有一天,他有了喜欢的人,我会难过,但也会笑着祝福;他若一直没有,我就会仍然做个傻子。】
  【云卷云舒:我并不高尚,甚至有些自私,我曾悄悄想过他一直单着挺好,我陪他一起单着就是了。后来我又觉得人生太长,一个人太孤独,也许只有等他尘埃落定,我也才能解脱。】
  【云卷云舒:我妈说过,即便黑夜再长,总会出现一盏灯点亮漫漫前路。在纽约的很多个夜晚里,我渐渐明白了这句话,他大概就是我的那盏灯,支撑我一路登顶。】
  别人都说她年纪轻轻就能在工作室占得一席之地不容易,乔家的亲戚和旧识在提到她的时候已经越来越少的会带上“乔董事长继女”的帽子,实质上,她所有的努力不过都是为了能跟他站到同一个高度,看同一片风景。
  喜欢一个人不是委曲求全,不是步步算计,而是让自己变得更好。
  安静了许久的对话框终于不再只有她的消息。
  【Ville:有过。】
  有过喜欢的姑娘。
  他只回了两个字。
  沈云抒莞尔,发了个表情,他没再回复。
  放在一边的湿纸巾早已冰得不成样,她把它塞回包装袋,握在手中扔到公园门口的垃圾桶。好似是一同扔掉了刚才几乎让她失态的情绪,她的心情好了很多。
  沈云抒打开打车软件,打算按照之前的计划四处逛逛。
  忽的响起两声喇叭声,她下意识抬起头看了一眼,彻底怔住。
  熟悉的大众,驾驶座的窗玻璃缓缓摇下。
  居然是顾呈。
  “云抒。”戴了副墨镜的男人叫她的名字,“还没回去?”
  沈云抒低头快速揉了下眼睛和脸颊,疾步走过去,“这么早下班了?”避过了他的问题。
  顾呈“嗯”一声,视线在她眼睛上停留一会儿,说:“上车吧,送你一段。”
  “不用了,我打车。”本能的拒绝,尤其不想他看出她哭过了。
  顾呈却下车,打开驾驶座同一侧的后座车门,指了指一侧的电子探头,“再多停几分钟,马上就该收到罚单了。”
  他就站在车门前,大有她不上车就不走的架势。
  沈云抒第一次觉得,这人怎么也挺无赖的!
  没辙,她只好上车。
  车里依然没开空调,只罕见的开着电台,正放着摇滚音乐。
  顾呈打转方向盘驶上大路,他没问她要去哪,直接往前开,戴着墨镜的眼底看不清情绪。
  “那个,我去万达的永辉。”沈云抒主动交代,随口说了个最近的地方。
  他说好,说得有些轻,声音几乎被电台劲爆的摇滚乐盖住。她盯着后视镜看了会儿,默默的再次拿出手机,胡乱刷微博。
  红灯,顾呈踩刹车,伸手把电台关了,音乐声戛然而止。
  “云抒,身上有现金吗?”他突然扭头问。
  沈云抒没反应过来,愣愣的点头,“有。”
  “能借我两百吗?”低哑的声音,似乎带着些别扭的意味。
  她看着他,隔着副墨镜,什么都看不见。但她很快就从钱包里掏出两张纸币,想想不好,又多拿了几张,“两百够吗?”
  顾呈只拿了两张,塞进自己的口袋,“够了,谢谢。”
  “晚餐有着落了。”他一反常态紧跟着解释一句,又问她,“去永辉之后还有事?”
  沈云抒心下一动,她没听错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沫子:顾先森,侬想组撒?
顾先森:伐想帮侬刚。
 
  ☆、第十章
 
  “去永辉之后还有事?”顾呈问。
  沈云抒犹豫了,但她听到自己扛不住诱惑的回答,“没别的事。”
  顾呈转过头,挂挡开车,重新把电台打开,“晚上我在T大有个讲座,需要帮忙,不知道你有没有空?”
  “有。”她急急的应下,一说完,耳根子都在发热。
  显得自己多想去似的!
  顾呈笑了笑:“好,谢谢。”
  沈云抒窝进后座,低头看手机,“不客气。”她无意识的滑过手机屏幕,手指微顿,“直接去T大吧,我明天再去永辉。”
  本来就是随口胡诌的地方,这里离T大还有一小时的车程,她不想耽误他的工作。
  顾呈往后视镜里看了看,沈云抒懒洋洋的窝着,他看不到她的脸,判断不了她心情是否好些了。他压下某些情绪,笑着说:“等会儿到学校附近,先找个地方吃饭,讲座在晚上六点。”
  “嗯,好。”她乖巧的点头。
  “刚才从办公室出来的急,我忘了拿钱包。”他有些不自在,一本正经的解释,“下次还你。”
  沈云抒只觉得不可思议,猛然抬起头,结果,拜那副墨镜所赐,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这样的顾呈略萌,可惜,被墨镜挡住了。
  “没关系。”不还也不要紧。
  差点脱口而出,被她硬生生咬住了。
  车里再次响起了电台音乐,节奏很快的副歌部分,沈云抒听了会儿,继续漫无目的的刷微博。
  开了近一小时,顾呈把车停在T大附近的商场地下停车场,带着沈云抒熟门熟路的拐进小弄堂。
  “以前常来这吗?”七拐八拐的,她早已记不清来时的路。
  顾呈放慢速度,声音温和,“嗯,以前读书的时候常跟室友来。”
  沈云抒“哦”了一声,又转个弯,终于瞧见藏在小弄堂里的一家港式餐厅。很不起眼的小店,店面不大,只有寥寥几张餐桌,里面甚至都没有服务生。
  她疑惑的看向顾呈,在她仅有的印象里,他一直都是个怕麻烦并且极其挑剔的人,没想到他会喜欢这里。
  老板听到开门声迎上来:“里面坐,吃什么随便点。”
  选了靠窗的位置,沈云抒翻开菜单,手写的菜单,跟手账似的,别具风格。
  “鲜虾云吞不错。”顾呈没去看菜单,却给她推荐了几个菜和点心。
  瞧他真的如数家珍的模样,沈云抒信了他真是这里的常客,“好,听你的。”
  顾呈迅速点菜,末了,交代一句,“一碗云吞不要香菜。”
  沈云抒闻言愣住,边喝水边观察,“挑食吗?”
  从前他在她们面前可总是教科书版的人物,哪里显露过他挑食的毛病。
  顾呈尴尬的咳了一声:“有一点,我记得你小时候也挑食。”似乎为了掩饰尴尬,他反问。
  沈云抒放下茶杯,笑道:“嗯,以前挑食,后来去了美国就再也不会了。”
  “因为天天吃面包?有没有带老干妈?”
  “老干妈的味道我倒是至今都还不喜欢,就是有一年,童……”
  她顿住,小心的瞅一眼对面听得专注的男人,恰好对上他的视线,她还是有些紧张。
  沈云抒看到顾呈的嘴角噙着淡淡的笑,眼里都是手舞足蹈的自己。可出乎意料的,他窝在这家小店,拿着并不好看的茶杯,显得格外有烟火气。
  距离好似一下子就拉近了。
  她又喝了口大麦茶,说:“有一年,你的发小童宇骁给我带了一箱萧山萝卜干,原本我很讨厌吃萝卜,结果,那次见了它特别开心,直接拆了包夹在面包里吃。那会儿真觉得是人间美味。”
  顾呈笑容更深,不想插嘴打断沈云抒难得流露的活泼。
  “高中学校要求住宿,我不会做饭,每天吃食堂的西餐快餐吃得特别想念妈妈做的红烧肉。后来Linda,就是宇骁的助理,每次都会带着做好的饭菜来看我。”她停顿了一下,其实不清楚童宇骁为她做得这些事他是否知晓。
  刚去美国的时候,妈妈想着一起飞过来陪读,但这违背了她离开上海的本意,她没答应,仍旧选择一个人留在美国,妈妈拿她没辙,就放弃了。
  老板陆陆续续上菜,摆了满满的一桌。
  顾呈状似无意的将几道沈云抒爱吃的菜改放到她面前,问:“除了嘴巴寂寞了很久,还有呢?”
  “还有?”她舀了个云吞,很香也很鲜,确实很好吃,“还有我英文不好,刚到美国好几次都在地铁上坐过站。之后我一到周末就去坐地铁,从我进站的地方坐到底,再从这一头坐到另一头,一班一班的坐。干坐着无聊,我就跟地铁上形形色色的老外聊天。起初跟不上他们的语速,听不太懂,慢慢听多了,全明白了。”
  “大概我几乎坐遍了学校附近所有的地铁!其实美国人没有想象中的排外,他们挺友善的,我的口语应该很大一部分是跟他们聊天练出来的。”
  顾呈笑意渐渐收敛,目光沉静。
  沈云抒没发现:“刚到美国也不知道原来麦当劳不用进店点餐,只要坐在车里沿着设定的车道一路走就能点单拿到餐。因为这事,被我美国的同学笑了很久。”
  她垂下头,忽然想起了那段初到美国,窘迫又慌乱的日子。
  很快,她又察觉到顾呈已经许久没有开口说话,不敢去看他,她忍不住一阵懊恼,刚才说得全是自己的“丑事”!
  顾呈眸光一动,给沈云抒盛了碗鱼肚羹,轻轻推到她手边,“后悔高一就离开上海去美国吗?”
  他嗓音低沉,藏着抹叹息。
  沈云抒摇头,抬起头的时候,眼里是几分坚定,“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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