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小学生排着队,以唐珂为首,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语文办公室。
看到唐老爹和爷爷奶奶,唐珂忍不住弯了弯眼睛,跟家里人打了个招呼。
唐先生淡定的点点头,移开了视线。
果然,打完一架的唐小姐心情非常愉快,看起来,打架已经超越了吃东西,成为了唐珂小朋友的第一大爱好!
李老师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清了清嗓子,拿出了身为班主任的威严,“唐珂,你先说,今天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和同学打架?”
雷霆上前一步,脸色不太好看,“唐珂没打架,打架的是……”
唐小姐将人拽了回来,“没错,我可没打架,是凳子先动的手!”
其他人听了这话,也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对对对,我们都看到了,是凳子动的手。”
“就是,唐珂英勇的拦下了发狂的小板凳,保护了同学,这种精神值得表扬。”
“我也看见了!”
李老师都听傻了,“什、什么意思?”
唐珂无奈的摇摇头,一个语文老师,理解能力怎么这么不靠谱呢?怪不得出的考试题都奇奇怪怪的!
善良的唐小姐努力帮助自己的老师理解中心思想,“意思就是说,林成同学被小板凳给砸了,我和雷霆同学助人为乐,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冲突。”
唐先生一本正经的听着自家女儿胡说八道,听到关键处还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李老师觉得自己仿佛出现了幻觉。
难道整个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觉得这话听起来特别魔幻吗?
坚强的李老师又去喊来了林成,让两个当事人对峙。
唐珂笑意盈盈,“老师,只有他一个人对摆在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可我们这么多人都看到了,总不可能是大家都眼花了吧?少数服从多数,所以林成同学的意见约等于无效,是这样吧?”
林成抽噎了一下,被她绕懵了,“啥?”
“说你没用,走吧!”
“哦。”
林成晕晕乎乎的走出了办公室,回到自己座位上的时候还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难道,真的是他自己看错了?
怀疑人生的小胖子趴在桌上,暗自发誓,他以后一定要离唐珂同学远一点!
李老师没有办法,一个当事人已经走了,另外两个一口咬定没动手,其他的证人也都站在这一边,这事只能不了了之。
安静看戏的唐先生一本满足的回了公司,觉得自己的女儿真是前途无量。
得人心者得天下,从小就能忽悠着一群同学给自己作伪证,以后一定大有作为!
——
自从上了二年级,班里的同学陆陆续续都入了少先队。
唐珂扬头给雷霆系着红领巾,细心叮嘱,“红领巾这种东西不能系的太紧,不然容易勒死。”
雷霆听得很认真,他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不会死的那么扭曲。
下午的班会主题是谈理想,李老师挨个点着名,**顺着往下走,第三个就是唐珂。
唐小姐站了起来,思索片刻,“我以后想成为一名演员。”
老师问理由。
她想了想,背着手,昂着头,一脸深沉,“美丽的东西就是要与全世界分享啊!”
李老师沉默了几秒钟,嘴唇哆嗦了一下,摆摆手让她坐了下来。
她已经发现了一个真相:唐珂嘴里说出来的话,左耳进右耳出就成了,不能太相信。
认真你就输了。
然而,她没有想到,唐小姐这句话,可是一点水分也没掺,她还真就是这么想的!
轮了一大圈,最后轮到了雷霆。
他站起身,两手插着口袋,脸部线条绷得紧紧的,一脸冷漠。
“雷霆同学有什么理想吗?”
雷霆摇了摇头。
他没有理想。
他毫无波动的目光扫过一排一排同学,他们有人想要成为宇航员,有人要做老师,有人想做科学家,还有人想成为作家,可这些都和他无关。
雷霆的眼神最后落在了唐珂身上,她正歪头看着他,对着他露出了一个俏皮的微笑。
他的神情软化了几分,几不可察。
老师不肯放弃,“没有理想?不可能的吧,雷霆同学以后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呢?”
雷小狼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唐珂,良久,才回答道,“我想要,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
这个回答实在是有点抽象,但雷霆对自己的想法十分明确,他想要留在唐珂身边,成为可以保护她的人。
然而这些话,他并不想说给别人听。
所有的话,他只想说给唐珂一个人听。
老师还想说什么,可雷霆已经坐下了,显然没有再次开口的打算。
能撬开他的嘴,让他回答自己的问题,李老师已经满足了。
做人不能太贪。
下课铃声打响,雷霆飞快的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的时候,唐珂已经擦完了黑板。
值日生是四个人一组,这周正好轮到他们。
唐珂看着手上的粉笔灰,正准备去洗个手,雷霆就拉着她去了水池,仔细的冲洗之后拿出了手帕给她擦手。
这个绣花的手帕还是唐珂以前做的,只不过是个半成品。
三分钟热度的唐小姐跟着外婆学了两天十字绣,兴致勃勃的拿了一条手帕开始绣,才开了个头就失去了耐心,最后这条没完成的手帕就落到了雷霆手里,走到哪带到哪。
野兽都有护食的天性,遇到宝贝的东西都要找个稳妥的地方藏起来。
对他来说,藏在身上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路过的女同学看到了这一幕,咂了咂嘴,“我说,你们俩这地位也太不平等了吧!”
什么关系啊,又帮人做值日,又帮人洗手的,也太离谱了吧!
雷霆眯了眯眼,对着这个没印象的同学呲了呲牙,眼神冷冽。
“滚!”
对于不太友好的人类,这个字是通用的。
唐珂擦干了手,趁其不备,将半湿的手帕一下子丢到了他的脸上,然后咯咯地笑了起来,往教室里跑去。
雷小狼驻足片刻,将手帕拿了下来,叼着书包,跟上了唐小姐的脚步。
第13章 竖笛
为了能够像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一样体验正常的校园生活,唐小姐从一开始就和父亲约法三章,拒绝了车接车送,也拒绝了保镖随行。
唐先生答应的很痛快,反正唐珂身边还跟着一个人,打不过还可以跑。
论起跑步速度,雷小狼简直就像一道闪电,一声令下,“嗖”的一下就能消失在人眼前。
小学放学早,还没有到下班高峰,一身轻松的唐珂晃晃悠悠的走在去公交车站的路上,雷霆背着两人的书包,其中一个带子上还带着牙印。
做野兽做的太久了,他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习惯人类世界的生活。
虽然他现在会说话,会写字,看起来和其他人没有任何一点不同,但有些习惯已经刻进了骨子里,顽固的要命。
比如狼吞虎咽,比如藏东西,比如喜欢用牙齿做记号。
他咬过唐珂,在他还没来得及融入人类社会的时候,可惜没有留下记号。
他很想再咬一口,但他知道,唐珂不会让他咬,因为唐小姐怕疼。
怕苦,怕疼,怕没有蛋糕吃,唐小姐前七年的人生中独独怕这三样。
可能,还得加上胡萝卜。
雷霆看着她脑后高高束起的马尾左右摇晃,恨不得一口咬住,将她叼起来,乖乖放进自己的口袋里,谁也不给看。
唐珂蹦蹦跳跳的走到了站牌底下,手里转着自己的公交卡,翘首以盼。
公交车开过来的时候,她第一个窜了上去,雷霆紧跟其后上了车。
车上已经没有位置了,唐珂握着扶手,看向窗外。
公交司机的脾气大概有点暴,一脚油门下去,车子猛地发动起来,唐珂没站稳,手心一滑,握着扶手转了个圈,然后——
一下子跌到了地上!
满车的人都在看她,无数目光注视之下的唐小姐坐在台阶上,扬着头,可怜巴巴的眨了眨眼。
“疼!”
雷霆一把将人抱了起来,护在自己的怀里头,避免被其他人碰到,同时也隔绝了所有人的目光。
“还疼吗?”
唐珂鼓了鼓嘴巴,轻摇了一下头。
其实她很想说疼,特别疼,需要小雷哥哥揉揉才能好,可惜没能说出口。
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唐小姐发现自家门前多了一辆自行车。
车把很高,不是她能骑上去的高度。
唐珂眨眨眼,“哪儿来的车?”
雷霆假装自己也不知道。
他把书包放进车筐里,长腿一迈,跨了上去,用眼神示意唐珂上车。
唐小姐跳上了后座,自觉的抱住了他的腰。
“小火车开动啦!”她敲了敲他的后背,还配合的发出“呜呜呜”的汽笛声。
雷霆没有动作,看不到唐珂的脸,他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总担心她会中途掉下去。
雷小狼回过头,叼着她的领子,将唐小姐安安稳稳的放到了前头的横梁上,脚一蹬,慢慢悠悠的向着学校而去。
车子是昨天才买的,用的是他之前攒下的零花钱,他趁着夜里学会了骑车,今天就可以带她上路了。
老实说,看着唐小姐乖巧的坐在自己怀里的滋味儿还真不赖。
她个子小小的,白嫩绵软的一团,放到车筐里都不成问题。
雷霆低着头,看着她的发丝被风扬起,落到他的脸上,看着她小巧的耳垂在晨光中白的近乎透明,很想伸手去揉一下。
唐珂晃荡着两只脚,扬起头,对着他甜甜的笑。
今天是周二,上午的最后一节课是音乐课。
所有的课程里,唐小姐最喜欢音乐课,因为音乐老师比教数学的老头长的好看。
哪怕她每节课都在教人吹竖笛,唐小姐也依然喜欢她。
是的,颜狗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放学的路上,唐珂一边踩着自己的影子,一边对着身边的人碎碎念,“为什么大家都要学竖笛呢?音乐课又不是竖笛课,就不能学钢琴吉他架子鼓吗?谁发明的竖笛这种东西啊,难道有人靠着竖笛课变成竖笛演奏家了吗?”
唐珂转着手里的竖笛,一抬眼就看到了班里的另外一个女生李默。
对方正推着车往外走,热情的和她打着招呼,“唐唐,我们一起走啊!”
唐珂跳上雷霆的后座,回以一笑,“好啊!”
然而雷霆并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直接把她叼到了前头,然后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
第二天到学校的时候,李默悄悄把唐珂拉到了一边,神神秘秘的小声说道,“昨天回家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他咬你了!”
唐珂表现的一本正经,“并没有,你看错了。”
李默狐疑道,“是吗?”
她怎么不觉得是自己看错了呢?
唐珂淡定的反问她,“你觉得,如果他咬我,我会感觉不到吗?”
“也对……”
那可能,真的是她自己眼花了吧!
成功把人唬住的唐小姐笑得眯起了眼,一溜烟跑到雷霆的身后,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凶巴巴的低声说道,“以后不许在学校咬我!”
雷霆一愣,就听见她继续说道,“在家里也不能咬!”
唐小姐觉得自己的表情超凶,一定能把动不动就下嘴的雷小狼镇住。
事实上,为了改掉他咬东西的习惯,唐小姐已经煞费苦心,可是成效微乎其微。
被子,枕套,水杯,铅笔,每一样上面都有他的齿痕。
这个人的牙可能是不锈钢的吧,无坚不摧,吃骨头都不吐渣儿。
吃骨头不吐渣儿的雷霆每天都在加班加点的学习功课,因为唐先生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希望他能够在唐珂升入三年级之前跳级。
雷霆并不想离开唐珂,可他确实不适合一直跟着她在低年级晃悠。
他的身高已经过了一米七,在一群小萝卜头之中显得过分惹眼,连累的唐珂每天被人围观。
每当有人说他是吃化肥长大的时候,都不用等到他出手,唐小姐就直接揪着人耳朵,卷起一本书抽人!
是的,唐珂最近学会了新的招式,如何能用最优雅最淑女的姿态赢得胜利,第一个要点就是动作幅度要小,不能扑在人身上挥拳头。
在唐小姐心中,打架的最高境界是能够一招制胜,一个漂亮的回旋踢,放倒所有敌人,最后一甩头,摆个胜利者的pose,得意的扬长而去。
然而,凭她现在萝卜似的小短腿还做不到这一点。
于是,她靠着自己的领悟学会了借用工具。
用鞋底揍人显得太泼辣,没气质,而且最重要的是费鞋,她要做一个节约的人,于是她学会了用书抽人。
三十二开的语文书打起人来没有气场,十六开的音乐书打起人来啪啪作响,最能表现出唐小姐一身的书卷气。
书卷气息浓厚的唐小姐看着自己卷了边的音乐书,深沉的叹口气,努力用胶带打着补丁。
哎,她可真是一个勤俭持家的美少女呢!
唐珂上三年级的时候,雷霆在唐先生的强烈要求下跳了级。
小学的知识并不难,两年的时间足够他自学完成,所以他一跳就是四级,直接在暑假过后升了初一。
雷霆走的第一天,唐珂并没有觉得有什么改变。
直到她和同桌插科打诨了几句之后,一边笑一边下意识的转身,想要喊他一声,却发现那个位置上的人已经不在了。
小眼镜推了推唐珂的手臂,“雷霆同学不来了吗?”
唐珂摇摇头,这才后知后觉的有了一丝说不出的难受,怅然若失。
这样隐隐约约的失落感让她一整天都打不起精神,直到放学铃声打响之前,她一抬头,就透过窗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